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 黃正元注 全文在線閱讀
05-31
太上,尊稱也。開章揭此二字,示人凜凜不敢違悖之意。由此動彼,謂之感;由彼答此,謂之應,言善惡受報,不爽毫釐也。 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 人心寂然不動,現欲未形,無理欲自無吉凶,及發而見諸事則吉緣理生,凶緣欲集,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自然而不可易。是禍福之來,人所自召,有何門!門古人所以晝勤三省,夜惕四知,戒慎恐懼於不睹不聞之際,無非趨福避禍之意耳。 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此申明上文自召之旨。蓋善惡感應,毫髮不爽,如人做一善事,初無心於得福也,而善報自至;人做一惡事,初無心於得禍也,而惡報自至,猶形之與影,跬步相隨,世人不察,謂某人善而得禍,某人惡而得福,遂起疑議之端,殊不知有報之本身者,有報之子孫者,形影之喻,乃言其必然,非概謂其速也。即影之肖形,亦有遠近之殊,影遠則大,影近則小。善惡之報,豈獨不然,速則報輕,遲則報重。或惡業多是先受惡報,或善業多則先受善報,或善心退轉,則因福得禍,或惡念改悔,則又因禍而得福。人能常將「果報」二字省察於中,自然禍減福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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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
自此至「算盡則死」,言人一生所為,日夜時刻、上下四旁、皆有鬼神鑒察也。算,謂壽數及享用衣食之類。奪,除而去之也。犯輕者奪算亦輕,犯重者奪算亦重,過者,無心之失,神衡基輕重以奪其算,而大奸大惡上干神怒,立受顯戮,不問可知矣。 算減則貧耗 前言奪算之由,自此以下至「算盡則死」,則歷舉奪算之事,以明感應之不爽也。貧是無財,耗是家破。言不善之人,天既奪其算,則富者漸至於貧,豐者漸至於嗇,必無仍加其祿、厚其積之理,所以動輒遭塞、觸目皆苦境也。 多逢憂患 憂從中出,患自外來,多逢,言不善之人內憂外患接踵而至也。善憂患與貧耗兩相倚伏,貧耗而無憂患,則薄粥鶉衣尚可度命,惟貧耗而更加憂患,則身心俱病,雖處人世,不啻地獄矣。 人皆惡之 惡者為人所厭棄也。言人造惡多端,元神耗散,有一種敗氣發於顏面,見乎四體,處處有惡煞憑之。笑語則人惡其猖狂,流涕則人惡其怨誹,即加意奉承,人亦惡其奸佞,蓋神斬魄喪,自不能與人相合。《純陽祖師寶訓》云:「丈夫義不憐」若為不善者所惡,正足以見人品,故面鮮媚葯,逢世無資,不足計也。經所云「人皆惡之」者,乃算減之後,英華銷沮,天怒於上,人怨於下,故骨肉皆憎我之人,言動皆起憎之端,非端人正士為群小猜忌之謂也。 刑禍隨之 刑禍,皆分天人。肢體殘廢,天刑也;官棒捶楚,人刑也;水火瘟疫,天禍也;橫逆境患難,人禍也。隨者,跟定不離之意,蓋奪算之人,惡貫滿盈,必招種種惡報,所以刑禍隨之。諺云:「人非欺心,不受官刑;人無隱過,不遭橫禍」。其欺之謂與!吉慶避之
惠迪欺吉,積善召慶,乃一定之理。作惡之人,司過之神既奪其算,使之貧耗以困其身,憂患以限其遇,不齒於人,動遭刑禍,種種示罰,福祿已盡消除,自然吉化為凶,慶化為禍。若或避之,善人生吉慶之事,皆有善神主之,君子動與善會,故能膺五福享九如,彼造孽者,既有惡神相隨,自與善神相械也。 惡星災之 人間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皆有星主之。為善則有吉星照定,如此微、玉堂、天貴、天富等星是也;為惡則有凶曜相攝,如喪門、弔客、計都、羅喉等星是也。善,惡相感,不爽毫釐,故聖人在上,景星含輝;賢人所居,奎星呈瑞。若作惡之人。乖氣致脊謫見於天,惡與惡感故也。世人不明此義,而徒仗巫師禳解,亦何益乎? 算盡則死 盡,謂奪之盡也;死,非正命之死,蓋橫也,夭也。極言作惡者今日以某事減算,明日又以某事減算,減奪不已,會有盡時,夭折橫亡無術可免,真可哀也。且一死之後,更有三途惡道:或落地獄、或墮餓鬼、或變畜生,冥森然,又非一死能了帳也。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頭上,錄入罪惡,奪其紀算 「又」字,承上「司過」來,言不善之人不但有司過之神鑒察報應,其頭上又有神為之糾察,不可不時加修省也。凡人有罪,皆錄惡籍,量罪輕重,奪其紀算:奪至一年,其人坎坷多事;五年,其人災衰疾病;奪至十二年,其人困篤,或遭刑獄而死。蓋罪與過不同,惡之大者為罪,則奪紀,惡之小者為過,則奪算。十二年為紀,百日為算。 又有三屍神,在職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輒上詣天曹,言人罪過 重言「又」,見可畏之甚也。三屍,人身中自有之神,即是精氣神之所聚又而為三也。庚申日,諸神上天奏事,三屍神乘人寐時亦上詣天曹,言人罪過。故學道之人有守庚申之說,永夜不眠,令三屍不得出,久則減除。雖然,若未能修德,徒守庚申,只增罪過,何能令三屍勿言也。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晦,月盡之日也。灶有三十六神,在天為五帝真符,在地為五音太歲,在家為五祀灶君,司一家良賤之命,人有罪過,纖悉必記,每月晦日,詣天奏白,按輕重而加之罰。作惡之人,不過取快一時,豈知灶神森然鑒察,卻於何處逃匿乎。 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 總承上三節,言鬼神鑒察大小之過,皆不可掩,而紀奪算確乎不爽,以足前章「依人所犯」二句之義。過,乃過惡之過,非過失之過,即下文自「非義而動」以至終篇是也。太上感應篇注(2)更新時間2010-8-2 10:34:11 字數:2248 其過大小,有數百事,谷求長生者,先須避之 此亦承上起下之詞。數百事者,即下文自「非義而動」至「殺龜打蛇」等類是也。前曰減算,是教人知所戒,茲曰長生,是教人知所慕。「先須」二字,又啟下文「千善」「百善」之義,蓋未立善,先須避過,過除而後善立也。今之求長生者,徒恃服藏精、燒丹煉藥,謂神仙可到,不知此皆外道也。惟戒慎恐懼,一切妄念才萌即覺,才覺即滅,令心如明月,境如止水,則言動舉止,自然合乎天理,當乎人心,福祿永貞,無奪算奪紀之患矣。 是道則進,非道則退 前歷舉為惡之報,欲人知所警戒,此則歷舉為善之端,欲知所奮勵。道,猶路也;進,猶行也;退,猶避也。順天理、合人心、坦平正直即是道,當勇往而踐履之、逆天理、拂人心、荊棘險阻即是非道,當深惡而禁絕之。二「則」字有毅然不可委靡之意。 不履邪陘 履,行也;徑,路也;邪徑,非理之地也,二字所包極廣。路頭走差,便是大錯,一朝失足,遺恨終身,可不慎乎?觀「不」字,有用力禁遏裹足不前之意。不欺暗室
