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有理:抄襲乃創新之母

抄襲,然後創新。《外交事務》刊文,評析中國「山寨經濟」的創新實力。圖片來源:knowledge.ckgsb.edu.cn

 

(文/Kal Raustiala & Christopher Sprigman)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有的社會比其他社會更能創新。美國是一個極富創造力的社會,飛機、原子彈、互聯網等眾多改變了世界的技術都發源於此。相比之下,現代中國卻常常為其大範圍地仿製國外的發明和創新而為人所詬病。曾經誕生了火藥、活字印刷術和其他變革型發明的中國,如今更為人所熟悉的形象卻是山寨大國,在這裡幾乎所有你能想到的東西都能找到山寨版:汽車、服裝、計算機、快餐、電影、藥物,甚至整個歐洲小鎮。美國給世界帶來了iPhone;中國則為其呈上了HiPhone——對一項開創性的美國電子設備的廉價1:1複製品。

有的人認為中國仿冒盛行有很深的文化根源。但一個更為普遍的看法是,中國沒有創新是因為缺乏強大而穩定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很多律師和經濟學家都認為,知識產權之所以重要,是由於它保證了創新所帶來的經濟回報由原創者獲得。沒有這樣的保障,抄襲者就能半道截上,反超原創者。而這又將反過來耗盡對創新的投資。基本的邏輯很簡單:持續創新需要嚴厲的知識產權法案,容忍抄襲仿冒的國家將會處於不利地位。而身在一個全球化的經濟當中,就意味著無論是在國內仿冒還是在國內仿冒,壞處都是一樣的;這一邏輯還加強了一系列國際知識產權公約的基礎,幾乎所有的主要國家都簽署了這些條約,其中就包括世界貿易組織1994年確立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協議》,還有此後各個國家簽署的很多更為嚴格的雙邊自由貿易協議。 

作為世貿組織的成員國,中國應當遵守這些規定。但讓華盛頓惱火不已的是,中方的承諾還很不完善。今年2月,美國國務院副國務卿羅伯特·霍馬茨(Robert Hormats)在白宮回答記者問時,將中國企業和個人大量竊取知識產權稱之為「一個嚴重和非常令人擔憂的問題」。雖然中國的盜版行為對美國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沒有一個確切的值,而且根據假定的不同各家的結論有很大的出入;不過,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估計,僅在2011年,這個數字接近500億美元。 

對於美國的政策制定者和企業高管來說,中國仿製的規模和程度已經夠糟糕了,但更糟糕的是,這種抄襲行為是中國官方政策所鼓勵的「自主創新」。根據中國政府2006年發布的一項規劃文件,自主創新包括「在吸收進口技術的基礎上,通過共同發明和再發明,提高創新能力」。華盛頓當然有理由認為這是官方給盜版開的一盞綠燈。美國政府認為遏制中國抄襲至關重要,並告誡中國改弦更張——還在世貿組織之前對中國發起了訴訟。 

但是,美國對中國的盜版感到不安和憤怒是不對的。美國商界領袖和政府官員往往將抄襲斥為瘟疫,其實並非如此。實際上,抄襲非但不是創新的敵人,還往往是創造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仿製雖有破壞性的一面,也有富有生產力的一面。幾乎所有的創新都是建立在前人工作的基礎之上,而且能夠自由地仿製和完善現有設計的能力,正是帶動時尚、金融、軟體等各種領域向前發展的動力。此外,仿製可以加強競爭、拓寬市場、打造品牌。 

對於中國的企業和個人而言,仿製有著難以抗拒的收益,它的好處不僅僅是削弱西方競爭者這麼簡單。許多中國的企業和個人都通過仿製他人的原創產品,獲得了寶貴的設計經驗和製造能力。這種模仿的結果是出現了一大批物美價廉的產品和服務,使數以百萬計的中國人享受到消費社會的好處。盜版創造的財富也幫助中國新興的中產階級成長;而對於賣真貨的西方企業,這些人正代表著一個巨大的潛在新客戶人群。 

