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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經 無常品第三之餘

6無常品第三之餘 

 

  譯文

  其時,大慧菩薩又對佛說:世尊,請為我等說如來、應、正等覺(應供、正等覺均是佛之尊號)自覺性,令我及諸大菩薩得此善巧,自悟、悟他。

  佛說:大慧,我將就你所問的,為你及諸大菩薩解說。

  大慧說:好的,世尊。如來、應供、正等覺是作法呢,還是非作法?是果呢,還是因?是相或是所相?是說還是所說?是覺或是所覺?如是等等,是一或是異?

  佛說:大慧,如來、應供、正等覺既非是作法,亦不是非作法,非果亦非因,非相亦非所相,非說亦非所說,非覺亦非所覺,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這樣說都有過失。大慧,若如來是作法,則是無常,若如來是無常,一切作法應是如來,這是我及諸佛都不能同意的;若如來非是作法,則無有體性,那麼,一切修行悉皆無益,如同兔角、石女之兒,因不是作法之因所成的緣故;若如來非因非果,則非相非所相,亦即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非說非所說,則言超四句。夫隨文句者,則隨世間而有言說,若超四句而唯有言說,則如石女兒。大慧,石女兒者,唯有言說,不墮四句,以不墮四句故,不可度量,一切智者,應如此知如來一切句義。

  大慧,如我所說,諸法無我,因為諸法中無有我性,故說諸法無我,不是諸法中無有「自身之性」 ,如來之義,也是這樣,如來無蘊界處生死之性,不是沒有法身常住自性。大慧,譬如牛無馬性,馬無牛性,非牛無牛自性、馬無馬自性,一切諸法也是這樣,無有諸法自相,而非沒有法身常住之性,此中道理,非凡愚之所能知。為什麼呢?因為愚痴凡夫執著於虛妄分別。一切法空,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自性,也是這樣,無法之自相,非無如來法身常住之性。

  大慧,如來與「五蘊」法非異非不異,若不異者,則如來應是無常,因為「五蘊」都是所作法;若異者,正如牛之雙角,既異又不異,互相似,故不異,長短各不同,則異。如牛右角異於左角,左角異於右角,長短色相各不相同。但雙角又不異,因為同是牛之角。如來與蘊界處非異非不異也是這樣。

  大慧,如來者,依解脫而立言,如來與解說也是既非異又非不異。若異者,如來則如色相,同屬無常;若不異者,則一切修行者均無差別,但實際上差別很大,因此二者非不異。與此相類似,如來覺智法身與所知之蘊界處,非異非不異;因為如來與「五蘊」諸法非異非不異,故如來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蘊非異蘊,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因此,如來真實法身,超出見聞覺知一切心量,唯有言說,無生無滅,猶如虛空。大慧,虛空非作非所作。因為虛空非作非所作,所以遠離一切攀緣;因為遠離一切攀緣,所以它超越一切妄想戲論;此超越一切妄想戲論者,即是如來,如來即是正等覺之體。所謂正等覺者,則是永離一切諸根境界。

  原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願為我說如來、應、正等覺自覺性,令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而得善巧自悟、悟他。

  佛言:如汝所問,當為汝說。

  大慧言:唯。

  世尊,如來、應供、正等覺為作非作?為果為因?為相所相?為說所說?為覺所覺?如是等異不異?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非作非非作,非果非因,非相非所相,非說非所說,非覺非所覺,何以故?俱有過故。大慧,若如來是作,則是無常,若是無常,一切作法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不忍可。若非作法,則無體性,所修方便悉空無益,同於兔角、石女之子,非作因成故。若非因非果,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超過四句。言四句者,但隨世間而有言說。若超過四句,惟有言說,則如石女兒。大慧,石女兒者,惟有言說,不墮四句,以不墮故,不可度量,諸有智者,應如是知如來所有一切句義。

  大慧,如我所說,諸法無我,以諸法中無有我性,故說無我。非是無有諸法自性,如來句義應知亦然。大慧,譬如牛無馬性,馬無牛性,非無自性,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有自相,而非有即有,非諸凡愚之所能知,何故不知?以分別故。一切法空,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自性,悉亦如是。

  大慧,如來與蘊非異非不異。若不異者,應是無常,五蘊諸法是所作故。若異者,如牛二角有異不異,互相似故不異,長短別故有異,如牛右角異左,左角異右,長短不同,色相各別。然亦不異,如於蘊於界處等。一切法亦如是。