暗室,隱僻幽暗之所,眾人耳目不及之地也;欺,喪心之所謂。人能於人人之處見可欲而不動,把持得定,便是克已工夫,超凡入聖無難矣。《詩》雲「相在爾室,尚不愧於屋漏」即此意也。 積德累功 存諸心曰德,見諸事曰功,自少至多曰積,自卑至高曰累,德不積不崇,功不累不大,人能今日修一德,明日又修一德,今日成一功,明日又成一功,時時精進,勿畏難,勿中怠,則道心充滿,人心不萌,而為地仙天仙不難矣。 慈心於物 慈者,萬善之根本。人慾積德累功,不獨愛人,兼當愛物至微亦系生命,人能慈心於物命之微方便救護,則殺相自泯,仁心漸長矣,有不永享福壽者乎? 忠孝友悌 為臣當忠,為子當孝,為兄當友,為弟當悌。雖自盡其倫理之常,而自古迄今,格天地、泣鬼神、化及禽獸、感及草木,惟此至性所孚,應若桴鼓,所以為眾善之綱,修身之本。蓋居官有居官之忠,士庶亦有士庶之忠,富貴有富貴之孝,貧賤變有貧賤之孝。兄弟之間,相愛相敬,隨在各盡而已。 正己化人 以聖賢之道律己本諸身者,一無可議,則行一事,當時視為儀型;發一言,後世奉為準則,則所謂正己而物正是也。若己示能存理制欲,欲人為善去惡,雖刑驅勢迫,人亦不從矣。矜孤恤寡
矜者,矜全之也;恤者,體恤之也;無父曰孤,無夫曰寡。當念其饑寒,扶其顛危,察其痛苦,體其欲惡,總要想他那種說不出的苦惱。慎勿當而不為、能為而不為也。《呂祖寶訓》云:「文王哀矜無告。」孤寡,乃無告之大者,有財者宜幫助,有力者當扶持。若見此兩等人不生憐惜憫心,反從而欺逼之,則去豺狼不遠矣。 敬老懷幼 老者,高年之人,世間最難得者壽,見之須起恭順心,以其年長近乎我之父兄,所謂老者安這也。幼者,孩提之童,知識不廣,見之須起慈愛心,以其幼小近乎我之父兄,所謂老者安之也。幼者,孩提之單,知識不廣,見這須起慈愛心,以其幼小近乎我之子弟,所謂少者懷之也。 草木昆蟲,猶不可傷 昆,眾也,昆蟲,物之至微者也;草木,物之無情者也。存心仁愛者猶不忍傷,況其它乎?高柴啟蟄不殺,方長不折,聖賢用心不忽於細類如此。 宜憫人之凶 此句有兩說:一說,凶者惡人之稱,宜憐憫而化導之,使之改行從善,如孔子之於盜跖是也;一說,凶者孝服之稱,宜憐憫而周恤之,使之各遂其願,如孔子之式凶服是也。二說俱通,並存之各為集傳。 樂人之善 善者,人我所同得,世人妄人分彼此,好名者惟欲善自己出,嫉忌者不喜善與人同,甚至誣詞以底瑕,陰計以敗美,不過快其褊心,徒增罪孽耳。樂者,誘掖於始事,獎勵於當機,而又播揚推引,使有善者因而益進,無善者亦因而興起,便是無量功德。濟人之急
急者,如遇疾病則藥餌為急,遇死喪則後事急,遇饑寒則衣食為急,遇婚姻則奩資為急。不論相識與不相識,一經目睹,便儘力做去,如獨力不能設法,援引有力者為之,便是無量功德。慎勿謂事不關已,漠然視之也。 救人之危 危者,死生在於呼吸,如水火、盜賊、爭鬥、刑獄、疾病、逋負、羈旅、患難等事,救之緩則無濟矣,有財有力者觸目生憐,廣行方便,則功德無量矣。 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 好得惡失,人己同情。小人忌人之得,幸人之失,只緣此心不平之故。抑思財之聚散,勢之盛衰,業之興廢,學問之進退,功名之成敗,人之所得,何損於我而有忌心;人之所失,何益於我而有快心。總自生煩惱,徒增罪孽耳。 不彰人短 短,缺處也。或其人才有未能,或其人偶然失足,苟或彰之,則彼之身名從此敗矣,蓋彰人之短有兩等:有存心刻薄,於廣眾中迎機湊巧,一言中之,令人無地自容者;亦有談到高興,不知不覺順口道出者,招尢賈禍,得罪神明,可不戒哉! 不炫己長 人有所長,即當善藏其用,故聖人不矜不伐,君子若無若虛。才欲見長,便是短處,如龜以智自害,翠以羽自殘,石以抱璞而碎質,象以齒而焚身,物尚如此,況於人乎!每見少年英異之士露市揚已,眼中無人,到底只是平常,甚有困頓而死者,蓋器量淺薄,自無受福之地也。遏惡揚善
遏,止也,未成之惡則止之,使勿行;已成之惡則止之,使速改。揚,表也,一端之善則表之,使其知所鼓舞;全體之善則表之,使人知所取法。規過勸善,激濁揚清,隨人隨地隨時,皆可為也。太上感應篇注(3)更新時間2010-8-2 10:34:46 字數:2178 推多取少 財者人所必爭之物,然人生貧富自有定數,推之不去,取之不來,突竟能吃虧者,未學不是討便宜也。苦錙銖必較,以致骨肉成仇,親戚啟隙,朋友相爭,獄訟繁興,同歸烏有,何若吃些小虧,常久相處之為得也? 受辱不怨 凡人辱我,定非無因,若我有可辱,咎自在我;我無可辱,彼自妄耳,又何怨乎不怨?非獨不報,亦不介於心也。古來大手眼人,必然忍小仇小恥,正是享福處。若夫藏怒於心,徐圖報復,又奸險之人耳,豈太空之心哉? 受寵若驚 福兮禍倚,人一但受寵,便易盛滿,才到盛滿,便是禍機。「若驚雲者」,如不當得而得,過我分量,擔承不起之意。如此兢業小心,隨分盡職,內而忠誠,處而勤謹,必無盈滿之禍也。 施恩不求報 君子以濟人為念,一念觸發,推恩給之,見得道理,自當如是。若施恩於人而望報,便不是真心好施,所施者,亦必皆能報之人,或報以錢財,或報以聲譽,而窮途望恩者,不得蒙其澤,全是一團私慾矣。故必不求報而後平心,心平而後利普,方算得真施也。與人不追悔
推解之念,人皆有之,但初念未嘗不善,病在轉念之易其初心耳。故一念惻隱,慨然與人,復一念繫戀而悔失我有,究竟是吝根難斷,義利不明,為德不終,貪萌日熾。推此追悔之心,非惟不能與人,將來必且奪人矣。 所謂善人 承上文「是道則進」以下至「與人不追悔」,言如此乃所謂善人也。曰善人,則心逸日休之象,與前所言貧耗憂患等相去天壤,此在天堂,彼在地獄矣。 人皆敬之 善者,人所同具之公理,人能全此公理,上自王侯卿相,下至牧豎村夫,無不尊之如神明,親之如父母,此豈勢以迫之,術以馭之哉?所謂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是也。 天道佑之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或孤忠可以貫日,或純孝可以格天,或貞女烈士有霜飛星隕之異,或勞人遷客有鯨波瘴癘之危,要皆蒙難自全,履險克濟。若非天道所估,人力豈能為歟?佑,謂愛護而保翼之地。 福祿隨之 福,富之也;祿,貴之也;隨者,不求而自至之謂。蓋天爵從善氣感召,捷於影響,莫知其然而然也。眾邪遠之
