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人如何看「自由」

古代中國人如何看「自由」

大眾日報 作者:寇東亮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孫中山把這首《日出而作》歌稱作「先民的自由歌」。 
  自由是近現代以來令中國人非常糾結和困惑的一個理念。什麼是自由?如何理解作為公民意識和核心價值觀的自由?這些都需要我們在反思和總結中國傳統自由思想的基礎上,給予進一步澄清和闡釋。
  在中國傳統正統思想中,「自由」一詞主要被從否定意義上來理解和定位,指稱一種與正統思想和正式制度相反對的個體態度或行為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自」與「由」出現較早,而「自由」作為一個辭彙,大約最早出現於《史記》:「言貧富自由,無予奪。」這裡的自由即由自己的行為所致。在漢語原初語境中,自由是一個中性詞,指一種與社會習俗、禮儀規範或正式制度無關的個人自在自得的存在狀態或隨情任性的行為方式。具體說,自由的初義主要有:其一、自由即自在、自得、自適、自樂等個人的內心感受和心態。如杜甫詩云:「出門無所待,徒步覺自由。」白居易詩曰:「行止輒自由,甚覺身瀟洒。」其二、自由即特立獨行、不徇流俗等獨立人格。嚴復說:「吾觀韓退之《伯夷頌》,美其特立獨行,雖天下非之不顧。王介甫亦謂聖賢必不徇流俗,此亦可謂自繇(由)之至者矣。」其三、自由即自給自足、悠閑自樂的生活狀態。孫中山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的《日出而作》歌,稱作「先民的自由歌」。毛澤東在其1913年10月12日聽楊昌濟所授修身課的筆記《講堂錄》中也提到了《日出而作》歌,並發表了同樣的看法。他寫道:「中國固自由也,人民與國家之關係,不過訟獄、納賦二者而已,外此無有也。故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
  但是,就總體而言,在中國傳統正統思想中,「自由」一詞主要被從否定意義上來理解和定位,指稱一種與正統思想和正式制度相反對的個體態度或行為。《東周列國志》中宣王斥責臣下曰:「怠棄朕命,行止自繇(由),如此不忠之臣,要他何用!」晉武帝司馬炎下詔指責王浚「忽棄明制,專擅自由」。在這兩個例子中,「自由」(自繇)都具貶義色彩。秦漢以後,「自由」概念的貶義化日益凸顯。自由常常被視為散漫放縱、為所欲為、擾亂秩序等等。
  可見,在中國古代傳統語境中,自由概念具有雙重內涵:在「私」的層面即個體生存層面,自由即個人安然自在、恬靜自得、悠閑自樂的內心感受、生活態度、人生理想或日常生存狀態(褒義);在「公」的層面即正統思想與正式制度層面,自由即隨情放縱、任意散漫、自私自用等態度或行為(貶義)。
  正統思想和正式制度的否定,使傳統自由思想向內向化的方向發展,從而形成了中國古代獨特的心性自由思想
  在中國古代社會,由於正統思想和正式制度把自由主要視為一種私人任情隨意的態度或行為,這便使得在傳統社會語境中自由成為一個更具修辭色彩的邊緣化辭彙,進而導致傳統自由思想的內向化發展,即如有學者所認為的,中國傳統語境中的自由更多的是一種「無關係的自由」,即一個人在人際之外、規矩之外、制度之外的自在自得。這種「無關係的自由」與中國傳統心性之學相伴生、相契合、相融通,形成中國傳統文化中獨特的心性自由思想。
  儒、道、釋是中國古代思想的三大主幹,它們雖各有特色,但「三教歸一」,都把「心」視為自己的內核和精髓。儒有「人心」、「道心」、「良心」、「養心」,道有「心齋」、「靈台心」,佛有「三界唯心」、「萬法一心」。孔子的「從心所欲不逾矩」,孟子的「盡心知性而事天」,老子的「虛心無為」,莊子的「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的「心齋」,禪的「自心即佛」的「心法」,都在一定意義上參與促成了中國式的心性自由理念。