  大慧,如來者依解脫說,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若異者,如來便與色相相應,色相相應即是無常;苦不異,修行者見應無差別,然有差別,故非不異。如是智與所知,非異非不異,若非異非不異,則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蘊非異蘊,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以是義故,超過一切量,超一切量故,惟有言說,惟有言說故,則無有生,無有生故,則無有滅,無有滅故,則如虛空。大慧,虛空非作非所作,非作非所作故,遠離攀緣,遠離攀緣故,出過一切諸戲論法,出過一切諸戲論法,即是如來。如來即是正等覺體,正等覺者,永離一切諸根境界。

  譯文

  其時,大慧菩薩又對佛說:世尊,諸佛經中多有說言,不生不滅即是如來之異名者,請世尊為我等解說,不生不滅者,則是無法,如何卻說即是如來異名?正如世尊所說過的,言一切諸法不生不滅,此則是墮有、無之見。世尊,若法不生,則無可取著,諸法皆無,誰是如來?請世尊為我等宣說。

  佛說:好好聽著,我當為你解說。大慧,我說如來是不生不滅之異名,非即是無法,亦非如你所說墮有、無見。我說無生即是如來覺法自性,意成法身之異號。但此不生不滅之義,凡愚外道、聲聞、緣覺乃至七地菩薩皆不能了知。大慧,譬如帝釋、虛空乃至手足,一一物各有多名,並非多名而有多體,亦非無體。大慧,我也是這樣,於此娑婆世界(即堪忍世界)有無數無量百千名號,諸愚痴凡夫雖然聞說其名號,但不知是如來的異名,其中或有知者,如普導、如佛、如導師、如勝導、如梵王……如無滅、如無生、如性空、如真如、如實性、如法界、如涅槃、如佛性、如寂滅,……如是等滿無數無量百千名號。稱謂不同,然其體性唯一,無有增減,此間及余世界中,有利根者,能知如來法身隨眾生心現,如月現水中,實無去來。但諸凡夫墮二邊見,不能如實了知,雖也承事供養,但不了名義,執著言說,昧於如來真實法身,而謂不生不滅同於無法,不知佛之種種名號乃隨眾生心現,如因陀羅釋揭羅(帝釋異名)等,以信言教,昧於真實,於諸法中隨言取義。愚痴凡夫更是這樣說:義如言說,二者無異,為什麼呢?因為義無體性。這種人不知言語音聲無有體性,所以說言說即義,無別自體。大慧,此種人不知言說有生滅,而義無生滅。

  大慧,一切言說墮於名字,而義則不墮名字,因為義離有、無,不受生,無身相。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只以方便說教顯真實義。大慧,若人說法墮文字言教者,是虛誑說,為什麼呢?因為諸法真實性離於文字。所以,大慧,佛經中說,我與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字。為什麼這樣呢?一切諸法性相離於文字,亦非不隨真實之義,故假分別說以顯義。大慧,若不說者,教法則壞,教法若壞,則無聲聞、緣覺、菩薩、諸佛。若三乘聖人均無,那麼,誰說法?為誰說?所以,大慧,大菩薩應當不著文字,隨機說法,我及諸佛皆隨眾生心欲根機不同而方便說法,令其了達諸法乃是自心所現,無外境界,舍二分別,轉滅妄識,並非藉言教成立如來自覺聖智所證處。

  大慧,大菩薩應依於義,莫依於文字。依文字者,墮於惡見,執著自宗,而起言說,不能了達一切法相文字章句,既自損壞,亦壞他人,不能令人心得悟解。若能善知真實義,通達一切法相文字章句,則不但能使自己得無相樂,還能使他人安住大乘;若能使他人安住於大乘,則得一切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之所攝受;若得一切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之所報受,則能攝受一切眾生;若攝受一切眾生,則能攝受一切正法;若能攝受一切正法,則不斷佛種;若不斷佛種,則得生勝妙處。大慧,大菩薩得生勝炒處,欲令眾生安住大乘,以十自在(詳見注釋③)力現種種像,隨眾生之根機,說真實法。真實法者,離文字,無別異去來,一切戲論悉皆息滅。所以,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執著於語言文字,因為一切真實之法離於語言文字。

