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毆打「佔中者」案轟動開審 多團體庭外聲援警察斥政棍禍港
7名被控毆打「佔中者」警察: 警員關嘉豪、警長白榮斌、警員黃偉豪、高級督察劉卓毅、總督察黃祖成、警員陳少丹、警員劉興沛多團體聲援7名警員 斥政棍禍港6月1日上午,涉案7名警員前往位於灣仔的區域法院應訊,多團體一早前往法院聲援,支持他們制伏暴徒,譴責政客辱警亂港。而當七名被告及其代表律師步出法院時,有反對派人士作出阻撓,意圖阻止他們離開,需由在場警員上前攔阻。約40名「正義聯盟」、「珍惜群組」等成員,昨日一早已在法院外聲援七名涉案警員,他們手持寫有「政棍禍港 辱警搞暴亂」橫額,又不時高叫「加油」及「支持警察執法」等口號,以表示支持他們。至九時正,七名警員在聲援人士掌聲下進入法院,其間他們表現得相當冷靜。據香港01網站報道,上午八時十五分七警案開審在即之時,區域法院門外可見警方用鐵馬分開兩邊示威區,當中「正義聯盟」和「撐警大聯盟」站在一個示威區內,他們表態支持案中被告七警,期間更高唱國歌。
7名警員步入法院
團體庭外聲援警員,斥政棍禍港-02 春滿庭苑 摘自 觀察者 審核中修改
團體到場聲援開庭後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日中午才開審,以便讓控辯雙方能先研究新口供內容,但1日讓被告先答辯。7人全都否認涉嫌「有意圖襲擊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一人還否認「普通襲擊罪」。報道稱,當他們離開法庭時,遭到以「女長毛」雷玉蓮為首的一些反對派的指罵及包圍車輛示威,被警員上前攔阻。星島日報透露,此案預計將審理20天。控辯雙方因要研究新證據,故法庭決定提早休庭,但10多名反對派示威者,包括「女長毛」雷玉蓮等人在散庭後,並沒有因此而散去,更一度在區域法院地下大堂逗留,趁七名被告步出升降機時辱罵他們,但被法院內保安及警察及時阻止。惟示威者沒有因此作罷,更在七人步出法院大樓時從後追上,再進一步指罵各被告,又一度衝出馬路包圍他們車輛,情況混亂。據報道,警隊內部早前為涉案七名警務人員籌得1000萬港幣,協助他們聘請「星級大狀」應戰,包括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和「金牙大狀」清洪,兩人各以「友情價」收費300萬元;曾任警隊總督察的鐘偉強則收費100萬元,其餘的300萬元則分配予四名大狀,依次為林浩明、蔡維邦、林芷瑩及羅志霖。7名警員全部否認控罪 今日續審這七名警員被指前年十月「佔領」活動期間,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他們昨日在區域法院否認所有控罪。控辯雙方要求押後案件,以待研究500多頁新證據,獲裁判官批准。案件今日再續。控方昨日在庭上指出,曾健超本周一被判囚,現保釋外出,並於前日(31日)作了一份新證供,但有關證供並未有英文謄本,且另有新材料給予辯方,而雙方需時翻譯及閱讀,故希望押後案件至翌日再審。代表次被告的「金牙大狀」清洪透露,新材料有565頁,當中包括曾健超早前司法覆核要求公開涉案警員身份文件,及其他未有採用的材料等。
案件今日續審法官杜大衛表示,案件由首次提堂至今,已有一段時間,質疑控方為何仍有如此多新材料呈遞法庭,但最終仍決定押後案件,並批准各被告以原有保釋條件繼續保釋外出。另外,各被告代表律師表示,他們會就涉案七名警員身份,及控方打算呈堂的錄影片段作出爭議,即包括無線電視、亞視、Now等媒體所拍攝的案發片段和中區警署會面室的閉路電視片段。而控方會就有關法律爭議傳召11名證人,但當中七名證人另需就一般事項作供,故需要他們兩度上庭作證。
14年10月,被毆打後的曾健超在醫院接受治療。2014年10月14日晚,幾百名違法「佔中」示威者突然衝上馬路,用鐵柵欄、裝滿水的大型塑料障礙物甚至水泥磚塊,堵塞連貫香港島東西的幹道——龍和道。15日凌晨,警方動手清除路障時遭示威者抵制、糾纏和推撞,其間,被稱為「大狀黨」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向警員淋潑液體,之後拒捕。7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2015年10月,香港警方落案起訴曾健超和7名警員,今年5月30日,曾健超因襲警和拒捕罪,被判監5個星期。據了解,7名涉案警察包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48歲)、觀塘區反黑組主管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2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38歲)、東九龍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1歲)、九龍城區警員關嘉豪(32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6歲),他們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指,他們涉嫌於2014年10月15日,在龍匯道政府大廈泵房東變電站外,意圖使曾健超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陳少丹另涉嫌於同日在中區警署接見室內襲擊曾,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該案在香港社會引發極大關注。司法機構特意搬走走廊的一批植物及兩排座位,騰出更多地方讓輪候者排隊入庭。法庭還開啟庭內擴音器,方便在場記者及旁聽市民都能清晰聆聽法官及控辯雙方的陳述。
香港「佔中」期間曾發生警民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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