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學和法治的軌道上推進中國特色世界一流法學學科建設——張文顯教授訪談錄

【編者按】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發布以來,「雙一流」建設成為高等教育界共同關注的熱點。不久前,本刊記者專門就一流法學學科建設的有關問題,採訪了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學部召集人張文顯教授。在訪談中,張文顯教授提出,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學學科建設的重要講話為指導, 在科學和法治的軌道上推進中國特色、世界一流法學學科建設。

:張老師,您是三部委「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的成員,近期參與「雙一流」建設重大問題的討論和諮詢。能否談談「雙一流」 建設特別是「一流學科」建設的重大意義? 

  :前不久教育部召開了「雙一流」建設的會議,我有幸作為「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的成員參與其中。我個人認為,能夠參加這個委員會、為「雙一流」建設建言獻策,是為中國高等教育服務的難得機遇,也是一份沉甸甸的歷史責任。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對於提升我國教育發展水平、增強國家核心競爭力、奠定長遠發展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多年來,一批重點高校的建設,特別是重點學科的建設, 帶動了我國高等教育水平的整體提升。回顧歷史,學科的建設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20 世紀80 年代初期,學科建設的重心是建碩士點, 一個學科能夠招收和培養碩士研究生,就是這個學科在國內學術地位的表徵。20 世紀80 年代中期以後,學科建設的重心轉向建博士點。以法學為例,當時全國只有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六家單位有法學學科的博士點。那個年代,能夠招收和培養博士生的法律系,感覺上是令人嚮往和敬仰的學術制高點。之後,學科建設的重心轉到重點學科建設。重點學科既有學術聲望又有經費支持,對人才也很有吸引力,因此受到各個學校的高度重視。20 世紀90 年代以後,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 通過一級學科重點學科建設、「211 工程」「985 工程」「2011 計劃」,將學科建設又向前推進了幾大步。學科建設的軌跡集中反映了中國高等教育不斷發展和快速提升的軌跡,也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取得巨大成就的軌跡。目前正在進行的「雙一流」建設,即將把高校學科建設推向更高的平台。如果說之前的學科建設是在平原上、在丘陵上、在高原上進行, 那麼這次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則是在高峰上進行, 而且是在全世界學科建設的高峰上,其意義、其影響可想而知。

從碩士點、博士點、重點學科、一級重點學科、優勢學科創新平台、「2011 計劃」協同創新平台,到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既是客觀需要也有現實基礎。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我們現在有條件、也有能力建立世界一流大學、世界一流學科。黨中央、國務院決策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建設,是根據學科發展規律和高等教育發展進程進行的新的戰略規劃,也是我國從高等教育大國到高等教育強國的歷史性跨越。

:據我所知,一百多所大學都正在著手研究制定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建設方案,其他大學也非常關注一流學科的建設。您認為一流大學與一流學科建設在目標和任務上,各有哪些側重?

  :所謂「雙一流」,一是指一流大學,即中國要有若干所高水平大學整體進入世界一流大學行列和前列。通過一段時間的建設,在全球排名處於前100所的高校中,中國能不能有20所進入其中?我們的人口比例佔世界的1/5,我們的大學能不能在全球範圍內的一流大學中也佔1/5?一流大學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個國家高等教育的水平,也是能否稱作高等教育強國的標誌。二是指一流學科。一流大學並非要求該校所有的學科都是世界一流的,世界上沒有一所大學其全部學科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也不是所有學科都能達到世界一流水平。而有的學校雖然不是一流大學,但有若干學科能達到世界一流水平,可以作為一流學科來建設。一流大學和建設一流學科的大學,共同承載著把中國高等教育推向世界,把我國建設成為高等教育強國的歷史使命。

  從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關係上,一流大學是建立在一流學科支撐的基礎上的,沒有一流學科也就沒有一流大學。比如哈佛大學至少有2/3以上的學科是世界一流的。如果一所綜合性大學只有兩三個學科是一流學科,那麼一流大學的建設工作就更加任重而道遠。而有些大學儘管只有一個學科是世界領先的,這些學校的學科建設也應該給予重點支持。也就是說,一流大學和建設一流學科的大學並不是完全重合的,一流學科不一定只孕育在一流大學中,但一流大學一定有一批學科是世界一流的。我們需要一流大學,同樣需要一流學科。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說到底,工作重心都是學科建設,一流大學的建設方案和目標也建立在各個學科建設的基礎上,因此,「雙一流」的落腳點是在一流學科的建設上。如果能把預劃的300多個高水平學科都建設成為世界一流並位居世界前列,我們高等教育強國的目標就有望實現。說得極端一點,即便我們只有少數幾所世界一流大學,但是如果建成了數百個處於世界領先水平的一流學科,也依然可以是世界高等教育強國。

