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律詩與拗救
05-31
拗救 拗句 五律、七律、五絕、七絕中,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稱為「拗句」,不合格律的字稱為「拗字」 拗救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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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應補上一個平聲,也叫「救平」,但注意補救的字不能在句末。凡經過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
一些特定的格式,如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認為是拗句的一種。但由於比較常用,自然跟一般拗句不同了。 具體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出句自救 ①出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為是仄聲字在句末,所以這句詩肯定是出句。這種格式又可變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該用「平」而用了「仄」,於是在第四字位置補回一個平聲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但七律這個也不是絕對的,也可「三拗五救」)式。 如杜甫的《天末懷李白》的首句: 「涼 風 起 天 末」, 「平 平 仄 平 仄」 王維《觀獵》的尾聯出句 「回 看 射 雕 處」, 「平 平 仄 平 仄」以及杜甫的《詠懷古迹》之尾聯出句
「庾 信 平 生 最 蕭 瑟」, 「仄 仄 平 平 仄 平 仄」 都屬於這種情況。 注意:出句自救只限於這種情況,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亂隨意變化的。這條規定可以用四句口訣來幫助記憶: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來救,一定要記得。」 孤平拗救 ②孤平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種句式中,句末的平聲字是押韻的要求,必須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這句就只有前面兩個平聲字。這時,如果第一個字也變成了仄聲,就叫做犯孤平。那麼,就必須把第三個字變成平聲來進行補救。這就叫做「孤平拗救」。 如,「仄仄平平仄」(七律則為平平仄仄平平仄)這種句式,又可寫變成「仄仄仄平仄」(這是因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不過這樣一來,對句就必須變成「平平平仄平」(七律則為仄仄仄仄平平仄)」,在對句增加一個平聲字來彌補出句中缺少的平聲字,即第三個字必須變成平聲字。所以叫「對句救出句式的孤平拗救」。 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對句第三個字變成平聲字,即「吹」救「不」)、 陸遊《夜泊水村》的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對句第五個字變成平聲,「無」救「萬」) 因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所以「孤平拗救」就是在救句中的「三」「五」位置上補平! 兩救 ③兩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於對句,那麼,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這種格式又可以變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這時,就要把對句的第三個字位置變成平聲字以相補救,這屬於對句救出句。但如果這個出句又是個「孤平拗救」式,則構成這第三個平聲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這就是兩救。 如陸遊《夜泊水村》的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報國有萬死」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無再青」就是「仄平平仄平」。