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根本與愛情無關

今天又提到了婚前協議,是因為我對這個協議有了新的認識,想說出來和大家共同談談。以前我認為婚前協議,是帶有濃厚的愛情色彩,女人之所以約定這樣的協議,為的就是防止男人出軌,如果男人真出軌了自己按照協議也不會虧很多。經過一段時間的重新深思,我覺得我以前的思想有點膚淺,如果真心相愛用得著什麼協議嗎?愛需要的是互相信任,愛需要的是彼此尊重,如果連最起碼的信任和尊重都沒有,又談的上什麼愛情?更不用說婚姻了!所以我說,男女雙方到了結婚的地步,提出的婚前協議,根本與愛情無關。既然說與愛情無關,那為什麼要提出婚前協議,這樣做的目的又是什麼呢?這種協議是女方一個人的思想,還是男人也心甘情願的簽訂?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發脾氣的時候,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鬧情緒的時候,結了婚的人,往往喜歡把脾氣、情緒撒在愛人的身上,生活上的不如意,工作中的腦壓力,當找不到發泄的方式時,總喜歡回家一股腦的潑在愛人的身上,這個時候有很多夫妻都會吵架,甚至打架。一旦這種情況出現,聰明的愛人就會搬出婚前協議來鎮壓,最後轉氣憤為快樂,脾氣發了,壓力沒了,卻得到了莫名的幽默和快樂,真是一舉兩得啊!所以我建議每一對結婚的男女在結婚前都簽署一份屬於自己的協議,以便日後的生活中做夫妻矛盾的調和劑。也有人說,女人逼男人簽訂婚前協議是為了日後出軌,和一個男人日子過久了就會淡然無味,她們在協議中給男人制定目標,如果時間到了,男人沒有達到預期的約定,女人就趁機提出離婚,尋求別的男人,尋求別的幸福,這也可以說是女人給自己買的一份保險。從這種情況看,這個協議也與愛情無關,要是這個女人真愛這個男人,會在乎他沒有金錢嗎?愛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他們的婚姻本來就沒有建立在愛的基礎上,也許是為了滿足某種乞求,他們之間才有了婚姻,這樣的婚姻早就該結束。不要把愛情想的那麼簡單,不要給愛情套上枷鎖,兩個人之所以能夠走到一起,除了緣分,最重要就是兩顆心的碰撞。如果我們不是為了某種利益去和對方結婚,那我們的愛情才算的上是真正的愛情。婚前協議的內容是我們自己制定的,並沒有誰去強制要求我們必須怎麼怎麼做,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那麼我就不能在協議中提「錢」和「離婚」幾個字,如果出現這些字眼,必定會對我們的真愛創傷不輕。我們要時刻記住,婚前協議與愛情無關,我們之所以制定這個協議,為的是日後能化解夫妻之間的矛盾。並不是拿來給自己的愛情買保險,如果日後夫妻之間的愛情真出了問題,就憑一份協議能挽救嗎?我想是不可能的!一張與愛情無關的協議,我們不要時刻拿它來保障自己的愛情,因為天長地久的愛情是兩個人彼此信任和尊重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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