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卷第二十五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卷第二十五
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門人灌頂記
唐天台沙門湛然釋
○次近益中二先正釋次料簡初正釋中二先釋次始從下結初又二先釋次近從下明益不同初又二初約教次約味初約教又二初釋次複次下判初文又二初總明諸教益相次別明十益初文又二初通標一期深淺。
二近利益者起於寂滅道場始成正覺即轉法輪擊於毒鼓天鼓利益眾生齊至法華已前益亦淺深死亦奢促。
○次何者下釋。
何者教本逗緣緣略為四教亦有四教主亦四皆稱法王具王三昧自破二十五有七益眾生例如前說。
所以然者始自寂場終至法華雖復差別來至法華終歸實事並是示為四教教主調熟之力功在於斯雖遠近有殊七益之相不異於遠故云如前。
○又大小去別明十益中二先約諸教辨因果二益次別對諸教以明八益初因果二先釋次結初文二先引他經明因果益。
又大小乘經明佛入王三昧放光說法善惡諸趣果苦得益者如阿含中說見佛光明蒙佛手觸六道苦患悉得除愈又大品雲放光照地獄眾生苦惱即除生齊第六天苦除是果益生天是因益大品稱為華葉之益也。
○次又佛下此經明果益。
又佛放光幽闇之處皆大明各作是念此中云何忽生眾生此亦是果益。
久居黑暗而今大明故屬果益。
○次結。
此因果益四教主佛通能此益。
大小乘中皆照六道故云通也。
○次別論下以聲聞去別對諸教故云別也。
(○別論下即第二科別對諸教以明八益言八益者從第三聲聞至第十實報)。
別論益者則是淺深不同謂聲聞斷正緣覺侵習同名中草菩薩伏惑兼度眾生故經雲求世尊處我當作佛行精進定是名上草益蓋三藏教主慈善根力利益之相也經雲若諸菩薩智慧堅固了達三界求最上乘即三人同觀無生非但有前析智之益別有巧度即是體真是為小樹增長益蓋通教主利益之相經雲復有住禪得神通力聞諸法空心大歡喜住禪者住九種大禪心大歡喜者登歡喜地度無數億百千眾生是名大樹增長非但有前因果析體之益而別有分別道種智乃至一切種智益蓋別教主利益之相經雲今當為汝說最實事不啻如前之益乃有即破無明顯出佛性究竟實益蓋圓教主利益之相。
(△次判)。
複次前三教益劣不兼勝勝則兼劣可解(云云)。
次判雲勝則兼劣者勝謂圓教既未說開但云兼耳。
○次五味中二先列次判。
又歷五味者乳教但因果大樹實事四益而不明三草一木以大乘經不入二乘人手如聾如啞故酪教但有三草等四益生酥備有七益熟酥無析法三草而有體法等七益醍醐但有實事益。
初文中雲熟酥而有體法等七益者等別圓諸教通途皆有因果兩益雖無三藏中三草自有通中二乘為中草干慧性地為上草八人已去為小樹八地已去入別教道及別教本人為大樹被接見中及圓教本人為實事若方等七益依前所列不同此例。
○次前諸下判。
前諸益皆粗今益則妙。
可知。
(△次明益不同)。
近從寂滅訖至法華為生身菩薩但得八番之益不得第九第十益也又有得義者即是菩薩從法性身來入分段作願通應生等眷屬進破無明斷除殘品即得明第九第十番益也。
(△次結)。
始從寂滅終至法華略言十益也。
(△次料簡)。
問法身菩薩聞應身佛說法應身中益亦令法身得益耶答譬如磨鏡鏡轉明色像亦明。
次雜料簡中初問中雲應身益亦令法身益者法身菩薩起應輔於應身佛化聞法進道亦能令此菩薩法身益耶答意者應身之處即法身應身得益即法益亦如磨鏡為見像見像之時即鏡明其像彌現鏡彌明故明像體本不二汝問應益法益不如問像現鏡明不為是義故汝問非也。
(△次問答)。
又問應身聞法益法身亦益者應身現病法身亦病耶答此病若實者應病法亦病秪為應病非實非實故應身無病法身亦無病。