其中的「無」就既救出句的「萬」(孤平拗救),又救本句的「向」,所以叫「兩救」。 可以利用這首詩構成兩救的口訣:「報國有萬死,向人無再青。無字救兩拗,佳例要記清。」 關於律詩1.律詩的特點 律詩發源於南朝齊永明時沈約等講究聲律、對偶的新體詩,至初唐沈佺期、宋之問時正式定型,成熟於盛唐時期。律詩要求詩句字數整齊劃一,每首分別為五言、六言、七言句,簡稱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較少見。通常的律詩規定每首8句。如果僅6句,則稱為小律或三韻律詩;超過8句 ,即10句以上的 ,則稱排律或長律。通常以8句完篇的律詩,每2句成一聯,計四聯,習慣上稱第一聯為破題(首聯),第二聯為頷聯、第三聯為頸聯、第四聯為結句(尾聯)。每首的二、三兩聯(即頷聯、頸聯)的上下句必須是對偶句。排律除首尾兩聯不對外,中間各聯必須上下句對偶。小律對偶要求較寬。律詩要求全首通押一韻,限平聲韻;第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詩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間。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對,有「仄起」與「平起」兩式。另外,律詩的格律要求也適用於絕句。 唐代律詩在定型化過程中和定型後,都存在變例,有些律詩不完全按照格式寫作,如崔顥的《黃鶴樓》,即前半首為古體格調,後半首才合律。律詩的這種變化被稱為拗體。 一首律詩每兩句為一聯,共四聯,第一聯(第1,2句)稱「首聯」(或起聯),第二聯(第3,4句)稱「頷聯」,第三聯(第5,6句)稱「頸聯」,第四聯(第7,8句)稱「尾聯」(或結聯)。每聯的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律詩的容量比絕句增加了一倍,所以可寫更多的事或景,可抒發更多更細緻的情感。「它散中有整,常中有變,對仗工整,內容充實」;「五律顯得簡短,樸直,有力,七律顯得暢達,悠揚,紆徐。律詩既講平仄,押韻,又講對仗,故寫作較難。律詩的形式
律詩的格律非常嚴謹,在句數,字數,押韻,平仄,對仗各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1,每首限定八句:五律規定每句五字,全首共40字;七律規定每句七字,全首共56字。 2,限定用平聲韻,而且一韻到底,中間不得換韻。五律以首句不入韻為正例,入韻為變例;七律以首句入韻為正例,不入韻為變例。 3,每句的句式和字的平仄都有規定:講究粘和對。 4,每首中間兩聯必須用對偶,這是律詩的重要特點。其他兩聯用不用對仗悉聽尊便。律詩各聯的名稱 一首律詩每兩句為一聯,共四聯,第一聯(第1,2句)稱「首聯」(或起聯),第二聯(第3,4句)稱「頷聯」,第三聯(第5,6句)稱「頸聯」,第四聯(第7,8句)稱「尾聯」(或結聯)。律詩的容量比絕句增加了一倍,所以可寫更多的事或景,可抒發更多更細緻的情感。「它散中有整,常中有變,對仗工整,內容充實」;「五律顯得簡短,樸直,有力,七律顯得暢達,悠揚,紆徐。律詩既講平仄,押韻,又講對仗,故寫作較難。 律詩的格律律句 漢語雖有四聲,但在近體詩中,並不需要象詞、曲那樣分辨四聲,只要粗分成平仄兩聲即可。要造成聲調上的抑揚頓挫,就要交替使用平聲和仄聲,才不單調。漢語基本上是以兩個音節為一個節奏單位的,重音落在後面的音節上。以兩個音節為單位讓平仄交錯,就構成了近體詩的基本句型,稱為律句。對於五言來說,它的基本句型是: 平平仄仄平
或
仄仄平平仄 這兩種句型,首尾的平仄相同,即所謂平起平收,仄起仄收。我們若要製造點變化,改成首尾平仄不同,可把最後一字移到前面去,變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除了後面會講到的特例,五言近體詩無論怎麼變化,都不出這四種基本句型。
七言詩只是在五言詩的前面再加一個節奏單位,它的基本句型就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近體詩無論怎麼變化,也都不出這四種基本句型。 這些句型有一個規律,就是逢雙必反:第四字的平仄和第二字相反,第六字又與第四字相反,如此反覆就形成了節奏感。但是逢單卻可反可不反,這是因為重音落在雙數音節上,單數音節就相比而言顯得不重要了。 我們寫詩的時候,很難做到每一句都完全符合基本句型,寫絕句時也許還辦得到,寫八句乃至更長的律詩則幾乎不可能。如何變通呢?那就要犧牲掉不太重要的單數字,而保住比較重要的雙數字和最重要的最後一字。因此就有了這麼一句口訣,叫作「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就是說第一、三、五(僅指七言)字的平仄可以靈活處理,而第二、四、六以及最後一字的平仄則必須嚴格遵守。