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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痴情女愛上渣男

電影改編自茨威格同名小說。我貼上書評供參考。有劇透,慎讀。

某一天,41歲的作家收到一封陌生女人的來信。信中講述了自己16年來是如何熾烈的,深情的,痴心的,絕望的愛著這位作家,而這位作家,居然可能根本不記得她是誰。

女孩從小父母離異,她跟著整天鬱鬱寡歡的母親一起生活。母親不苟言笑,也很少對她表現出關懷和溫情。有一天,來了一位新鄰居,是一位25歲的相貌堂堂,才華橫溢,溫文儒雅的作家。女孩灰暗的生活從那一刻被點亮了。她痴痴地暗戀著這位作家:「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就這樣把她全部的傻勁,固執地交給了你,從此,你的生活,你的存在成了她所有的興趣!」而這時,女孩也只是偷偷瞥了作家一眼,作家呢,壓根兒沒見過這女孩。女孩就這樣心潮澎湃地愛戀著作家,每天偷偷窺視他的一舉一動。大冬天在冷風颼颼的樓道等待他回來,等到了又不敢多看一眼。她們第一次「偶遇」是這樣的:「我們兩個差點撞在一起,你低下頭看了我一眼,眼神溫暖,柔軟而富有深情,就像是對我溫柔的愛撫,然後你沖我微微一笑。」如此詩意的瞬間,讓女孩的心徹底融化了:「這個世界上大抵沒有什麼東西能比得上一個孩子那份神聖而不為人所覺察的愛情了,因為這種愛情是安靜溫順的,不寄予太多希望,不奢求得到回報,有些曲意逢迎,有些委身屈從,還帶著新鮮的熱情奔放。」

女孩就這麼痴迷地愛著作家,在暗淡的生活里,找尋那一點微弱的光亮。然而她的母親又要嫁人了,她們全家要搬去另一個城市。而此時,作家不僅對此毫不知情,甚至對她這個人都沒有留意過:「一年一年,我的心就這樣為你而緊張,為你而顫動;可是你呢,你對此卻是毫無感覺的,就像你的口袋裡裝了一隻懷錶,可你對他繃緊的發條始終沒有感覺一樣。」她不想離開痴戀著的作家,可是作為一個小孩,又無從制止大人的決定。離開的前一夜,她帶著絕望的心情想要跟他告別:「站在你門外那冷氣徹骨的走廊,我被嚇得渾身僵直,可同時我的身體又被一股難以言明的力量驅使著,向你的房間移動,我舉起不停顫抖的手臂,伸了出去……」然而作家並不在家。女孩站在冷風颼颼的門廊里,顫抖著等著作家回來。然而一直到半夜兩三點,等來的卻是他和一個女人一同回家。

她無從告別,便搬去了其他城市。她拒絕所有人的追求,拒絕繼父的經濟資助。兩年後,執意要來維也納自己找工作。在維也納,她每天下班痴痴地站在作家住所的樓下,抬頭觀望著那一扇或明或暗的窗戶。然而,「我對你的心靈來說,無論是相隔萬重的山川河流,還是在你和我抬頭仰望的目光之間,只隔著你窗戶的那一層玻璃,結果卻是同樣的遙遠。」終於有一天,在作家的樓下,他們「邂逅」了,然而作家並沒有認出她是誰,只是被已經蛻變成美麗少女的她迷住了。他邀請她共進晚餐,還邀請她去家裡「坐坐」。她懷著虔誠的心情奉獻了自己,「切實地感覺自己離你如此之近,近到肌膚相親,幸福的淚水湧出了我的眼眶。」

然而她並沒有告訴作家她是誰,懷著同樣虔誠的心,她嚴守著在這個世界上只有自己一想起來就臉紅心跳的小秘密。她天真地以為這一次,自己會被珍惜,是真的遇到了愛情。然而她錯了。作家和她情意纏綿地約會了三天後,就去遠方旅行了。她告訴了作家自己的地址,告訴作家回來一定要寫信給她,然而一天天,一月月過去了,信箱空空如也。很明顯,作家要麼已經把她忘了,要麼就是對她只是一種隨意的態度。一般的女孩一定會覺得很憤怒,然而,這位姑娘雖然心裡裝滿了失落,居然還在心裡為作家的不負責任開脫, 「我就是愛你這樣子,感情熱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又愛不專一。」 然而雪上加霜的是,姑娘懷孕了。更為匪夷所思的是,姑娘居然沒有找作家去負責任,而是在那個男尊女卑,女性很難體面地獨自帶著孩子生存的年代,選擇了默默做一個單親母親。