妖不勝德,善人正氣充滿,邪不敢幹,譬如太陽一出,冰雪自消。一切不正之氣,遠而避之,不敢為禍也。 神靈衛之 神道無私,其所敬者,忠孝;所欽者,正直;所受者,循良;所尊者,道德,故遇善人無不曲加保護。古來積德之人,遇水火雷電兵盜之災,往往化吉化祥,脫離凶希。《傳》曰:「神所憑依,將在德矣」,此之謂也。 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所作,指作善而言。凡有作而不成者,多由善根淺善緣薄,以致大願成虛,功德難滿。若人事既合天心,天心豈違人意!故所作必成。善者既成,則心無愧怍,陽春在抱,其氣舒長,所謂「仁者,壽也」,神仙之長生久享必本乎此,故曰「可冀」也。 欲求天仙者,當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當三百善 承上作結,深明作善為立命之本也。功行滿足,超居洞天曰「天仙」;鍊形長在,行地不老,曰「地仙」。立,積也。一千三百雲者,乃刻期成功之意,勿泥! 自此以下,至「殺龜打」承上文「其過大小有數百事」來,皆惡行也。此二句先統言之。義是心之制、事之宜,理是天理。動,則才舉念頭;行,則見諸實事。曰「苟或」有一時失足、後悔無及之間,不可不察也。 以惡為能,忍作殘害 惡,即上文非義背理之事,以為能者,自負為手段。也如此則善念日消,惡根日熾矣。傷之曰殘,殺之曰害,兼人物言。以惡為能之人,心上無過不去的事,故忍作殘害而不顧,所謂惡人專行惡事也。 陰賊良善 賊,害也;陰,對陽而言。陰謀加人,莫測所自,如彈丸暗擊,極易慘遭毒害,總施諸善良乎。善良,在朝為國正,在鄉為民望,小人不肯相容,多方傾陷,又恐公論不容,但為暗中之間,使善良受禍,不覺不知。人可欺,天不可欺,故陰報不於其身,必於其子孫,殆不爽也。 暗侮君親 君親之恩,與天地等,苟食祿怠事,規利徇私,此心不可與君知,是暗侮君也。奉養不誠,處身不肖,此心不可與親言,是暗侮親也。忠孝有愧,天雷首擊之矣。 慢其先生 先生,長者之通稱,傳道、講學、進德、修業、惟先生是賴,而可慢乎?慢者,語言禮貌心生輕易,皆是也。 叛其所事 叛,背也;所事者,分內應事之人也。如屬下之於長吏,卒伍之於部轄,仆妾之於主人。所謂叛者,不必明為悖逆,凡存亡不相顧,貧困不相依,患難不相恤,即名為叛矣。 誑諸無識 誑者,言語虛詐之謂。無識之人,當隨事曉諭,豈可以無為有,以非為是,使之終於迷誤。此句在「慢其先生」之下「謗諸同學」之上,明指教授而言,如塾師欺不知書之東主,以致誤其子弟是也。不可與「謾驀愚人」同看。 謗諸同學 同學,窗友也,朋友,五倫之一。古人白水結契,雉壇盟心,終身不渝。末世面交成風,平日席硯間笑語殷勤,少有不合,轉面高謗,甚而落井不石。又貧賤如兄弟,一旦得志,輒昂首抗顏,向日好友有瞻望資嗟而不敢進者。此等小人,享福必不長久。 虛誣詐偽 漫無根據曰虛,妄有污衊曰誣,詭計蒙人曰詐,矯情欺世日偽。此輩逞其知七,縱能欺人一時,久必敗露,身名俱喪,亦何益之有哉!太上感應篇注(4)更新時間2010-8-2 10:35:18 字數:2176 攻訐宗親 宗,謂同族,本一脈之分;親,謂姻黨,皆累世之好。攻者,攻其短;訐者,訐其私,皆肆毒於骨肉之間,鑿喪其天性之厚者也。處宗親,慎勿以偶勻猜嫌,不思忍耐,致成大惡也。 剛強不仁,狠戾自用 剛則不遜讓,強則不屈抑,而又濟以不仁,則待人純是殺機。狠,殘暴也;戾,乖張也。剛強不仁者,存心殘暴,行事乖張,視天下皆莫已若,即有好友,誰來好友,誰來相親;雖有善言,誰來忠告,以致終身失誤,惡內日深,悔無及矣。 是非不當,向背乖宜 自此至「見殺加怒」,為居官者言也。天下事是非自有公論,乃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不當,處事如此,則君子小人昏然莫辯,始而誤交,斷而黨惡。一時迎合,玷及終身,一日乖違禍不旋踵,不可民慎也。 虐下取功 虐,害也;下,謂我所屬,胥使軍民皆是。虐下以取功,必非實功,或凌侮以針其口,或敲詐以奪其情,彼所謂功,即天地所不恕之罪也,縱得邀賞,豈能消災。 諂上希旨 旨,恩澤也。諂媚其上希求恩澤,蓋容悅之流,因寵行私者也。如屬官迎合上司,士紳迎合官府,吏役迎合本官,奸仆豪奴迎合家主,順承於內,肆毒於外。惟加意防閑,勿使之有隙而投,則為上之道得矣。 受恩不感 君子不輕受人恩,既受人恩,則一飯之德,在所必報,縱一時無力,必不可不懷感,若忘恩之人,受人之惠,視為固然,一有不遂,反生嗔恨,故程子云:「受人之恩而不忘者,其為子必孝,為臣必忠。」則忘人恩者,其不獲令終,蓋可知也。 含怨不休 怨,小隙也。或一事之凶,或一言之忤,縱當下不能瞭然,過後便當消釋胸中,得多少便宜,多少受用。若念之不休,勢必報復,至於報復,則毒恨不知何日能忘矣。 輕蔑天民 天性斯民,君長之,官分治之。民固天民也,居官者逞志作威,惟吾所為,或厚斂或酷殘或苦役,輕視小民,不啻草芥,豈知民有好惡,天必從之,未有蔑棄天民而不禍其身及其子孫者。 擾亂國政 國政,天下之公事也,以一已私意更變之,是為擾亂。蓋祖宗成法,有司奉行已久,民亦安以為便,有一番更改,則多一番驚擾,近則為害一時,遠則貽患後世,不可不慎也。 賞及非義 賞以勸有功,非義而賞之,是旌惡以長奸也,如保舉之事,上司不能實心廉訪,奸巧者多列薦章,而奉公守法,潔己砥節之士反多屈抑;;至邊方將領,賞擢尤所當核,若上下扶同,不察真偽,奸府猾弁,冒級希賞,而奮鬥報效不屑寅緣者,不得一與賞格,又或有終身疆場,一戰失利而論死。嗚呼,賞替則罰濫,其何以服人心乎? 刑及無辜 刑以懲有罪,無辜而刑之,是以民命為草菅也。夫誤罹於法,當為之辨雪,況可濫及耶?《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則羅織無辜,敲朴成獄,為世所共戮也,宜矣!「及」字是波及之義,一時不察,無意中牽連受累即是,豈必有意故入而後遭天譴哉!刑不獨殺戮,笞杖皆不可忽。 殺人取財 此指有位者言,財有定分,不可強求,況殺人以取之乎?惟奇貪之人,必濟以酷。蓋綠林技,有殺人伎倆;握篆綰符,有殺人之權柄,取財如探囊如挹注,其轍一也。下文「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指平人言,此指大奸極惡也。各本徵事援引多雜,今特正之。 傾人取位 傾者,陷害也。凡人一官一職,俱由命定,命里當有,不求自得;命里若無,只做一日也不可得,豈能妄取,況可妒賢嫉能,陰謀陷害以取之乎?烏能一朝居也。 誅降戮服 兵凶戰危,聖人不得已而用之,故古者殺敵眾多,則以悲哀臨之,戰勝則以喪禮處之。既歸降服順,則憐憫撫諭,令反側自安。苟降而誅之,服而戮之,用意苛刻,為報亦甚烈也。 貶正排賢 正,方正也;賢,賢良也。放之遠方曰貶,擠之失位曰排。正士賢人,中外所賴,乃貶逐之、排擯之,使不得安其位,則病民誤國,上天所必誅也。 凌孤逼寡 以下六句指居官而言。孤兒寡婦,最為可憐,宜多方保護之,使豪惡之徒不得占其田產,侵其財物,方無悔父母期民之責,若反從而凌辱之,逼勒之,令其控拆無門,烏能逃昭昭這鑒乎? 棄法受賂,以直為曲,以曲為直 法者,朝遷以之懲惡罰罪,官司以之平反是非。若棄法受賂,則出一重囚,而受害者含冤;殺一無辜,而枉者叫屈。曲直顛倒,得罪鬼神,真不知其死所也。 入輕為重,見殺加怒 法得,天下之平。如人所犯本輕,乃比擬重罪,臨刑不加憐憫,反加嗔怒,此輩殘忍好殺,死者含冤,能不結怨乎? 知過不改 人有口過,有身過,有心過,不愚之人有過而不自知,其人可憫,其罪尚可原也。夫即知過矣,知過之人胸中發必有地,賦性必有聰明,有過而不能即改,是以無心之失成有心之惡,漸將流為陷溺之小人。 知善不為 人生世間,方便第一,勢所能為,時所得為,又非阻於不知,便當竭力做法。