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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規建設 依規管黨治黨

2014年12月01日 16:37:28來源:天津日報     作者:天津市委黨校課題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啟了法治建設的新征程。《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加強黨內法規建設,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依規管黨治黨,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根本保證,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1 加強黨規建設是依規管黨治黨的必然要求國有國法,黨有黨規。依規管黨治黨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決定》強調,黨內法規既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執政黨的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受到黨規黨紀的剛性約束,確保黨組織和黨員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根本保證。第一,依照黨規黨紀管黨治黨是黨的一大優勢。在革命戰爭年代,我們依靠嚴明的黨規黨紀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凝聚力、戰鬥力。我們黨取得執政地位後,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共同成為黨治國理政、管黨治黨的重器。經過90餘年的探索,我們黨已形成了一整套包括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現著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先進性要求,使管黨治黨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我們黨在長期執政的條件下,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只有把黨建設好,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帶領人民、組織人民正確制定和嚴格實施法律;只有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才能確保依法治國的正確方向;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才能真正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必須充分發揮這一政治優勢,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落到實處。第二,依規管黨治黨的關鍵是維護黨章的權威。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管黨治黨的總章程。黨章明確規定:其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法律實施工作,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闡明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是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其二,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黨必須保證國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機關等積極主動地、獨立負責地、協調一致地工作。這表明,我們黨以執政黨的綱領保證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其三,規定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識、組織保障、行為規則、紀律約束等基本內容,每個黨員都要無條件地履行黨章規定的義務,遵守黨的紀律。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把黨章作為指導黨的工作、黨內活動、黨的建設的根本依據。黨員幹部要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加強黨性修養,切實維護黨章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第三,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是黨的使命要求。黨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領導者、組織者、實踐者。其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促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是黨提出的更高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的更高標準要求自己,必須依照黨規黨紀從嚴管黨治黨。其二,黨是肩負神聖使命的政治組織,黨員是有著特殊政治職責的公民。國家法律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底線。黨規黨紀對黨員的要求嚴於國家法律對普通公民的要求。因為,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就成為黨組織的成員,就意味著主動放棄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就必須多盡一份義務,就要在政治上講忠誠、組織上講服從、行動上講紀律。其三,黨員幹部要帶頭遵守法律、依法辦事。黨的領導幹部尤其是高級幹部責任和擔當要更大,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黨員違反黨紀就必須受到紀律審查,接受組織處理,切實以嚴格的標準要求黨員、嚴格的措施管住幹部。2 加強黨規建設是從嚴管黨治黨的長遠大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分析了黨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做出戰略部署,這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戰略任務。我們黨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加強黨規制度建設,從嚴管黨治黨,對於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實現兩個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具有深遠意義。第一,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加強黨內法規建設。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同時,也必須清醒看到,同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相比,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有的法律法規未能全面反映客觀規律和人民意願,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立法工作中部門化傾向、爭權諉責現象較為突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比較嚴重,執法體制權責脫節、多頭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仍然存在,司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現象較為突出;一些黨組織、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辦事觀念不強、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現象依然存在。這些問題不僅違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損害人民利益,妨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也同黨內法規不健全不落實相關聯,必須逐步完善黨內法規加以解決。第二,必須與時俱進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當前,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理論研究相對薄弱,對黨規黨紀的歷史淵源、地位作用、體例形式、產生程序等均需系統研究、予以確定;有的黨規黨紀與國家法律交叉重複,有的過於原則、缺乏細節支撐,可操作性不強,亟待完善。黨和法治的關係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最關鍵的是方向是否正確和政治保證是否有力。