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識就是公共意識嗎
06-01
公民意識就是公共意識嗎
2010年2月1日 15:新論·廣告 稿件來源:解放日報
——上海福州路 高曉青
答:公民意識與公共意識有交集,也有不同。如果說公共意識強調公民素質的消極面(不能做什麼),那麼,公民意識則呈現的是公民的積極面(應該做什麼)。兩者結合,構成了完整的公民素質或公民美德。 2010年上海世博會是中國人期待已久的盛會。在長達半年的會展期,國人不僅要向世界展現中國的硬實力、硬環境,更需要向世人展現中國人的精神風貌和文明素質。公民素質或公民美德,恰恰是這種風貌和素質的最佳體現。 何謂公民意識?公民意識的核心,是公民身份意識,即公民對自己的身份——公民的認識。一般認為,公民身份處理的是個人與共同體之間相互依存的關係。一個合格的社會公民應具備清晰的公民意識,即對自己的身份、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盡的社會責任有一種自覺,並在政治生活和日常行為中顯現出來。那麼,什麼是公共意識呢?公共意識,亦稱「公德」,是人們在履行社會義務或涉及公共利益的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道德行為準則。它是與集體、社會、民族或國家有關的道德,是最簡單的、起碼的公共生活規則。一方面,公德涉及個人在公共場所和對集體利益應有的行為;另一方面,它是對社會生活中的其他人——主要是陌生人的態度與舉止。與公德相對應的是「私德」,後者是指個人的品德作風、習慣以及個人處理親情、友情、愛情、婚姻等問題時所牽涉的道德與觀念。
無論是公共意識,還是公民意識,都涉及在特定的公共領域或公共場合中,個人與普通人或陌生人、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但是,兩者的著眼點不同。公共意識強調的是,個人應該遵守的最起碼的公共領域的規則、規範或倫理,不要去違反它;而公民意識強調的是,通過個人的積極作為,幫助他人特別是陌生人,進而促進社會的和諧進步。可以說,公共意識是構建公共秩序或社會秩序的最低條件。公共意識的缺乏,會使社會陷入混亂和難堪之中:例如,在公共場合大肆喧嘩;隨地吐痰、亂扔垃圾;行路開車無視交通規則;乘車不懂照顧老人和孩子;隨意損毀公物或占公物為己有;穿著睡衣堂而皇之地在大街上晃悠等。公民意識則是改善人類處境、構建良好社會的基石。公民意識淡薄,則無法培養起個人對陌生人的關愛和信任、對他人和自己利益的普遍關懷,以及對社會事務的積极參与,從而無法構建起一個令人愉悅、滿足和尊敬的社會。 在「迎世博」這類重大集體工程的進程中,提升公民意識和公共意識非常重要。這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 1、確立公民主體意識。公民作為社會成員普遍享有的主體身份和資格,是民主憲政的產物。因此,公民意識「作為對公民角色及其價值理想的自覺反映」,在「本質上必然呈現為與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主體自由追求和理性自律精神」。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的自主、開放的特徵逐漸顯現,公民的主體意識開始覺醒。 2、增強權利義務意識。培養公民意識的目的是為了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提升公民的道德素養,認清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市場經濟使人際交往的範圍不斷擴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日漸多元、複雜,在公共領域,利益已成為人際交往的重要內容。為了協調現實社會中的利益衝突,最廣泛地保護公民最大限度的利益,必須通過法律來協調主體間的權利與義務。3、遵循「博愛無類」的平等原則。公共意識或公德奉行的是「博愛無類」原則,它在處理個人與陌生人之間的倫理關係時表現出對人這一「類」的誠信、對與我同等的他人平等權利的承認、尊重與承諾;在處理我與「公」的關係時信守公正、公平、「一視同仁」的原則。
4、強化社會責任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能夠使人們自覺承擔應負的責任,譬如,關心他人、奉獻社會。從這個意義上說,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體現了公民意識的核心品質。在一個社會急劇變化、貧富差距逐漸拉大的環境中,需要有更多的人積極地、自願地參與到社會事務、社區事務、慈善公益活動中去。 5、釐清公私界限。傳統上,中國是講「差序」、「重人情」的社會。這樣一個重視特殊主義或差別性價值的文化傳統,有其優勢,但並不利於公德(公共意識)和法理意識的發展。用私德(人情)代替公德(法理)來處理公共生活中的倫理關係,也容易產生經濟倫理危機和政法腐敗。因此,明確公德私德各自適用的領域和範圍,是重要的。 從長遠看,公民意識和公共意識的養成,不僅與文化心理和觀念意識有關,也與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的設計、公民社會的成熟程度等有著密切關係,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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