而乃或惜費或憚勞或始勤終怠,機緣錯過,真是自暴自棄,不特謂之無勇已也。 自罪引他 自作罪孽,便當自受,若妄相連累,是孽子造孽矣。引,援也。如罪犯既有臟私,乃扳他人以圖幫助完贓;或早日冤釁,乘此下水拖人,冀圖報復;更有信口妄招,藉端索詐,以犯罪為射利之計。又有好事獄吏,惟恐罪人不多扳,且扳害之人不甚殷實,良心安在哉?太上感應篇注(5)更新時間2010-8-2 10:35:48 字數:2237 壅塞方術 方術,如醫卜之類。凡人挾一技一能,淺者用以謀生,高者用以濟人,苟阻抑力,使不得行,則誤其生理而敗其衣食之路,罪莫大矣。如藥方關人生死,尤宜廣行流行,或秘而不傳,或人慾傳而我止之,綿造孽子甚者也。至燒煉房術,令人亡身喪家。急宜禁戒,不在此例。 訕謗聖賢 訕謗有兩等人:一是痴愚者,昧於趨向;一是才辯者,逞其隱怪,褻慢先哲,毫無忌憚。明則削其功名壽算,幽則置之地獄惡道。吁,可畏哉!侵凌道德 聖賢以人言,道德以理言,即聖賢所垂之訓,載在經典,垂諸萬世者也。侵凌者,滅裂準繩,妄為評駁,敢侮聖言,是不知天命之小人也。 射飛逐走,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 物之飛走,猶人行動;物之蟄棲,猶人寢處;物之巢穴,猶人宮室;物之胎卵,猶人孕育。若射飛逐走,使不得生;發蟄驚棲,使不得適;填穴覆巢,使不得安;甚則傷其胎破其卵,與人損子墮胎何異?忍孰其焉!《保嗣章》云:「凡人嗣續衰絕者,往世犯一千六百殺生戒條,故受孤單報。」人奈何不知省也? 願人有失 人之有失,於我無干,乃有一種人,唯恐人之無過,胸中不樂,眼中不快。此無他,權相敵也,才相等地,富相比也,妒心日生,惡願漸長,人未失而自壞心術,獲罪大矣。 毀人成功 毀有二義:一,毀壞之,使不得完全:一,毀譖之,使不得成功。大而國家政事、民生利害,小而一家一身之所營為,皆是也。彼竭力為之,及其既成而我改之,此等心術,蛇蠍不如矣。 危人自安 君子見人之危,唯恐救援之不能。乃若軒人於危而圖已之安,一團私意,天理滅絕。天理滅矣,於心安乎?目前安矣,能保交來必安乎? 減人自益 減損他人,自取饒蓋,只願已富,不管人窮。究竟天道惡盈,一時雖討便宜,不失於此必失於彼,不失於目前必失於日後,不失於其身必失於其子孫。平心靜氣,冷眼靜觀,百無一謬也。 以惡易好 易,換也;惡與好,皆指物言。以我低丑之物,換人美好之物,何益於我。而欺心黷之徒,必欲竭其機械,盡其巧詐,以遂所欲。豈知鬼神呵怒,今日以下義取之,他日必以不祥失之矣。 以私廢公 凡處大事、定大紀,要在廣詢獨斷,不著一毫私意。若以私廢公,則是非邪正,顛例錯亂,在朝廷之上,必敗亂國政、阻抑人才,處鄉黨之間,必侵剝貨賄、武斷不法,皆由徇之一念為之,可勿戒哉! 竊人之能 能者,文章、政事、技藝之類;竊者,非其有而取之也。蓋名、利二字,人所必急。今竊人之能以為已能,我享名利,湮沒他人,欺心甚矣,天理豈能容乎! 蔽人之善 凡人有所長,皆謂之善,必抑之使不得彰,遏之使不得達。士庶人為之,只自壞其心術,滅其善根耳。操權秉政之人,必致排擠英賢,埋沒正士,上誤國政,下害蒼生,所關豈小哉? 形人之丑 丑干,人所共知之敗行,或偶然失誤,或出於不幸。言之已傷忠厚,況形容宣揚,人何以堪?無論其報復如何,所損陰不亦多乎? 訐人之私 私者,人所未彰之丑,暖味不明,最怕人知。若乘機攻發,使之無地自容,損人名節,破人功名,害人性命,心地陰險,必遭鬼神譴責。 耗人貨財 耗者,取之未必皆我,而實由我耗之。如權貴之子弟、暴富之村翁,或幫其嫖賭,或唆其興訟,蠱以邪說,詐為親附,如鼠之蝕糧、蟲之蠹木,不知不覺,使其家業凋零,子孫狼狽,罪不盡在受財貨之上,更在耗財貨之人也。 離人骨肉 骨肉,謂一體至親也。離有二義:一作離異之離,如父子、兄弟、夫婦、本一家團聚之人,因其迫脅,致各離散也;一作離間之間,如無倫之樂,本無間隙,縱有不嫌,理宜勸解。乃挑邀播弄,使其骨肉如仇,終身不解,罪孽尤重。 侵人所愛 侵,奪也。世間萬物,各有所主,人之所愛,而我用計倚勢奪之,去劫盜幾何:萬一我之所愛,人若奪之,我將何如?以我之心,譬人之心,則妄念自息。 助人為非 凡人為善,非誘掖獎勸必不力;凡人為惡,非朋比贊襄,亦不至太甚。一有助之,而其惡熾矣。故律有造意主使之條,冥冥之中,獨可乎? 逞志作威,辱人求勝 逞志,肆我之志也;作威,如倚勢仗財等類;辱人,凌辱其人;求勝,謂我本無理,乃以財勢凌辱貧賤,使不敢不服於我,以為勝也。此雖一時快心得志,豈知天道惡盈。轉眼之間,熱鬧戲作冰冷。向之受辱得,不及於其身,必報於其子孫,可不畏哉! 敗人苗稼 民以食為天,苗稼關乎民命。敗之者,或陰水利以異之,或決提防以掩之。或縱牲畜以踐食之,或好遊獵以蹂躪之,傷天地之生成,絕民間之衣食,此不仁甚者也。 破人婚姻 破有數等:有百計非毀,破於未合之先者;有多方陰撓,破於將合之際者;有起釁生波,破於既合之後者。乖室家之好,傷天理之和,一事而折盡生平之福,一念而永墮地獄之苦矣。 苟富而驕 苟富,謂僥倖而富也,或得無主橫財,或占無嗣恆產,或放債取利、刻薄成家,或設局誘賭博、陰險創業,諸如此類,雖富尚難保守,況復驕淫矜誇、佚樂放縱、欺凌鄉里、謾罵親友以自取禍患乎? 苟免無恥 苟免者,幸而獲免之義。君子心有所恥,故生不苟詢、死不苟免。如疆場之臣。當衝鋒陷陣,果有濟於國事,何受其身?台諫之臣,當批鱗除佞,誠感悟乎君心,何辭九死?若一遇患難,掉尾乞憐,偷生免死,略無愧心,國家何用若臣為乎?太上感應篇注(6)更新時間2010-8-2 10:36:29 字數:2317 認恩推過 恩非已出而冒認為已,過實在我而推諉於人。其始不過要譽避怨之心,然人有善而我掩之,人無過而我冤之,利已損人,公道泯滅,乃小人之過失,天理所不容也。 嫁禍賣惡 嫁禍者,我做非理之事,患害將臨,乃用計移與他人。或餌以名,或誘以利,使他墮我術中,代受其禍。是猶以名利為女,將禍嫁與他人,故謂之嫁禍;賣惡者,事本自我主謀,卻使他人做去,代受唾罵,是猶以所做之事為貨而賣與他人也,故謂之賣惡。設心既險,受罰必大。 沽買虛譽 自古有高世之德業者,皆名並天壤,豈有心求之?實大聲自宏耳。如居官本不謙要人稱謙;本不公,要人稱公,以致賄要路、買求薦揚、挾惠施恩、刊刻碑記。再如為士者,義理實未達也,好刻文章;名節本未真也,偏講聲氣。甚而為假道學,語錄盈箱,坐享大名,亦可恥之甚矣。 包貯險心 貯,藏也。包藏於心,人不能測,所謂腹中橫劍、笑裡藏刀是也。外則滿面春風,內則一腔惡念,使人不知防備而立被中傷。此輩害人最毒,其受禍亦最慘也。 挫人所長 挫,摧折也。長,謂才能技藝之類。人有所長,正當委曲造就,以盡其才。若反摧折之,成何心術?此較蔽人之善更甚。蓋蔽者,吝於援引、不為推薦之謂;挫則多方誣陷,使其人終身名不彰、功不就而後快。人怨既深,天譴必至矣。 護己所短 短者,一事一行不如人處也。護者,多方掩飾也,較知過不改更甚。蓋不改乃因循怠惰,尚有振作之時。護則認非為是,始猶欺人,終則自欺,是以病入膏肓,不可求也。且護短不獨在自己一身,祖、父而護子孫之短,勢宦而護奴僕之短,官府而護吏胥之短,迨至養癰成患,悔無及矣。 