墳墓·喪葬/風俗辭典|風俗,民俗,辭典

墳墓  古俗,埋葬死人築起的土堆叫墳,平者叫墓。《方言》卷十三:「凡葬而無墳謂之墓。」墳和墓的區別是明顯的。《禮記·檀弓上》:「古也墓而不墳。」據說殷及西周的墓地上是不築墳堆的。《易·繫辭傳下》說:「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藏之中野,不封不樹。」西漢末年,劉向具體指出:「殷湯無葬處,文、武、周公葬於畢,秦穆公葬於雍橐泉宮祈年館下,樗子里葬於武庫,皆無丘壠之處。」(《漢書·劉向傳》)東漢崔實《政論》也說:「古者墓而不墳,文武之兆,與平地齊。」春秋以後,開始在墓上築墳堆。當時墳的作用,主要是作為墓的標誌。據《禮記·檀弓上》載:孔子合葬了他的父母以後,說:「吾聞之,古也墓而不墳。今丘也,東西南北人也(意謂我是四處奔波的人),不可以弗識(zhì做標誌)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到了戰國時期,就普遍流行墳丘式的墓葬,《墨子·節喪下》曰:當時王公大人的墓葬「棺槨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丘壠必巨。」此時「墳墓」「丘墓」也就成為墳墓的通稱。《呂氏春秋·懷寵》云:「至於國邑之郊,不虐五穀,不掘墳墓。」自秦以後,喪葬築墳墓之俗歷代沿襲。而且帝王在世期間,就開始為自己修築墳墓。《史記·秦始皇本紀·集解》曰:秦始皇用72萬人為自己建造陵墓,「墳高五十餘丈,周回五里余。」

  隨著墳墓的普及和發展,歷代對墳墓的高低都按官爵作了規定。《漢律》曰:「列侯墳高四丈,關內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而帝王之陵高低不限。《續漢書·禮儀志》記載:「漢武帝墳高二十丈」。唐代通常一品墳高一丈八尺,二二品以下,每低一品減二尺,六品以下高八尺(唐《開元禮》)。宋、元、明、清時期,基本沿用此規定。另外,在歷代帝王、貴族墓前神道兩旁還陳列著石刻群。宋·高承《事物紀原》曰:「《炙轂子》曰:秦漢以來,帝王陵寢有石麟、石象、辟邪、兕馬之屬。人臣墓有石人、羊、虎、柱之類,皆喪飾墳壠,如生前儀衛。」

  後來隨著佛教的傳人,人們把築墳滲入了許多迷信色彩。父母死後,孝子要「負土成墳」(《司馬光·書儀》)。吳敬梓的《儒林外史》第一回《說楔子敷陳大義,借名流隱括全文》寫道:王冕的母親死了。「王冕擗踴哀號,哭得那鄰居之人無不落淚,又虧秦老一力幫襯,製備衣衾棺槨。王冕負土成墳,三年苫塊。」馮夢龍的《喻世明言》第八卷《吳保安棄家贖友》說的是吳保安早年對郭仲翔有恩,後吳保安死在任所,仲翔前去把屍骨背回,重新殯殮。自己戴孝,雇匠造墳,凡一切葬具,照依先葬父親一般,又立一道石碑,詳細記載了保安棄家贖友之事,使往來讀碑者,盡知其善。高明的《琵琶記》寫趙五娘嫁得蔡伯喈,方才兩月,丈夫便赴京應試去了。接著連年饑荒,五娘典盡衣服首飾,置辦糧米,奉養公婆。二老經受不住飢餓的折磨,相繼亡逝。作者專門安排了第二十七出「感格墳成」,五娘上場所唱的(五更轉)兩支曲,突出描述了她把裙包土,築造墳台的動人場面:「把土泥獨抱,麻裙裹來難打熬。空山靜寂無人吊,但我情真實切,到此不憚勞。苦!何曾見葬親兒不到?又道是三匝圍喪,那些個卜甚宅兆?思量起,是老親合顛倒。公公,你圖他折桂看花早,不想自把一身,送在白楊衰草。謾自苦,這苦憑誰告?」「我只憑十爪,如何能夠墳土高?苦,只見鮮血淋漓濕衣襖,天那,我形衰力倦,死也只這遭。休休,骨頭葬處任他血流好,此喚做骨血之親,也教人稱道。教人道:趙五娘真行孝。苦!心窮力盡形枯槁,只有這鮮血,到如今也出盡了。這墳成後,只怕我的身難保。」五娘的善良心底,悲苦境遇,不禁使人們為她一掬同情之淚。竟然也感動得玉帝動情,山神奉玉帝敕旨,差撥陰兵與五娘運化土石,并力築造墳台。霎那間,墳台告成。有詩云:「孝心感格動陰兵,不是陰兵墳怎成?萬事勸人休碌碌,舉頭三尺有神明。」(來源:中國風俗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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