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泓財稅:2018個稅大稽查;老闆不要心存僥倖,避稅用這7種方式必被嚴打!
【引言】一提到個稅,很多人就想到籌劃,很多人還炫耀公司福利好:「我每個月有1000元報銷額度呢,你們公司呢?……」聽到這話,說不定今年起征點提高後都不用交個稅的你,是不是哭暈在辦公室?
2017年8月,國家通過了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總體方案:
一
一人一稅號,避稅難度猛增!
現在企業都是一個稅號終身不變,以後個人也一樣其實目前的企業納稅人識別號一樣,企業開的發票還是收到的發票,稅務通過系統都可以一目了然。稅務的征管系統將會非常強大!
二強大的金稅三期大系統!
金稅三期大系統將依靠第三方力量——金融管理、國土、住建、公安、民政、社會保障、交通運輸、工商管理等部門的支持來查稅。
三現金交易會發生巨大變化!
稅收征管法將進一步修訂,未來會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這些都將促進現金交易的規範管理,社會綜合配套條件會一步步完善。
四現金髮放工資合理嗎?
合理!
但是,哪個公司沒網銀、支付寶?發工資幾萬幾十萬的事兒,故意不走銀行公戶,稅務不用去詳查,也知道你們想要隱瞞什麼。
五幾種不規範的工資申報情形
納稅申報工資低於實發工資,隱瞞個人所得稅;
非本單位人員,亂拉人頭申報工資,虛增企業費用,逃避企業所得稅;......
六會計想在工資上做手腳,風險很大
隨著第二輪「稅務稽查」全面展開,你的所有收入都在稅務監控之下!
1、下一步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稅務終將會與銀行共享信息並比對!
2、工資表上的每一個人員,需要向地稅上傳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對於多處發放工資的,地稅會對該身份證號預警,責成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確定一處為工資薪金髮放單位,其他單位為兼職,按照20%繳納個人所得稅。
4、全部為兼職的,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減除800或者4000以上*20%部分,剩餘部分按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5、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二者最大的區別是工資、薪金存在任職受雇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基本社會保險、接受企業的日常管理,是被包含的共同主體;而勞務報酬不存在上述情況,是與企業分立並存的並列關係。
6、稅務對虛列的工資額抵用成本的,一經查實全部剔除,補交企業所得稅並處以數倍罰款。
7、工資金額大於社保申報金額的,工資人數大於社保申報人數的,社保稽核時需要補交並有滯納金。
請禁止這七種避稅方式!
結合目前國內企業的主流做法,目前這7類個稅違規手段一經查出,必定受罰。
1找發票抵稅,造成費用異常
這樣操作很多企業都感覺比較簡單,比如每個月員工找2000元發票去報銷,很多會計圖省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計入什麼福利費、差旅費等。如果長期大額處理的話,會造成企業期間費用異常。之前爆料過,一家互聯網企業的油費超過物流公司了。不查你,查誰啊?
2故意不用銀行發工資
當移動支付成為潮流的時候,你們還在苦苦的用現金髮工資。你自己想一下正常嗎?公司基本戶都有,員工也不少,公司也不在偏遠山區。據不完全統計,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企業,不申報個稅、少申報的情況基本都存在。此類企業請注意,再有這樣的做法,你將會承擔後果的。
3補貼不申報個稅
也許是因為會計稅法不熟悉,也許企業故意不申報個稅。總有部分企業把企業的飯補、話補、房補、結婚補貼、生日禮金沒有合併工資進行納稅申報,你們公司有嗎?
4大量員工零申報
這裡一定要強調一個比例問題,一個企業如果和同地區同行業相比,工資在3500以下的明顯偏低的話,你們已經是高風險企業了,此時準備好工資表、銀行流水、考勤表吧,你已經在稽查名單裡面了!
5「李鬼」發工資
工資太高,找個李鬼代發工資。這也是很多企業的伎倆。到底這樣操作是否靠譜,請回答:是否有考勤?是否有簡歷?沒有那你還要這樣做嗎?
