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夷:同性戀「騙婚」背後的社會因素

  • 2012年07月19日18:43

來源:環球網 作者:若夷

  6月15日凌晨,成都某高校女教師、剛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羅洪玲墜樓身亡,警方已排除為刑事案件。據悉,羅洪玲疑因同性戀丈夫程某騙婚而輕生,「我丈夫是一個gay,從頭到尾,都在騙我」。而程某道歉稱,「騙婚的目的就是為了掩蓋自己」。(中新網 7月18日)

  羅洪玲的不幸遭遇,無疑令人扼腕痛惜。既痛惜於她的不幸被騙婚,更痛惜於她悲劇性的英年早逝――騙婚可以揭穿、婚姻亦可重來,只有一次的寶貴生命,豈忍如此輕擲!

  毫無疑問,對於這一不幸悲劇,羅洪玲的同性戀丈夫難辭其咎――明知自己是同性戀者,卻刻意隱瞞偽裝,僅僅「為了掩蓋自己(同性戀身份)」,便將無辜的羅洪玲誆騙進入根本無性無愛的婚姻虛殼,既害人,亦害己。

  不過,如果我們能不拘泥於上述具體事件情節,認真回味這句辯白――「騙婚的目的就是為了掩蓋自己」,又不得不承認,程某之選擇「騙婚」,即使不惜「騙婚」,也要竭力「掩蓋自己」,在現實的同性戀人群中,並非個別。

  據此前專業網站發布的一份《中國同性戀生存狀況調查報告》顯示,「80%的同性戀會找異性結婚」。而大量同性戀者之所以會違背自身性取向「找異性結婚」,「掩蓋自己」正是一個基本動因。《報告》顯示,在同性戀人群中,「50.2%的人不會對任何人表明自己是同性戀」,而只有「8.5%的人表示不會介意,可以對所有人說」。

  進一步,絕大多數同性戀者之所以竭力「掩蓋自己」乃至不惜「找異性結婚」,其身份所帶來的無處不在的巨大社會壓力和身份歧視,顯然又是一個眾所皆知的背景。這種歧視,甚至即便是在一些社會精英身上,也常常有強烈而明顯的表現。比如,此前曾有演藝界明星表示「同性戀都是犯罪」。而最近,針對新版漢語詞典為何沒將作同性戀者使用的「同志」一詞收錄,編撰者的回應竟是「不想提倡這些東西,不想聚焦這些東西」。

  而前述《報告》也顯示,26%的同性戀者認為最大壓力「來自於他人的異樣眼光」,只有12.3%「覺得沒有壓力」。而來自非同性戀的普通人群的調查也顯示,「41%的人認為同性戀是心理扭曲」。「52.9%的家長絕不允許孩子是同性戀」,只有15.4%的家長會「表示理解和支持」。28.5%的人表示「介意」與同性戀者同事合作,「5.9%的表示絕對不合作,有多遠躲多遠」。

  所以,面對羅洪玲的悲劇,除了譴責騙婚者,我們也要呼喚整個社會對於同性戀者的更大寬容,既寬容對待他們同性戀身份,也寬容對待他們的性取向,應充分自覺意識到,同性戀既不是一種生理心理疾病,也不是一種道德品質變態,更不是一種犯罪,而不過是一種異於常人的特殊性取向而已。(作者 若夷 )

(責任編輯:UN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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