由於這些原因,在面向中國山寨經濟制定合理的政策時,必須意識到抄襲和創新之間的聯繫,並且抄襲可能成為創新的動力。鑒於中國的抄襲既有利也有弊,同時考慮到中國曆來面對西方壓力時所表現出的抵抗力,試圖推動中國改變其在知識產權方面的政策和行為,實際上不值美國目前所投入的政治和外交資本。 

真的假貨

要了解模仿和創新如何在當今的中國並存,只需要看看小米——中國增長最快的科技公司之一。成立不到4年,小米已經賣出了近700萬部智能手機,入賬十幾億人民幣(約合16億美元)——對一家在2011年8月才出售其第一款智能手機的公司來說,這些數據著實令人印象深刻。小米的手機看起來很是眼熟,因為該公司的許多設計都與蘋果的iPhone極為相似。設計不是表明小米抄襲蘋果的唯一線索。在最近的一次產品發布會上,小米的創始人雷軍獨自一人站在舞台上,身著黑色上衣、牛仔褲和黑色匡威運動鞋——與蘋果的創始人和前任首席執行官史蒂夫·喬布斯在Macworld大會上推出新產品時的樣子似曾相識。雷軍所傳達的信息是明確的:小米手機和蘋果的一樣酷。這對中國消費者來說很受用,他們高興地接受了小米的產品,對其起源沒有任何的幻想:就像上海某大學的學生前不久在接受《紐約時報》採訪時說的那樣,「小米是真的假貨」。

 

小米公司的CEO雷軍在產品發布會上推出新款小米手機,雷軍的衣著打扮與喬布斯極為相似。圖片:foreignaffairs.com

然而,小米的成功,關鍵還在於這家公司的運作完全不同於蘋果。首先,小米手機的成本通常只有其競爭對手蘋果iPhone的一半左右。更重要的是,小米對創新的態度有著很大的不同。人們都知道蘋果採取的是封閉的產品開發策略。蘋果公司認為,它比用戶自己更懂得用戶。因此,蘋果的產品設計過程基本上是獨裁製的。而小米公司則正相反,在它的設計過程有很多的民主元素。每逢星期五,小米會發布其移動操作系統的新一輪的軟體更新,這套操作系統基於安卓開源軟體。不出幾個小時,成千上萬的用戶湧向小米的網上論壇,提出新的特性、功能和設計,並識別和解決軟體的缺陷。小米已經根據用戶的建議確定了要在手機上安裝多少內存、手機的厚度對用戶來說有多重要,以及是否應該讓用戶不按按鈕就可以拍照。雷軍可能穿得像喬布斯,但他經營公司的方式卻與喬布斯大不相同。 

小米並不是中國唯一的模仿創新者。中國最流行的社交網路服務——微博,擁有數以百萬計的用戶。2009年推出的時候,微博還赤裸裸地克隆Twitter。但從那時起,微博就不斷地增加了區別於Twitter的新功能,包括讓用戶擁有更多互動的評論系統。這些改進可以說使微博比它模仿的對象功能更強大、更有趣。 

另一個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中國山寨品是優酷,YouTube的眾多中國仿冒之一。不同於Youtube,用戶能在優酷網上傳任意長度的視頻,而且不核實版權。這意味著優酷網上有大量未經授權的節目在播出。但優酷網也與1500多個專業的內容提供商合作,提供授權視頻播放服務,在提供原創內容方面優酷網也比其美國競爭對手要更進一步。事實上,優酷在中國已經成為傳統的廣播電視的一個強勁競爭對手——令YouTube羨慕的壯舉。 

傳統觀念錯誤地以為,創新與模仿天生互不相容;秉承這一觀念,美國曆來主張在遏止中國知識產權盜竊方面應當採取一個非常強硬的態度。事實上,華盛頓在對待北京的山寨文化時所採取的嚴厲措施太過一刀切,反映了一種對待創新的簡單化認知。這些強硬措施也不太可能取得成功,因為美國難以克服中國企業和個人進行抄襲和仿製的強烈動機。 

