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2017年3月將選舉特首 按照基本法產生
05-3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5日在立法會透露,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定於2017年3月26日舉行。
譚志源說:「選(舉)管(理委員)會剛剛在4月1號完成了有關選舉指引的公眾諮詢,我們預計選管會將在6月底公布指引。另外,選舉事務處也會在這個月(4月)的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彙報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實務安排和宣傳計劃。選舉界別分組委員會選舉將在今年12月11號舉行。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會在明年3月26號舉行。」
據報道,香港2016年和2017年將會面臨兩項重大選舉活動。2016年9月4日將舉行第六屆立法會選舉,包括間接選舉的功能組別35席和直接選舉的35席,總共70個席位面臨投票。
由於香港政制改革方案在2015年遭到否決,因此2017年舉行的特首選舉將會維持原有選舉方法,即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投票選出。
按照《基本法》,特首參選人需要滿足中國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40周歲以及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這五個條件。
香港特區2017年3月將選舉特首 按照基本法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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