次問者法身平等本無應垂應之時名病行應身得益即法益方丈現病法應病答意者秪為法身本無病能現病行利眾生利生現病非實病故知法應俱無病。
○次從又下更作一番化功歸己釋。
又若應身現病少當知法身益亦少若能應身現病廣法身益亦廣也。
利物若少病則少應跡若多名病多機多應多功即多法身得益理應多。
○次從今作下復有兩個四句七個二句而為料簡初兩個四句並約十番之中因果二益以料簡故不相及。
今作諸句料簡自有果益因不益因益果不益俱益俱不益此即現事可解。
或有一人得果益或有一人得因益或有一人二俱益或有一人俱無益。
○次四句者自有壞益下列也。
自有壞益成益亦壞亦成益不壞不成益。
○不成不壞至亦成亦壞更作四句釋前所列。
不壞不成益是清涼益四趣因是壞益非想因是成益中間是亦成亦壞益(云云)。
不成不壞釋第四句四趣因益釋前初句非想成益釋第二句中間已去釋第三句如修五戒生於人中四趣之因一時俱壞余句可見。
(△七個二句)。
自有因益即果益果益即因益此變易因移果易意也自有因益非增道果益非損生得是因果益不得是因果益分段報因果也自有因益是增道果益是損生不得是因果益得是因果益習因習果也自有真益非俗益二乘也俗益非真益六度菩薩也自有先俗益後真益六度菩薩也自有先真益後俗益通菩薩也自有真俗益非中益中益非真俗益別也自有真益即俗益亦即中道益圓也。
得是分假因果益不得是變易因果益不得是分假因果益得是遠為實報土家因果益。
○前之七益望於法華有粗有妙約教約味皆悉不同故知遠近兩益但成判於粗妙來至今經同成一妙方始是開於中又二初標次雖復下釋。
三當文利益就今經備有七益。
初標中雲今經備有七益者前八番益中合因果益為一小草益故但七益本謂三草二木及一實事各不相關即他經七益今開權顯實更無異趣此即三草二木同一實相地之所生等一佛乘兩之所潤仍舊為名名為七益是則七人同成一實又於一實亦可義立七益之名為今經七益故云本是地上清涼益今則進發大乘解心明凈等。
○次釋中二先總開次諸經下別開。
雖復差別即無差別譬如芽莖枝葉生長不同而是一地所生七益誠復淺深無非實相故言差別無差別也。
初文者故彼藥草?中一一文義皆雲差即無差無差即差今亦如是草木即一實一實即草木。
○次別開中二先正開次借益相以判眷屬初文又二初略開故云無差妙益。
諸經差別粗益同入此經無差妙益。
○次更借待妙對絕以辨又三初雙標。
或進入諸妙益或按位成妙益。
○次釋。
進入益者本是地上清涼今則進發大乘解心明凈或進觀行妙相似分真中本是人天因益今進入相似分真本是小乘學無學益今進破無明分真妙益譬如回聲入角轉小為大也通別進益例此可知按位益者本是粗果地上清涼即成理妙之益按於粗因之益即是觀行妙益按粗學無學益即是相似妙益開粗即妙不須進入通別例此可知。
○三進入即是下結判。
進入妙益即是待粗益明妙益按位益即是絕待妙益(云云)。
○次判眷屬中二先判眷屬次約妙。
諸粗益判眷屬者果因二益堪為業生眷屬中上二草小樹等堪為願通眷屬大樹見性已去皆應生眷屬攝(云云)。
初如文。
進入按位者理妙假名觀行妙堪為業生眷屬相似妙堪為願通眷屬分真堪為應生眷屬是名此經利益之相也(云云)。
次文者但進入之相舍粗入妙又舍下位進入高位義當相待不進不妙義當於待其實並與絕待不異無差即差六益宛然差即無差秪是一實是故此經不舍六名而成一實然前所明若遠若近不出當文但約文中騰昔說者名為遠近三周開廢名為當文當知今經所譚異昔況復開顯永異余經故遠近當文實相無別故前文雲今所入者與本入者不異。
○次明流通益中標列釋。
三明流通利益者為三。
一出師二出法三出益。
○釋中初明出師中三例不同謂法身生身及凡夫師。
弘經行人具通凡聖若法身菩薩誓願莊嚴令此土他土下土上土得權實七益九益十益化功歸已還資法身增道損生也。
初法身弘經者法身從上土來上謂實報等故能上土益物妙音觀音普賢文殊即其人也實報七益如七方便同成一實他土具七亦能令他具足十益。