乘威迫脅 乘威者,用威以加人。如為官者,囚不服,迫之使服;賄不與,迫之使與,以至興工役則刻期取完,徵稅糧則任情敲朴。又如富貴之家借勢橫行,汝不從,迫之使從;產不售,逼之使售,以至追索債負,取足取盈;收斂租稅,錙銖務盡。人怨天怒,不受冥報者,鮮矣! 縱暴殺傷 殺者,致之死地,斷其命也。傷者,雖未至死,而肢體殘毀,去殺不遠也。兼人與物,言暴者殘忍之謂。縱者,放軼之謂。秉生殺之權而倚勢逞凶,草菅生命,不遭顯罰,難免天誅。 無故剪裁 此下四句為不惜物力者言也。機工織女,晝夜勤勞,千絲萬縷,方成布帛。人之用物有限,當減損惜福,勿輕為剪裁。今富貴之家,侈靡成習;閭凈士庶,相為效尤。捐祖宗之世業,日逐輕肥;忘父母之饔餮,爭飾紈絝。豈知奢則必驕,驕則必淫,其不淪於敗、不罹於法者,鮮矣! 非禮烹宰 事親養老以及冠婚喪祭,禮之所在,不可盡廢,或烹小鮮,或宰大牲,但不可極口腹之慾,非禮殺害也。蓋人福命有定,省一分祿,必延一分壽。是以君子淡泊明志,福壽綿遠。若一餐而殺數命,一羹而害百生,以口腹之故,使有生之類受無量怖苦,殘忍既甚,天罰必加。 散棄五穀 五穀,天地之所生,農夫勤苦之所成。《書》曰:「食為民天」,安可不珍護愛重之?散棄者,或在田而拋撒,或在倉儲而朽蠹,或投之糞穢之中,或委諸踐踏之地,或食其精而遺其粗,或因其多而置其餘,種種暴殄,皆足以致凶荒饑饉之報。 勞擾眾生 上三句皆為不惜物力者言,連類而觀,則此「眾生」當指牲畜,如騾、馬、牛、驢之類是也。天生畜類,原為人用,勞亦宜然。但於用時須存養恤心,得休息便休息。如日夜相繼,筋皮汗血,則勞擾甚矣。 破人之家,取其財寶 財,金銀之屬;寶,珍玩之屬,人所共受。然物各有主,無故取之猶不可,況破人之家以取之乎?以非義得之者,必以非義失之,所謂「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是也。 決水放火,以害民居 禍之最慘烈者,莫如水火。虛焰之所夢毀,洪波之所漂蕩,老幼丁品、衣飾廬舍、田產牲畜以及草木昆早之類,片時沒有遺留。見其危者,正當設法救援,而反決之放之,其罪彌天,萬動不赦。至地方長吏有御災捍患之責,倘因循怠玩,使民有漂沉塗炭之患,視決水放火者,厥罪維均。 紊亂規模,以敗人功 規模,大而律令政教之所設施,小而一身一家之所措置,凡已成、將成之局,皆是也。彼嫉人之功者,必巧計敗壞之。前人朝畫夕籌、考古證今、費多少心力,然後定為規模,乃欲敗其功,並規模則紊亂矣,其人可勝誅哉! 損人器物,以窮人用 器用,如耕之犁鋤、匠之斧斤、武之刀杖、文之紙筆之類,為物雖微乃用所必需。人之所需,而我陰損之,使之臨期無措,心術壞矣。更有因此而饑寒隨之、貧病交迫、功名阻隔、錢財喪失,造孽豈淺哉! 見他榮貴,願他流貶 此言妒人之貴也。人之榮貴,於我何損?而望其流貶。此願一萌,生出無限煩惱,此人一日不貶,我心一日不悅。究意願他流貶,其人未必流貶,而一念之惡,神譴隨之,所謂小人枉自吃虧也。 見他富有,願他破散 此言妒人之富也。人之富有,乃其福命,或以行善而致,或以節儉而成,於我無與,何可妨忌?即使富而不仁,彼自有報,我安得從旁生惡念耶?何不反此一念,願天下人人豐足,成一大有世界,我與人共享昇平,豈不甚快!同一意想,此則天堂,彼則地獄矣。 見他色美,起心私之 諸惡業中,惟色易犯,敗德取禍,亦莫過此。此淫念一生,諸惡念皆起。邪緣不湊,生幻妄心;勾引無計,生機械心;少有阻礙,生嗔恨心;欲情顛倒,生貪迷心;羨人之有,生嫉妒心;奪人之愛,生殺害心。廉恥盡喪,奸人室女者得子孫淫佚報。世有忠厚善人,身後不昌;文人才士,終身潦倒者,多由於此。欲除此病,當自起念時痛自禁絕。經文不言「私他美色」而言「起心私之」蓋此意敢。太上感應篇注(7)更新時間2010-8-2 10:37:06 字數:2213 負他貨財,願他身死 貨是器物,財是銀錢。負者,借用久而未還也。欠人債負,目下無力,當思勤苦蓄積以償之。若以未償之故,至願他自死,以滅其跡,則良心霄盡矣!現世便是豺狼,來世難逃犬馬。 干求不遂,便生咒恨 干求,如求升遷、求財物、求赦免、求情面之類。不知愧恥,仰面求人,已非美德,縱有不遂,當以義命自安。若肆其毒心毒口,妄生咒恨,觸鬼神之怒,災及其身,咒人自咒,往往有之矣。 見他失便,便說他過 人生百年,誰能事事如意?設有失便,或為數之已定,或為變之偶值。若見人遭此,即摘他平短處,謂宜有此失意事,是不憫其災而且幸之,不恤其患而且快之,存心如此,豈長厚之道乎? 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 人生四肢有缺、五官不全,謂之天刑。君子矜不成人,正當生憐憫心,若肆其輕侮而訕笑之,非惟有傷盛德,抑且犯人之怒,乃取禍之道也。 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 前曰「貶正排賢」,專指大臣當國、進退人才言;又曰「蔽人之善,挫人所長」,泛指常人言。此曰「見他才能可稱而抑之」,亦指用人言。然貶與排者,其人已進,我退之也。抑者,其人未進,不許其進也。四語雖相類,然細味經意,賢、正指人品,善指德行,長指行事,才指智量,各有所別。 埋蠱厭人 厭,制也。《律》載:「蠱毒厭魅,軒決梟示,常赦所不原」。蓋生殺之權,造物生之,朝廷主之。埋蠱厭人者,以小人操殺人之柄,墮其術中,死亦不知,陰毒甚矣!《律》所以重其罰也。陰陽一理,豈能免於冥報乎? 用藥殺樹 方長不折,仁人之用心也。至樹木年久,或為鬼神所棲,不可輕伐。夫伐且不可,況用藥以殺之乎?殺之者,或系他人之樹,樹主與己有隙,或有礙己之風水,不便明伐,陰謀以害之,存心既毒,必招惡報。 恚怒師傅 前雲「慢其先生」兼諸尊宿言,此雲「恚怒師傅」,專指請業者言,而恚怒之罪更甚於慢。恚藏於心,怒發於外。古人事師之道,無犯無隱,凡有所教,當虛心受之。即師或有過求,當念成我之恩,不可悖逆。若加以恚怒,則鬼神不宥矣。 抵觸父兄 抵者,作事悖逆之;觸者,言語干犯之。父兮生我,等於天地;兄系同胞,列在五倫,若抵觸之,則與禽獸無異,王法必加,雷霆必擊,可勿懼乎? 強取強求 分所不當得而必欲得之,謂之「強」;伸手攜物,曰「取」;幹人祈福,曰「求」。人生財物,皆有定數。數所當有,不勞自得。不然,雖百計營謀,何益於事?彼強取強求者枉費心機,徒令鬼物笑人,意外奇禍,不旋踵而至也。 好侵好奪 以詭計暗取謂之「侵」,以勢力明取謂之「奪」。又侵者所取少,奪則取之盡也,皆損人利己之事。好者,孜孜為之,不肯已也。悖入者必悖出,報應昭昭,或見奪於人,或見奪於鬼神,竊恐亦不保、命亦不長也。 擄掠致富 擄掠專指劫奪而言,或用兵之時恣意放槍,或盜去後肆意焚殺,或歲當饑饉之餘,或地值水火之厄,強凌弱,眾暴寡,草竊姦宄,皆是也。夫人之致富,或承先世之貴,或謀什一之利,或躬耕力田,或牽車服賈,任勞受值,求以道,得以義,自然長久受享。若掠致富,出爾反爾,豈能免於天殃乎? 巧詐求遷 巧者營謀,詐者詭譎。一命之榮,皆由天定。不求而自得者,命也;求之而始得,或求之而不得,皆命也。若加以巧詐,則方寸已壞,置之廊廟,必不公忠,出而臨民,安能廉潔?