中國製造商通過提供西方產品的廉價仿冒品,在中國和其他地區贏得市場份額。在這個過程當中,他們也通過模仿,獲得了提高自己的生產流程的技術,並最終實現自主創新。能夠自由模仿在中國也有一個重要的社會原因。中國飛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副產品,是經濟不平等的急劇擴大。西南財經大學最近的一項研究發現,中國現在是地球上最不平等的社會之一。中國的基尼係數是0.61;基尼係數是衡量社會經濟不平等的指標,0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等,1表示收入分配絕對不平等。0.61的基尼係數使得中國在經濟不平等方面與波札那(註:波札那共和國,2008年10月統計數據表明,該國約36%的成年人感染HIV,是全世界感染艾滋病病毒最高的國家,平均每3個小時就有一人死於艾滋病。目前疾病嚴重威脅著該國的社會經濟安全)和海地不相上下。中國社會上積存了大量的不滿情緒,而仿製西方產品則是緩解這一癥狀的良方,特別是當代消費社會的優越物質條件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中國的窮人所能觸及的範圍之內。 

這有助於解釋中國獨有的「山寨」現象。山寨原意「山中的營寨」或「土匪據點」,如今用於指代低成本的仿冒品,比如樓宇(中國山寨歐洲村莊)、商店(昆明的山寨蘋果店,這些商店裡銷售非正規渠道流通的「水貨」或是翻新過的蘋果產品),乃至事件(河南省輝縣一小山村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因為不在官方傳遞聖火的路線上,他們就自己舉辦了一個「奧運聖火傳遞」)。但是,與中國發生的許多其他事情一樣,山寨的含義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正如《華爾街日報》近日指出,「山寨一詞曾經用來形容廉價或劣質的產品,而如今對很多人來說它意味著中國人特有的聰明和智慧。」事實上,有跡象表明,中國政府認為山寨是一種值得培養的東西。2009年,中國國家版權局的一位官員宣布,「山寨顯示了老百姓的文化創意。」他補充說,「山寨迎合了一種市場需求,人們也喜歡它。」當然,這種意識有一定的便利在裡面:中國政府希望相對自由的仿製或許有助於緩解、或者至少掩飾當前巨大的經濟鴻溝。 

山寨 = 廣告

同時,山寨在中國被容忍、甚至可以說是受鼓勵這一事實,也不一定是西方企業的災難。中國的大批人口仍然很窮,很少有人能買得起西方的產品。因此,假貨往往成了真品的有效宣傳:從長遠來看,這些仿冒品或許像入門級商品一樣,刺激中國的新興中產階級對西方真貨的消費需求。例如,有幾家中國的三明治店模仿了美國快餐連鎖店賽百味(Subway)的裝潢和食品。賽百味的高管非常明智,並沒有反應過度。賽百味公司的董事總經理亞歷山大·穆迪-斯圖爾特(Alexander Moody-Stuart)最近告訴《華爾街日報》,像賽百味這樣試圖在中國推廣一種大眾不熟悉的食物、試圖建立品牌認識度的西方企業來說,「模仿不完全是件壞事」。在中國這樣一個巨大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尚未開發的市場,曝光度和未來市場增長前景可能比今天更大的市場份額更重要。雖然山寨產品很受歡迎,但是買得起真貨的中國人一般還是會買原裝真品。 

要說明中國仿冒的矛盾特性,沒有什麼比奢侈品消費更好的例子了。根據諮詢企業貝恩公司(Bain & Company)2012年的分析,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場。而且中國人消費的不僅限於手袋或珠寶首飾。《北京周報》不久前報道,2012年賓利汽車(Bentley Motors)全球銷量為8510輛,其中有2253輛是在中國售出,使中國成為該品牌的第二大市場。即使對蘋果公司來說,HiPhone的家鄉也是有利可圖的:蘋果在中國的銷售額每年近250億美元,僅次於其在美國的銷售額。此外,根據蘋果在2013年第一季度的銷量數據,中國是全球唯一呈現漲勢的地區。 