生身菩薩亦能此土他土弘經令他得權實七益化功歸已增道損生而不能上土利益也。
生身菩薩亦能此土他土者神通但能往於他方而未能入方便有餘令他得於權實等益既許用權以助於實故知能於他土得前六益名為權益得一實益名為實益始於此土得無生忍是故未能於上二土弘經益也雖則自能增道損生未能起應但能此土及以神通往於他土尚未能入方便有餘故云不能上土利益。
凡夫之師亦能此土弘經令他得權實七益化功歸已增益品位故無量義雲有病導師在於此岸而成就船筏渡人彼岸即其義也問凡夫但能為凡夫弘經使凡夫得益亦能令聖人得益耶答聖有二種一小乘聖二大乘聖如經雲若有實得阿羅漢生滅度想若遇余佛便得決了南嶽師雲初依名余佛無明未破名之為余能知如來秘密之藏深覺圓理名之為佛佛滅後實得羅漢者於權實未了若遇初依即能決了成相似益或進入分真益此文往證凡夫之師得為小乘聖人弘經得益也經雲六根清凈人說法十方諸佛皆樂見之皆向其處說法一切天龍聞其所說皆大歡喜此亦是凡夫師為大聖說法之明文也。
凡夫師者通取五品及以六根凈故今下答問文中引六根文證內凡位名為凡師。
○次出法者法謂方法亦曰法相弘經方法為唯用實亦許用權為顯此意故云出法又為二初正釋次今時下破立初文又三初明雙用次明唯實三又雲下釋疑初文二先釋次此則下結初又二先正釋以三助一次但菩薩下明助意。
二出法者通經方法明出聖言文雲若眾生不信受者當於余深法中示教利喜余者帶方便也深者明中道也帶方便明中道者即別教也若但方便不明中道即通藏等教也經文許用別助圓而例推亦應用通助圓又文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豈隔藏通耶。
初文雲經文許用別助圓者經雲若不信此法於余深法中示教利喜者有深復余者即別教法也入地名深地前名余。
但菩薩已得實慧亦得權意不以實濫權亦不謂權是實但為弘實而眾生不信須為實施權以淺助深無虛妄也。
(△次結)。
此則雙用權實而弘經也。
(△次明唯實)。
安樂行雲若有難問不以小乘法答但以大乘而為解說令得一切種智此則但令用實弘經也。
(△三釋疑)。
又雲隨宜為說此亦不隔於權也。
○次破立中二先破。
今時人弘法或一向用大或一向用小皆不得佛意。
○次善弘下立。
善弘經者用與適時口雖說權而內心不違實法但使眾生得權實七益於弘經暢矣。
正出弘經之相。
○次明益中凡言弘經之相益在滅後流通相也於中為四初出法次出人三正出益四舉況初文二先明正宗中亦有流通之益次展轉去正明流通益。
三出益者然流通利益不待第三流通段方明利益秪正說文中已指未來弘經之利譬喻品後授記品末法師品中皆明弘經功德利益能於如來滅後聞一句偈者亦與受三菩提記況弘宣者竊為一人說者功德尚多況處眾廣說者。
初中雲譬喻品後等者品末文雲鈍根小智等不得為說若有利根智慧明了等乃可為說廣如經文授記品末者四大聲聞得授記已於他方土作佛弘經余如文法師品中者入室著衣坐座爾乃應為四眾說法法師品文若作三段仍屬正說若分本跡即在流通流通正在六七二卷文相可知。
展轉至第五十人隨喜功德尚非二乘境界況最初會中聞隨喜者常不輕流通一句尚得六根清凈況具足流通者。
(△次出人)。
初品弟子弘經功德無量億劫行五波羅蜜不得為喻況第五品十方虛空寧有邊表五品弘經尚叵窮盡皆雲入如來室著如來衣坐如來座如來之法皆非數量況八萬大士千界微塵菩薩而當可說耶而當可知耶唯除如來無能盡知者也。
次初品去約人展轉以下況上八萬大士者如法師品中千界塵數者如神力品中指地涌菩薩是也。
○三明益中即是末代流通之益初明七益次明穿鑿助顯七益。
凡師弘經令凡七益經雲此經是閻浮提人病之良藥若聞是經不老不死者於老死中識老死實相老死是果報法識實相即得清涼理妙益也亦果報益也能持此經故生安樂土處蓮華中不為貪慾所惱亦是離十惱亂是善行菩薩道亦名名字益亦是觀行妙亦是修因妙得陀羅尼能旋假入空即是下中上藥草等益亦是小樹益得百千旋陀羅尼即大樹益得法音方便陀羅尼是相似實益若有須?聞即得究竟三菩提即是真實益。