況分非應有,天必厭之而予以奇禍,巧詐亦何益哉? 賞罰不平 前言「賞及非義,刑及無辜」,是賞罰不當也。此言不平者,謂均之一賞而鑫寡任意,均之一罰而輕重徇私。或功勞有大小而一例行賞,或犯事有輕重而一例行罰,皆不平民。若吾心既平則賞罰自無不平矣。 逸樂過節 逸者,安逸;樂者,快樂,皆人情之所欲。但過節則志氣昏情,驕奢無度,或促壽、或招殃,必然之理也。蓋人生財樂,皆有定數,服用之際,豈宜過享?譬如有錢一千,一日用盡,則明日無有;日用百文,則可至十日;日用五十,則可至二十日。凡人惜福,當作如是觀。 苛虐其下 苛是煩瑣,虐是殘害。居官酷責吏民,前已數言矣,此專言處家之道。《袁氏世范》曰:「奴僕天性多愚,如頓放物件,必以邪為正;截裁物料,必以長為短。又性多忘,囑之以事,全不記憶。又性多執,自以為是,輕於應對,愈加呵叱,其言愈辯,全是蠢濁之氣,實覺可憐。為家長者,當曲為寬恕。」至婦女不識道理,其責下人每用非刑,或至絕其飲食,宜委曲勸諭。若幼年子弟,尤宜禁其鞭撻奴婢,以養仁怒之良,將來自無刻薄之患矣。 恐嚇於他 君子見人有憂懼之事,隨即安慰解釋,使之心寬,便是莫大功德。若藉端恐嚇人,或致成病,或至喪身,其為罪孽豈小哉?佛經云:好驚怖人者,來世當變獐鹿,畏避諸獸,動輒驚走,蓋恐嚇之報也。 怨天尤人 人生缺陷皆由命造,於天何與?於人何涉?而乃怨之尤之也。從來能安命者,食貧守賤,多有後福。而不安本分,動輒怨天尤人,偏有意外奇禍。蓋怨尤者心不自反,惡業益重,是以天災人禍其來加速也。 呵風罵雨 風噓萬物,雨澤萬物,風伯雨師奉天而宣之,風雨多寡,各有分數。故孔子迅雷風烈必變,程子遇風雨必興,聖賢畏天之誠如此。世人雨多則怨澇,風多則怨暴,豈知風雨不時或由官吏苛虐,或由下民作惡,乖氣致脊,與風雨何涉?愚人訶且罵之,罪莫大焉。太上感應篇注(8)更新時間2010-8-2 10:37:39 字數:2209 鬥合爭訟 鬥合者,兩邊用言挑唆也。民之愚者不能訟,富者不願訟,強有力者雖懷好鬥之心。未有健訟之才。惟奸人意在圖利,以言挑唆,相激而成。甚而捏造風波,代寫虛詞,致人亡家破,積年不解。蓋訟端息則利孔閉,不致利歸於盡不止也。 妄逐朋黨 朋黨,惡名也。聖世之所不宜,人臣之所不敢居。董昭云:「人臣之罪,莫大於植黨;國家之禍,莫烈於分黨。」逐者,隨也;妄逐者,謂不審邪正、不辯忠佞,惟以趨炎附勢的事,以致擾亂國政,摧折忠良,其貽誤宗社,可勝道哉?一說以朋黨為正人,如李膺、司馬光等;妄逐諸君子是也,似與陰賊善良的相同。前說近是。 用妻妾語,違父母訓 婦人女子不讀《詩》、《書》、未涉世,故淺見者多,明理者少。用者,我心毫無主張,任其轉移也。父母愛子之心無所不至,其訓子者心無剩義、口無剩言,為子者當念親年難再,有時追慕音容,杳不可得。忍於承歡膝下,時違其正論乎? 得新忘故 天地間新故相推,人物皆然,小而衣服器用,大而親誼交情,新者成故,故者普新,人貴不忘其初。若悅色而棄糟糠之妻,既貴而絕寒窗之友,得志而疏貧賤之仆,刻薄寡情,造怨賈禍,莫甚於此矣。 口是心非 心口如一者,君子也;其心不正,言亦不正者,小人也,人皆易辯。惟口是心非之人,外是君子,內則小人,以之事君子不忠,事親必不孝,交友必不信,臨下必不義,所謂人面獸心、如鬼如蜮者是也。世衰道微,端在此輩矣。 貪冒於財,欺罔其上 此二句若分講,則前後文屢見矣,宜從合解索取。無厭曰貪,昏昧無恥曰冒,上謂臣之於君、子之於父、奴僕之於家主、胥役之於本官,皆是也。《語》云:「盜憎主人」。蓋既侵蝕其財則必多方掩蓋以欺罔之,在臣為不忠,在子為不孝,在奴僕、胥役為不義,一朝敗露,禍不旋踵矣。 造作惡語,讒毀平人 隱人之惡,乃君子忠厚之人不幸而陷於過,尚當曲為掩護,以俟其自新,況以平白無辜之人,而編造流言,使聽者熒惑,不能辯其是非,以致壞人名節、破人身家、傷人性命、良心泯滅,天所必誅也。 毀人稱直 直者,正大光明、毫無私曲之謂,非以好訐為直也,若污人之名,快已之癔,徒形薄德而已。程伊川曰:「君子論人,當於有過中求無過,不當於無過中求有過」,此聖賢之心也。然則毀人者,自造口業耳,何直之有? 罵神稱正 聰明正直之謂神,君子朝干夕惕,時存洋洋如在之意,以檢束身心,罵神者逞其狂妄,無所顧忌,詎知神道顯靈,譴怒隨加,欲免於禍,得乎? 棄順效逆 君子臣忠、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順也。賤妨貴、少凌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逆也。棄順效逆者,言背棄有理之事,而作非理之事也。試觀古來奸雄,倡造逆謀,靡不斬頭截領,百無一脫。人奈何不安分循理、保全性命,順人道之常乎? 背親向疏 孔子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理。」今世俗之人,有瞞背父母私厚婦家者,有兄弟之間緇珠必較、朋友外人則揮金如土者,有至親密戚貧寒不相顧而結富豪、趨炎附勢者,倫理倒置,輕重失宜,豈迓福之道乎? 指天地以證鄙懷,引神明而鑒猥事 鄙懷以心言,如與人有約,恐疑其內外之不符、初終之改易,而中以盟誓、妄干覆載是也;猥事以行言,如市井下賤結拜兄弟、小男幼女幽期密約,必禱諸尊神,求其作鑒是也。褻瀆甚矣,能逃罪乎? 施與後悔 施與,善念也,或憐其困苦,或周其急難。一有後悔之意,則善念轉成慳吝,前功盡敗,反增惡化,豈不可惜。《內典》云:「施有四等不得上乘果報:一為欲而施,二為嗔而施,三為痴而施,四為畏怖而施。更有三事:一,發多與心,後則少與;二,選擇惡物,持以施人;三,既行惠,即求相報。「又曰:「官枉濫人命,取財物以用布施,是名假施;不能孝養父母,以豐腆供出,不濟一毫,是名顛倒施,皆無功德。」 假借不還 《太微仙君功過格》云:欠人財物,抵諱不還,百錢為一過,貫錢為十過」,可見風債之過不細。《范益謙座右銘》曰:「凡借人物,不可損敗不還。物系人有,非甚不得已不須借。既借,宜倍加愛護歸還之。至於假借銀錢,尤須清楚明白。」佛家稱:「未了宿逋,死後填嘗」,非虛也。 分外營求 分外者,所不當得而妄思得之,是貪也,曰營求,則苟且夤緣,奴顏狐媚,寡廉鮮恥,無所不至矣。豈知富貴貧賤,榮辱得失,皆有命定。彼分外營求者,徒自作孽耳。 力上施設 施設,如錦堂屋、綺筵華席、服食器用之類,張施而陳設之也。人之力可至十分,止用五分,則留下五分;止用三分,則留下七分。若力上所能,盡行施設,則奢縱過甚。人既不為物力留有餘,天地亦必以有餘供奢縱也。此與上句皆為不知足者言。《舊注》此句作勞民言,既與上句不貫,且與「苛虐其下」、「輕蔑天民」重複,故另參未議。 淫慾過度 邪緣外合,敗德喪心,已重戒於前矣。至夫婦之道、男女之欲,亦當節制,不可過縱。《道書》云:「人身慾念不興,則精氣散於三焦,和榮百脈。及慾念一起,則三焦火熾,精氣流散,從命門瀉出,諸病由是而起,真取死之道也。」《廣成子》曰:「無勞爾形,無搖爾精,及得長生。」人能淡然寡慾,則元陽壯盛,子孫蕃衍,而壽亦永矣。又朔望、晦臘、二至、二分日以及尊神誕辰祀大典,皆宜切戒。