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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正確引用《聖經》的話嗎?

你會正確引用《聖經》的話嗎?

來源:曠野呼聲編輯團隊 作者:悄嵐 時間:2014-05-28 

   前言:在教會生活中,聽見一些基督徒引用《聖經》的話時,不是曲解了《聖經》的話就是改變了《聖經》的話,感覺其中存在的問題很嚴重。下面收集幾例,希望弟兄姊妹能引以為戒。


   【例1】姊妹A向姊妹B借了5元錢。還錢時,姊妹B說"不用還啦,不就5塊錢嘛。"姊妹A說:"那可不行。《聖經》說: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斷不能進天國。"   聽起來A姊妹是多麼虔誠啊!然而,《聖經》真是這樣說得嗎?請看《聖經》馬太福音5:25-26"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里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在耶穌的時代,若有人不能還清債務就要被關進監牢,直到還清所欠的債項。除非有人為他還清債項,否則他就得在監牢里(出不來)。這裡意在強調,我們與別人發生爭執,要儘快和解,不要讓對方發怒引起更多麻煩(參箴25:8-10)。任何爭執總是在初期容易化解。我們來到神面前之前,先要與我們的弟兄姊妹有良好的關係。   A姊妹把"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說成了"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斷不能進天國。"殊不知,人之所以能進天國完全是耶穌基督的恩典,沒有人的任何功德。   A姊妹引用《聖經》經文時篡改了經上的話,是嚴重的錯誤。   【例2】某弟兄幹完臟活兒後,手黑乎乎的抓起餅來就吃,並且還讓別人吃,旁邊的人說他太不衛生了,他說"耶穌還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呢。"   《聖經》真是不讓人講衛生嗎?請看馬太福音15:17-20"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廁里嗎?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   這裡的"污穢"明顯是指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等道德上的污穢。經文意思是在說:食物入了口,運到肚子里消化,代謝的廢物則排泄在茅廁里。整個過程並不涉及道德問題,不過是身體功能的運作而已。即使你們吃飯(入口的)不洗手,也不會令你們犯這些罪;但你們說出來的話(出口的)卻能叫你們犯這些罪!經文中的"心裡"不是指供應血液的心臟,而是指人污穢的動機和慾念。因為人的道德本相會隨從他心裡不正當的意念,然後是苦毒的話語,再從邪惡的行為顯露出來。

