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孤獨,摘自<人與永恆>
06-01
論孤獨 孤獨是人的宿命;愛和友誼不能把它根除,但可以將它撫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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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和喧囂都難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寧可選擇孤獨。
學會孤獨,學會與自己交談,聽自己說話,——就這樣去學會深刻。
當然前提是:如果孤獨是可以學會的話。
獲得理解是人生的巨大歡樂,然而,一個孜孜以求理解、沒有旁人的理解便痛不欲生的人卻是個可憐蟲。
何以表白呢?表白是理解的的死亡證書。
一個特立獨行的人而又不陷於孤獨,這怎麼可能呢?然而,儘管註定孤獨,仍然會感覺到孤獨的可怕和難以忍受。上帝給了他一顆與眾不同的靈魂,卻又賦予他與普通人一樣的對於人間的溫暖的需要,這正是悲劇性之所在。
心靈歷程的懸殊才在人與人之間鋪下了鴻溝。
心靈的孤獨與性格的孤僻是兩回事。孤僻屬於弱者,孤獨屬於強者。兩者都不合群,但前者是因為懼怕受到傷害,後者是因為精神上超群卓越。
我相信,一顆優秀的靈魂,即使永遠孤獨,永遠無人理解,也仍然能從自身的充實中得到一種滿足,它在一定意義上是自己足的。但是,前提是人類和人類精神的存在,人類精神的基本價值得到肯定。唯有置身於人類中,你才能堅持對於人類精神價值的信念,從而有精神上的充實自己足。優秀靈魂的自己愛其實源於對人類精神的泛愛。如果與人類精神永遠隔絕,譬如說淪入無人地帶或哪怕是野蠻部落之中,永無生還的希望,思想和作品也水無傳回人間的可能,那麼,再優秀的靈魂恐怕也難以自己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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