這個口訣不完全準確,在一些情況下一、三、五必須論,在特定的句型中二、四、六也未必分明,在後面我們會談到,但接下來我們先來看看如何由這些基本句型構成一首完整的詩。 粘對 我們已經知道了近體詩的基本句型,怎樣由這些句子組成一首詩呢? 近體詩的句子是以兩句為一個單位的,每兩句(一和二,三和四,依次類推)稱為一聯,同一聯的上下句稱為對句,上聯的下句和下聯的上句稱為鄰句。近體詩的構成規則就是:對句相對,鄰句相粘。 對句相對,是指一聯中的上下兩句的平仄剛好相反。如果上句是: 仄仄平平仄 下句就是: 平平仄仄平 同理,如果上句是: 平平平仄仄 下句就是: 仄仄仄平平 除了第一聯,其它各聯的上句不能押韻,必須以仄聲收尾,下句一定要押韻,必須以平聲收尾,所以五言近體詩的對句除了第一聯,只有這兩種形式。七言的與此相似。 第一聯上句如果不押韻,跟其它各聯並無差別,如果上、下兩句都要押韻,都要以平聲收尾,這第一聯就沒法完全相對,只能做到頭對尾不對,其形式也不外兩種: 平起: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起: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再來看看鄰句相粘。相粘的意思本來是相同,但是由於是用以仄聲結尾的奇數句來粘以平聲結尾的偶數句,就只能做到頭粘尾不粘。例如,上一聯是: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下一聯的上句要跟上一聯的下句相粘,也必須以平聲開頭,但又必須以仄聲收尾,就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為什麼鄰句必須相粘呢?原因很簡單,是為了變化句型,不單調。如果對句相對,鄰句也相對,就成了: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第一、第二聯完全相同。在唐以前的所謂齊梁體律詩,就是只講相對,不知相粘,從頭到尾,就只是兩種句型不斷地重複。唐以後,既講對句相對,又講鄰句相粘,在一首絕句裡面就不會有重複的句型了。 根據粘對規則,我們就可以推導出五言絕句的四種格式: 一、仄起首句不押韻: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韻)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韻) 二、仄起首句押韻: 仄仄仄平平(韻) 平平仄仄平(韻)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韻) 三、平起首句不押韻: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韻)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韻) 四、平起首句押韻: 平平仄仄平(韻) 仄仄仄平平(韻)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韻) 五言律詩跟這相似,只不過根據粘對的原則再加上四句而已。比如仄起首句押韻的五言律詩是: 仄仄仄平平(韻) 平平仄仄平(韻)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韻)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韻)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韻) 根據粘對規律,還可以十句、十二句……無限地加上去,而成為排律。 粘對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基本上也是遵循「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口訣,也就是說,要檢查一首近體詩是否遵循粘對,一般看其偶數字和最後一字即可。如果對句不對,叫失對;如果鄰句不粘,叫失粘。失對和失粘都是近體詩的大忌。相比而言,失對要比失粘嚴重。粘的規則確定得比較晚,在初唐詩人的詩中還經常能夠見到失粘的,即使是杜甫的詩,也偶爾有失粘的,比如名詩《詠懷古迹》的第二首: 搖落深知宋玉悲, 風流儒雅亦吾師。 悵望千秋一灑淚, 蕭條異代不同時。 江山故宅空文藻, 雲雨荒台豈夢思。 最是楚宮俱泯滅, 舟人指點到今疑。 第三句就沒能跟第二句相粘。這可能是不知不覺地受到齊梁詩人的影響而一時疏忽。 對的規則在齊梁時就確立了,所以在唐詩中很少見到失對的。現存杜甫近體詩中,只有《寄贈王十將軍承俊》一首出現失對: 將軍膽氣雄, 臂懸兩角弓。 纏結青驄馬, 出入錦城中。 時危未授鉞, 勢屈難為功。 賓客滿堂上, 何人高義同。 第一、二句除了第一個字,其它各字的平仄完全相同,是為失對。