初文言不老等者只是達老死實相言旋假入空即三草等益者五品為小草七信為中草上草亦在五品位中以同三藏未斷惑故八信已上為小樹十信伏無明為大樹初住已上即實事益雖分七益位必在圓。
複次如人穿鑿高原見干土是下中上藥草益見泥是小樹大樹益得水是最實益。
(△四舉況)。
後五百歲尚獲此益況復今時弘經利他寧無七益耶。
○第四明觀心利益中二先正明觀心次夫一向下破性過初又三先明觀境次若能下勸須起觀三凈心下正明起觀。
第四觀心者小乘明心起未動身口不名為業大乘明剎那造罪殃墜無間無間是大苦報處剎那促起業處促心暫起重業已成況九法界而不具足。
初文者凡一切重罪皆由剎那故剎那若起已含因果故大乘觀之已成重因舉輕責重令勿起剎那。
若能凈心諸業即凈。
次如文。
○正起觀中二初正明觀相。
凈心觀者謂觀諸心悉是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一心三觀。
○次以是下結益。
以是觀故知心非心心但有名知法非法法無有我知名無名即是我等知法無法即涅槃等此解起時於我我所如雲如幻即是地上清涼益信敬慚愧諸善心生於空假中意而有勇即是因益念念與即空相應是中上草小樹等益念念與即假相應是大樹益念念與即中相應是最實事益於一念益心七種分別(云云)。
所以須明觀心益者然上來得益由於現身口輪說法令他得於近遠當文七益十益然益實由觀法恐尋者不達文旨若遠若近已謝於往正說流通自屬於他若不自觀己心徒數他寶。
○次破性中二初立性計。
夫一向無生觀人但信心益不信外佛威加益此墮自性痴又一向信外佛加不內心求益此墮他性痴共痴無因痴亦可解。
○次自性下破破文二先破自次三句例初破自中四初立事破。
自性痴人眼見世間牽重不前者傍力助進云何不信罪垢重者佛威建立令觀慧得益耶。
○次又汝從下立道理破。
又汝從何處得是無生內觀耶從師耶從經耶從自悟耶師與經即是汝之外緣若自悟者必被冥加汝不知恩如樹木不識日月風雨等恩。
○三又三事下約法相破。
又三事汝不知外加一不信教二不自行求外加三不教人直是汝之不信非無外益也。
○四引證。
經曰非內非外而內而外而內故諸佛解脫於心中求而外故諸佛護念云何不信外益耶(云云)。
○次三句例中二先例。
他共無因痴例可解。
○次即假下結成。
即假故無自性即空故無他性即中故無共性雙照故無無因性(云云)。
可解。
○五明權實者大文第五第二卷初大為五文釋此十妙一列名二生起三引證四廣釋今當第五結前十妙以成權實於中為二初破古次正釋初文又二先出古人意次破。
第五結成權實者光宅雲照三三之境為權照四一之境為實今不用此解。
初雲三三之權者此光宅意以昔三乘但各有三故云三三謂教人因昔三乘權未至於果故闕於果果即是理大小俱有理大小各有果何故昔三但有於三昔教何辜而不立理。
○次破中二先破三三次破四一初文又四初直破。
既以大乘果為大理何不用小乘果為小理。
○次彼下明光宅救。
彼救雲小果非真故不以其果為理。
大師既不見光宅應是他人亦曾此破先有斯救故今述之。
○三若爾下重難。
若爾權教及權行人何嘗是實既立權教行人何不立權理。
還以彼三三難彼無理。
○四又下重並難。
又權若無理俗不應稱諦既言俗諦權不應止三也。
○次從實有四去難光宅四一中但立因果而無於理於中為三初難。
實有四者夫因果是二法云何以二法為理一耶。
○次引證責云云何分別因果為理一耶。
經雲觀一切法如實相不行不分別云何分別因果為理一。
○若爾去重難。
若爾便無實相則魔所說故不用彼釋。
若但因果而不出理則同魔說今家和舊亦作四一乃廢因果以立理一更加行一是故數同而名義永異。