:關於一流學科,無論是自然科學中的基礎理論學科、應用技術學科,還是哲學社會科學,國際上不同國家間抑或是不同機構的學科評價標準各異。哲學社會科學迥異於自然科學,我們應該怎樣理解不同的評價體系和標準?

:的確,哲學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差別是比較大的。一般對基礎理論科學、工程技術科學來講,無論是揭示自然規律,還是發明與應用新技術,全球的標準是共通的。比如,數學定理的證明或是人工智慧技術的進步,本身並沒有價值判斷的問題,不存在「姓社姓資」的爭論。哲學社會科學除了揭示規律以外,還有在規律之外的價值取向和意識形態導向,有思想體系「為誰服務」的問題。就法學來講,對什麼是法治、建設什麼樣的法治國家、怎樣建設法治國家的認識和主張是各不相同的。正因為在不同社會制度下,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很不相同,所以用西方理論體系和評價標準難以客觀、科學地評價我們法學的學科成果。比如,在人才培養方面,我們崇尚以公平正義、保障人權、制約公權為核心的良法善治,主張立法執法司法為民,培養的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接班人,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建設者、參與者、貢獻者和捍衛者,維護的是法律的公平和正義。而西方的法律人才評價標準,很大程度上來自僱主(特別是律師事務所)的評價。再比如,在服務社會方面,我們考量的是一個法學院為黨和國家決策提供了什麼樣的智力成果,更著眼於法學學科傳播了什麼樣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文化。在這種差異下,怎麼樣評判世界一流法學學科?顯然不能套用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的評價體系和標準,不能把西方評價機構的指標體系作為普適標準套用到我國一流法學學科的評價或認定上。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無論是自然科學還是哲學社會科學,包括不同國家的不同評價機構,也有一些共性的指標。比如說生源和師資質量,能否吸引一流學生,將有志於本學科領域的最優秀學生吸引過來;能否把國內以及國外最優秀的人才匯聚起來,這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本學科在國內的地位以及全球的聲譽和影響。比如說科研,研究成果在國際上受到重視的程度如何,在國際上被正面引用的論文多寡,以及跟蹤研究繼續挖掘的科研成果數量,都是評價一流學科的世界通用標準。自然科學領域牛頓的力學、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以及當代的基因理論、人工智慧理論,帶來了人類認識領域的革命,而羅馬法學家提出的財產權、契約自由、法無溯及力等命題影響至今,我國古代的思想家提出定分止爭的理念,同樣是具有獨創意義的,是人類認識社會的重要理論成果。類似這樣的因素綜合起來,形成一個學科在國內和國際上的印象和聲望。

:具體到法學學科,您認為世界一流法學學科的普遍性特徵有哪些?也就是說,什麼樣的法學學科才能稱得上世界一流?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以我的理解,一是生源質量優秀。世界一流的法學院錄取的標準都非常嚴格,大多數學生在所有考生中排名前10%,這預示他們有很好的學術表現和學術潛力。

  二是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比如哈佛大學的案例教學法、牛津大學的導師制、哥倫比亞大學的討論班、耶魯大學的小班制,都是精英化的培養方式。此外,倡導自由學習,給學生留下充分的閱讀討論思考時間;學術上民主寬容,暢所欲言,發揮學生的創造性。世界一流法學院給學生參與實踐的機會都比較多,例如《哈佛法律評論》《耶魯法律雜誌》等都是以學生為主體組成編輯部。

  三是在科學研究和理論創新方面有重大的貢獻。一流法學院幾乎都有世界頂級的法學理論家和法律思想家。僅以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情況為例,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富勒,耶魯大學法學院的艾克曼,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的亨金,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的塞爾茨尼克,牛津大學法學院的哈特、德沃金、拉茲,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的考夫曼等。他們均在全球範圍內具有影響力。他們的思想理論和標識性概念得到廣泛傳播,長期主導法學話語體系。

