研學易學的方法和途徑
06-01
研學易學的方法和途徑 作者:張延生 要解決如何研學易學的問題,我們就要瞭解産生易學思想方法的(環境)時期及其特點。 「伏羲」是我國古代母系氏族後期,父系氏族開始時期,氏族社會的「泰族」部落的首領。「泰族」是我國歷史上早期文化程度最高的民族之一。分佈在海岱之間(岱:即泰山。在今山東省泰安一帶。古稱爲「岱宗」。)。即今山東一帶。先期主要是以漁獵爲生。古代史書上稱其酋長爲「伏羲」,又稱作「庖犧」(考「庖犧」之義,表示其爲出漁獵社會而進入牧畜時期)。相傳中國歷史上是這位伏羲「畫卦」,即創造了以象數爲基礎──卦的形式來描述、表達世間一切事物及其規律的方法(其中卦象之「象」就是象形之像。這種象法是符合認識論的表述方法的。只有先看見、感悟到事物的「形、像」,才能區分事物之間的異同。然後,才可以通過數理統計等規律將其上升爲卦理。最後,又通過卦理來指導實踐)。 我們漢文字在我國歷史上,産生的雖然較早(在殷商時期就有了比較完善的雛形)。可是在伏羲時期用文字表達意思的方法還沒有産生。因此說明中華民族漢文字的産生要比易卦的産生晚近三千年。大家都知道,漢字是「象形」文字,是由卦象的意思加之參考萬物的形像創造出來的。再加上「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有些事情完全用語言和文字是不能全面,完整、準確地表達清楚的。故而後來儒、道、醫等學術,還是將「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僞」之易卦的表述方法繼承和發揚下來了;還有一個原因,漢字往往是一字多音,一字多意的。完全用訓詁考證的方法來研究易學思想方法(特別是用文字訓詁的方法),等考證到墳墓中的甲骨文時,就發現無法再從文字意義上去瞭解易學思想方法了(也只能瞭解到殷商時期人們對易學思想方法理解的隻言片語),也就無法正確、全面地理解伏羲當時創卦的真實意義。故而僅此以訓詁考證來研究易學是很難全面瞭解易學的真實面目的。因此,我提倡,棄傳統之法先不用(幾千年了,方法真是太多,太現成了),自拓學徑,即不從訓詁,經文辭句入門,而由象數及傳說中開竅,於實踐中尋理,反窺經文領悟,反復如是,且結合現代科技、哲學及工作、生活之實際,反復研探、實踐。期望易理再探,易華重現。
傳統中「純」客觀「純」物質的自然觀 傳統的「形而上者謂之道」思維方式 傳統從微觀到宏觀,長遠的整體觀 正因爲伏羲氏創卦在「原始公社之社會」。他們是生活在原始公有制社會時期。當時人們所關心的是整個氏族人群,如何在順應大自然的規律下,整體和諧的生存問題。故而他們對人與大自然的共性、共通性的規律,感受體會得最深刻。這也是他們創卦表意的原因。經過國內外長時期大量的實踐證明,易學理論是各行各業,各種領域都能通用的一種理論。因此,其適用於「其大無外,其小無內」 範疇、範圍、界限。 近幾十年,自漢森堡、玻爾、楊振寧、李政道等物理學的諾貝爾獎金獲得者,多自稱是受了易學思想的啓示,而建立的數學、幾何、物理模式。最後付諸於試驗得以印證的。所以,「易學是封建迷信」之說是一種糊塗觀念。雖然易學經歷了周文王,孔子等近三千年的封建社會的「加工」,可是創造易學的伏羲時期,卻還沒發展到封建社會,是帶有原始共産主義因素的社會。因此,易學中包含了很多共産主義、唯物辯證、集體主義及顧大局的思想因素。 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出現了以自我性爲主的私有制。人們關心的多是一些集團、宗派、地方、個人等的局部利益或個體利益。那種人類與大自然必須遵守的共性的規律很少有人去考慮、關心及研究。科學實踐也大都是門類分割得非常細雜。因此,各門、各科、各類等的共性問題,多無從下手進行研究。出現了大量的專家(非複合性的專門、單項、單科性的專家)。所以造成現代科學每科,每門等局部都「很科學」,「很先進」,但從大局、整體、長遠方面來說:造成生態平衡的破壞、大氣污染、臭氧層的破壞、溫室效應、人類整體免疫的低下、空調病、愛滋病等惡性病的大量産生等等,原因就是因爲缺少一個各門各科都能通用的、共通性的、共同遵守的理論體系做爲主體指導思想。