  心性自由思想蘊含一種關於人的自我發展辯證法。一方面,人的自我有善性,趨於一種終極性的真善美相統一的境界;另一方面,人的自我又受慾望、激情、情感等的奴役。與人的善性相比,人自身的慾望以及世間的誘惑是對人的更大考驗。白居易詩曰:「不得身自由,皆為心所使。」自由就是解脫,解脫各種內心的枷鎖。心性之學把「內在超越」作為解脫枷鎖的根本之路,通過「內在超越」,人回到自己的「內心」,不斷發現、塑造和完善自己的人性,最終成為精神自由的人。心性自由思想主要涉及的是人性的存在、人的個體性與個體自身及其超越性和道德完善等問題,因而,它總體上是德性主義的。
  心性自由思想存在內在衝突,它一方面強調「為仁由己」的德性自由;另一方面又以「五倫」為坐標,要求個體「安分守己」
  中國傳統心性自由思想彰顯了人的道德自覺、道德自主、道德自律等道德自由精神,成就了一大批傳統社會所需要的聖賢君子,推動了傳統社會道德的發展。其歷史積極作用和現實借鑒意義,都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由於缺乏外在制度法規等的保障,傳統心性自由思想在其現實性上,發生了某些變異,產生了一些負面效應。這種心性自由或者變異為自我作踐的「心奴」,或者變異為隨波逐流的「任性」,或者變異為玩世不恭的「放縱」。用黑格爾的話說,這種自由「是沒有必然性的抽象自由。這種假自由就是任性,因而它就是真自由的反面,是不自覺地被束縛的、主觀空想的自由——僅僅是形式的自由」。
  儒家學說一般被界定為「內聖外王」,但它更為強調「內聖」。「內聖」即內在的「聖」, 主要指人的內在之德性修養,即「修身」,就是一個人通過道德實踐努力而成為一個有至善德性的聖人。孟子曰:「聖人,人倫之至也。」「內聖」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人塑造自己道德品格、成就道德人格的過程。心性自由思想旨在喚醒人的道德自覺和道德努力,使人達致「內聖」。但是,儒家心性自由思想存在內在衝突,它一方面強調「為仁由己」的德性自由;另一方面又以「五倫」為坐標,要求個體「安分守己」,從而產生了德性理想主義與倫理中心主義的矛盾。倫理中心主義的取向,無視個人德性表現的條件性和差異性,消解了個體的自由理念,把個人德性的表現變異為一種對個人生活的嚴格約束。
  何以如此呢?歷史地看,由於封建專制社會結構的實際影響,儒家的倫理設計在現實運行中使個體人格依附並統攝於人倫之中,人倫觀念取代了獨立人格觀念,個體行為處於過多的倫理原則和倫理規範的制約之下而失去了應有的自由。同時,由於儒家學說成為專制社會的意識形態,它從整體上走向為專制社會進行辯護的義務論方向。因此,傳統儒家雖然也講人的意志自由,但「注意的是意志的『專一』的品格;而對意志的『自願』的品格,並沒有作深入的考察。孔子哲學的最高原理是『天命』,他以為要『知天命』、『順天命』,而後才能『從心所欲不逾矩』。這樣講人的自由,實際上已陷入宿命論了。後代的儒家正統派為了替封建專制主義辯護,更加忽視了自由是意志的自願選擇這一點,更加發展了宿命論。」這種宿命論催生和推進了一種「精神性奴役」,人們抱持一種「只求改善自我心性,不求改變外部世界」的內斂式的自我壓抑的人生信條,以至於把「自覺奴性」等同於自由意志,從而忽視、無視甚至縱容社會不合理現象的滋生蔓延。在近現代「新民」思潮中,「奴性」常常被視為國民劣根性之首而受到嚴厲批判。
  在道家那裡,自由表現為「游心」與「游世」的統一。一方面,要在精神上達到超脫塵世的絕對自由;另一方面,在現實生活中往往又「身不由己」,因而玩世不恭。它以身心二元分離為邏輯前提,在保身中追求精神的逍遙與超脫,「形隨俗而志清高,身處世而心逍遙」。老莊的所謂精神自由無非是要取消人的意志自由乃至任何意志,是一種「無意志的自由」,這種自由只能使人麻木和無所謂,「有人之形,無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群於人。無人之情,故是非不得於身。」莊子的自由,既包括「精神自由」或「意志自由」,也包括擺脫束縛、不受約束、從正統價值和秩序中獲得解放的「社會自由」。有學者總結道:「道家倫理精神,以憤世為邏輯起點,由憤世而厭世,由厭世而隱世,由隱世而順世,最後形成的人生態度就是玩世。憤世—厭世—隱世—順世—玩世,就是道家倫理精神的生長邏輯」。所以,有人認為,莊子的「無君論」開創了中國無政府主義傳統。「道家式無政府主義」崇尚無秩序、無規則、無法度,只求自我解脫和自我自在,使人成為老於世故、玩世不恭之徒,把自由等同於任性或放縱。梁漱溟說:「事實上中國人未尚不自由,只是觀念不明。或者說:中國人恰介於自由不自由之間——他未嘗自由,亦
