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悖論
幸福的悖論
一
把幸福作為研究課題是一件冒險的事。"幸福"一詞的意義過於含混,幾乎所有人都把自己 嚮往而不可得的境界稱作"幸福",但不同的人所嚮往的境界又是多麼不同。哲學家們提出 過種種幸福論,可以擔保的是,沒有一種能夠為多數人所接受。至於形形色色所謂幸福的" 秘訣",如果不是江湖騙方,也至多是一些老生常談罷了。
幸福是一種太不確定的東西。一般人把願望的實現視為幸福,可是,一旦願望實現了,就真 感到幸福么?薩特一生可謂功成願遂,常人最企望的兩件事,愛情的美滿和事業的成功,他 幾乎都毫無瑕疵地得到了,但他在垂暮之年卻說:"生活給了我想要的東西,同時它又讓我 認識到這沒多大意思。不過你有什麼辦法?"
所以,我對一切關於幸福的抽象議論都不屑一顧,而對一切許諾幸福的翔實方案則簡直要嗤 之以鼻了。
最近讀莫洛亞的《人生五大問題》,最後一題也是"論幸福"。但在前四題中,他對與人生 幸福密切相關的問題,包括愛情和婚姻,家庭,友誼,社會生活,作了生動透剔的論述,令 人讀而不倦。幸福問題的討論歷來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社會方面,關係到幸福的客觀條件, 另一是心理方面,關係到幸福的主觀體驗。作為一位優秀的傳記和小說作家,莫洛亞的精彩 之處是在後一方面。就社會方面而言,他的見解大體是肯定傳統的,但由於他體察人類心理 ,所以並不失之武斷,給人留下了思索和選擇的餘地。
二
自古以來,無論在文學作品中,還是在現實生活中,愛情和婚姻始終被視為個人幸福之命脈 所系。多少幸福或不幸的喟嘆,都緣此而起。按照孔德的說法,女人是感情動物,愛情和婚 姻對於女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但即使是行動動物的男人,在事業上獲得了輝煌的成功,倘 若在愛情和婚姻上失敗了,他仍然會覺得自己非常不幸。
可是,就在這個人們最期望得到幸福的領域裡,卻很少有人敢於宣稱自己是真正幸福的。誠 然,熱戀中的情人個個都覺得自己是幸福女神的寵兒,但並非人人都能得到熱戀的機遇,有 許多人一輩子也沒有品嘗過箇中滋味。況且熱戀未必導致美滿的婚姻,婚後的失望、爭吵、 厭倦、平淡、麻木幾乎是常規,終身如戀人一樣繾綣的夫妻畢竟只是幸運的例外。
從理論上說,每一個人在異性世界中都可能有一個最佳對象,一個所謂的"惟一者"、"獨 一無二者",或如吉卜林的詩所云,"一千人中之一人"。但是,人生短促,人海茫茫,這 樣兩個人相遇的幾率差不多等於零。如果把幸福寄托在這相遇上,幸福幾乎是不可能的。不 過,事實上,愛情並不如此苛求,冥冥中也並不存在非此不可的命定姻緣。正如莫洛亞所說 :"如果因了種種偶然(按:應為必然)之故,一個求愛者所認為獨一無二的對象從未出現, 那麼,差不多近似的愛情也會在另一個對象身上感到。"期待中的"惟一者",會化身為千 百種形象向一個渴望愛情的人走來。也許愛情永遠是個謎,任何人無法說清自己所期待的" 惟一者"究竟是什麼樣子的。只有到了墮入情網,陶醉於愛情的極樂,一個人才會驚喜地向 自己的情人喊道:"你就是我一直期待著的那個人,就是那個惟一者。"
究竟是不是呢?