  耶穌的話針對法利賽人只注重個人衛生,卻忽略了言語和思想的清潔,但絕不是叫人不講衛生。   這個弟兄犯了謬解聖經的錯誤。   【例3】有個姊妹對鄰居說"趕快信耶穌吧,信了耶穌,你想要什麼都能向耶穌求什麼,他必成就。"鄰居說,"能有這好事嗎?"姊妹說,"當然了,因為耶穌應許說: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呵呵,說不定當天晚上鄰居就能"信"耶穌,照這樣"傳"福音恐怕教會人數會成幾何級數「增長」呢。可是《聖經》的原話能這樣解釋嗎?   約翰福音14:13-14"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   基督徒奉耶穌之名的祈求是指相信耶穌並符合耶穌本性的禱告,是活在主的旨意中,與祂同行,祈求祂所喜悅的事,是榮耀神的禱告。耶穌的意思是說,我們可以求任何事情,但必須謹記,要奉他的名祈求──依照神的屬性和旨意祈求,而不是我們想要什麼就要什麼,然後加上"奉耶穌的名"這句話。我們不能把耶穌的名當作魔術棒,來滿足自己的私慾(人想要的往往是想滿足自己的私慾而不是榮耀神)。我們應該省察:我的祈求是"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的禱告嗎?如果是,他必會成就我們的祈求(參約15:16;16:23);如果不是,那就不一定了!雅各書4:3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這個姊妹也犯了謬解聖經的錯誤。   【例4】有位肢體遇到一些生活上的缺乏、難處,一個老姊妹勸她說"不用急,《聖經》說,你們先求神的國,後求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暈!經文是說"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怎麼到老姊妹口中變成"先求神的國,後求神的義了"?難道"神的義"次於"神的國"嗎?   老姊妹也犯了篡改聖經的錯誤。   【例5】某姊妹天天忙著聚會,對家裡的孩子不管不顧,丈夫批評她,她卻說:耶穌說"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   誠然,馬太福音10:37是這樣說的,"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但經文的教導絕不是讓基督徒們像這個姊妹這樣去踐行的。   人類對待耶穌有兩種態度──相信或拒絕,一個人一旦成為跟隨主的人,家人就可能會反對他們。有不少信徒在信仰上備受家庭的壓力,例如父母的反對、家人的嘲諷、親友的輕視等。經文意思是說,如果基督徒必須在對基督的信仰與家人之間選擇一個效忠的對象,應把耶穌放在首要的地位上,不應容讓任何親屬關係影響他們對神的忠心,這是強調主在我們心中應當是優先的地位!而絕不能成為你懶惰、不盡家庭責任的借口,一個連自己家人孩子也不照顧的人,說自己愛耶穌豈不是自欺欺人嗎?!約翰一書4:20說,"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這個姊妹斷章取義,錯解聖經,歪曲了主的意思。   【例6】一個姊妹說:《聖經》的話都奇妙應驗了。經上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你看現在都是婆婆伺侯媳婦哩,這不是大的服事小的嗎?經上還說,"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你看前幾年搞計劃生育,婦女們都得做手術挨刀,真是有禍了。   暈!真會"對號入座"啊,這也"屬靈"得太出格了吧!經上的話是這意思嗎?"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出自《創世紀》25:23,是預言以撒和利百加的兩個雙胞胎兒子以掃和雅各,兩兄弟要成為兩族和兩國,就是以東和以色列,以東要臣服於以色列。   "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出自馬太福音24:19,是主耶穌講末日大災難時,人們忙著逃跑,懷孕的婦人和奶孩子的母親她們行動不方便,很難趕快逃走。   虧得姊妹想出那樣別出心裁的解釋來,簡直是無稽之談!   【例7】一弟兄借了另一弟兄的一筆錢,很長時間不還,自己還理所當然地說:"耶穌說了,……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   暈!把《聖經》上的話當成自己貪戀別人錢才的理由,豈不知,經上還說,借貸不還的是惡人呢(詩37:21)。

  聖經的話語是我們省察自己、悔改自己的鏡子,不是滿足自己私慾、犯罪的借口。   這個弟兄是在為滿足自己的私意謬解聖經。   【例8】一男子經常打罵他的妻子,別人批評他,他卻說,"聖經說,丈夫是妻子的頭,……"   真是豈有此理!在《聖經》中,基督是教會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丈夫愛妻子要像基督愛教會,是妻子的保護者。丈夫作頭,要愛護、帶領、引導妻子;丈夫作保護者,要供應、保護、關顧妻子。"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5)   試想,在一個正常健康人身體上,"頭"是想法愛惜自己的身體呢還是想法打罵自己的身體呢?   這個男子為自己的私意謬解聖經。   【例9】教會裡藏污納垢,有的弟兄姊妹想指出來,另一些人卻阻攔說「教會是講愛哩,那樣就體現不出愛了。」   《聖經》所講的愛是這樣的嗎?教會裡的愛難道是無原則的、包容罪惡的嗎?不!我們的神首先是聖潔的恨惡罪惡的神,彼前1:15-16:"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教會的愛必須是在追求聖潔基礎上的愛,而不是糊塗的愛、無原則的愛!   ……

   弟兄姊妹,我們當鄭重神的話語,不曲解,不篡改,不亂用,不斷章取義。《聖經》的話和神聖潔、公義、慈愛、憐憫、良善的本性以及他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的恩典是絕不會矛盾的,我們絕不能憑人墮落的罪性去曲解、篡改、亂用神的話!   神的話安定在天,永不改變!願教會每一個牧者都能按著正意分解《聖經》的話語,也願每一個弟兄姊妹都能正確領受、引用《聖經》的話,使之真正成為我們生命的營養、生活的智慧,榮耀歸主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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