這可能是贈詩時未來得及仔細加工而一時疏忽。 還有一種情況,是為了表達的需要而不顧格律。比如杜甫的另一首名詩《白帝》: 白帝城中雲出門, 白帝城下雨翻盆。 高江急峽雷霆斗, 古木蒼藤日月昏。 戎馬不如歸馬逸, 千家今有百家存。 哀哀寡婦誅求盡, 慟哭秋原何處村? 第二句的第二字本來應該用平聲,現在用了仄聲字「帝」,既跟第一句失對,又跟第三句失粘。但這是有意要重複使用「白帝城」造成排比,所以只好犧牲格律了。 孤平和三平調 前面講到「一三五不論」並不完全正確,在某些情形下一三五必須論。 比如五言的平起平收句: 平平仄仄平 這一句的第三個字是可以不論的,用平聲也可以。但是第一字如果改用仄聲,就成了: 仄平仄仄平 除了韻腳,整句只有一個平聲字,這叫「孤平」,是近體詩的大忌,在唐詩中極少見到。前引杜詩「臂懸兩角弓」即是犯了孤平,象這樣不合律的句子,叫作拗句。老杜有意寫過不少拗體近體詩,這種探索另當別論。 如果第一字非用仄聲不可,怎麼辦呢?可以同時把第三個字改成平聲: 仄平平仄平 這樣就避免了孤平。這種作法,叫作拗救,意思就是避免了拗句。例如《復愁十二首》其三: 萬國尚戎馬, 故園今若何? 昔歸相識少, 早已戰場多。 第二句本該是「平平仄仄平」,現第一字用了仄聲「故」,第三字就必須改用平聲「今」了。 七言詩與此相似,也即其仄起平收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能改用仄聲,如果用了仄聲,必須把第五字改成平聲,才能避免孤平。例如《絕句漫興九首》其一: 眼見客愁愁不醒, 無賴春色到江亭。 即遣花開深造次, 便教鶯語太丁寧。 第一句本該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現在第三字用了仄聲「客」,第五字就改用平聲「愁」來補救(注意「醒」是平聲)。 所謂「孤平」,是專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韻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個平聲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例如把「仄仄平平仄」改成「仄仄仄平仄」,這不算犯孤平,是可以用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句: 仄仄仄平平 在這種句型中,第一字是可平可仄的,但是第三字不能用平聲字,如果用了平聲字,成了: 仄仄平平平 在句尾連續出現了三個平聲,叫做「三平調」,這是古體詩專用的形式,做近體詩時必須盡量避免,而且無法補救。 同樣,七言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和第三字都可平可仄,但是第五字不能用平聲,否則也成了三平調。 只要能夠避免孤平和三平調,「一三五不論」就是完全正確的。 關於律詩2.拗救 如果仔細看一下前面所舉的近體詩的幾種基本格式,會發現一個規律:在一聯之中,平聲字和仄聲字的總數相等。如果我們在「一三五」這些可靈活處理的地方,該用平聲字而用了仄聲字(或該用仄聲字而用了平聲字),那麼往往就要在本句或對句適當的地方把仄聲字改用平聲字(或把平聲字改用仄聲字),以保持一聯之中平、仄數量的平衡。也就是說,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來就叫拗救。 前面談到的對孤平的補救屬於在本句自救。還有一種情況,是在對句補救。 比如在五言「仄仄平平仄」這種句型,第三字改用了仄聲,往往就在對句的第三字改用平聲來補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變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例如《天末懷李白》: 涼風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鴻雁幾時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達, 魑魅喜人過。 應共冤魂語, 投詩贈汨羅。 第三句「鴻雁幾時到」第三字該平而仄,第四句「江湖秋水多」就把第三字改成了平聲。七言的與此相似,是「平平仄仄平平仄」的第五字用了仄聲,就在對句的第五字改用平聲來補救,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變成「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甚至是第一字,詩人也喜歡救一下。比如《春夜喜雨》: 好雨知時節, 當春乃發生。 隨風潛入夜, 潤物細無聲。 野徑雲俱黑, 江船火獨明。 曉看紅濕處, 花重錦官城。 第七句第一字該平而用了仄聲「曉」,第八句的第一字就改用平聲「花」補救。 