四是世界一流法學院都重視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的建設,引領法學學科體系創新發展。比如信息法學、認知法學,再比如,法與經濟(法律經濟學)、法與政治(法律政治學)、法與社會(法律社會學)、法與語言(法律修辭學)、法律人類學等學科的產生及其研究成果,都對全球範圍內的法學體系創新做出了貢獻。

五是國際化程度很高。世界一流法學院在生源、師資、學術研究、教育合作等方面普遍具有國際化趨勢,學生在國際組織實習、就業已成為常態。

六是社會聲望良好。世界一流法學院都很注重維護自己的形象和聲譽,特別是注重學風、教風、價值觀等方面的優良傳統和聲譽。此外,畢業生也是法學院的名片。一屆屆畢業生都在很好的崗位就業,是人才培養高質量的體現,也為所在的法學院塑造了良好的聲譽。比如哈佛大學法學院的畢業生擔任美國聯邦法院的法官、參眾兩院議員的高比例都間接說明了其學科的影響力。

:根據上述普遍性特徵,您能否列舉一些世界一流法學學科的樣本?

:世界一流法學學科的樣本很多,而且各有特色和優勢。例如,美國的耶魯大學、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哥倫比亞大學的法學學科,英國劍橋大學、牛津大學的法學學科,法國巴黎大學的法學學科,德國柏林大學、海德堡大學的法學學科,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法學學科,日本東京大學法學學科等。這些公認的排在前20的世界一流的法學學科,雖說都是一流學科的樣本,但不是千篇一律,都有自己的特點:有的形成了學術流派,引領全世界的法學思潮;有的創造了新的教學方法,比如案例教學、診所式法學教育;有的實施導師制。

  這裡,以耶魯大學法學院為樣本,對世界一流法學院進行具體分析。

  自1987年有法學院排名以來,耶魯大學法學院一直名列前茅,並連續多年獲得「全美最佳法學院」的稱號。作為世界頂級的法學院,其顯著特徵有:

  第一,法學教育思想和辦學理念與眾多法學院不同。一是耶魯法學院的院長和教授們不僅把法律作為專業,更把法律看作是改善社會的重要力量。他們認為,法學院培養的學生不應當僅僅是為私人和公司提供法律專業知識的人,也應當是政策的制定者和社會的改革者。他們這種教育思想和辦學理念反映到教學上,就是不單純強調法律專業知識教學,更加註重綜合素質培養,強調對學生進行公共精神培養,進行跨學科知識和理論教育。二是追求小而精,實施精英教育。將其和同樣頂尖的哈佛大學法學院對比,哈佛法學院每年招收500名左右的學生,而耶魯大學每年只招收不到230個學生,其中J.D(法學博士)200人左右,L.L.M(法律碩士)25人左右,在校生僅有600多名。耶魯法學院的錄取率是出了名的低,大約只有7%,而申請者是來自全美和全球的佼佼者,可見生源質量之高。

  第二,耶魯法學院的生師比在全美法學院是最低的,約為8:1。這讓耶魯法學院有條件實行小班化教學,也使每個學生都有機會一對一地和教授接觸互動,更深刻、更全面地理解教授們的法學思想和方法。此外,耶魯法學院擁有充足的經費和資源,經常邀請海內外的學術大師名家、政界法界名流來校講學,提供多種渠道讓學生接觸法學理論和法治實踐前沿,接觸新概念新命題新議題。

  第三,耶魯法學院十分注重科學研究,尤其注重理論創新,催生法學新思潮。這種學術傳統來源於他們20世紀在理論創新中的意外收穫。耶魯法學院創辦於1824年。在整個19世紀,基本上是一個僅能培養康涅狄格州律師的默默無聞的法學院。但在20世紀20年代,它和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一道發起了「法律現實主義運動」,提出了法律現實主義理論。法律現實主義理論和運動顛覆了法律形式主義和教條主義,對美國乃至世界的法律界和法學界產生了深刻影響,這使耶魯法學院名聲大振,一躍成為美國最頂尖的法學院。從此以後,耶魯法學院一直強調教師必須具備一流的學術背景、創新能力和學術聲譽,遴選教師的最重要標準就是申請者至少在該學科專業領域位居全球前三名,目前它匯聚了美國和全球著名的學者,尤其是法理學、憲法學、法律史、國際法、人權法、法律與經濟等領域。