  大慧,譬如有人以手指指物,小兒觀指不觀物,愚痴凡夫也是這樣,隨語言文字而起執著,乃至終生不能捨棄文字之「指」,而取真實義。大慧,譬如嬰兒,應吃熟食,有人不知,而讓其吃生食,則得疾病。不生不滅法門也是這樣,不以方便善巧修行,則不能入此法門,所以應當善於方便修行,莫隨語言文字而生執著,如不觀於物而觀指端。

  大慧,真實義者,離諸妄想,寂靜微妙,由此而得涅槃;言說者,與妄想合,而流轉生死。大慧,實義者,從多聞得,多聞而得其義,非善於言說。善其義者,不隨順一切外道惡見,非但自己不隨順,而且也使別人不墮惡見,這才是真正的多聞善義。應當親近善求義者,與此相反之執語言文字者,應速遠離。

  原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佛經中分別攝取不生不滅,言此即是如來異名。世尊,願為我說,不生不滅,此即無法,云何說是如來異名?如世尊說,一切諸法不生不滅,當知此則墮有無見。世尊,若法不生,則不可取,無有少法,誰是如來?惟願世尊為我宣說。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大慧,我說如來,非是無法,亦非攝取不生不滅,亦非待緣,亦非無義,我說無生即是如來意生法身別異之名,一切外道、聲聞、獨覺、七地菩薩不了其義。大慧,譬如帝釋地及虛空乃至手足,隨一一物各有多名。非名多而有多體,亦非無體。大慧,我亦如是,於此娑婆世界①,有三阿僧祇②百千名號,諸凡愚人雖聞雖說,而不知是如來異名,其中或有人知如來者,知無師者,知導師者,知勝導者,知普導者,知是佛者,……如是等滿足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於此及余世界中,有能知我如水中月,不入不出,但諸凡愚心沒二邊,不能解了,然亦並重承事供養,而不善解名字句義,執著言教,昧於真實,謂無生,無滅是無體性,不知是佛差別名號。如因陀羅釋揭羅等,以信言教,昧於真實,於一切法,如言取義,彼諸凡愚作如是言,義說無異,何以故?義無體故。是人不了言音自性,謂言即義,無別義體。大意,彼人愚痴,不知言說是生是滅,義不生滅。

  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惟除不墮於文字者。大慧,若入說法墮文字者,是虛誑說,何以故?諸法自性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經中說,我與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一切諸法離文字故,非不隨義而分別說。大慧,若不說者,教法則斷,教法斷者,則無聲聞、緣覺、菩薩、諸佛。若總無者,誰說?為誰?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不著文字,隨宜說法,我及諸佛皆隨眾生煩惱解欲種種不同而為開演,令知諸法自心所見,無外境界,舍二分別,轉心意識,非為成立聖自證處。

  大慧,菩薩摩訶薩隨於義,莫依文字。依文字者,墮於惡見,執著自宗,而起言說,不能善了一切法相,文辭章句,即自損壞,亦壞於他,不能令人心得悟解。若能善知一切法相,文辭句義悉皆通達,則能令自身受無相樂,亦能令他安住大乘;若能令他安住大乘,則得一切諸佛、聲聞、緣覺及諸菩薩之所攝受;若得諸佛、聲聞、緣覺及諸菩薩之所攝受,則能攝受一切眾生;若能攝受一切眾生,則能攝受一切正法;若能攝受一切正法,則不斷佛種;若不斷佛種,則得勝妙處。大慧,菩薩摩訶薩生勝妙處,欲令眾生安住大乘,以十自在③力,現眾色像,隨其所宜,說真實法。真實法者,無異、無別、不來、不去,一切戲論皆悉息滅。是故,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如言執著於義。何以故?真實之法,離文字故。

  大慧,譬如有人以指指物,小兒觀指不觀於物,愚痴凡夫亦復如是,隨言說指而生執著,乃至盡命終不能舍文字之指,取第一義。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有人不解成熟方便,而食生者則發狂亂。不生不滅亦復如是,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宜應善修方便,莫隨言說而觀指端。

  大慧,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與妄想合流轉生死。大慧,實義者從多聞得,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於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惡見,身自不隨,亦令他不隨,是則名曰於義多聞。欲求義者,應當親近;與此相違著文字者,宜速遠離。

