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的意義是什麼?
佛教信仰的主要內涵在於向「佛陀」學習,此即所謂「學佛」;亦即以佛陀為導師,學習佛陀的慈悲、智能、威力,及其殊勝功德,達到三覺圓滿,萬德具足,完成人格,成就佛道。因此,學佛首先應該了解「佛」的意義。
「佛」是「佛陀」的簡稱,來自梵語 Buddha 的音譯。又稱浮圖、浮陀等,意譯為覺者或智者。亦即佛陀是具足自覺、覺他、覺滿,如實知見一切法的性相,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大聖者。自覺、覺他、覺滿,是「覺」的三個層次。
「自覺」,是本身對諸法實相有了正確的認識與覺悟,有別於凡夫的不覺與外道的錯覺,因此又稱「正覺」,這是聲聞、緣覺二乘聖者所達到的最高境界。
「覺他」,是菩薩們將自己所覺悟的真理轉而覺悟他人,有別於二乘人的自覺,故又稱「等覺」(遍覺)。
「覺滿」專指佛陀自覺、覺他的智能達到究竟圓滿的境界,又稱「無上覺」,有別於二乘及菩薩雖能自覺、覺他,但未能破盡見思、塵沙二惑。佛陀以無漏清凈的智能破除根本無明(無明惑),斷盡見、思二惑,圓滿菩提,成就佛道,始能成為「三覺圓,萬德滿」的聖者,所以也稱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意即證得無上正等正覺者。佛陀不僅是覺悟宇宙真理的覺者,也是徹知宇宙真相的智者。
佛陀具足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其中,「一切智」是二乘了達諸法總相,認識諸法本體是空的智能;「道種智」是菩薩認識諸法別相,了知諸法的千差萬別乃緣生而有的智能;「一切種智」唯佛陀所證,是能通達「緣起性空」的諸法總別相,亦即認識色空不二、性相一如的「無上正等正覺」。因此,「佛」之一字,包含整個宇宙人生的本體、現象、作用,能覺察、證悟這種真理的人,就是佛陀。佛陀化導世間眾生,為「能化之人」,故又稱為「能人」、「能仁」。人與仁同音,假借而相通,能仁原為梵語「釋迦」的意譯;佛憐愍眾生無不仁慈,故轉而以能人、能仁為諸佛的通號。因此,不論過去、現在或未來,只要能夠證得真理,達到佛的境界,都可以稱為佛。所以,「佛」之一字,就如博士一詞,只要具足同樣資格,任何人均可稱之;而佛性人人本具,只要能證悟自心本性,人人皆可成佛。佛陀出現在世間,為世間難得的珍寶,故稱為「佛寶」。
《心地觀經》說:「善男子!佛寶中具足六種微妙功德:1.有無上大功德田;2.有無上大恩德田;3.於無足者、二足者、多足者中最貴;4.極難值遇,如優曇花;5.獨出現三千大千世界;6.圓滿世間、出世間功德。以具如是六微妙功德,常能利益一切眾生;利益眾生故,佛寶有不思議恩。」佛的意義,既為覺者、智者,所以學佛的目的,不外是要開智能,求覺悟,而其關鍵,即在去除煩惱障及所知障。煩惱的根本就是貪瞋痴,所以要「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痴」,只要三毒息,三慧朗,就能破除無始以來的無明,此即「自覺」,正如禪宗的開悟或見性。自覺之後進而能夠覺他,也就是「弘法」或「利生」。自覺是屬於修「慧」,覺他是屬於修「福」,福慧雙修即是菩薩;經過三隻修福慧,百劫修相好,當福慧圓滿具足,這時才是「三覺圓,萬德具」的佛陀。
《佛地論》說:「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開覺一切有情,如睡醒覺,如蓮花開,故名佛也。」「佛是已覺悟的眾生,眾生是未覺悟的佛」,人之所以能成佛,是因為佛性人人本具,人人都有成佛的性能。「佛性」在經典中名稱繁多,有「如來藏」、「真如」、「心地」、「圓覺」,或是「本來面目」等,名字雖異,意義相同。
《法華經》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釋迦牟尼佛初成道時,即發出宣言說:「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能德相,只因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凡夫的清凈自性本來與佛無異,所謂「般若風光,人人本具」,只因被無明煩惱所覆,因而不能顯發,猶如明鏡蒙塵、明月為烏雲所覆。學佛即是去除煩惱,開顯佛性的功夫,《法華經》所說的「懷珠作丐」、「藏寶受貧」,這是眾生最大的遺憾。
《圓覺經》說:「譬如銷金,金非銷故有;雖複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復重為礦。」吾人學佛,亦如開採金礦一般,雖然佛性本具,但不經修行,則如金礦未經開採,終不能得。所以,學佛首先要肯定自己佛性具足,同時要知精進修行,果能如此,則所謂「情與無情,同圓種智」,無論是多麼頑劣愚痴的眾生,也終有開悟、見性、圓滿佛道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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