第四,耶魯法學院非常重視學生的學術能力訓練。它不是單純地給學生傳授法律專業知識和僵化的法律條文,而是讓學生從哲學、歷史、政治學、經濟學等多種角度來了解法律是如何形成的、如何運作的,它對社會產生的作用,以及如何通過法律來改善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推進社會變革等。耶魯法學院給學生提出了嚴格的寫作要求,要求學生在教授的直接指導和監督下完成每一個寫作任務。學校給學生提供了許多教學實踐(law teaching)機會。耶魯法學院主辦的《Yale Law Journal》《Human Rights》《Law and Technology》等雜誌都是由學生(或以學生為主體)編輯,為學生編輯提供學術訓練的機會。由於在校期間受到了嚴謹且高水平的學術訓練,與斯坦福法學院、哈佛法學院相比,耶魯的畢業生拿到教職的比例更高,到國內外頂級法學院任教的機會也多得很。據統計,近13%的學生會在畢業後的五年內以學術作為職業選擇。當然,耶魯法學院也十分重視學生的實習和實訓,為他們創造了許多實踐機會。

第五,耶魯法學院有良好的辦學條件和環境。例如強大的校友支持力量,巨額社會捐贈,一流的法律圖書館及電子資料庫,以及耶魯大學所在地康涅狄格州New Haven鎮濃郁的人文氣氛。這個小鎮雖然小,卻有世界一流的藝術館、交響樂團和藝術劇院,有各種各樣風情別緻的社交場所。

:您認為世界一流法學學科的國際評價標準對我們有何借鑒?我們建立一流學科的評價標準時應該如何考慮?

  :當前比較有影響力的排行榜有「Q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世界大學排名」及上海軟科(原上海交通大學世界一流大學研究中心)發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等。它們對世界大學的排名和法學學科的排名有一些共性指標,比如學術影響、就業數據、聲譽評價等都具有較高的關注度,人才指標體系也有一定借鑒意義。但USNews的排名,主要是針對美國法學院的排行榜。美國的法學教育是研究生教育,而很多國家的法學教育是本科生起點的教育,這就不好同類比較。軟科和QS的排名,主要側重的是科研評價,比如學術互評、論文引用量,並以專家主觀印象作為主要參照。這些評價體系當然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都有局限性:例如,指標體系過細,重點不鮮明;偏重於科研,而忽略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

  我們應結合中國的國情,綜合考慮人才培養、服務國家和社會的情況,同時參考國際上通行的規則,來制訂我們自己的「世界一流」的學科標準。我建議,由教育部牽頭或者以「中國名校聯盟」的名義,聘請世界頂級學者、傑出科學家、各學科領域知名人士及國內外著名評價機構的專家,一起組成學科評價諮詢機構,在充分研討的基礎上形成具有中國特色、融通國際通則的「世界一流學科」標準,對我國重點建設的「一流學科」進行嚴格評價。由於各個學科的評價標準是由世界範圍內的權威專家共同擬定的,因此也一定是世界標準,據此進行學科的評估會更加符合世界一流學科的建設目標。

:您如何理解「世界一流」和「中國特色」的關係?

  :關於中國特色和世界一流的關係,實際上習近平總書記有一句話講得清晰透徹:世界一流大學必須有中國特色。教育部陳寶生部長也講得很清楚:「中國特色」和「世界一流」同等重要。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光注意到中國特色,忽略了國際視野不行;只盯著國際標準,忽略了中國特色也不行。

剛才說到了「世界一流」,那麼,「中國特色」如何體現?就法學來講,我理解「中國特色」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堅持馬克思主義,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指導。這是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根本特色和最根本的標誌。每個國家都有自己主導的思想體系,每個學科也都有自己的思想體系,主導我們的就是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法學理論。二是立足於中國大地,我們的學科產生於法治建設的時代,同時紮根於中國法治實踐的沃土,並對法治實踐提供學理支撐,為法治實踐服務。三是傳承中國傳統文化,中國的法治文明源遠流長,習近平總書記說過,我們的先人早就開始思考用法律來規範和駕馭自己的行為,春秋戰國開啟的中華法系獨樹一幟。這裡面博大精深的法治文化和深厚的法治(法制)思想值得我們傳承。我們中國有3 000多年的法治文明史,非常了不起,中國智慧、中國實踐要為世界法治做出貢獻。四是中國特色不是封閉起來的,也不是關起門來自己搞,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誰都不可能獨善其身,也不可能脫離人類法治文明的歷史進程。我們強調的是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國特色,也就是要把中國法治和中國法學放在全球法治、全球法學的背景下考量。五是中國創造,也是中國特色最突出的體現。我們理論上的創造、制度上的創新要為全世界奉獻法治文明的成果,在國際法治建設中提供中國方案,在全球治理中要有我們法科畢業生的廣泛參與。我認為,如果這五個方面能夠充分體現,就可以說是「中國特色」。中國特色並不是純粹的意識形態概念。所以,世界一流、中國特色的學科體系是開放的,有全球共通性的。總之,離開了全球視野和參照,就沒有「世界一流」;而失去了立足中國國情、服務中華復興、體現中國創造的中國特色,學科建設的主體性不存在,「世界一流」建設也就是奢談。