○二正釋中三初約法次約五味三故知下結判初文又二初直就十妙中結。
今明照十粗之境為權照十妙之境為實十粗者即前九法界三因緣等諸粗諦智乃至粗利益皆稱權也照十妙者即是理妙乃至利益妙妙故為實。
○次複次下約施開相對以結又三初正結。
複次為十妙故開出十粗如為蓮故華意在於蓮而蓮隱不現於余深法示教利喜余法有實而實不顯文雲如來方便意趣難解也又華開蓮現譬開十粗顯十妙則無復十粗唯一大事不可思議境界乃至利益。
○次引他同。
肇師雲始從佛國終法供養皆明不可思議。
○三例。
今亦例爾既開粗已始終皆妙。
又約五味者乳味則有為十妙明十粗開十粗顯十妙則成一權一實若就四悉檀則有六權二實若約四門則十二權四實也若約三藏一向是權化城楊葉還就三藏約化他為權就自行為實約四悉檀三權一實約四門十二權四實若方等既備有四教故三十種權一十種實若約四悉檀十四權二實對四門五十六權八實若約摩訶般若既廢三藏但用三教通別二十種為權一十種圓為實若約悉檀十權二實若歷四門四十權八實。
次五味中前四如文。
○第五味中分二謂法華涅槃。
若至法華前來一向皆廢但說一實實中非無方便但是實相方便同稱為實今約悉檀者未悟之前三權悟即一實若歷四門十二權四實名數一往同三藏而意有天懸而地殊彼教十二權四實一向是權法華一向是實料簡異方等般若(云云)故云但說無上道示真實相此之謂也。
法華如文。
○涅槃中二初與方等辨異。
若約涅槃涅槃備釋四教亦是三十權一十實一往似同方等而意迥異彼則二入實二不入實。
(△次正約涅槃)。
今涅槃四俱入實因中則有三權一實在果則四實而無權。
次正約涅槃中初約教中雲在果四俱實者四教俱得入實故也。
若約四悉檀十四權二實。
若約四悉十四權二實者別圓兩教第一義悉皆實故也。
歷四門五十六權八實若更約三因門五十六權若果門四實但是實仍其本因故說四耳是則四門入實約果四實十二權法華義齊也。
歷四門者別圓兩教中各有十二權四實並前兩教三十二權故有五十六權八實若更約因門五十六權亦如前此中重雲因者涅槃中人用前三教為入實門兼因作名有五十六與前數同名之為權果門者入實為果四教四門悉皆入圓同成一實無復有權故云但實仍其四門本因為名故云四實及別四實入圓四實同成一實意亦同之約果四實十二權者前之三教入實同圓故名為果就圓四門十六悉檀中自分權實四門有四第一義名為四實四門各有餘三悉檀三四十二名為權悉此實中權不復同前三教三悉當知三教三悉即是權中之權三教第一義悉即是權中之實圓教第一義悉即是實中之實。
○次總結中二初約教結。
(△三結判)。
故知諸教雖同有權實權實不同或一向實或一向權或權實相兼皆是稱當機情緣理未融。
○次更約教判又四初約四教。
今總就教判權實若約三藏通別三教是權圓教為實又諸教權實未融為權既融開權顯實為實。
○次獨約一圓用法華待絕以判。
今法華是一圓故為實又開權故為實。
今法華是待又開權是絕。
○三獨約圓教以判亦有待絕。
若就圓教為語照前三教三十粗為權照十妙為實若就開權圓融為語決於三十粗皆成妙但稱為實是故稱妙。
○四若取下約悟以判。
若取悟理者理即非權非實不見一法空拳誑小兒說權說實是則為粗理則非權非實是故為妙也。
問前來諸文處處約教約味若判若開文相已廣今此何故復重明耶答此有多意前明諸妙但釋一妙以為十相故一一文中為欲明妙先明諸粗開之成妙今廣釋已復更束前非但諸文盡妙亦乃諸妙無殊故更合明只是權實及開權實又前諸文自行化他但明權實未明權實悉用四悉四悉之內幾權幾實復有諸門諸門之內四悉亦爾故更約五味諸味法門以判四悉幾權幾實是故更此以四悉權實結前諸文苦約諸教者但是重結諸權實意一切諸法亡泯不二故更約悟開前十妙權實同成一理心性乃識前來若妙若粗若開若施空拳咸實因茲復立大意顯悟誑小之說咸堪被圓然此跡門譚其因果及以自他使一代教門融通入妙故凡諸義釋皆約四教及以五味意在開教悉入醍醐觀心