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論語】為政篇(3)如何解決國民不知羞恥
原文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譯文
孔子說:「用國家的政策、法令來引導並管理百姓,用刑法使百姓與政策和法令一致,百姓會想辦法免罪而且沒有羞恥之心。用道德引導並管理百姓,用禮的規定使百姓與道德的規範一致,百姓會有一顆知恥之心並且不斷糾正自己的過失。」
注釋
(1)道,同「導」,引導。
(2)政,本章指國家的政策、法令。
(3)齊,《爾雅·釋詁》:「齊,疾也。」疾速、快急。《爾雅·釋言》:「齊,壯也。」壯,引申為迅速、迅猛。《說文》:「齊,禾麥吐穗上平也。」即禾麥吐穗時穗子上端處於同一高度,即平整。泛指整齊。本章為使動用法,即使整齊、一致。
(4)刑,《爾雅·釋詁》:「刑,常也。」同「型」,形是典範、法度,恆常、常規的意思。《爾雅·釋詁》:「刑,法也。」法令、法度的意思。《說文》:「刑,頸也。」即用刀割頸。本義是刑罰、處罰、治罪。本章指刑法、刑罰。
(5)民,與「人」相對,指士、農、工、商。
(6)免,《說文》無此字。本義是去冠。古代喪禮,先脫掉冠,然後用白布包裹髮髻,「免」就是這種風俗的寫照,現在農村的喪帽仍以百步勒頭。引申為脫掉、除去、罷黜。進而引申為躲開、避免。本章指免罪,免於刑罰。
(7)恥,《說文》:「恥,辱也。」即羞辱。本義是羞慚,有愧。用作動詞,指使羞恥、侮辱。本章指羞恥。
(8)禮,《說文》:「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即履行敬拜活動。用來敬神致福的儀式。本義是舉行儀禮,祭神求福。在春秋時代,「禮」泛指社會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規範。孔子的「禮」即是《周禮》,禮節、儀式。 本章指人們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禮儀等規則。
(9)且,《說文》:「且,薦也。從幾,足有二橫,一其下地也。」即墊放物體的器具。從幾個;幾足間有兩橫,(表示連足的桄);一,表示器具下的地。本義為雄性生殖器,引申為古代祭祖時放祭品的禮器,此義後作「俎」。也可以表示祖先,此義後作「祖」。後來,「且」被借為虛詞,況且、並且、又。本章指並且。
(10)格,《爾雅·釋詁》:「格,至也。」格即前來,到來,有到達的意思。《爾雅·釋詁》:「格,升也。」格引申為上升。《爾雅·釋言》:「格,來也。」前來、到來的意思。《說文》:「格,木長貌。」即樹木枝條長的樣子。本義是樹木的長枝條。引申為標準、規則、尺度。引申為糾正、匡正。又引申為推究。本章指糾正、匡正。
解讀
我們讀《論語》為什麼像讀詩歌一樣,這就是先秦時期文章的美麗和魅力。在《論語》中很多章句前後文是對仗,本章尤其明顯。不僅是從內容上,《論語》被稱為東方的《聖經》,《聖經》被稱為西方的《論語》。我們分析本章的結構,顯然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談百姓免於刑法的處罰而無恥;第二部分是百姓有羞恥之心。本章的核心,用一句話概括:完全靠政治,導致人會是無恥的,靠德治會是有恥的。這就是東西方文明中,有爭議的一點,到底是靠法治,還是靠德治。
究其東西方政治制度的根本差異,就是西方人所謂的封建和民主。任何一種社會制度,沒有絕對的封建,也沒有絕對的民主,它是植根於這個民族和國家自身的歷史和文化土壤。我國古聖先賢倡導以德治國,因為看到了人的私心,需要用至高無上的道德來引導,並且自上而下不斷修學。但是,我國古代也是講刑罰的,但是也明白刑罰解決不了根本問題。而西方所謂的民主自由,誇大了法治和民主的作用,使得人的私心和私慾在法治的空間內無限地放大,並且尋找各種機會和辦法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是,西方也不是不講道德,而是道德只是一種從屬於法製作為主導的教化。
中國人大談民主,是從五四運動開始的,改革開放後對民主的追求甚至近乎瘋狂。實際上呢?國民缺少了羞恥心,以至於當今社會自官場至民間之現狀。其根本原因,過分崇尚權利和金錢,失去了道德的約束。甚至出現官場以受賄是一種風險投資,民間也有笑貧不笑娼情形,如此的普遍的社會風氣也就是近三十年的事情。三十年時間,中國的傳統文化被糟蹋得一塌糊塗,簡直是亂七八糟。恢復傳統、敬畏聖人之言,回望中國歷史,是歷來不缺乏「江山代有才人出」的。儒、釋、道傳統的復興,給我國國民帶來了巨大希望。儘管如此,以德治國對某些人來說,依然是一句無用的話,你就是說破嘴也是沒有用處的。答案很簡單:無恥。