:目前,我們國家有600多所法學院,有近200所法學院開展研究生教育,還有38所高校有一級法學學科博士點。國家要從中認定或選擇若干學科作為世界一流法學學科來重點建設,請您談談國家是如何認定和遴選的?

  :這次部署的「雙一流」建設方案與以往不同,沒有採取各學校申報由教育部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而是採取認定的方式。在標準上主要參照了教育部學位中心學科評估的指標體系,從師資隊伍與資源、人才培養質量、科學研究水平、社會服務與學科聲望等方面,按照主客觀的一系列標準進行綜合性的總分排序,評估相對權威。大體上位於該一級學科的前10%,就有可能被認定為重點建設的一流學科。比如,法學有40個一級學科博士點,大概有四五個學科可能直接進入一流學科方陣。另一個參考標準是上海軟科的大學學科排行榜,如果進入排行榜的前100就算世界一流,100名之後排名靠前的可以列入一流學科建設方陣當中。同樣可以作為參考的,還有在英國QS學科排名處於前100之列的,也可能被認定為世界一流。

  教育部、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三部委發布了《關於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其中第七條是遴選條件,分為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師資隊伍建設、國際交流合作這幾個方面。法學的基本標準也是按照國務院的總體方案和三部委的實施辦法,其中講到的六條,缺一不可。總體上,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師資隊伍建設是核心。比如,在人才培養、教學研究方面,有沒有創新性的教學成果,是不是獲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項,有沒有教學方法的創新?在科學研究方面,有沒有獲得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獎項,有沒有入選國家社科基金優秀成果文庫的成果?在師資隊伍方面,教師是否德才兼備、有無嚴重學風問題,然後再綜合考慮教師隊伍的年齡結構、學歷結構、學緣結構、國際化程度以及師生比等方面。此外,人文社會科學承擔社會服務、傳承文明的重任,要看它們為黨和國家決策提供了哪些有價值的諮詢報告和對策建議。比如法學學科,有多少立法建議和司法改革方面的建設性意見為黨和國家所採納,這都是學科可否作為一流學科建設的考量因素。同時還要參考其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如果沒有全球視野,即便現在認定進入一流學科建設方陣,也很難說若干年後肯定能夠進入世界一流行列,因為進程中的不確定性因素很多。

:被國家認定或選擇作為世界一流法學學科建設之後,高校如何建設?

:我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的要求和全球範圍內學科建設的一般規律,提出從十個方面重點建設。

第一,優化學科結構。轉型升級傳統學科,大力發展新興學科,支持鼓勵交叉學科,做到基礎學科健全紮實、重點學科優勢明顯、新興交叉學科創新發展、冷門學科代有傳承,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相輔相成、學術研究與成果應用相輔相成。

第二,培養卓越法治人才。堅持立德樹人,建立和完善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培養模式,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造就一批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法治人才。

第三,建設世界一流師資隊伍。形成以具備深厚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政治立場堅定、學貫中西的法學大家為核心,以法學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幹為主體,以優秀博士後和博士生為後備的一流師資隊伍,讓德才兼備的法學人才在重要崗位上發揮積極作用。說到底,一流學科建設是以人才為支撐的,一流學科建設要將一流人才彙集到一起。

第四,打造高端特色學科平台。加強頂層設計,統籌各界力量,協同推進高水平、特色化法學學科平台建設。具有多個國家或省部級學科平台、科研平台和智庫平台,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國內領先優勢不斷鞏固提升。