姑娘沒有去找作家主要是基於兩個原因:第一,姑娘覺得自己因為迷戀作家已久,毫不矜持地和他上了床,然而作家並不知道原委,一定覺得像她這樣的姑娘很輕佻放浪,因此不會輕易承認孩子是他的。她覺得這會給他們的關係「蒙上一層陰影」。這一點說明姑娘對作家的反應早有推測,她只願作家在她心裡是美好的,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她害怕作家性格里的瑕疵在殘酷的現實面前暴露出來,害怕自己對於理想愛人的假象破碎。她寧願獨自承受巨大的痛苦,也不願意親眼看到理想的愛人變成道德的偽君子。第二個原因,她知道作家是一個不喜歡羈絆的人:「如你這般只有在無拘無束自由自在的情況下才能自由呼吸的人,一定會覺得和我有了某種牽連。我怕你會因為這種牽連而恨我……而我也是有自尊心的,我要你這一生但凡想到我的時候,心裡是沒有憂愁的。」雖然姑娘真正和作家接觸的並不多,但她真的是對這個男人非常了解啊!了解到自己能時時處處站在對方的立場,用對方的邏輯考慮問題。即便這個孩子就是這個男人的,即便自己悲慘的命運就是因為這個男人造成的,可是她居然害怕給這個男人添麻煩,僅僅因為自己這樣的出現,有可能會讓這個男人失去毫無羈絆的生活,會讓這個男人在某一刻對自己有恨意。

可以說,這位姑娘從來就沒有打算真正去尋找一段長久的感情。她太卑微了,「低到塵埃里」 (張愛玲語),但沒開出花來。她一邊像一個極度渴望吃到糖的孩子一樣找尋著愛情,一邊當糖真的握在手裡,又只敢舔幾口就不敢吃了:怕吃著吃著發現糖不好吃,怕吃著吃著硌到牙齒,怕吃著吃著,吃完就沒有了。比起自己尋愛的苦難,她更恐懼去直面愛情:在內心深處,她深知愛情是不完美的,男人也是不完美的。而她最大的恐懼,莫過於看到自己理想愛人品性的瑕疵,莫過於體驗到和理想愛人之間關係的惡化。

之後,她窮困潦倒,不得不去一個只接濟社會最底層人的產科醫院去生產,不得不忍受著和娼妓之類的病人,根本看不起自己還不時揩油的醫生朝夕相處。而後,因為要養活孩子,讓孩子接受教育,她不得不給有錢男人做了情人。因為她生的美麗,還是有很多男人愛慕她的。但她心裡想的愛的都是作家。後來,在輾轉了幾個情人之後,有位年輕富有的工廠主成了她的男朋友,對她格外好,也格外寵愛她的孩子,還幾次三番請求她要娶她,可是都被她回絕了。因為她覺得自己是屬於作家的。即便這樣,這位姑娘總也找到一個對她好,能在經濟上,感情上都照顧她的人。然而,就在這時候,她跟自己的男朋友和以及男朋友的朋友在舞廳又偶遇了作家。看到這裡真是一聲嘆息:這個作家是專門來擾亂她生活的嗎?

作家再次被她的美貌迷倒了。幾次向她投來熾烈的目光。她內心一直在問:他認出來了嗎?他難道認出來了?他們心照不宣地避開各自的朋友,男朋友,走到大廳里。然而作家並沒有認出她來。這麼些年,他早就忘記了她。他只是再次為她的美貌傾倒,更為可氣的是,他居然以為她是一個賣笑的風塵女子,直接問她可不可以給自己一小時時間。然而姑娘並沒有生氣,撇下自己的男朋友,連外套都沒有拿,就跟作家消失在茫茫夜色中了。纏綿一晚起床後,作家又說自己要遠行。這時候姑娘想到自己昨天撇下男朋友跟一個陌生男人走了,自己的感情是完蛋了,而自己纏綿一晚又對作家格外依戀,於是 「恨不得撲倒在你腳下,向你祈求:』帶我去吧,這樣你終將認出我來!』 可是我在你面前還是如此羞怯,膽小,卑微,性格懦弱,我只能輕輕說了一句 』多遺憾呢!』」可是她無法把心裡話說出口。更讓姑娘蒙羞的是,作家居然付給她錢!「被你遺忘還不夠,我還得忍受你這樣的侮辱。」

姑娘就這麼忍受著痛苦,失望和屈辱走了。接下來的生活很悲慘了。他們的孩子在一場疾病中死去了,而姑娘也因為貧病交加,痛苦不堪而將要離開人世。直到自己在彌留之際,才有勇氣拿起筆給作家寫一封信,把自己半輩子的愛戀和人生告訴這個渣男。並且即便自己的人生被這個男人折騰的亂七八糟,她還要幾次三番地表達自己毫無怨言,毫無怨恨的感情: 「過去那樣的相逢或離別,依然很好,不管怎麼樣,總之很好……我要為此感謝你,直到我生命的最後一息……我是多麼地愛你,而這份愛情不會使你受到任何牽累,我的離去不會讓你有任何痛感——這已經足夠讓我安慰。」

如此情深意重,跌宕起伏的信,會不會讓作家想起些什麼?事實是,作家看完信,「他雖然感覺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絲馬跡,卻怎麼也回想不起來。」這麼說,姑娘用情如此之深,簡直是拿生命在愛一個人,而在這個男人心裡,卻並未留下什麼特別的蹤跡。他風流成性,逢場作戲,又豈會記得這樣一個姑娘?

