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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甘前女友有新歡 半夜連打7個110舉報其賣淫

高某打了七個報警電話舉報前女友「賣淫」

  男女戀愛本是你情我願的事情,交往中感覺不好,分手也正常,但在杭州下沙某公司上班的四川籍小伙高某,卻在和女友分手後做了一件令人大跌眼鏡的事情,他也因此自己把自己「作」進了拘留所。

  7個「十萬火急」的舉報電話

  「我要舉報有人賣淫,地址是下沙***小區5幢1703室,現在人還在,你們快來!」,4月4日凌晨0時23分,杭州開發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了一個舉報賣淫的警情。

  凌晨、居民小區、賣淫?這樣的情況雖不多見,但當日值班的民警還是迅速出警趕往現場。

  接警後,民警老楊在0時28分就趕到了現場,但在房間門口敲了半天門都無人回應。之後,老樣又接到指揮中心新的指令,報警人說現在在2幢樓下。

  「我就是舉報人,我剛剛舉報錯了,是1702房間,我也住在那裡,你們快進去抓他們!」走出1樓電梯,老楊迎面碰到了一個滿身酒氣的小伙。

  「那個女的住我旁邊房間,經常有男的來,還發出『嗷嗷』叫聲,影響我休息,是個賣淫的!」小夥子說完,不由分說,拉著老楊就往電梯口走去。

  兩人回到17樓,對著1702房間的門敲半天,老楊又吃了個閉門羹,而小伙則躲在一旁打電話,還說讓民警自己想辦法,但自己卻不來開房間的門。

  此時,指揮中心值班民警也很鬱悶:0點23分接到第1個舉報後,一個小時內,同一個地點又連續來了6個舉報電話,最後一個舉報電話更是投訴民警不作為:在門口不進去抓人。與此同時,民警發現報警人住在同一小區的5幢2503房間。

  「被耍了!」老楊告訴同事,這是他當時心裡的第一反應。當日凌晨2點07分,被折騰了近一個半小時的出警民警老楊沒有找到「賣淫女」,於是帶著奇怪的「舉報人」,一起回到了派出所。

  「舉報」是希望民警幫忙「棒打鴛鴦」

  「你究竟住在哪裡?1702裡面住的是誰?究竟有沒有賣淫的情況?」在派出所,民警看著「舉報人」高某,接連問了他三個問題。

  此時,高某的酒「忽然」醒了,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道出了實情。

  原來,前一天半夜,高某給前女友打電話,結果是一個男子接的電話。因為和女友才分手一個月,高某有些不甘心,於是報警希望民警去搞破壞。

  在詢問高某的同時,民警也聯繫上了住在1702室的高某前女友小馮。「高某是我的前男友,一個多月前就分手了,今天晚上我和現在的男友在一起,凌晨的時候確實有幾個電話打進來,其中一個還是我男朋友接的,但是接通後都沒人說話,覺得是騷擾電話,所以沒有理會。」之所以不回應敲門聲,是因為晚上害怕不敢開門。

  做完筆錄後,小馮和她的現任男友離開了派出所,而高某則被帶進了辦案區。目前,高某因涉嫌以散布謠言,謊報警情的方式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開發區警方行政拘留。(浙江在線記者/俞雯祺 通訊員/吳文俊 編輯/陸海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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