可是,不僅在中國的古文化中,在古希臘文化、古埃及文化、古印度文化,古瑪雅文化等古文化中,都能找到這些文化的共通的規律性。 很多的現代科學家,在研究大自然的規律時,往往只相信他們現在所掌握的知識及其儀器設備。只要他們不理解、又得不到他們的儀器設備印證的,或者監測不到的,他們一概否定!他們沒有想到,這樣做也是一種迷信,迷信他自己掌握的片面的死知識及片面的死手段。充其量是一種「拜物教」的延伸而已。按易學首要思想之一「變易」思想說:一切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沒有任何一個一成不變的孤立事物存在。所以「易傳」中講:「仁者見之謂之仁,智者見之謂之智,百姓曰用而不知,聖人之道鮮矣!」
譬如: 卦就其整體來講,是表示一個大的週期規律;每一卦就是這個大週期規律中的一個局部規律;每一爻又是這個局部規律中的一個個體規律。 據英國遠古歷史學家湯恩彼博士推測,有兩萬年之久的中華「陰陽文化」的代表,其「太極圖」中: 既有整體的「粒子性」與「波動性」特性;還有局部的陰和陽「魚」特性;又有「陰中有陽,陽中有陰」的「魚眼」的個體特性。 假如,將「魚眼」看做一個整體,其中還有陰陽可分特性等等。 這也是量子物理學家玻爾「對立物是互補的」(Contraia sunt compiementa)互補性概念産生的依據。 平時我們說:「站得高,看得遠」、「旁觀者清」的思想,也是由易學中的太極思維方式啓示而來的。我們說:「無處不太極!」即是,我們不管看什麽問題,觀察什麽事物,總要與其周圍的事物進行比較才能區分。這就要求我們要根據具體情況、範疇、範圍、層次、角度等來選擇參照系(坐標系)。不同的具體情況、範疇、範圍、層次、角度等,其坐標系及座標原點(即比較,對稱中心)的選擇是不一樣的。也可能你的全部坐標系,包含在我的坐標系中(只是我坐標系中的一部分);也可能你坐標系的整體,被看做了我坐標系的一個點或原點(站在更大範圍,更高層次上看問題,將你的系統的整體規律,看成了一個新的起點──思想方法與物理學中的「黑箱理論」相似)──觀察不同的事物,選擇不同的坐標系及座標原點。 比如: 西方用A、B、C、D……等做爲表意符號。而我們的祖先卻創造了用乾()、兌()、離()、震()、巽()、坎()、艮()、坤()──「卦」的形式做爲表意符號。我們這八種符號就可以系統、全面、整體、準確地,有規律地表述、類比、歸納一切事物及其規律與關係。既可以從抽象的總體高度,又可以從具體的實際狀況進行表述。這種表述方法有別於其他表述符號方法。它在任何系統、環境中,其規律都能通用。「易傳」中講:「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紋與地之宜,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於是始做八卦──以類萬物之情,以通神明之德。」這也就是伏羲創卦的目的。
譬如:一個三個爻的乾()卦: 從【抽象意義上】,它可表示健全的、完美的、圓滿的、純脆的、有很強自我性規律的、穩定的、大的等事物。 【具體講】,可以表示天、西北方、寒冷、立冬時節(陰曆9、10月之交),每天晚上7到11點鍾等。 從【具體意義上】它可以表示由抽象意義延伸而來的任何事物。 可以表示【動物中】的馬;馬中的良馬,瘦馬或者跛腿的馬。 就【人類社會】而言,可以表示上層的人物。如∶王、君王、各種各級領導人物與階層等;也可表示一個局部社會、團夥、組織等的頭領;如∶乞丐的頭子或山大王之類、社會團體的領導等。 在一個【家庭成員構成】中,可以表示家庭中歲數大的或最大的老人。如∶通常表示男性的祖父、曾祖父、叔叔、伯伯、舅舅、父親等。也可表示女性的祖母、曾祖母、外祖母、姑、姨、老祖宗等。 就【一個人個體】來講∶ 可以表示其【身體外部】的頭部、所帶的帽子、右足、右下腹、右下頜,眼鼻嘴等器官和肢體的右下側、右後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