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家鑫父親起訴張顯侵犯名譽權

2011年08月05日 07:32:37 來源: 京華時報

原告律師提供的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葯家鑫父親葯慶衛起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張顯名譽侵權一案,西安雁塔區法院昨天正式立案。張顯回應說,他尚未接到法院傳票,對侵權一說無法認同。>>起訴代理人稱葯父被妖魔化昨天,葯家鑫父親葯慶衛通過其代理人蘭和律師在其微博上發布消息:「葯慶衛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張顯名譽侵權一案,已於8月4日下午4點在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法院正式立案。在經過長時間隱忍後,葯慶衛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及家人的人格尊嚴。」對此,葯慶衛說,他身體欠佳,關於案件所有消息,均委託其代理人蘭和公布。據蘭和介紹,在葯家鑫案審理過程中和葯家鑫被執行死刑後,葯案被害人家屬的代理人張顯,通過其微博針對葯家鑫及其家人發布了一系列不當言論。葯家鑫犯罪不意味其父母應該受到株連,要忍受各種謾罵、侮辱和誹謗,被人通過各種介質妖魔化。蘭和說,張顯在其開設的多個微博、博客上捏造葯慶衛是「官僚」「富商」等,並暗指葯家動用關係拖延、阻撓訴訟程序,被告利用網路傳播速度快、傳播範圍廣等特性,煽動民眾對原告及家屬的敵視和仇恨。對於張顯的網路不當言行,葯慶衛要求張顯賠禮道歉,但張顯在其微博中明確表示不道歉,並在其後的微博中屢屢用「殺人犯的父母」等辭彙對葯慶衛夫婦進行人身攻擊。「張顯的行為已逾越公民代理範疇,其言論已對葯慶衛及家人造成極大傷害,並對葯家人的社會評價造成極大貶損。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特向法院提起名譽侵權訴訟。」在訴狀中,葯慶衛提出刪除不當言論、賠禮道歉等訴訟請求,詳情會在開庭後公布。>>張顯尚未接到法院傳票昨天,張顯在接受採訪時說,對葯慶衛起訴一事尚不能確定,「早上雁塔區法院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是有人起訴我,但沒有說明是哪個人。」他說,法院只是跟他核實了住址,並不算正式告知,他也未收到法院傳票。張顯說,葯家鑫案已經結束,沒有贏家,都是受害者。「如果開庭了,我可以跟他當面對證。我不知道他起訴我的理由和內容,也不能肯定是葯慶衛。法院要給一個起訴書,看到後會跟大家公布。我心裡坦蕩蕩的。」轉載網文未傷害葯家張顯不認同侵犯名譽權一說,認為自己並未給葯慶衛造成傷害。張顯說,關於葯家的經濟背景,他都是從網上看到的,不是第一個說出來的,轉載只是因為事發後葯家鑫的父母久久不肯露面,他感到好奇。對於是否直接了解過葯家的經濟狀況,張顯說,不需要了解,「經濟狀況和案件毫無關係。他兒子犯了罪,跟他有什麼關係?」昨晚,張顯發布微博對這一事件做出解釋:「對於我微博中出現一些說法的來源說明:我作為原告代理人有著比別人對葯家更強的一種好奇心,在網上看到些消息就粘貼到自己的微博中。對於是否屬實,因為作為一個公民我無權調查別人的隱私。」有網友認為,把葯家鑫說成「官二代」「富二代」,最終加重了對他的量刑。對此張顯說,這是對法律的侮辱和不尊重,他堅信,父母再有錢再有權,他的孩子犯了殺人罪,一樣會判死刑。已就房產之事道歉葯家鑫案在高院審判前,張顯曾稱葯家住宅有200多平米。「這的確是我說的,當時我沒能進到他家裡。他家樓下有個鋤草的老頭告訴我,他家有200多平米。後來葯父說他家房子只有108平,這點我在微博上公布了,我也當面跟他道歉了。」記者搜索張顯微博,只看到200多平米的相關微博,並未看到道歉內容。張顯還將矛頭指向葯慶衛的代理律師蘭和。昨晚,他在微博上稱,蘭和在西安組織人「黑」他,並稱有證人。對此,蘭和表示不予回應。昨晚,葯案受害人張妙的丈夫王輝說,他不清楚葯慶衛起訴一事,「如果是真的,這官司非打不可」。他和家人的生活已慢慢平靜,但葯家鑫殺了人,葯慶衛不能怪別人,起訴是「胡扯和胡鬧」,他會支持張顯打這場官司。對話葯慶衛就是希望他能道個歉昨晚,記者就起訴一事採訪了原告,葯家鑫的父親葯慶衛。記者:這次起訴張顯,訴求是什麼呢?葯慶衛:其實我什麼也不求,就是希望張顯能就對我的傷害向我道歉,就一些不實的描述向我道歉。我看到張顯在微博上,又把這件事跟葯家鑫的案子扯到一塊兒。我認為,葯家鑫的案子已經蓋棺論定了,跟這個沒有關係。我看到張顯的一些東西,跟這個扯在一起不合適。他作為代理人,維護對方的權益沒錯,但不能用虛假的東西炒作對方家屬,我也不知道他想證實什麼。我當時也想過以後就過安穩的生活,現在看看也不是我想咋樣就能咋樣的,所以我就想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吧。記者:您認為他對您傷害最大的是哪一點?葯慶衛:傷害最大的是,如果我家屬跟案子有關係,任何人都可以調查,沒有關係卻公布了我們所有家庭成員的信息,這打破了我們平靜的生活,對我們造成很大壓力。我們沒辦法再正常地生活,這幾乎使我眾叛親離。家裡人以前也不覺得我有那麼多錢,老家有些人得了重病什麼的……有些事我在這也不好多說。記者:對起訴有什麼期許的結果嗎?如果不能達到訴求會怎麼做?葯慶衛:我沒有啥期待的結果,我一切聽從法院的判決,我認為需要維護自己的權利時我一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如果沒有得到我預期的效果,法律規定的所有方法我都會用的,用到最大程度。我起訴時沒要張顯賠我一分錢,就希望他能給我道個歉,澄清一些事實,很簡單。他對我造成了什麼範圍的影響,就要在什麼範圍內澄清。記者:您認為張顯的做法和最終法院對葯家鑫的量刑之間有關係嗎?葯慶衛:法律上的事,都是用法律來談,我不是學法律的,對所有案件我都不會隨便評論,還是讓法律人士去評判吧。鏈接·葯家鑫案   去年10月20日22時30分許,葯家鑫駕車將騎電動車的張妙撞倒。葯家鑫恐張妙記住車牌號找他麻煩,持尖刀在張妙胸、腹、背等處捅刺數刀,將張妙殺死,逃跑途中又撞傷二人。同月23日,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今年4月22日,西安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葯家鑫死刑。最高法最後做出核准死刑的裁定。6月7日,西安市中院在宣告上述裁定後,對葯家鑫執行死刑。 (聶寬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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