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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天地

在人們的印象中,結婚嫁娶本該是男方花錢多,然而在宋代卻恰恰相反。被迫為女兒籌備實物嫁妝的風氣從宋朝初期開始增長。到11世紀中期,嫁女比娶婦要花更多的錢財已成理所當然。比如,范仲淹(989~1052)1050年為義莊制訂支出的規則時,划出30貫錢為嫁女時使用,兒子娶婦則為20貫錢。嫁妝的走高不久便達到不得不借債為女兒辦嫁妝的程度。如果一個家庭沒有在女兒很小時就為她們的嫁資做出預算,將不得不臨時賣田廬,否則出嫁的女子羞於見人。人們選新娘時不問對方的家庭地位,滿腦子只盯著嫁妝的厚薄。袁采還譴責媒人用誇大女方嫁資的辦法引起男孩家的興趣,然後又對女孩子的父母說不必自己出錢辦嫁妝。

  嫁妝的走高並不限於富家或官宦之家。在南方的邊遠地區,十四五歲的窮姑娘們已經開始幹活賺嫁資,這樣家庭就不必為她們操心那筆費用了。有些宋代官員感嘆辦嫁妝花費太大,以至於有的姑娘不能結婚。一位官員甚至把殺女嬰的原因歸結為負擔不起過高的嫁資。侯可(1007~1079)任華成(四川)縣令時發現很多未婚的老姑娘,因為「巴人娶婦,必責財於女氏」。他的辦法是按照家庭財產設計一個適當的嫁資指標,並宣布,超過規定數量的將受罰。據史料記載,一年之內,已沒有一個未嫁的大齡老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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