  第五,拓展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法學學科建設和發展方向貼近世界發展前沿,與國外著名法學院、研究機構、法律機構和學術組織開展多維度、深層次合作,與世界一流法學學科開展實質性的教學科研合作,提升學科國際影響力和人才培養質量。

  第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法治國家中做出較大貢獻。

  第七,推動法治文明傳承創新。深入挖掘和闡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認真汲取中華優秀法治文化的思想精華,完善法制史相關課程體系和教材體系,揚棄繼承、轉化創新,充分發揮其教化育人作用,傳承發展中國法治文明。融通古今中外法治文明資源,融合國內法學與國際法學,在比較、對照、批判、吸收、升華的基礎上,為解決世界性法治問題和人類文明共同難題,提出理論方案和解決思路,推動人類法治文明創新升級。

  第八,產生國際領先原創成果。以問題為導向,凝練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鮮活實踐,汲取人類法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形成一批具有標識性的新理論、新學說、新觀點、新概念,在實踐上具有建設性,在理論上具有原創性。一批中國法學研究優秀成果在世界知名學術出版機構出版。深層次參與國際條約、國際法規的制定,參與國際組織的活動能力明顯增強,國際事務話語權明顯增強。

  第九,形成有世界影響的話語體系。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用中國法學理論闡釋中國法治實踐,用中國法治實踐升華中國法學理論,創新對外話語表達方式,提升國際話語權。

  第十,提升中國法學學科聲譽。針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取得高水平法學研究成果,取得代表國家水準、具有世界影響、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的學科建設成就,法學學科整體水平居國內領先地位,在國際法學界享有較高學術聲譽。聚焦國際社會共同關注、對人類命運具有重要意義的學術議題,牽頭組織具有世界影響的研究項目並吸納組織一批境內外學者參與,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主導或參與組織具備議程設定權、對國際事務具有影響力的重要國際學術組織。

:高等學校的首要職責是培養人才。關於這次一流學科認定標準和建設方案,您也特彆強調要重視人才培養,這是否體現了學科發展理念的重要轉變?針對可能存在的認識誤區,可否再深入地談談您的看法?

:通過「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我國高等學校無論是科研水平還是人才培養質量從總體上講都有明顯提升。「雙一流」建設是對「211工程」「985工程」的繼承和創新,體現在把人才培養放在首位,也是重中之重的位置。一流學科建設的首要目標是為了培養一流人才。高校學科建設以人為本,一是以培養人才為本,二是以優秀師資為本。

在人才培養方面,我們實施了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我和徐顯明作為組長牽頭設計的方案,得到了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的認可,作為人才培養的基本指導性文件。無論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還是涉外法律人才、西部基層法律人才,都是卓越人才。該計劃還強調了實務部門的法官、檢察官到高校任職,把實踐中的經驗和理論帶到教學中來,也要求專任教師抽出一定時間到實務部門任職調研,更多地了解國情,了解立法、執法、司法實踐,提高實踐意識和能力。

今年5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中國政法大學,特彆強調指出,法治領域不能人才輩出,全面依法治國就不可能做好。在法治人才培養上,他也提出了很多具體的要求,特別是要確立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教學理念。在培養目標上,建立和完善德育為先、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培養模式,造就一批又一批高素質法治人才。為此,在課程體系上,著力建設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完整知識結構、適度學分要求、豐富選擇空間的法學課程體系。建設精鍊的核心必修課程體系,加強案例教學,拓寬探究式學習範圍,進一步釋放學生學習自主權,培養學生創造性才能。在教材建設上,著力加強法學教材建設規劃、建立健全法學教材編審機制,創新法學教材編寫、推廣、使用的體制機制,形成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立足國際學術前沿、門類齊全的法學教材體系。在提高實踐能力上,著力強化實踐導向,加強學生法律實踐能力培養,推動校內實踐與校外實踐相結合,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

  在法治人才培養方面,要特彆強調德法兼修,一方面要學習法律知識,另一方面要陶冶情操。這不僅是保證執法司法廉潔公正,也是提高司法能力水平的必然要求。因為很多案件,僅僅靠法條是不能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的,即便從法律角度上是正確的,也不一定是合理的。只有把法治的觀念與道德的觀念相結合,把情理法結合起來,才能定分止爭,才能促進社會和諧。

  為了培養出卓越法治人才,還要加強法學教育的研究,使法學教育和法治人才培養更加符合法治人才的成長規律。法學學科和經濟學、文學、哲學的人才成長規律是不一樣的,比如實踐性、法律和道德緊密結合,都需要進一步探索。還要著重提高生源質量,把全國、全世界範圍內的優秀人才吸引到法學院來。「原材料」也很重要。

:從目前的情況看來,中國最好的法學院較之世界一流法學院,仍然有一定差距。您認為主要差距在哪?應該從哪些方面補短板?