太上感應篇注(9)更新時間2010-8-2 10:38:23 字數:2150 心毒貌慈 凡人形逐神遷、貌由心轉達,此理之常,人可測識。至若心毒貌慈,徑寸中無非險惡,滿腔內都是殺機,外面卻使人可親可受,如李義甫之稱「人貓」、蔡元度之稱「笑面夜叉」。普願生生世世,不遇見此等人也。 穢食喂人 穢食,不潔物也;喂人,與人食也。以不潔之物強與人食,是等人於犬豚,人既嗔之,神亦惡之矣。須賈困於張祿、楚使間於陳平、皆以惡食啟隙,勿以小而忽之也。 左道惑眾 左道,不正之道。小之如共師邪術,煽惑愚民,作奸射利;大之如漢之張角、晉之孫恩、元未之白蓮等教,多聚徒眾,謀為不軌。雖當事發之時身首異處、無一人得免,然費朝廷之兵威、竭府庫之蓄積、擾地方之良民,幸而撲滅,所損已多。有民社之責者,不可不綢繆於未雨之先也。 短尺狹度,輕秤小升 尺度升秤之類,所以平物價、統一人情也。世人或用二樣,大入小出,重入輕出,其設心只有討便宜耳。然益已損人,必有天殃。度:分寸尺丈之總名。 以偽雜真,採取奸利 以偽雜真,如鹽內摻灰、酒內摻水、銀內摻銅、米內摻谷之類。又如興販犯禁之物,以得重價,皆謂之奸利奸私也。取利而防人知,不啻奸也。各本注釋將此二句分析作兩項,然細味之,義實相蒙,以串講為是。 壓良為賤 舊家女子皆謂之良,奴僕婢妾皆謂之賤。若本出良家而以勢力置之奴僕婢妾之列,如強買誘騙之類,至壓良為娼,則罪大惡極,報不旋踵矣。 謾驀愚人 謾,詭也;驀,騙也。用詭計欺騙,使愚人墮其術中也。究竟費盡心機,愚者安然無恙,狡者轉眼取災。天道至公,惡巧而憐拙,愚人反得便宜,往往有之矣。 貪婪無厭 以口取物曰婪,言人之貪如口之食物,無有窮極也。凡人貪心一熾,一切逆天悖理、欺心犯法靡所不為矣。自此至「行多隱僻」,皆言家庭之事,而此句宜指兄弟叔侄多佔產業、多取銀錢及婦女見小、多藏什物這類,方與上文「殺人取財」、「棄法受賂」等句有別。 咒詛求直 咒詛者,誓於神也。求直者,人謂其理曲,欲借咒詛以自明其直也。小人時窮勢迫,明知所作非理,每借誓神以塞其謗,往往橫慘報,如其所咒,可畏也夫! 嗜酒悖亂 嗜,好也;悖者,反其常道;亂者,失其矩度也。四戒之中,酒為第一,世人貪飲無大厭,以致氣昏神亂,膽大心狂,卧街罵座,凌親犯上,無所不至。士敗其名,農工商賈廢其業,甚者損肺腐腸、招疾至死而不悔,可慨也夫! 骨肉忿爭 天下事皆宜和乎處之,不得躁競,何況骨肉?古語云;「和氣致祥,乖氣致異」。若人倫既傷,則天災必至,自然之理也。忿爭之起不一,或以財產,或以讒言,或以長幼不齊、賢愚不等。欲消融之,惟莫討便宜,莫使盛氣,莫信婦女、奴婢之口,則得矣。 男不忠良 忠,誠實也,良,易直也。此下數句,皆夫婦居室之事。舊註:不忠良指奸臣亂國,言似與「擾亂國政」、「貶正排賢」等意重複。玩下句「女不柔順」與此句對舉,可知事有不必遵前人故步者,此類是也。 女不柔順 婦人幼而從父、出嫁從夫、夫歿從子,是曰「三從」。故事:無擅為當,和柔遜順,以相其夫。《顏氏家訓》曰:「婦人主中饋,惟事灑食衣服之禮。如有聰明才智,但當輔佐君子,助其不足。」若凌駕丈夫,干預外事,便是牝雞晨鳴、家道不興之兆,可不慎與? 不和其室 室,指妻而言,夫婦和而後家道昌,婦女輩未曾讀書明理,所行雖善,亦是天性暗合,若有不是,當明白曉諭,因不可任其縱恣,亦不可遽生嗔嫌,以致乖異有等。愚人或寵妾侮嫡,或迷戀煙花、不聽妻勸,欺凌備至。更有恃其強暴,以妻為試拳之具者,此輩罕得令終。 不敬其夫 夫干,婦之天,終身所歸依,安可不敬?不敬者,非由頑劣無恥,即是淫蕩不檢。杜企之婦、買臣之妻,其明鑒也。 每好矜誇 矜誇,專指為夫者言。蓋人愛矜誇,則有鄙其糟糠、廣置姬妾者,有厭其縞綦、濫取聲伎者,有自視為天下奇男子、薄待其妻如婢媵者。居家盈滿,出門招尤,不待言矣。 常行妒忌 妒忌,專指為婦者言。七出之條,妒居其首。蓋婦人明理者少,陰鷙者多,急寵構怨,甚至絕人嗣續,惡有不可勝言者。妒為女石,言女心如石,不可轉也。忌為已心,言惟積有已,不容物也。 無行於妻子 妻者,我之敵體;子者,我之後嗣。待妻宜和而敬,待子宜嚴而慈。苟不以禮待妻,有失倡隨之義;不以正教子,有傷天性之恩,反已有愧,成何家道哉! 失禮於舅姑 婦人出嫁之後,春秋籩豆不事父母,而事舅姑;清明祭掃,不赴父母這墳,而赴舅姑之墓。蓋婦人從夫,以舅姑為父母也。《律》載:「忤逆舅姑,罪在不赦。」王法如此,陰律更嚴,可不懼乎? 輕慢先靈 先靈,謂已亡祖宗考妣,輕慢,若祭禮不謹、拜掃不勤是也。至於葬不早辦,輕慢尤甚。夫死者以土為安,世欲信堪輿這說,擇年、月、日、時,卜山水形勢,致有終身不葬者;有貧欲厚葬及子孫衰替,反不能葬者;有互相推諉,或惑於房分之說,多年葬者;有經年不登丘壟、不問松楸、不躬禮事;更有忍心害理、焚骸收燼者。夫孝子愛親,劍而藏之,猶恐不至,何忍付之一炬?仁人君子遇此輩而曲為之解,亦大功德也。太上感應篇注(10)更新時間2010-8-2 10:39:28 字數:1716 違逆上命 上命舊注皆指君命臣、主命仆、將命士、府官命吏役而言。愚謂國法森嚴,臣僕兵役未有敢顯然背逆者也,惟家庭中子弟或恃愛、或恃才,往往自持己見,視父兄之言如弁髦,不孝不弟,罪莫大焉。 作為無益 無益,如博弈飲酒、奇技戲術及淫詞艷曲、酣歌恆舞之類。作為在此,怒之耽誤正事,久之迷惑喪志,非徒無益,而又害矣。 懷挾外心 臣有外心則必欺君,子有外心則必逆父,妻有外心則必背夫,以及兄弟僚友,無不皆然。玩上文俱言男女居室之事,則此句專指婦女,方合經旨。蓋婦人嫌貧愛富,或性情淫蕩,多不安其室。不必盡如買臣見棄,而邪念在中,難保家門之無事也。 自咒咒他 詛咒一事,篇中屢言之。干求不遂,便生咒恨,是懷怨而咒他人也。詛咒求直,是仇極而白自己也,此則撒潑無賴之小人耳,不獨王法加之,鬼神亦殛之矣。 偏憎偏愛 君子平心接物,則非不爽;好惡不私,故能憎而知善、愛而知惡。苟用情一偏,則喜怒倒置,居家處世,皆足招怨取禍。至婦人之愛憎,多出私心,為丈夫者尤宜加察也。 越井越灶,跳食跳人 井、灶載在祀典,各有神以司之,何可越也?食者,民之天,天地惟人為貴,跳之則藐忽甚矣!四者以為起居之小節、舉頑固之微疵,但觀人必於所忽。全德始於謹微,此即捧盈執玉、火滅修容之意也。 損子墮胎 物命至微,尚當體好生之仁,戒殺放生,何況於人!乃或以家貧而厭多,或以野合而滅其跡,或以婢妾所生而殺之,或以生女太多而溺之,有既生而損者,有未生而墮者。夫無故而殺一無罪之人,必群相駭異。損子墮胎,是殺無罪之子孫,罪業深重,不更有甚焉者乎! 行多隱僻 隱者,不光明;僻者,不正大。如讒間暗害、處心詭秘之小人,陰為不善,外面多方掩飾,以為無人能知、無人能見耳,豈知神鑒昭昭乎?司馬溫公曰:「吾生平行事,未有不可與人言者」,此正孢僻者對病之葯也。 晦臘歌舞,朔旦號怒 自此至「殺龜打蛇」,皆不敬天地神祗之罪。晦,一月之盡臘,一歲之盡;朔,一月之首;旦,一日之首,人當於此勵志進修,乃到任情傲慢、酣歌恆舞、號鳴怒叱,非朝干夕惕之意矣。 對北涕唾及溺 北方乃北斗星君所居,斗極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方,掌握符器,紀綱元化,為眾星之主,號為至尊,豈可穢觸?