乃是教行樞機仍且略點寄在諸說或存或沒非部正意故縱有施設託事附法或辨十觀列名而已所明理境智行位法能化所化意在能詮詮中咸妙為辨詮內始末自他故具演十妙搜括一化出世大意罄無不盡故不可不了十妙大綱故撮十妙為觀法大體若解跡妙本妙非遙應知但是離合異耳因果義一自他何殊故下文雲本跡雖殊不思議一況體宗用只是自他因果法故況復教相秪是分別前之四章使前四章與諸文永異若曉斯旨則教有歸一期縱橫不出一念三千世間即空假中理境乃至利益咸爾則止觀十乘成今自行因果起教一章成今化他能所則彼此昭著法華行成使功不唐捐所詮可識故更以十門收攝十妙何者為實施權則不二而二開權顯實則二而不二法既教部咸開成妙故此十門不二為目一一門下以六即檢之本文已廣引誠證此下但直申一理使一部經旨皎在目前。一者色心不二門二者內外不二門三者修性不二門四者因果不二門五者染凈不二門六者依正不二門七者自他不二門八者三業不二門九者權實不二門十者受潤不二門
是中第一從境妙立名第二第三從智行立名第四從位法立名第五第六第七從感應神通立名第八第九從說法立名第十從眷屬利益立名。
一色心不二門者且十如境乃至無諦一一皆有總別二意總在一念別分色心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性唯在心體力作緣義兼心色因果唯心報唯約色十二因緣苦業兩兼惑唯在心四諦則三兼色心滅唯在心二諦三諦皆俗具色心真中唯心一實及無准此可見既知別已攝別入總一切諸法無非心性一性無性三千宛然當知心之色心即心名變變名為造造謂體用是則非色非心而色而心唯色唯心良由於此故知但識一念遍見己他生佛他生他佛尚與心同況己心生佛寧乖一念故彼彼境法差而不差。
二內外不二門者凡所觀境不出內外外謂托彼依正色心即空假中即空假中妙故心色體絕唯一實性無空假中色心宛然豁同真凈無復眾生七方便異不見國土凈穢差品而帝網依正終自炳然所言內者先了外色心一念無念唯內體三千即空假中是則外法全為心性心性無外攝無不周十方諸佛法界有情性體無殊一切咸遍誰雲內外色心己他此即用向色心不二門成。
三修性不二門者性德只是界如一念此內界如三法具足性雖本爾藉智起修由修照性由性發修在性則全修成性起修則全性成修性無所移修常宛爾修又二種順修逆修順謂了性為行逆謂背性成迷迷了二心心雖不二逆順二性性事恆殊可由事不移心則令迷修成了故須一期迷了照性成修見性修心二修俱泯又了順修對性有離有合離謂修性各三合謂修二性一修二各三共發性三是則修雖具九九隻是三為對性明修故合修為二二與一性如水為波二亦無二亦如波水應知性指三障是故具三修從性成成三法爾達無修性唯一妙乘無所分別法界洞朗此由內外不二門成。
四因果不二門者眾生心因既具三軌此因成果名三涅槃因果無殊始終理一若爾因德已具何不住因但由迷因各自謂實若了迷性實唯住因故久研此因因顯名果秪緣因果理一用此一理為因理顯無復果名豈可仍存因號因果既泯理性自亡只由亡智親疏致使迷成厚薄迷厚薄故強分三惑義開六即名智淺深故如夢勤加空名惑絕幻因既滿鏡像果圓空像雖即義同而空虛像實像實故稱理本有空虛故迷轉應成性是則不二而二立因果殊二而不二始終體一若謂因異果因亦非因曉果從因因方克果所以三千在理同名無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無改無明即明三身並常俱體俱用此以修性不二門成。
五染凈不二門者若識無始即法性為無明故可了今即無明為法性法性之與無明遍造諸法名之為染無明之與法性遍應眾緣號之為凈濁水清水波濕無殊清濁雖即由緣而濁成本有濁雖本有而全體是清以二波理通舉體是用故三千因果俱名緣起迷悟緣起不離剎那剎那性常緣起理一一理之內而分凈穢別則六穢四凈通則十通凈穢故知剎那染體悉凈三千未顯驗體仍迷故相似位成六根遍照照分十界各具灼然豈六根凈人謂十定十分真垂跡十界亦然乃由果成等彼百界故須初心而遮而照照故三千恆具遮故法爾空中終日雙亡終日雙照不動此念遍應無方隨感而施凈穢斯泯亡凈穢故以空以中仍由空中轉染為凈由了染凈空中自亡此以因果不二門成。