這樣一來,中國的山寨經濟使各種產品層層滲透到普通的中國消費者手中——有時還順便得到了改善——並在此過程中幫助中國和中國的企業在短期內實現了成長,提高了競爭力。從長遠來看,開放的模仿和複製可能形成對西方創新產品的需求。微軟的聯合創始人比爾·蓋茨對中國的盜版軟體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只要他們想偷,我們希望他們偷我們的。他們會上癮一樣,而我們最後會想清楚怎麼在十年後把錢收回來。」 

美國也曾是山寨大國

在面對中國的山寨經濟時,或許最重要的一點,是認識到它本身就是一個山寨貨。在美國崛起之初,其抄襲仿冒行為一點不輸給如今的中國。在18和19世紀,英國是美國偷藝的首要對象,美國人的經濟間諜活動集中在英國紡織工業。美國企業家試圖把英國的紡織機和工廠設計的秘密資料抄過來,而美國政府隨時準備幫助他們。

在當代中國,通過模仿來創新是官方政策——在美國,早期的法律禁止那些在別處已獲專利的發明在美國取得專利,引進外國的專利產品一直到19世紀後期都存在很大的障礙。類似的,美國的版權法明文規定不保護任何外國作家的作品;這一禁令直到1891年才被解除,而就在這以後,外國的作家如果要得到美國版權法的保護,就必須在美國完成作品的創作。直到20世紀80年代,這一規定才從美國法律中徹底消失。美國版權法最有名的受益人是本傑明·富蘭克林,他在未得到授權或者沒有支付任何費用的情況下,再版了多個英國作家的多部作品。英國人把美國的抄襲者罵得狗血淋頭;英國的著名作家查爾斯·狄更斯感嘆美國的版權法是「絕妙的法律」——他的書在美國賣了那麼多本,他這個寫書的人硬是一份錢也沒有拿到過。 

然而,狄更斯的故事也表明了盜版有時候也能讓原創者受益。作品遭到大規模複製的結果,是巨大的曝光度,在美國這把狄更斯捧成了一個文學超級巨星。1867年到1868年,狄更斯在美國做了一次盛大的全國性巡迴演講,這一趟他入賬了1.9萬多英鎊,差不多相當於今天的175萬美元。兩年後,到狄更斯去世時,他的遺產中超過20%的資產都來自美國的這次巡講。 

把過去的美國和現在的中國兩相比較,其相似之處可以說明為何華盛頓會對北京的盜版行為感到無端的恐懼。仿製使18和19世紀的美國經濟增長,它同樣可以令今天的中國實現騰飛。而正如當年英國誇大了美國人抄襲所帶來的經濟威脅那樣,如今中國所具有的威脅性也被誇大了。 

這並不是說知識產權不重要。事實上,知識產權在醫藥等研發成本特別高的領域至關重要。但強有力的知識產權保護並不能總是帶來更好的結果。知識產權能鼓勵創新,也能抑制創新;它在鼓勵創新的同時也會限制競爭。最重要的是,由於每一次創新都建立在既有的基礎之上,知識產權保護如果太寬就會限制靈感的來源。要做出更好的捕鼠器,必須要能在現有的捕鼠器上自由地改造。蘋果借鑒了施樂的想法,將滑鼠和圖形用戶界面(而不只是在屏幕上的文字)相結合才有了今天的台式電腦;同樣,還有千千萬萬的創新者在他人成果之上進行修繕和再創作。 

中國在20世紀80年代通過了第一部現代的專利法和商標法,並在1990年頒布了首部著作權法。對於這樣一個正專註於快速發展經濟和保持社會穩定的國家,知識產權還是一個相對較新的概念。不能指望中國會迅速改變其對待仿製的態度和做法。隨著中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利益平衡或許將有所轉變,屆時中國政府對待仿冒的態度可能會收緊一點。在此期間,需要對中國的抄襲保持正確的態度,認識到它有好處也有壞處。最重要的是,美國應該想想過去自己也是個海盜民族——然後歇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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