  注釋

  ①娑婆世界:亦稱「堪忍世界」。堪忍,即堪忍苦難之意,佛教認為,此界苦難眾多,住此界眾生,須堪忍受種種苦難;另,堪忍還指菩薩為教化眾生堪於忍受種種勞苦。

  ②阿僧祇:古印度數目名,一阿僧祇為一萬萬萬萬萬萬萬萬兆,意為無數。

  ③十自在:自在者,進退無礙之意。十種自在即是:一命自在,菩薩得長壽慧命,住持世間、無有障礙;二心自在,菩薩智慧方便,調伏自心,能入各種三昧,而無障礙;三資具自在,菩薩以無量珍寶,嚴飾世界,清凈無礙;四業自在,菩薩能隨諸業,應時示現,無障無礙;五受生自在,菩薩能隨其心念,於諸世界受生示現,無障無礙;六解自在,菩薩能示現種種色身,演說妙法,無障無礙;七願自在,菩薩能隨諸願,於諸剎中應時出現,成正等覺,無障無礙;八神力自在、菩薩神通廣大,威力無量,能於世界中隨機示現,無障無礙;九法自在,菩薩得大辯才,廣演無邊法門,無障無礙;十智自在,菩薩智慧具足,能於一念中現如來十力無畏,成正等覺,無障無礙,

  譯文

  其時,大慧菩薩承佛威神,又對佛說:世尊,如來演說不生不滅法門,不為奇特。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一切外道亦說作者不生不滅,世尊也說虛空、涅槃、非擇滅三無為法不生不滅;外道說作者因緣生於世間,世尊也說無明愛業生諸世間,都是因緣而生,只是稱謂不同罷了。世尊所說和外道所說之外因緣生法也是這樣。所以,佛之所說與外道說無有差別。外道說時間、方位、虛空、微塵、四大種、大梵天、勝妙天 (梵pradhana) 、大自在天、眾生主等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法不生、不滅,若有若無,皆不可得。世尊,大種不壞滅,周流諸趣,自性常住,不生不滅,世尊分別所說諸法,雖稍有異,實際上外道多已說過。所以說,佛法同於外道法,若有不同,請佛為解說,為什麼佛法勝於外道法?若無不同,外道即是如來,因為外道亦說不生、不滅。世尊常說,一世界中,無有多佛,如上面所說的,則應是有。

  佛說:大慧,我之所說不生、不滅,不同於外道所說之不生、不滅,不生無常論,區別在哪裏呢?外道計著一切諸法有實相性,不生、不滅,如來所說不墮有、無,我所說法,非有非無,離生離滅。為什麼非無?如幻影夢像,其影像非一無所有;為什麼非有呢?影像實無自性,能所見取皆不可得,所以我說一切諸法非有非無,離有離無。若覺諸法唯是自心所見,住於自性,分別不生,世間一切諸法,皆悉寂靜。妄想分別,是凡愚之所為,非聖賢也。

  大慧,妄心分別之不實境界,如乾闥婆城及幻化人,小兒見有乾闥婆城及眾多商賈出入,妄心分別,言有其事,凡愚所見生與不生、有為無為也是這樣,如幻人生,如幻人滅,幻人其實不生不滅。諸法也是這樣,離於生滅。大慧,凡夫虛妄起生滅見,聖人不如是見。所謂虛妄者,不依真實義,而起顛倒見。顛倒見者,執著諸法有自性,不見諸法自性本寂靜;不見諸法自性本寂,不能離於虛妄分別。所以,大慧,如來以其無相見勝於外道之有相之見。有相之見,以不生不滅為受生因,若無有相,則無有虛妄分別,寂靜常住,則是涅槃。大慧,所謂涅槃者,依真實見,舍分別想,離心、心所法,獲如來自覺聖智所證境界,我說此即是寂滅涅槃。

  原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承佛威神,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演說不生不滅,非為奇特。何以故?一切外道亦說作者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虛空、涅槃及非數滅不生不滅;外道亦說作者因緣生於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生諸世間,俱是因緣,但名別耳,外物因緣亦復如是。是故,佛說與外道說無有差別。外道說言,徽塵、勝妙、自在、生主等如足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諸法不生不滅,若有若無,皆不可得。世尊大種不壞,以其相不生、不滅,周流諸趣,不舍自性。世尊,分別雖稍變異,一切無非外道已說,是故佛法同於外道,若有不同,願佛為演,有何所以佛說為勝?若無別異,外道即佛。以其亦說不生不滅故。世尊常說一世界中,無有多佛,如向所說,是則應有。