  :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分析了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的不足和短板,指出哲學社會科學發展戰略還不十分明確,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水平總體不高,學術原創能力還不強,哲學社會科學訓練、培養教育體系的建設、學術評價體系不夠科學,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還不完善,人才隊伍總體素質亟待提高,學風方面還存在著比較突出的問題,等等。總的看,我國哲學社會科學還處於有數量缺質量、有專家缺大師的情況,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這些差距和短板法學都存在,此外,法學學科還有其特殊的短板。

從目前的情況看,主要的差距,也就是最需要補齊的短板在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法治實踐的本土經驗重視不夠,習慣於西方的或是守成的概念,對我們來說是首要的短板。總書記講到怎麼樣處理好骨與筋、筋與脈的關係。我們法學的概念體系和話語體系主要還是西方的。改革開放近40年來,我們自己的話語體系越來越豐富,但總結得還不夠。2017年通過的《民法總則》有所進步,包括第一章的原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宣言就是法治美德的一個經典。我們的國家治理有其他國家不可比擬的特殊性和複雜性,也有我們自己長期積累的經驗和優勢,對世界上的法治文明成果我們要積極吸收借鑒,但還要認真總結我們自己的經驗和幾千年的傳統,不能當西方法學理論的「搬運工」。

二是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的意識和能力上的差距。我們的學科體系不夠健全,傳統學科過於龐大,新興學科發展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交叉學科發展嚴重不足,法學和其他學科的融合度不夠,和國外相比最大的問題是相對封閉,和其他學科合作不多。如耶魯大學招聘教授時,非常重視跨學科。當然,發展交叉學科不是說要人為地去湊一個法律政治學或者法律社會學,關鍵是突出優勢、拓展領域、深度融合、完善體系。

三是理論創新不夠。牛津大學的很多學科都有世界級的思想家,支撐了學科的發展。他們提出的原創性、標識性、時代性概念和命題,為國際社會所理解、接受和認同,成為主導話語體系。我國的法學學科建設,特別是世界一流學科建設,一個十分重要的任務就是創新法學理論和法治理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接軌中國實踐、構築中國理論上,我們應該最有發言權,但實際上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在國際上的聲音還比較弱,還處於有理說不出、說了傳不開的境地,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很少提煉標識性概念和命題,很少設置國際學術界普遍關注的議題。在這方面,法學的差距更為明顯。

  四是國際化程度不高,應該從多個方面多個維度同時推進國際化變革。比如,提高外籍教師的比例和有國際學術背景和經歷的教師比例;提升學生國際化水平;提高學位留學生、海外遊學學生的比例和數量;增加國內作者的高水平外文論文、專著在國際著名期刊或出版社發表和出版的數量、國內教師在國際學術組織任職和在國際期刊擔任編委的數量、國際合作研究立項的數量和金額;等等。目前我們國際化程度非常低,不能適應社會要求和參與全球治理的需要,我曾經舉過一個例子,非洲塞席爾僅不到10萬人口,該國在聯合國國際組織的僱員數以千計,而我國在國際組織的僱員總數大概在四位數以內,與我們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人口第一大國的地位很不相稱。我們培養出來的既懂條文、懂案例又懂法理、精通聯合國官方語言的法律人才總量還極其有限。這正是法律人才培養達到世界一流要求的努力方向。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我們的特色和優勢,要有趕超的自信。每個學校都要根據自身的短板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

:在法學一流學科建設中,如何把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的重要講話作為指導思想貫徹始終?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高校學科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總書記的一系列講話都涉及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建設,特別是2016年5月17日親自主持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用大篇幅論述了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體系的問題。後來根據總書記的講話精神,中共中央發布了《關於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專門就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建設發布的中央文件,其中涉及學科體系、學術體系、人才體系、話語體系多個方面。總書記的講話對高校「雙一流」建設具有指導意義。特別值得指出的是,總書記對一個學科的建設進行具體指示,截至目前除了法學還沒有第二個。他在今年5月3日到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就法學學科體系目前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推進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發表了高屋建瓴、有的放矢的論述。總書記就法學的學科建設做出了直接指示,足見法學在整個高校學科建設中的重要地位,所以法學界的同仁要進一步提高認識,以總書記關於學科建設和法學學科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為指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法學體系。

:請您展望一下,經過五到十年的建設,我國高校法學學科躋身於世界一流的前景。我國的法學教育如何進一步建立自信、增強動力?