又如《閣夜》: 歲暮陰陽催短景, 天涯霜雪霽寒宵。 五更鼓角聲悲壯, 三峽星河影動搖。 野哭幾家聞戰伐, 夷歌數處起漁樵。 卧龍躍馬終黃土, 人事依依漫寂寥。 第三句第一字該平而仄(「五」),第四句第一字就改仄為平(「三」); 第七句第一字該平而仄(「卧」),第八句第一字就改用平聲(「人」)。 有時候,是本句自救和對句補救混用。比如《解悶十二首》之一: 草閣柴扉星散居, 浪翻江黑雨飛初。 山禽引子哺紅果, 溪女得錢留白魚。 嚴格的格律應該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而此詩的平仄為: 仄仄平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仄平平仄平 這裡有本句自救(以「江」救「翻」,以「得」就「溪」),也有對句補救(以「留」救「哺」),但也有拗而未救的(「星」)。實際上,在「一三五」位置上拗而未救的也是很常見的。象《登高》: 風急天高猿嘯哀, 渚清沙白鳥飛回。 無邊落木蕭蕭下, 不盡長江滾滾來。 萬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獨登台。 艱難苦恨繁霜鬢, 潦倒新停濁酒杯。 第二句的「沙」救了「渚」,「渚」又救了第一句的「風」,但是第一句的「猿」就未救。 象這樣拗而未救,破壞了一聯之中平仄數量的平衡,但是這些都發生在「一三五」的位置上,只要不出現孤平或三平調,就是可以容忍的,確切地說不能算拗。另外還有一種拗,出現在「二四六」的位置上,那才是真正的拗,在這裡不討論。但是有一種拗句,在唐詩中用得相當多,不能不提一下。請看《天末懷李白》: 涼風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鴻雁幾時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達, 魑魅喜人過。 應共冤魂語, 投詩贈汨羅。 第一句本該是「平平平仄仄」,卻寫成了「平平仄平仄」,第二、四字都用平聲,違反了我們一開始就提到的逢雙必反的規律。在七言中,就是把「仄仄平平平仄仄」寫成「仄仄平平仄平仄」,比如《詠懷古迹五首》,幾乎每一首都用到這種特殊句型。其一: 支離東北風塵際, 漂泊西南天地間。 三峽樓台淹日月, 五溪衣服共雲山。 羯胡事主終無賴, 詞客衰時且未還。 庾信平生最蕭瑟, 暮年詩賦動江關。 第七句是這種句型。其二: 搖落深知宋玉悲, 風流儒雅亦吾師。 悵望千秋一灑淚, 蕭條異代不同時。 江山故宅空文藻, 雲雨荒台豈夢思。 最是楚宮俱泯滅, 舟人指點到今疑。 第七句「泯」可平可仄,如果讀為平,就成了這種句型。其三: 群山萬壑赴荊門, 生長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連朔漠, 獨留青冢向黃昏。 畫圖省識春風面, 環佩空歸月夜魂。 千載琵琶作胡語, 分明怨恨曲中論。 第七句還是這種句型。其四: 蜀主窺吳幸三峽, 崩年亦在永安宮。 翠華想像空山裡, 玉殿虛無野寺中。 古廟杉松巢水鶴, 歲時伏臘走村翁。 武侯祠屋常鄰近, 一體君臣祭祀同。 第一句是這種句型。其五: 諸葛大名垂宇宙, 宗臣遺像肅清高。 三分割據紆籌策, 萬古雲霄一羽毛。 伯仲之間見伊呂, 指揮若定失蕭曹。 福移漢祚終難復, 志決身殲軍務勞。 第五句又是這種句型。由於這種句型用得實在太多(經常用在第七句),幾乎和常規句型一樣常見,我們只好不把它算成拗句,而當成一種特殊的律句。詩人們之所以喜歡用這種特殊句型,可能是因為常規句型「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仄」中有三個平聲,雖然不在句尾不算三平調,讀起來還是有點彆扭,所以乾脆變一變。值得注意的是,在用這種句型時,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是平聲,不能不論。 對仗 律詩的四聯,各有一個特定的名稱,第一聯叫首聯,第二聯叫頷聯,第三聯叫頸聯,第四聯叫尾聯。按照規定,頷聯和頸聯必須對仗,首聯和尾聯可對可不對。絕句的兩聯也是可對可不對。排律的首聯可對可不對,中間各聯都必須對仗,最後一聯不對,以便結束。 對仗的第一個特點,是句法要相同。如《旅夜書懷》: 細草微風岸, 危檣獨夜舟。 星垂平野闊, 月涌大江流。 名豈文章著, 官應老病休。 飄飄何所似? 天地一沙鷗。 這是首、頷、頸都對仗。首聯第一句沒有謂語,第二句也用無謂語句式相對。 頷聯上句的句式是「主謂定賓狀」,下句也用相同的句式相對。頸聯用的也是相同的句式。 又如《月夜憶舍弟》: 戍鼓斷人行, 秋邊一雁聲。 露從今夜白, 月是故鄉明。 有弟皆分散, 無家問死生。 寄書長不避, 況乃未休兵。 頷聯上句的寫法是把「白露」一詞拆散,下句的寫法也相同,是把「明月」一詞拆散。 對仗的第二個特點,是不能用一樣的字相對。