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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關於「保籠」的糾紛·每日商報

一起關於「保籠」的糾紛
鄰居家保籠超出牆面,業主拒繳物業費律師:物業費要交的,業主可訴諸法律解決「保籠問題」
2013-04-02

  圖文無關,請圖片作者與本報聯繫領取稿酬。

  蔣女士向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反映:我家住在文一路的白盪海小區,由杭州物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管理,去年,樓下的住戶在南北窗裝了兩個超出牆面的保籠,我認為存在安全隱患,向物華物業反映了情況。物業聯繫了政府部門去實地勘察並發了整改通知書,但是樓下業主不予理睬,物業主任說事情沒有處理好,讓我暫時不用繳納物管費。可是昨天我收到了一封物業公司委託律師發來的律師函,要求我儘快繳納物業費,希望商報幫忙維權。

  商報見習記者 邵敏宸 維權報道

  因保籠糾紛業主拒交物業費

  去年上半年,住在文一路白盪海小區的蔣女士突然發現,自家樓下的住戶在南北窗裝了兩個保籠,讓蔣女士無法接受的是,這兩個保籠均超出外牆立面,存在安全隱患。由於兩個保籠非常大,而且很突兀,蔣女士認為,不法分子很容易藉助保籠進入到相鄰住戶的家中,使她和周圍住戶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蔣女士隨後向管理該小區的物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反映了情況,該物業主任聯繫了政府部門進行實地勘察,在確認存在隱患後,向樓下住戶發了一封整改通知書。

  「但是整改通知書發出後,樓下住戶借口家中有小孩,拆除保籠會有安全隱患,依然不予理睬。」蔣女士說,由於物業無法協調和說服其拆除裝置,物業主任表示,可以讓蔣女士暫時不用繳納物管費。

  去年6月,杭州物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因為人事變動,更換了物業主任,「新主任來了以後,說讓我繳納物業費,而且在前幾天,我收到了物華物業委託律師發來的律師函,要求我儘快繳納費用。」

  讓蔣女士無法理解的是,物華物業協調糾紛不力,使得住戶安全受到威脅,又為什麼要繳納物業費?

  

  律師說法:

  業主必須繳納物業費 申請執法部門拆除保籠

  對此,記者向物華物業的新主任進行了求證,新主任表示,之前主任在人事調動前並沒有向他交接清楚具體事件的來龍去脈,但大體已得知情況,「我們在積極協調中,樓下業主的不回應態度也讓我們很難辦,但蔣女士必須繳納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主要涉及小區的衛生、綠化管理和水電維修,不能因為保籠事件,拒繳全年物業費。物業是業主委員會聘請來的服務機構,是為小區業主服務的,要協助業委會管理小區,無權強制拆除業主的保籠,如果真要拆除,可向相關執法部門反映,或通過司法途徑來強制執行。」浙江援手律師事務所潘永明律師說。

  記者隨後聯繫了杭州市房屋管理局以及白盪海小區所屬的杭州市西湖區建設局工作人員,對此,工作人員表示,保籠的安裝和拆除均不在各自管轄範圍內,可向當地業委會反映協調解決,若無法解決,可向司法機關起訴,由司法機關判定處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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