六依正不二門者已證遮那一體不二良由無始一念三千以三千中生陰二千為正國土一千屬依依正既居一心一心豈分能所雖無能所依正宛然是則理性名字觀行已有不二正依之相故使自他因果相攝但眾生在理果雖未辦一切莫非遮那妙境然應復了諸佛法體非遍而遍眾生理性非局而局始終不改大小無妨因果理同依正何別故凈穢之土勝劣之身塵身與法身量同塵國與寂光無異是則一一塵剎一切剎一一塵身一切身廣狹勝劣難思議凈穢方所無窮盡若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茲自在用如是方知生佛等彼此事理互相收此以染凈不二門成。
七自他不二門者隨機利他事乃憑本本謂一性具足自他方至果位自即益他如理性三德三諦三千自行唯在空中利他三千赴物物機無量不出三千能應雖多不出十界界界轉現不出一念土土互生不出寂光眾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諸佛由三千理滿故能應應遍機遍欣赴不差不然豈能如鏡現像鏡有現像之理形有生像之性若一形對不能現像則鏡理有窮形事不通若與鏡隔則容有是理無有形對而不像者若鏡未現像由塵所遮去塵由人磨像現非關磨者以喻觀法大旨可知應知理雖自他具足必藉緣了為利他功復由緣了與性一合方能稱性施設萬端則不起自性應無方所此由依正不二門成。
八三業不二門者於化他門事分三密隨順物理得名不同心輪鑒機二輪設化現身說法未曾毫差在身分於真應在法分於權實二身若異何故乃雲即是法身二說若乖何故乃雲皆成佛道若唯法身應無垂世若唯佛道誰施三乘身尚無身說必非說身口平等等彼意輪心色一如不謀而化常??至極稱物施為豈非百界一心界界無非三業界尚一念三業豈殊果用無虧因必稱果若信因果方知三密有本百界三業俱空假中故使稱宜遍赴為果一一應色一一言音無不百界三業具足化復作化斯之謂歟故一念凡心已有理性三密相海一塵報色同在本理毗盧遮那方乃名為三無差別此以自他不二門成。
九權實不二門者平等大慧常鑒法界亦由理性九權一實實復九界權亦復然權實相[宴-女+六]百界一念不可分別任運常然至果乃由契本一理非權非實而權而實此即如前心輪自在致令身口赴權實機三業一念無乖權實不動而施豈應隔異對說即以權實立稱在身即以真應為名三業理同權實[宴-女+六]合此以三業不二門成。
十受潤不二門者物理本來性具權實無始熏習或實或權權實由熏理恆平等遇時成習行願所資若無本因熏亦徒設遇熏自異非由性殊性雖無殊必藉幻發幻機幻感幻應幻赴能應所化並非權實然由生具非權非實成權實機佛亦果具非權非實為權實應物機契應身土無偏同常寂光無非法界故知三千同在心地與佛心地三千不殊四微體同權實益等此以權實不二門成。
是故十門門門通入色心乃至受潤咸然故使十妙始終理一如境本來具三依理生解故名為智智解導行行解契理三法相符不異而異而假立淺深設位簡濫三法只是證彼理三下之五章三法起用三法既是一念三千即空假中成故有用若了一念十方三世諸佛之法本跡非遙故重述十門令觀行可識首題既爾覽別為總符文可知。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卷第二十五
音釋
啻
(施智切不啻不止也)。
乾隆藏 第116冊 No.1490 妙法蓮華經玄義釋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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