  未嘗不自由。」「害就害在這『未嘗不自由』上,從此便難得有明確之自由。」
  在現代社會,自由不僅僅是個體在獨處時的自在自樂自得,而更表現為權利、機會與能力的統一
  從一定意義上說,中國傳統心性自由在性質上大體可歸為現代自由學說所宣稱的積極自由。積極自由指自我引導與自我主宰,以做自己的主人為要旨的自由,即「可自由地去做……」的自由,表達的是人自己所期望、所立志要實現的價值目標和權利,是一種求進的生存狀態。就人類終極價值取向而言,積極自由具根本意義。馬克思說:「人不是由於具有避免某種事物發生的消極力量,而是由於具有表現本身的真正個性的積極力量才是自由的。」但是,從人類社會生活的現實邏輯來看,消極自由較之積極自由具有更大的價值。因為,如上所述,積極自由中預設有一個前提性和關鍵性的概念,即「真實的或高級的自我」。但這個概念往往包含著非常任意而武斷的內容。不管什麼人,都可以通過這個概念來表達自己的自由理念,從而使自由概念具有歧異性、模糊性。問題的嚴重性還在於,對於一些人來說,他一旦處於某種優勢,便可以把自己所喜歡的價值稱作是真實的或高級的,而把與自己秉持的價值不同或相反的價值說成是虛假的或低級的,從而在現實生活中實行「精神專制」,推行一些在魯迅看來是「吃人」的禮教。這一點也造成中國傳統道德以義務為本位的特徵。義務本位一方面消解了「個人」觀念。「到處瀰漫著義務觀念之中國,其個人便幾乎沒有地位。此時個人沒於倫理之中,殆將永不被發現。自由之主體且不立,自由其如何得立?」「中國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個人永不被發現這一點上。一個人簡直沒有站在自己立場說話機會,多少感情要求被壓抑,被抹殺。」另一方面,義務本位也消解了所謂的主觀自由。黑格爾說:「當中國人如此重視的義務得到實踐時,這種義務的實踐只是形式的,不是自由的內心的情感,不是主觀的自由。」
  胡適認為,中國古人理解自由的缺陷在於太看重自由中的「自」字,往往輕視外在的束縛力量,只求從內在的束縛中解放出來,達到內心的自我安慰。這種自由思想始終沒有抓住政治自由的特殊重要性,從而沒有走上建設民主政治的路子。「我們現在講的『自由』,不是那種內心境界,我們現在說的『自由』,是不受外力拘束壓迫的權利,是在某一方面的生活不受外力限制束縛的權利。」這種自由即現代自由學說所宣稱的消極自由。消極自由指一個人能夠不受阻礙地做事,即「不受限於……」的自由,表達的是個人為自己保留一個國家或社會力量不允許進入和干涉的「私人領域」,強調對個人權利的尊重與保護。消極自由所要求的,不是追求高限度的價值目標,而是堅守「底線」,以「不受干涉」和「不干涉別人」為界限,從而既保持自己的人性本質,也尊重別人的人性本質。消極自由就是政治自由、社會自由。這是一種對一般人而言都應有的自由。
  在現代社會,自由不僅僅是個體在獨處時的自在自樂自得,而是更表現為權利、機會與能力的統一。作為一種權利,指個體在社會團體生活中的合理需要與利益的保障和實現。作為一種機會,自由體現為人獲得權利的可能性和現實性。作為一種能力,自由體現為人的認識世界與改造世界的能力。只有在這種權利、機會與能力相統一的自由中,人才能真正確證並獲得自己的心性自由。因此,我們需要在消極自由與積極自由的統一中,在批判性地承接中國傳統自由概念和心性自由思想的基礎上,培育和建構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自由。     (作者系鄭州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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