看完這篇小說,我首先想到的是:怎麼可能?怎麼會有這樣傻的女孩?然而仔細想一想,這個世界上,有的人信仰上帝,有的人信仰金錢,有的人信仰權利,而有的人,信仰愛情。作家的文筆極好,思路也很清晰,把一個為愛痴迷的女孩的心路歷程和人生經歷用一封飽含深情的信勾勒出來,雖然看起來匪夷所思,卻又頗為可信。

如果用心理學來解析這個故事的女主人公,便不難看出,這個女孩是典型的「低自尊女孩」 (low self-esteem)。低自尊性格的成因,常常和成長相關:在家庭關係中長期缺愛,缺乏關注,缺少鼓勵和關懷。心理學家Melanie Fennell在《戰勝低自尊(Overcoming LowSelf-esteem)》一書中,將自尊定義為:「我們看待自己的方式、我們對自己的想法,以及我們賦予自己的價值。」 低自尊的人通常表現為為「不敢去追求那些真正好的東西;甚至在有機會擁有那些東西時主動拒絕。」 低自尊者在日常的人際生活中,還可能有一種沒有由來的擔憂和恐懼,它可能以強勢或疏離的方式表現出來,他們總會覺得別人可能會忽然厭棄他們——而他們不知道緣由、無法預測、且無能為力。

在小說《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里,故事的女主人公交待自己從小沒有父親,母親整日鬱鬱寡歡,過於冷漠,很少和她溝通,文中只提到一次母給了她一個擁抱,那是在繼父向母親求婚後,這一個擁抱居然讓她受寵若驚。一個十三歲的少女,愛戀一個鄰家男人,必然會表現出心事重重,或者一些奇怪的行為,而母親卻毫無察覺,可見她的母親平日里對她關注甚少,溝通甚少。和母親的疏離,成長中缺少父親的角色,加上長期的貧窮,造就了這個女孩的低自尊感。

而她為何會對這個作家一見鍾情,甚至早早在心底就私定終身呢?首先,她的成長卻少父親的角色,卻少父愛。其次,因為家庭經濟條件所限,在遇見這位作家之前,文中寫到她所見過的男人大都是邋裡邋遢,沒有文化,粗鄙無禮的。因此,第一次見到一個成年男子英俊帥氣,溫文儒雅,又見他搬家帶來的東西有各種藝術品和各國語言的書籍。這個男子便在女孩心中自帶光芒,熠熠生輝。面對內心澎湃的愛情小火苗,女孩卻感覺自己如此卑微,就像張愛玲贈給胡蘭成照片背後寫的話:」見了他,她變的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但她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里開出花來。」巧的是,張愛玲也是從小父母離異,母親遠走歐洲,父親作為遊手好閒的富家公子哥兒,整日里抽大煙,逗鸚鵡,沒有給她足夠的關懷。而出身高貴的張愛玲即便才貌雙全,卻在愛情里對一個出身農村,靠給官員寫稿子上位的作家放低身段到如此。

小說里這個低自尊的姑娘,一邊偷偷地愛著一個人,一邊在心裡卻一直在告訴自己:我配不上他,我配不上他。即便她貌美如花,即便她心地善良,即便她痴心絕對,她還是覺得自己不配擁有自己渴望的東西。所以她的內心是很煎熬的,一邊被愛情驅趕著要靠近,一邊又拚命想要逃離。這樣的一個自己,造就了自己一生的痛苦和悲慘。她每一次用力的靠近,都像飛蛾撲火般的無望。她既不敢嘗試去打動他,告訴她自己那顫抖的內心真正的心路歷程,也不敢在該出手時去爭取自己正當的權益,甚至不能理性地去看待自己喜歡的男人其實是個渣男這一事實。她可以承受貧窮,絕望,甚至失去尊嚴,卻不能承受自己的理想愛情被踐踏,自己的一片痴心被拒絕,更加不能承受看到理想愛人的道德瑕疵。她在愛情面前是那麼卑微,弱小,無助。她在心底覺得自己配不上好的,她甚至不去分辨什麼是好的。所以一次又一次地,她任由渣男傷害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她其實在用傷害自己的方式完成自己的愛情儀式。

她從來沒有得到過真愛,因為,她從來就沒有真正愛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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