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才能確保政治方向正確,政治保證堅強有力。因此,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要認真總結我們黨90多年、無產階級政黨100多年、世界政黨幾百年來制度建設的理論和實踐成果,聯繫實際、求真務實,探索適合自身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途徑。要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的要求,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確保到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第三,實現黨內法規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黨規黨紀應著重規範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保證黨員堅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優良作風、堅守道德操守,做到要義明確、簡明易懂、便於執行。一是注重黨內法規同憲法和法律的有機銜接和相互協調。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依法執政,關鍵是依憲執政。因此,健全和完善黨內法規,必須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保證黨領導人民制定、執行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使黨規與國法相銜接、相協調。二是黨內法規建設要循序漸進。黨內法規建設不能一蹴而就,而要慎重考慮,先從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實踐、不斷總結,再上升為制度。三是發揮黨內法規對法治建設的引領作用。有些規範、要求在全社會還不具備實施條件時,可以通過對黨員提出要求,先在黨內實行,不斷調整完善,輔以在全社會宣傳引導,待條件成熟時再通過立法在國家層面施行。及時將全面深化改革的實踐經驗和制度成果,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法律法規,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和執行。3 加強黨規建設必須堅持德治和法治相結合國家治理需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依規治黨也要堅持德治與法治相結合,既要重視健全學習和教育制度,築牢思想防線,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又要完善黨內法規,發揮黨規制度的規範作用,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文化的支撐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第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培育滋養。文化自信是「三個自信」的總源頭。其一,要吸收中華民族修齊治平的文化營養。健全教育制度,培育黨員幹部以修身為首要,只有修好身,才能理好家、治好國。中華傳統文化的核心就是「八德」: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借鑒修齊治平、崇德重禮的德治思想,把社會教化同國家治理結合起來。要尊重歷史文化,把握文化根脈,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堅守和弘揚優秀傳統。其二,領導幹部要知古鑒今、心存敬畏和戒懼。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強調「民惟邦本」「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告誡為政者必須體察民情、關注民生。中國傳統典籍還有許多官箴,告誡為官者,官職越高、權力越大,越應如履薄冰。教育黨員幹部,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獨慎微,講規則、守戒律。其三,讓崇德重禮和遵紀守法相輔而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規再完備,最終還是要靠人來執行。如果領導幹部在德上出了問題,必然導致綱紀鬆弛、法令不行。要借鑒我國古代為政以德、禮法相依、德主刑輔、管權治吏、正心修身等歷史經驗,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歷史智慧和文化營養。第二,健全和執行黨規制度,堅持從嚴管黨治黨。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遠在路上,不可能一勞永逸。其一,健全黨規制度,全面管黨治黨。我們黨是一個有著8600多萬黨員的大黨,管黨治黨任務極其繁重。執政黨肩負著帶領13億人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艱巨任務。因此,健全黨規是堅持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的制度保證。其二,健全黨規制度,從嚴管黨的重點是治吏治權。在我國,各級領導幹部絕大多數都是由黨員擔任,從這個角度看,管黨就是治吏、治權。提高領導幹部經受「四大考驗」和抵禦「四種危險」的能力,解決領導幹部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從嚴治黨要嚴明黨紀,健全黨規,保證全黨統一意志、步調一致,確保黨始終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其三,從嚴治黨關鍵在嚴格執行黨紀黨規。黨紀黨規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再好的法規制度不執行或形同虛設,就一定會形成「破窗效應」。從嚴治黨就要提高黨紀黨規的執行力,執紀必嚴,違規必究。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率先垂範,帶頭遵守黨紀黨規。各級紀檢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確保黨紀黨規的剛性約束。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以鐵的紀律和嚴格的黨規保持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先進性純潔性。第三,完善和落實黨內法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是一場輸不起的鬥爭,輸了就會丟掉執政基礎,喪失執政地位,輸了就會危殆國家前途,貽害人民權益。一是完善黨內法規制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完善黨內法規制度,堅持依紀依法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形成嚴密的長效機制。完善和嚴格執行領導幹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各項制度規定,著力整治各種特權行為。二是健全黨內法規制度,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我們進行反腐敗鬥爭的立場就是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目標任務就是保持高壓態勢,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持之以恆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堅決防止「四風」反彈。現階段的工作重點是:懲治腐敗要堅決查處「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問題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三是強化「不敢腐」氛圍,逐步健全「不能腐」「不想腐」的法規制度和有效機制。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加大正風肅紀、嚴明紀律、懲治腐敗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氛圍。不斷健全乾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制度,把忠於黨、忠於人民的好乾部選出來、用起來。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體系,把籬笆扎得更緊,真正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實現「不能腐」。堅持求真務實、探索創新,繼續落實好《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將改革成果固化為制度。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文件,使黨規黨紀更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完善激勵和問責機制,最終實現「不想腐」。(執筆人:楊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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