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9論拾金不昧
辯證9論拾金不昧
徐敏豪
2015年10月14日
1.論熊魚。近日,拾金不昧成熱議。2015年10月13日《新快報》報道,廣州拾遺物品管理規定經徵詢公眾3年後,政府常務會昨日審議通過。保留了此前備受爭議的拾金不昧獎10%。處理無人認領物品後,公安部門按拾得財務價值10%金額獎勵拾得人。2002年頒布規定已過期。2012年,提出失主可自願獎勵10%;對無主失物政府按拍賣款獎拾得者10%。
2.論重輕。廣州公安數據,目前遺品每年約千件、10萬元。將拾物所有權由此前的3改為6個月,依據國家《物權法》113條: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6個月內無人認領歸國家所有。政府獎勵拾得人資金來源,由同級財政預算安排。引發社會廣泛爭議。正方:在市場經濟下全靠道德拾金不昧不現實,退求次;反方:有償拾金不昧,道德淪陷、不法可乘。
3.論得失。2012年粵、廣公安連續10天公眾徵詢;《中國青年報》經《民意中國網》抽樣1007人,73.4%贊,其中反強制45%、31.9%贊。86.9%願授;52.9%願受;樣本80後39.7%、70後36.3%、44.8%有過失物被歸還經歷。80.2%認為獎勵並非拜金。鼓勵歸還73.9%;保護失主利益54.1%;玷污美德25%;加重失主負擔20.8%;憂慮潘多拉魔盒不法獲利18.5%。
4.論利弊。10%:6.6%願授>,37.5%願授=,8.7%願授<;42.6%願授經濟、心理承受力以內、不拘多少。應鼓勵拾金不昧善行79%。他山石可攻玉。德國價值<1千馬克獎5%;拾動物獎3%;日本獎5—20%;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獎10%。拾金不昧成日本東京申辦2030年奧運會成功「道德利器」。稱過去外國遊客逾3千萬美元在日本失而復得、完璧歸趙。
5.論零整。2012年日警方統計,全國拾金不昧超189億日元,合12.6億人民幣,僅東京30億元。日刑法「失物橫領罪」:拾物7天不交警方,一旦發現,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記入個人社會信用,殃及結婚、就業、貸款等。《失物法》歷經109年:失主授5—10%。國外發達國《遺產法》,高征遺產稅,對半(5公5私)、一九(據悉,日本9公1私)。
6.論因果。2004年,日物品報失740萬件,上交物品達1.07千萬件。其中,手機33萬部、錢包73萬個、現金132億日元(合9億人民幣),雨傘140萬把、手套87.6萬件等,絕大多數物歸原主。日早在718年規範失物認領,18世紀明確獎勵拾金不昧。1733年,2個政府職員私吞拾衣,被判執行死刑。2014年東京上交2800萬美元現金3/4已物歸原主。
7.論師生。按日法律,拾得失物,3個月後無人認領,即可歸己有。但逾3.9億日元(合340萬美元)現金無人認領後,拾得人並未索取回報,最終交給東京市政府。中日2國、一衣帶水,早在秦朝徐福率6千、男女各3千童男童女登陸日本福島、成日本土著文化中國化始祖,大部同種同文。唐朝日本赴華留學趨若鶩。日明治維新後成中國辛亥革命發源地。
8.論內外。京某失物招領處上交物品萬件,1982年6.3;比20世紀60年代減半;1992年1;1994年0.5;1995年0.41;1996年0.33;1997年1月不如20世紀60、70年代1天。廣1995年拾109萬元、21萬港元、外幣合123萬元,金銀飾逾千件。同年京拾7.5萬元,金銀飾56件。已非國內道德、關乎中國國際形象,法律調整勢在必行、刻不容緩。
9.論德法。德齒法唇、前決定後,德主心骨、法不怒威。同作為人們社會行為規範與約束,德軟法硬、因地因時制宜,為題中應有之義。外交無小事。地球村使各國人民賓至如歸尤為重要,固守一隅、因小失大、智者不為。有動議,規避職業道德:保安、巡警、的士等,獎3—5%。拒領、拍賣所得,不交財政,歸入公益慈善、見義勇為基金,專款專用。
拋磚引玉、對事不對人,既不因人廢言,也不因言廢人。忠言逆耳、良藥苦口,赤子童心、劍膽琴心,諫不謀身、蒼天可鑒,不到之處、萬望海涵。
(註:本文根據人民網、新華網、光明網、中國文明網、中新網、中青網、南報網、《新快報》、《廣州日報》、《羊城晚報》、北京聯盟網、新民網、深圳新聞網、《晶報》、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長江商報網、大眾日報網、華聲在線、觀察者網、南方網、網易網、杭州網、華龍網、鐵血網、人和網、大公網、百度(經中國百科專委會審核)相關信息撰寫,皆有出處,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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