像「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這種對仗,在詞、曲中是可以允許的,在近體詩中則絕不允許。實際上,除非是修辭的需要,在近體詩中必須避免出現相同的字。 對仗的第三個特點,是詞性要相對,也就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代詞對代詞,虛詞對虛詞。如果要對得工整,還必須用詞義上屬於同一類型的詞(主要是名詞)來相對,比如天文對天文,地理對地理,數目對數目,方位對方位,顏色對顏色,時令對時令,器物對器物,人事對人事,生物對生物,等等,但不能是同義詞。前面所舉的「星垂平野闊,月涌大江流」,「星」對「月」是天文對,「野」對「江」是地理對,而「垂」對「涌」,「平」對「大」,「闊」對「流」,也都是在詞義上屬於相同類型的動詞、形容詞的相對。象這樣的對仗,叫做工對。 有一些對仗,是借用了同音字形成工對,叫做借對。象《野望》: 西山白雪三城戍, 南浦清江萬里橋。 海內風塵諸弟隔, 天涯涕淚一身遙。 唯將遲暮供多病, 未有涓埃答聖朝。 跨馬出郊時極目, 不堪人事日蕭條。 首聯「西」對「南」是方位對,「山」對「浦」是地理對,「三」對「萬」是數目對,而「白」對「清」,則是借用「清」的同音字「青」,而構成了顏色對。這樣的借對,也屬工對。 這種諧音的借對,多見於顏色對。比如《秦州雜詩》其三: 州圖領同谷, 驛道出流沙。 降虜兼千帳, 居人有萬家。 馬驕珠汗落, 胡舞白蹄斜。 年少臨洮子, 西來亦自誇。 頸聯以「珠」諧音「朱」,與「白」相對。又如《獨坐》: 悲愁回白首, 倚杖背孤城。 江斂洲渚出, 天虛風物清。 滄溟恨衰謝, 朱紱負平生。 仰羨黃昏鳥, 投林羽翮輕。 頸聯以「滄」諧音「蒼」而與「朱」相對。 一聯之中,如果大部分字都對得特別工整,其它字就可以對得馬虎一點。比如《春望》: 國破山河在, 城春草木深。 感時花濺淚, 恨別鳥驚心。 烽火連三月, 家書抵萬金。 白頭搔更短, 渾玉不勝簪。 頷聯「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時」和「別」算不上是相對,但其它各字都對得非常工整,合起來也還算是工對。 對於七言來說,第五字可以不拘。比如杜詩《蜀相》: 丞相祠堂何處尋? 錦官城外柏森森。 映階碧草自春色, 隔葉黃鸝空好音。 三顧頻繁天下計, 兩朝開濟老臣心。 出師未捷身先死, 長使英雄淚滿襟。 頸聯「三顧頻繁天下計,兩朝開濟老臣心」,第五字「天」和「老」未對。有一些對仗,表面上看起來不對,實際上是用了別義相對,象這一聯,「朝」對「顧」用的是「朝」的別義來相對,「下」對「臣」,用的是「下」的別義來相對,而不是用它們在句中的意思。另外有一些對仗,要明白其出處才知道是相對。比如《曲江二首》之二: 朝回日日典春衣, 每日江頭盡醉歸。 酒債尋常行處有, 人生七十古來稀。 穿花蛺蝶深深見, 點水蜻蜓款款飛。 傳語風光共流轉, 暫時相賞莫相違。 頷聯以「尋常」對「七十」似乎不對,其實「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尋常」兩字也可當成數目字,與「七十」對得相當工整。像這樣用了別義、典故,要拐一下彎才對上,出人意料的,也屬借對,而且經常被認為是不俗的佳對,與燈謎的「求凰格」有異曲同工之妙。 一聯之中對仗的上下兩句,一般內容不同或相反。如果兩句完全同義或基本同義,叫作「合掌」,是作詩的大忌。但有時上下句有相承關係,講的是同一件事,下句承接上句而來,兩句實際是一句,這稱為「流水對」。如《聞官軍收河南河北》: 劍外忽傳收薊北, 初聞涕淚滿衣裳。 卻看妻子愁何在, 漫卷詩書喜欲狂。 白日放歌須縱酒, 青春作伴好還鄉。 即從巴峽穿巫峽, 便下襄陽向洛陽。 尾聯下句描述的是緊接上句的行程,就是一流水對。又如《秋興》其二: 夔府孤城落日斜, 每依北斗望京華。 聽猿實下三聲淚, 奉使虛隨八月查。 畫省香爐違伏枕, 山樓粉堞隱悲笳。 請看石上藤蘿月, 已映洲前蘆荻花。 尾聯也是一流水對。流水對一般也被認為是不俗的佳對,如果尾聯要用對仗,經常就用流水對收住全詩。 有時候一句之中也有對仗。如《登高》: 風急天高猿嘯哀, 渚清沙白鳥飛回。 無邊落木蕭蕭下, 不盡長江滾滾來。 萬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獨登台。 艱難苦恨繁霜鬢, 潦倒新停濁酒杯。 這一首詩四聯全都用了對仗,而句之中又有對仗,第一句「風急」對「天高」,第二句「渚清」(「清」諧音「青」)對「沙白」,第七句「艱難」對「苦恨」,第八句「潦倒」對「新停」,都是先在本句自對,再跟對句相對。有趣的是,第一句因為押韻,跟第二句在平仄上就無法完全相對,而在字義上卻對得天衣無縫。這首詩被譽為古今七律第一,即使僅從形式上看,也當得起此美稱。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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