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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天降玻璃 砸壞三車難追責

時間:2016-06-04 10:10  來源:東南早報  作者:_  點擊:17次

  「早上準備去辦事,看到車後我就懵了。」小車車主胡先生說,昨日上午8時許,他發現停在市區富臨新天地小區的愛車周圍散落大量碎玻璃,小車後面的擋風玻璃被砸碎,車身油漆也被玻璃刮出一道道口子。   在胡先生車旁邊的兩輛小車也有不同程度損傷。他懷疑可能是小區高樓掉下的玻璃砸壞了車,可是要找誰負責呢?警方說要找物業協商,物業則讓他們找業主和開發商,幾個車主都懵了。   □早報記者張金華吳嘉曉文/圖   三輛小車被砸傷滿地玻璃渣   「車後擋風玻璃都被砸成這樣了。」胡先生看著愛車心疼萬分,他的車就停在該小區2號樓樓下。記者在現場看到,地上散落深灰色的玻璃渣,隔壁的車被砸得更慘,後擋風玻璃被砸碎陷進車裡,前擋風玻璃也被砸出好幾個小洞,車上油漆多處被刮花了。該車車主林先生說,1日下午4時許,他接到鯉中派出所民警電話稱,他的車被砸了,民警讓他過去與物業協商。   詹先生的小車與林先生的車隔著一輛車,損傷相對較小。「可能是被砸下來的玻璃渣濺到,小車前擋風玻璃被砸碎。」詹先生指著前擋風玻璃上的裂紋說。   好好的車突然被砸成這樣,究竟發生了什麼?車主懷疑,小區樓上窗戶玻璃的顏色跟地上的玻璃渣顏色相仿,可能是樓上的玻璃掉下來砸到。   沒有收取停車費無理由賠償   「昨日下午,我們接到報警,稱富臨新天地小區有車被砸,我們立即通知了車主,併到現場調查。」鯉中派出所王警官告訴記者,據他們調查,當時2號樓8樓和30樓的窗戶都少了一塊玻璃,應該就是那兩層的玻璃掉下來砸到車的。所以當時民警建議車主自行與物業聯繫,找到責任主體,協商賠償事宜。   接到警方電話後,林先生、胡先生和詹先生3人來到小區物業辦公室與物業協商。   「他們給了8樓業主的聯繫方式,業主是聯繫上了,可他說在外地。」林先生說,物業公司將責任推給業主和開發商,他們當下也不知道怎麼辦。   「昨日下午,我們在小區巡邏時發現有碎玻璃,才發現有車被砸壞了,由於車主沒在現場,我們第一時間就報了警,讓警方通知車主。」該小區宏輝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這邊樓很高,也不清楚是哪一層樓掉下來的玻璃,他們到裝修住戶家去看,也沒發現玻璃脫落的現象。   該工作人員說,富臨新天地是開放性小區,很多車輛進出,沒有收取停車費,物業也無法管控,現在出了事,物業沒理由承擔賠償責任。「我們建議車主報警取證,民警調查過程中有需要我們協助的地方,在許可權之內的我們都會盡量配合。」該工作人員說。   誰掉玻璃誰擔責無人擔責該樓業主共同承擔   天上突然掉下玻璃,砸壞東西應該由誰來負責?   早報法律顧問團成員張傳江律師表示,這種情況,一般要先弄清車輛所停位置,如果車輛所在位置是小區內部規劃的停車位,關鍵是找到玻璃的出處。如果確定了玻璃屬於哪一個業主,那麼業主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開發商已經將房屋賣給業主,沒有保質期等特殊條款,業主便是使用人和所有權人,對物件的安全等因素沒有注意防範,導致掉落砸壞財物,業主自然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違章停車那就另當別論。   「如果最終沒找到肇事玻璃的具體業主,法律上有相關規定,就是要由這棟樓從上到下所有業主共同承擔責任。」張傳江說,在這過程中,若有業主能夠提供足以排除嫌疑的證據,那該業主可以不用承擔責任。   「很多玻璃是二次裝修安裝的,一般來講,開發商沒有責任,當然如果是原始的玻璃,且屬於建築質量問題的話,那還可以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張傳江說,一般小區內部的玻璃,物業很難進去管理,因此追究物業的責任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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