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杭州計程車條例提交審議網約車將納入管理範疇 錢江晚報
新版杭州計程車條例提交審議網約車將納入管理範疇
11月7日將舉行立法聽證會,市民有意見建議可報名參加
本報記者 何晟
杭州現行的客運計程車管理條例,自2007年修訂施行以來已過了整整十年。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特別是網約車等新業態的出現,條例的許多規定已不適應新形勢下行業發展和管理的需要,亟待修訂。10月30日,杭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對《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下簡稱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與9章37條的舊條例相比,修訂草案為6章67條,堪稱「根本性大修」。其中最顯著的變化,無疑是納入了網約車的內容。 另外,11月7日下午2時,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將在解放路226號新僑飯店,舉行《杭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立法聽證會。如果你有相應的建議意見,可以報名參加。可通過電話(87557141)、傳真(87557315)或電子郵件(1839192974@qq.com)報名。
經營許可由封閉轉為開放
與原《條例》相比,修訂草案在巡遊車經營許可條件上提出「合法持有規定數量的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並未設定具體數量。
市交通局局長范建軍在向市人大常委會就修訂草案進行說明時表示,考慮到杭州各區、縣(市)計程車行業發展差異較大,如果對具體數量進行限制,難以兼顧公平。因此修訂草案將持有經營權數量下限交由各地自行決定,經營許可由封閉變為開放,更符合管理實際。
考慮到部分經營權持有人因達不到規定數量而難以獲取經營許可證,修訂草案還規定政府可以組織成立計程車服務管理公司,為這類經營權持有人提供管理服務。
駕駛員年齡上限放寬至65歲
修訂草案規定,在杭州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車輛,應當取得客運出租汽車運輸證,包括巡遊出租汽車運輸證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約車需安裝符合標準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而且信息要能實時傳輸至主管部門。
修訂草案對駕駛巡遊車和網約車的駕駛員實行統一資格管理,只要取得客運計程車駕駛員證,持證人員就可以在巡遊車公司和網約車平台間自由流動。這一制度設計,在國內尚屬首創。
修訂草案吸收了部門規章中「無暴力犯罪、無酒駕記錄」等與乘客安全密切相關的內容,同時放開年齡限制至65周歲。
拒載具體分五種情形
修訂條例特彆強調,計程車經營者對經營過程中採集的駕駛員、約車人和乘客信息要嚴格保密,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對於拒載行為,按車輛類型不同,具體分五種情況:
1.遇乘客招呼停車後,不載客的;
2.在公共場所空車待租時拒絕載客的;
3.主動招攬乘客後,拒絕載客的;
4.在經營區域內以自定營運目的地等方式挑選乘客的;
5.接受電話、網路預約後未履行約定的。
發生以上情形,駕駛員將被處以300~3000元罰款,嚴重的吊銷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本報記者 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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