:我們現在是教育大國,高等教育的規模、毛入學率都名列前茅,但還不是教育強國,學科沒有明顯優勢,國際上具有學術影響力的高校、學科還不多。小平同志提出的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這「三個面向」仍然可以說是「雙一流」建設的基本面向。

    「雙一流」建設的總目標是加快推進中國高等教育現代化,加快建設高等教育強國,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輸送更多的高素質人才和高質量研究成果。「雙一流」建設規劃,分為三個階段,近期是2020年,中期是2030年,遠期是2050年也就是21世紀中葉。2020年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應該有若干所大學穩居世界一流,也就是進入世界前100名,每個學科也都應有進入前100名的。就法學學科而言,我預估,到2020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能夠躋身於前100名,並穩居前100。2030年是中國實現教育現代化的時候,應當有一批法學院校進入世界一流的前列,比如10所左右進入前100名,其中3~5所處於前20~50名之間,爭取有2~3所進入前20名。到了2050年,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100周年的時候,應該有若干法學院校進入世界前列,2~3所穩居前20名,與哈佛、耶魯、劍橋、牛津、海德堡法學院等絕對屬於世界一流的法學院同台競爭;3~5所法學院進入20~50名之間,有15所左右的院校進入前100名,這樣的布局大體上與我國法學教育的規模和一流的地位相稱。

  中國法學界要有自信,並朝這個方向努力,在全球法學教育體系中處於僅次於美國的水平,大體上就能說實現了黨和國家「雙一流」建設戰略部署中的法學學科建設目標。

:一流大學一流學科的建設,需要熱情、動力,也需要科學的態度和法治精神;既要有所作為,也不能急於求成。請您談談如何將「雙一流」建設納入科學的軌道,納入法治的軌道,使「雙一流」建設切實遵循規律和規則。

  :一流學科的建設,硬體建設和引進人才,只要加大投入都不難做到。一流學科建設中非常重要的是學術傳統的形成。良好的、獨具特色的學術傳統的形成,不是靠錢堆積起來的,也不是僅僅靠人才引進就可以做到的。很多老牌的法學院有良好的學術傳統和深厚的文化積澱,牛津、劍橋、哈佛、耶魯這樣的一流大學法學傳統和崇高聲望的積澱絕非十年八年就能趕超的。所以要遵循規律,不要寄希望於幾年之內就能把學校、學科做成世界一流。人才培養也是一樣,卓越人才培養的探索,體制機制的改革,資源的合理配置,課程體系教材體系的優化,教學方法的創新,按照世界一流的標準建設也是一個過程。在這個意義上來講,有熱情和幹勁的同時,也要冷靜,要按規律辦事。欲速則不達,學科建設不能搞「大躍進」,否則就是「瞎折騰」。

遵循科學規律辦事,也意味著把一流學科建設納入法治的軌道,要給「雙一流」建設立規矩、定規則,而不是盲目地下指標,不是層層加碼,要把規律性的原則轉化為規章甚至法規法律,使一流學科建設有法可依,在規則的引領下開展。「雙一流」建設,不能是無序的狀態,否則很可能引起「人才大戰」,或者招生上的互相拆台。比如有的高校為了發展自己的學科到處挖人,但這種方式是不可持續的,引進的人才和現有的人才利益關係的協調就是一個大問題,「引進一個、走了一批」的不在少數。況且,挖來挖去也是國內有限的教育資源,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在世界範圍競爭,如何在有序的、公平的環境下互相促進。

    「雙一流」建設需要良好的制度環境。為此,要深入推進大學制度現代化,推進院(系)治理體系和治理模式創新,為「雙一流」建設掃除體制、機制以及思想觀念上的障礙。總之,我們一方面要探索規律,另一方面要完善規則,科學有效、規範有序地推進「雙一流」建設,確保黨中央、國務院設想的建設目標如期實現,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教育強國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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