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分子招顯聰被判刑4周 佔中期間暴力襲警

2港獨分子招顯聰

  據香港星島環球網消息,港獨分子招顯聰因為在去年10月「佔領旺角」期間暴力衝擊警方,被香港法院判刑4周。招顯聰不服判決,目前已保釋等候上訴。前港獨組織「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曾於2013年底持港英旗幟強闖解放軍駐香港總部,次年6月被判入獄2星期、緩刑12個月。去年7月,改以「香港圖博民族自決會」創始人自居的招顯聰還曾試圖闖入香港中聯辦。

  星島環球網報道稱,香港警方去年10月嘗試在占旺區清場時,與示威者衝突,招顯聰被指用身體衝擊警方防線,以及腳踢1名高級警員。他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和拒捕罪成。裁判官考慮背景報告,認為被告沒有悔意,就兩項控罪被判實時入獄3個星期,而違反的緩刑令,則判1個星期分期執行,招顯聰共須服刑四星期。招顯聰聞判後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

  報道稱,辯方代表律師指,招顯聰(30歲)堅持自己沒有犯罪,拒絕求情陳詞。暫委裁判官崔美霞指被告當日用身體衝突警員,被捕後仍然掙扎反抗,令多名警員受傷。法官認為執行職務的警員須受保護,加上被告沒有悔意,要判實時監禁刑罰。

  裁判官續指,招顯聰在緩刑令後4個月再犯事,因今次干犯的罪行嚴重,須重新執行緩刑令。

  暫委裁判官崔美霞考慮招顯聰的刑期可能在上訴聆訊開始前已服滿,故批准招顯聰的保釋申請,但必須遵守多項保釋條件,包括1.5萬元(港幣)保釋金,每晚9時至翌朝6時宵禁,以及不得離港。

  觀察者網此前曾報道,2013年12月26日,以招顯聰為首的4名「香港人優先」成員手揮港英旗,強行闖入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內,並以十足挑釁的姿態高叫「解放軍滾出香港」等惡劣口號,遭到站崗解放軍的制止。闖駐港部隊軍營後,招顯聰仍然活躍於各類社會活動中,大肆宣揚「港獨」,彭定康重返香港時,招顯聰更是送上其最愛的蛋撻「獻媚」,叫囂香港獨立。

  時隔5個月後,闖軍營案在香港開審,4人被控沒有許可證進入禁區罪。張漢賢等3人均已承認控罪,唯獨主犯招顯聰拒不認罪,並在開庭時遲到。

  今年4月,香港《亞洲周刊》曾這樣描寫招顯聰:招顯聰聽不大懂普通話,這或許說明了他的某種封閉,這在香港年輕人中已經很少見了。……招顯聰對大陸缺少任何興趣,甚至連最基本的好奇也沒有,他不看奧運會(他說如果看的話,會幫中國的對手打氣),從小到大沒有交過講普通話的朋友……

  《亞洲周刊》評論說,街頭的港獨暴力,引發香港民意的憤怒,也揭開港獨的面紗:一些知識分子和大學生在書齋內的論述提出「去中國化」理論,而走上街頭暴沖的先鋒,則大多是底層和教育程度不高的年輕人。泛民勢力企圖以港獨推動民主,恰恰弄巧反拙。雨傘運動領袖陳健民認為港獨街頭暴力是法西斯行徑,會毀滅香港。港獨不是香港民主的朋友,而是香港自由民主開放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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