6故意混淆勞務和工資申報
尤其是很多勞動密集型企業,勞務工、臨時工、第三方員工,很多屬於勞務所得進行納稅申報,但是按照工資進行申報了!尤其是營改增之後勞務公司、建築企業等都要高度重視。雖然你們可能還有怨言,但是根據個人所得稅稅法不是全職員工是不可以工資申報個稅的!
7外包福利也是個火坑
很多企業現在搞得新式的將員工部分福利和工資外包給人力資源個稅、管理諮詢公司,讓他們給你們開發票,然後讓他們給你們員工發放工資。這種情況,在實質角度來看也是變相發放工資,是要補稅的!
那麼,個稅如何合理籌劃?
一分清收入構成
這是繳納個稅之前的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首先認定收入性質,比如以年終一次性獎金方法來計稅能享受較低稅率,值得注意的是,年終一次性獎金一年只能申報一次。
其次是區分需要繳納個稅和不需要繳納個稅的收入。比如差旅費補貼,但要注意的是我國稅法規定:凡是以現金形式發放通訊補助、交通費補貼、餐補,視為工資薪金所得,計入計稅基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凡是根據經濟業務發生實質,並取得合法發票實報實銷的,屬於企業正常經營費用,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留存有效發票,是個人稅務籌劃的一個實用小技巧。
二了解扣減政策
在認清收入構成後,就要了解自己所能適用的個稅扣減政策,包括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
除了住房公積金外,保險也是實現個人稅務籌劃的重要手段。比如從今年的7月1日起,就允許個人在規定範圍內把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的支出,在當月或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
因為我國個稅稅率採取是的超額累進位,當累進到一定程度時,增加的工資薪金能帶給個人可支配收入會越來越少。
個稅工資薪金的19個風險點
風險1:查核企業以組織工作考察、研討會、境內外免費培訓班等形式,對本企業僱員營銷業績進行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是否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企業僱員應稅所得,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併,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2:查核企業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或公雜費中列支的向企業內部職工發放各種與業務推廣有關費用或獎勵等其他費用,是否與職工當期的工資薪金合併,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3:查核企業出資金為企業人員(除個人投資者外)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所有權不屬於企業),是否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4:查核企業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等成本費用科目中列支,以各種形式或各種明目支付給企業內部員工的,除免稅外,是否與當期工資薪金合併,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足額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暖氣費、物業費、護眼費、降溫費、洗衣費等其他不得免稅的費用。
風險5:查核企業出資購買房屋和其他財產,將所有權登記為企業其他人員(除個人投資者和投資者家庭成員外);企業其他人員(除個人投資者和投資者家庭成員外)向企業借款用於購買房屋及其他財產,將所有權登記為企業其他人員,且借款年度終了後未歸還借款的,是否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6:查核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除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外,是否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7:查核企業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以現金、報銷等形式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是否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按月發放的,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不按月發放的,分解到所屬月份並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併後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8:查核企業向員工支付誤餐補助,是否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標準的支付誤餐費,否則應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9:查核企業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是否按稅法規定併入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0:查核企業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的,是否按稅法規定併入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1:查核企業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等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是否按稅法規定併入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2:查核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是否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併,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風險13:查核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各種補貼、津貼,是否準確劃分應併入「工資、薪金所得」徵稅範圍扣繳個人所得稅,有無將應併入徵稅的補貼、津貼,作為免徵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稅法規定的免稅補貼、津貼包括: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風險14:查核企業利用財務集中核算模式,從下屬機構經費項目中列支的上級內員工補貼、分紅、福利等項目,是否足額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5:查核企業再任用已退休人員取得的收入,是否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6:查核企業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是否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按稅法規定減除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7:查核企業員工2011年9月1日(含)後取得的所得,是否均按照每月3500元的扣除標準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風險18:查核企業以各種發票報銷會議費、郵電費、差旅費等方式套取現金,支付給個人手續費、回扣、獎勵、發放交通補貼(如油費)、誤餐補助、加班補助、通訊費補貼等,是否計入其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風險19:查看工資薪金年所得超過12萬元以上的員工是否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進行自行納稅申報。
2018年,對於個稅風險,財務和老闆千萬不能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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