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持有尚方寶劍的人遇到持有免死金牌的人 誰更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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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一種寶劍,叫尚方寶劍。
這種寶劍由皇帝賜予給大臣,持有尚方寶劍的人就等於是皇帝的化身,擁有先斬後奏的權力。
據《前漢書 朱雲傳》載:朱雲上書皇帝時稱:「臣原賜尚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以厲其餘。」朱元璋的軍師劉伯溫也曾說過:「先封尚方劍,按法誅奸贓。」由此可見,持有尚方寶劍的人權力很大,可以相機殺殺殺。
我們常在古裝戲裡看到這樣的場面,當奸臣橫行無忌,連忠臣都落了下風時,就會有一把神奇的尚方寶劍出現,於是,正義伸張,奸臣授首,皆大歡喜。
正如有矛就有盾,古代還有一種金牌,叫免死金牌。
免死金牌的正式名稱叫「丹書鐵券」。由皇帝頒授給皇族、功臣、重臣等人,讓他們世代享受優遇,或在犯罪後免於刑事處罰,甚至赦免死罪。
據記載,最早頒授免死金牌的是漢高祖劉邦。在北魏時期,有的大臣為了身家性命,主動向皇帝乞求免死金牌 。宋太祖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從後周柴家手中謀得皇位,為了安定政局,安撫人心,就賜予柴氏「丹書鐵券」,還下旨厚待柴氏子孫。明朝時期更是大規模賜予「金書鐵券」,連魏忠賢的侄子魏良卿都獲得過這樣一塊免死金牌。
一個有趣的問題來了,當持有尚方寶劍的人遇到持有免死金牌的人時,前者能不能殺掉後者?
勇哥先說答案:不能。為何不能?
這基於兩點原因。
一是尚方寶劍斬殺官員,有明確的許可權。
明朝末期,楊嗣昌兵部尚書圍剿李自成起義軍時,曾申請使用尚方寶劍,他在報告中說:「巡撫不用命,立解其兵柄,簡一監司代之;總兵不用命,立奪其帥印,簡一副將代之;監司、副將以下,悉以尚方劍從事。」
這就是說,對於巡撫、總兵以上的地方大員,均不能斬殺,最多可以就地免職。對於監司、副將以下的低階官員,才能請出尚方寶劍「先斬後奏」。
再看免死金牌 。前面說過,免死金牌一般都是頒授給皇族、功臣、重臣,這些人位高權重,遠遠超過巡撫、總兵一類地方大員。想用尚方寶劍斬殺他們,門兒都沒有。
二、用尚方寶劍殺不該殺的人,後果會很嚴重。
袁崇煥是明朝末期的抗清名將,他統帥重兵多年經營遼東,數次打敗清軍,深得崇禎皇帝寵幸和重用。然而,他因為擅自殺掉為人驕恣的毛文龍,受到崇禎皇帝的嚴厲懲罰。
原因很簡單,毛文龍是左都督平遼總兵官,官職雖然低於袁崇煥,可依然屬於手持尚方劍只能撤職不能擅殺的官員。袁崇煥殺掉了他,後來被崇禎皇帝以「擅殺島帥(毛文龍)」等罪名處以凌遲之刑。
同時,尚方寶劍一般只用於領兵作戰,在戰場上使用;以及一些特殊的臨時場合,用完了就完了。而且,大臣使用尚方寶劍後,還需要向皇帝打報告,報告事件的來龍去脈,以及「先斬後奏」的合理性。如果皇帝覺得該大臣濫用尚方寶劍,他很可能會被追責。
那麼,連尚方寶劍都斬殺不了的免死金牌,是不是真的就「世代免死」?誰能收拾免死金牌呢?
只有一種人,皇帝,可以對付得了免死金牌。
免死金牌由皇帝頒授出去,自然也能由皇帝收回來。殺掉持有免死金牌的大臣及其後代,也是分分鐘的時期。
朱元璋登基後,頒授了34塊「金書鐵券」。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後來,正是朱元璋他老人家,將這34塊「金書鐵券」的大部分持有者,以各種理由給殺掉了。
因此,在古代,真正至尊無上的不是尚方寶劍,也不是免死金牌,而是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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