政治和德治的差別,孔子一語道破天機。本章的微言以及核心就在一個「恥」字。政治的結果,最終使人民無恥,德治的結果,最終使人民有恥。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恥是一種美德,是來自心底被道德喚醒的一種自然而然的自覺。一個國家,當律師成為一種生意人,並成為一種搶手的職業,這個國家的百姓一定是無恥的,他們遇到法律的事情,相信只要有錢沒有辦不成的事情。當中華民族被道德喚醒,真正能恢復到過去的禮儀之邦,國民知恥,中國夢自然就實現了。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再談這個「道」。《學而篇》「道千乘之國」,用「道」而不用「治」,施政者自己要做好,才能起到表率作用。道,引導。之,代指百姓。以,用。政,國家的政策、法令,即政治。道之以政,即用國家的政策、法令來引導並管理百姓。為了管理百姓,為政者要制定施政條文,讓百姓來遵從並執行。百姓如果不遵從,就要「齊之以刑」。齊,本章為使動用法,即使整齊、一致。同樣的用法有,《書·洛誥》:「予齊百工,伻從王於周。」刑,刑法。意思是,用刑法使百姓與政策和法令一致。也就是說,如果百姓不執行為政者的政策和法令,那就要用刑法來處罰,有了刑法的規定,百姓就會聽從。接下來的「民免而無恥」和上文是因果關係。民,指百姓。 免,免罪,免於刑罰。無,沒有。恥,羞恥之心。其結果是,百姓會想辦法免罪而且沒有羞恥之心。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我們常說的「以德治國」就是這個「德」。德治,周朝提出「明德慎刑」、「為政以德」的治國理念,在《為政篇》開篇就強調用道德治理國家。後來,經過兩漢魏晉南北朝的法律儒家化運動,禮法合流,《唐律》最終確定了「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的德治方略,並為以後歷代所尊崇。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意思是:用道德引導並管理百姓,用禮的規定使百姓與道德的規範一致。治理的結果是這樣的,有恥且格。「有恥」和「格」在本章是指百姓自發的行為,也就是自覺來要求自己的。我們常說,羞恥。其實,羞恥是一種美德。羞,自己說錯話、做錯事,臉紅了。這是君子的行為。一個小人說瞎話、做錯事,面不改色心不跳,這樣來形容,就是不知羞。恥,繁體字一個「耳」一個「心」,就是用耳朵聽自己的心聲。如果自己有過錯,一個君子會在自己的內心深處告訴自己,哪些是符合道德的,哪些是不符合道德的,這就是有一顆知恥之心,他會反省並反思自己。小人則不是這樣,他會用自己的心聲找出一萬個理由來,說明自己的行為是對的,是可以繼續下去的。有道德做基礎,百姓才會尊重「禮」的規定,努力使自己以道德作為底線,不能越過它。且,並且。格,本義是樹木的長枝條。對於「格」在本章的解釋,歷來有爭議。一種認為是「至」,即到達。南懷瑾認為,達到了政治的目的。錢穆認為,自能正確地到達在上者所要領導他們到達的方向去。一種認為是「親近、歸附、嚮往」。楊伯峻認為,而且人心歸附。一種認為是「正」,指百姓會主動糾正自己。我們從整章的結構來分析,「道之以德」是前提,「齊之以禮」是過程,「有恥且格」是結果。並且「民免而無恥」與「有恥且格」的主語都是指「民」。「有恥且格」的全文應是「民有恥且格」。所以,「有恥」與「格」都是指「民」的行為。結合上文,從「民免而無恥」道「有恥且格」的變化,說明了「為政以德」的力量,我們同時也看到了孔子語言的精妙。我認為,本章的「格」應為「糾正、匡正」解,和「有恥」一樣都是人自覺自發的一種行為。相同的用法有,《書·冏命》:「繩愆紀繆,格其非心,俾克紹先烈。」意思是,依據準則糾正錯誤,糾正我的那些錯誤的思想,使我能夠繼承先祖偉大的事業。《孟子·離婁上》「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間也;惟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意思是,當政的小人不值得去譴責,他們的政治也不值得去非議;只有大人才能夠糾正君主的不正確思想。因此說,「有恥且格」,是指百姓會有一顆知恥之心並且不斷糾正自己的過失。
我們學習本章,其重點還是要明白「為政以德」的治國理念。這是為政的大原則,「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是用,並且要明白「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是有弊端的。孔子在強調「為政以德」的同時,並沒有忽視刑罰的作用。在《孔子家語·刑政》:「孔子曰:聖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參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禮齊之,其次以政焉。導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於是乎用刑矣。顓五刑必即天倫,行刑罰則輕無赦。侀,側也;側,成也。壹成而不可更,故君子盡心焉。」意思是,孔子說:聖人治理教化民眾,必須是刑罰和政令相互配合使用。最好的辦法是用道德來教化民眾,並用禮來統一思想。其次是用政令來教化百姓,用刑罰來禁止他們。用刑罰的目的是為了不用刑罰。對經過教化還不改變,經過教導又不聽從,損害義理又敗壞風俗的人,只好用刑罰來懲處。專用五刑來治理民眾也必須符合天道,執行刑罰對罪行輕的也不能赦免。刑,就是侀;侀,就是已成事實不可改變。一旦定刑就不可改變,所以官員要盡心地審理案件。因此,在孔子看來,刑罰的使用是有次第和條件的,不可以首當其衝來使用。如果把權利和法律放在第一位,而忽略了「為政以德」,自然會成為「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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