  佛言:我之所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不生無常論。何以故?外道所說,有實性相不生不變,我不如是墮有,無品,我所說法,非有非無,離生離滅。云何非無?如幻夢色,種種見故。云何非有?色相自性非是有故,見不見故,取不取故。是故,我說一切諸法非有非無。若覺唯是自心所見,住於自性,分別不生,世間所作悉皆永息,分別者是凡愚事,非聖賢耳。

  大慧,妄心分別不實境界,如乾闥婆城,幻所作人。大慧,譬如小兒見乾闥婆城及以幻人商賈入出,迷心分別,言有實事,凡愚所見生與不生,有為無為,悉亦如是。如幻人生、如幻人滅,幻人其實不生、不滅。諸法亦爾,離於生滅。大慧,凡夫虛妄起生滅見,非諸聖人。言虛妄者,不如法性,起顛倒見。顛倒見者,執法有性,不見寂滅;不見寂滅故,不能遠離虛妄分別。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是相見,相是生因,若無有相,則無分別,不生不滅則是涅槃。大慧,涅槃者,見如實處,舍離分別心、心所法,獲於如來內證聖智。我說此是寂滅涅槃。

  譯文

  其時,大慧菩薩又對佛說:世尊,一切外道妄說無常,世尊也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不知此說是邪?是正?所說的無常,又有幾種?

  佛說:大慧,外道說有七種無常,非是我法。哪七種呢?一者四大造色,作已還舍,是名無常;二者形處轉變,是名無常,謂四大所造色之長短、大小變化無常;三者色即無常,亦即各種形色變化無常;四者轉變無常,一切諸法相續不斷,迭相變化自然歸滅,猶如乳變為酪,此種無常雖不可見,但在一切法中壞一切法;五者性無常;六者性無性無常;七者不生無常。

  此中,性、無性、無常者,指能造所造諸法虛妄不實,其相壞滅,大種自性,本來無起,無起即無滅,何有能造所造之實法言無常;不生無常者,指常與無常、有與無等,一切諸法皆無有起,乃至極小之微塵,也無所見,此即以不起名無常。其實,一切諸法,本來寂靜,並非滅生名無常,不識於此,則墮外道無常義;所謂性無常者,此即於非常非無常處,妄生分別,亦即其立一無常之性,自不壞滅,但能壞滅諸法。若無此無常性壞滅諸法,諸法則終不壞滅,猶如以杖擊瓦,以石打物,瓦、物壞而杖石不壞,外道所謂性無常說也是這樣。大慧,現見無常性與所作法,並無異體,無能作、所作之差別,妄言此是無常性,彼是所作法,因為無差別的緣故。能作、所作應俱是常,故無有一無常之性,能令諸法壞滅而成於無。

  大慧,諸法壞滅實也有因,但此非凡愚之所能知。大慧,異因不應變生異果,若異因能生異果,則一切諸法應是互相轉生,這樣,此法彼法應無有差別,怎可以說諸法能轉變互生呢?大慧,若有法無常性為能生因,應同所作法一樣同屬無常,既然自己也屬無常,怎能生起諸法呢?所無常法皆應是常。大慧,若無常性住諸法中,應同諸法一樣墮於三世,與色一樣,過去已滅,未來不生,現在俱滅。一切外道計四大種性不壞,而所造色壞。但實際上,所造色即是四大種性和合而有,既然四大種性不壞,色亦應是不壞。

  大慧,三界之中一切諸法,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滅法,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自身不滅?始造即舍無常者(即外道所言之第一無常),非大種互造,大種其用各不相同,不能互造於色;亦非自造於色,因為大種性本自無生,不能獨起以造於色。亦非共造,因四大種性自乖悖,如水火不相容,何能共造於色?因此,當知非是始造無常。形處轉變無常者,此非所造壞,亦非所造壞,而是形狀壞爾,亦即此種形處轉變,只是其大小、長短形狀之變更,非是能造所造體壞滅。持此種說法者墮於僧佉世論之中。色即是無常者,此謂所造色無常,非大種性無常,若大種性亦無常,則無世事,這樣便墮入虛迦耶見中。因彼妄見諸法自相生,唯有言說,無自性相。轉變無常者,指色質變異,非大種體變異,如金作種種器具,器具有變,而金體無改。