況三界諸神皆南面,朝廷宮闕亦南向,人可向北涕唾及溺耶?倘若犯之,獲罪非輕。 對灶吟詠及哭 吟詠、哭泣,皆不敬也。灶為司命之神,與人最親,若對之吟詠哭泣,褻慢甚矣!此亦不必身為也,僕婢無知,主人勿禁,咎有所歸,吟詠歌唱也。 又以灶火燒香 香為供神之物,人神感通,必須誠潔。倘灶有穢柴、以之燒香,則不虔甚矣!又如油漬紙捻,不可用以焚紙,天地陰陽諸司皆所不受。供養真武,夏勿用李,冬勿用石榴。延降一切上真,勿燒乳頭香、檀香、謂之谷香。月季花謂之不時花,金洞花謂之鬼花,皆當忌之。 穢柴作食 柴雖下爨,氣實上蒸。用穢柴不惟犯灶神,煙氣上透虛空,恐干神怒。至年作之食,或以祀先,或以奉長,或以待賓,均屬不敬。蘇軾曰:「水欲新而釜欲潔,火惡陳而薪惡動」,則穢柴作爨,可勿戒乎? 夜起裸露 君子明則畏人,幽則畏神,故雖暗室屋漏,此心兢惕,若可鑒臨。安可中夜赤體冒犯百靈,以自取罪戾也。 八節行刑 八節者,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是也。又正月十五為上元,七月十五為中元,十月初一為下元,並五臘日亦為八節。《道經》云:「是日,十天靈官、神仙兵馬與上聖高妙真人下降人間,開度群品。北斗、南辰、四司、五帝條錄人間福罪,凡含生之類,各定賞罰;飛潛動植,隨緣感化,改故易新。」人於此日當存想祈謝、進善除惡,仰副太上之教。若行刑問罪,大幹天地之和,刑不必殺戮,即笞杖皆是。 唾流星,指虹霓,輒指三光,久視日月 流星,客星也,流走無定,所落之處主災,唾之必中其禍。虹霓乃斗星餘氣,朝西暮東,亦天之垂象也,指之則不敬。日、月、星為三光,代天司照,其位最尊輒指久視,凝注不已,皆不敬之甚也。太上感應篇注(11)更新時間2010-8-2 10:39:52 字數:1898 春月燎獵 前言「射飛逐走」,所殺尚可計數,至於燎獵,獸蟲無遺類矣。春月乃獸鳥孳尾之時、勾萌畢達之候,天方生之,我輒戕之,殘虐不仁,能無報乎? 對北惡罵 涕唾特細事耳,猶以對北為罪,況於惡罵乎?蓋北為斗極所在,北斗九星七見二隱,其第八、第九乃帝皇太尊精神也,眾星環拱,其尊無比,對之惡罵,罪莫大矣! 無故殺龜打蛇 對北惡罵之下,緊接殺龜打蛇,蓋《道典》:「北京真武所居,以龜、蛇為二將。」雖《六經所未載,然龜有吉凶休咎之占,蛇有變化蛟龍之象,皆物中之靈,無故殺之打之,較之傷昆蠱,不更取罪乎? 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 如是等罪,即上文自「非義而動」以至「殺龜打蛇」一切不當為之惡事。然罪過不無輕重,故司命之神酌其罪重者奪紀,輕者奪算。苟犯罪之極重,奪之盡時,便當身死。若死猶未足償,則遺殃及乎子孫。大抵人性本病況,各具福壽。惟作惡造業,自壞根基,故天鑒奪之。 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 上文感應之理,言之詳且盡矣。此復舉橫取、枉殺兩端,蓋以人惟貪嗔尤易犯,故反覆叮嚀以未戒也。財非我有,以威權凌逼取之,曰「橫」;「當值」謂恰合原為之數也。夫橫取人財者,原為妻子家口計耳,孰知利之適所以害之。試問財重乎?妻子家口重乎?人奈何不憬然醒悟也。 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 枉殺者,無罪而置之死地,或以威力殺,或以刑獄殺,或以計謀傾隱殺,皆是也。枉殺人者,不是逞貪,便是任性,而冤對分明,一還一報。曰「易兵而殺」,是殺人實以自殺也。人不愛人,獨不自愛乎? 取非義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飢、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 非義之財,謂所不當有而取之也。屋漏之水滴於脯上曰漏脯,脯有毒,能殺人;鴆,鳥也,食蝮蛇,其羽入酒,飲之立死。夫取非義之財者,方惶惶然如飢者求食、渴者求飲,豈知禍已不旋踵而發也,至此則言愈危而愈迫矣。嗟乎!人即不忍於饑渴,其忍於自速其死耶?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 凡人為善,形於言,發於行,人始得而知之。但萌於心、動於慮,鬼神已得而知之。故君子貴乎慎獨,吉神善人也,善與善感,故隨之。言感應至速而不爽,以明如影隨形之義也。 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 上文言為惡得禍,皆就已行者而言,至一念方萌,遂有凶神森嚴羅列,更無一毫等待,則操持不可不慎、防閑不可不密矣,今人惡念一生,勢若燎原,不可撲滅,是甘與凶神相附也,豈不哀哉! 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不改,則因循隨落矣。若使悔而自新,痛改前失,譬如玉雖愛玷,利之磨之,自然復舊。所謂苦海無邊,回頭即登彼岸也。 諸惡莫作 諸惡兼存心、行事一切大小罪之言。莫作,明以察機、健以致決也,即顏子「四勿」功夫。夫今之愚氓,自知所作不端,罪惡山積,止憑育經禮懺、舍財作福,而根本之地依然如故,是以杯水求車薪之火也,豈不謬哉! 眾善奉行 眾善,一切好事也。人生在世,誰無行善之心,或苦於力之不能力,或阻於時之不得為,致有因循怠惰者矣。奉行雲者,擔當在,無所推諉也。心虧欠,則無論能力與不能為、得為與不得為,而善量自滿矣。 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 久久者,久而又久也。世人抱咫尺之義,以責報於上天;執一時之窮,以抗懷於千古。謂彼蒼漠漠,為善未必有報,不知感而無應,皆其為善之心未真耳。如果回頭猛省,勇往精進,久久不倦,豈有不格天心哉! 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 此以下正言以結合篇也。吉人即善人,不曰善而曰吉,以善能召吉也。所語皆善、所視皆善、所行皆善,則其善純矣。三善即指此三者而言,如此積至三年,毫無作輟,有不致福者乎?三年非遲其期,蓋必三年而其真始見也。玩「必」字有斷,斷不爽之意。 凶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 凶人即惡人,惡未有不凶者也。語、視、行皆惡,而至三年,則害人害物不知幾何。且三年之久,曾無改悔之意,則終於不改矣。夫必如是而怒降之禍,是天心未曾速於絕之也,人奈何不悟耶? 胡不勉而行之 「胡不」二字總承上文而詠嘆之,言人不行善,獨不求福畏禍乎?蓋深望之也。夫自然而善,固難多得,至於勉則人人可能,不論貧富,不論貴賤、不論智愚,皆有秉羹之良,惟在自己發憤、恆久不息而已。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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