  大慧,如是等種種外道,虛妄分別,見無常性。他們認為,火雖能燒四大所造色,但不能燒四大自相,說如果火能燒四大自相,一切能造所造則皆俱斷滅。大慧,我所說,不同於外道之常無常見,為什麼呢?因為一切外法皆是虛妄離於執取,三界唯是自心所現,不可妄分諸法自相,大種性不生不滅各種差別相,既非能造,亦非所造,能取、所取二種體性都是虛妄分別所生,了達諸法皆是自心所現,遠離有、無二種分別見,不妄分別能造、所造。大慧,世間、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諸法,都是自心,無有外法,非常、非無常,若不能了達於此,則墮惡見。大慧,一切外道不能如實知此三種法,依自妄想,而計言說,計常無常。大慧,此三種法所有方便語言分別,亦非凡愚所能了知。

  其時,世尊重說頌曰:

  剛產生出來又很快失滅,諸法之形狀不斷變化;

  執著色和物等各種無常,外道於此作種種分別。

  諸法各住自位無有壞滅,四大自性常住而不易;

  外道所持之各種說法,都是如此以說無常。

  那些外道眾及種種說法,皆說大種性無生滅;

  大種性既然是常,那麼誰是無常法?

  能取及所取皆是自心之顯現,實無有我及我所。

  梵天等一切諸法,我說都是心之體現;

  如果離開了心,一切皆假相幻影了不可得。

  原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妄說無常,世尊亦言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未知此說是邪是正?所言無常復有幾種?

  佛言:大慧,外道說有七種無常,非是我法。何等為七?謂有說始起即舍是名無常,生已不生,無常性故;有說形處變壞是名無常;有說色即無常;有說色之變異是名無常,一切諸法相續不斷,能令變異自然歸滅,猶如乳酪前後變異,雖不可見,然在法中壞一切法;有說物無常;有說物無物無常;有說不生無常,遍在一切諸法之中。

  其中物、無物、無常者,謂能造、所造其相壞滅,大種自性本來無起;不生無常者,謂常與無常,有無等法,如是一切皆無有起,乃至分析至於微塵,亦無所見,以不起故,說名無生,此是不生無常相。若不了此,則墮外道生無常義,有物無常義;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非無常處,自生分別。其義云何?彼立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若無無常壞一切法,法終不滅,成於無有,如杖槌瓦石能壞於物,而自不壞,此亦如是。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無有能作、所作差別,雲此是無常,此是所作。無差別故,能作、所作應俱是常,不見有因,能令諸法成於無故。

  大慧,諸法壞滅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大慧,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若能生者,一切異法應並相生,彼法此法能生所生應無有別,現見有別,云何異因生於異果?大慧,若無常性是有法者,應同所作自是無常,自無常故,所無常法皆應是常。大慧,若無常性住諸法中,應同諸法墮於三世,與過去色同時已滅,未來不生,現在俱壞,一切外道計四大種體性不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大種造色,離異不異故,其自性亦不壞滅。

  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莫不皆是生住滅相,豈更別有無常之性,能生於物而不滅耶?始造即舍無常者,非大種互造,大種以各別故;非自相造,以無異故;非復共造,以乖離故。當知非是始造無常。形狀壞無常者,此非能造及所造壞,但形狀壞。其義云何?謂分析色乃至微塵,但滅形狀長短等見,不滅能造、所造色體,此見墮在數論之中。色即是無常者,謂此即是形狀無常,非大種性,若大種性亦無常者,則無世事,無世事者,當知則墮盧迦耶見,以見一切法自相生,唯有言說故。轉變無常者,謂色體變非大種變,譬如以金作莊嚴具,嚴具有變而金無改,此亦如是。

  大慧,如是等種種外道,虛妄分別,見無常性,彼作是說,火不能燒諸火自相,但各分散,若燒者,能造、所造則皆斷滅。大慧,我說諸法非常無常,何以故?不取外法故,三界唯心故,不說諸相故,大種性處種種差別不生、不滅故,非能造,所造故,能取、所取二種體性一切皆從分別起故,如實而知二取性故,了達惟是自心現故,離外有、無二種見故,離有、無見則不分別能造、所造故。大慧,世間、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諸法,惟是自心非常、非無常,不能了達墮於外道二邊惡見。大慧,一切外道不能解了此三種法,依自分別而起言說,著無常性。大慧,此三種法所有語言分別境界,非諸凡愚之所能知。

  其時,世尊重說頌言:

  始造即使舍,形狀有轉變;

  色物等無常,外道妄分別。

  諸法無壞滅,諸大自性住;

  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

  彼諸外道眾,皆說不生滅;

  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

  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

  二種從心現,無有我我所。

  梵天等諸法,我說惟是心;

  若離於心者,一切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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