也許是的。這並非說,他們之間有一種宿命,註定不可能愛上任何別人。不,如果他們不相 遇,他們仍然可能在另一個人身上發現自己的"惟一者"。然而,強烈的感情經驗已經改變 了他們的心理結構,從而改變了他們與其他可能的對象之間的關係。猶如經過一次化合反應 ,他們都已經不是原來的元素,因而不可能再與別的元素髮生相似的反應了。在這個意義上 ,一個人一生只能有一次震撼心靈的愛情,而且只有少數人得此幸遇。
也許不是。因為"惟一者"本是痴情的造影,一旦痴情消退,就不再成其"惟一者"了。莫 洛亞引哲學家桑塔耶那的話說:"愛情的十分之九是由愛人自己造成的,十分之一才靠那被 愛的對象。"凡是經歷過熱戀的人都熟悉愛情的理想化力量,幻想本是愛情不可或缺的因素 。太理智、太現實的愛情算不上愛情。最熱烈的愛情總是在兩個最富於幻想的人之間發生, 不過,同樣真實的是,他們也最容易感到幻滅。如果說普通人是因為運氣不佳而不能找到意 中人,那麼,藝術家則是因為期望過高而對愛情失望的。愛情中的理想主義往往導致拜倫式 的感傷主義,又進而導致縱慾主義,唐璜有過一千零三個情人,但他仍然沒有找到他的"惟 一者",他註定找不到。
無幻想的愛情太平庸,基於幻想的愛情太脆弱,幸福的愛情究竟可能嗎?我知道有一種真實 ,它能不斷地激起幻想,有一種幻想,它能不斷地化為真實。我相信,幸福的愛情是一種能 不斷地激起幻想、又不斷地被自身所激起的幻想改造的真實。
三
愛情是無形的,只存在於戀愛者的心中,即使人們對於愛情的感受有千萬差別,但在愛情問 題上很難作認真的爭論。婚姻就不同了,因為它是有形的社會制度,立廢取捨,人是有主動 權的。隨著文明的進展,關於婚姻利弊的爭論愈演愈烈。有一派人認為婚姻違背人性,束縛 自由,敗壞或扼殺愛情,本質上是不可能幸福的。莫洛亞引婚姻反對者的話說:"一對夫婦 總依著兩人中較為庸碌的一人的水準而生活的。"此言可謂刻薄。但莫洛亞本人持贊成婚姻 的立場,認為婚姻是使愛情的結合保持相對穩定的惟一方式。只是他把藝術家算作了例外。
在擁護婚姻的一派人中,對於婚姻與愛情的關係又有不同看法。兩個截然不同的哲學家,尼 采和羅素,都要求把愛情與婚姻區分開來,反對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而主張婚姻以優生和 培育後代為基礎,同時保持婚外愛情的自由。法國哲學家阿蘭認為,婚姻的基礎應是逐漸取 代愛情的友誼。莫洛亞修正說:"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誼必得與愛情融和一起。"也許 這是一個比較令人滿意的答案。愛情基於幻想和衝動,因而愛情的婚姻結局往往不幸。但是 ,無愛情的婚姻更加不幸。僅以友誼為基礎的夫婦關係誠然彬彬有禮,但未免失之冷靜。保 持愛情的陶醉和熱烈,輔以友誼的寬容和尊重,從而除去愛情難免會有的嫉妒和挑剔,正是 加固婚姻的愛情基礎的方法。不過,實行起來並不容易,其中誠如莫洛亞所說必須有誠意, 但單憑誠意又不夠。愛情僅是感情的事,婚姻的幸福卻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通力合作的 結果,因而更難達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此話也可解 為:千百種因素都可能導致婚姻的不幸,但沒有一種因素可以單獨造成幸福的婚姻。結婚不 啻是把愛情放到瑣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去經受考驗。莫洛亞說得好,準備這樣做的人不可抱 著買獎券僥倖中頭彩的念頭,而必須像藝術家創作一部作品那樣,具有一定要把這部艱難的 作品寫成功的決心。
四
兩性的天性差異可以導致衝突,從而使共同生活變得困難,也可以達成和諧,從而造福人生 。
尼采曾說:"同樣的激情在兩性身上有不同的節奏,所以男人和女人不斷地發生誤會。"可 見,兩性之間的和諧並非現成的,它需要一個彼此接受、理解、適應的過程。
一般而論,男性重行動,女性重感情,男性長於抽象觀念,女性長於感性直覺,男性用剛強 有力的線條勾畫出人生的輪廓,女性為之抹上美麗柔和的色彩。
歐洲婦女解放運動初起時,一幫女權主義者熱情地鼓動婦女走上社會,從事與男子相同的職 業。愛倫凱女士指出,這是把兩性平權誤認作兩性功能相等了。她主張女子在爭得平等權利 之後,回到丈夫和家庭那裡去,以自由人的身份從事其最重要的工作--愛和培育後代。現 代的女權主義者已經越來越重視發展女子天賦的能力,而不再天真地孜孜於抹平性別差異了 。
女性在現代社會中的特殊作用尚有待於發掘。馬爾庫塞認為,由於女性與資本主義異化勞動 世界相分離,因此她們能更多地保持自己的感性,比男子更人性化。的確,女性比男性更接 近自然,更紮根於大地,有更單純的、未受污染的本能和感性。所以,莫洛亞說:"一個純 粹的男子,最需要一個純粹的女子去補充他……因了她,他才能和種族這深切的觀念保持恆 久的接觸。"又說:"我相信若是一個社會缺少女人的影響,定會墮入抽象,墮入組織的瘋 狂,隨後是需要專制的現象……沒有兩性的合作,決沒有真正的文明。"在人性片面發展的 時代,女性是一種人性復歸的力量。德拉克羅瓦的名畫《自由引導人民》,畫中的自由神是 一位袒著胸脯、未著軍裝、面容安詳的女子。歌德詩曰:"永恆之女性,引導我們走。"走 向何方?走向一個更實在的人生,一個更人情味的社會。
莫洛亞可說是女性的一位知音。人們常說,女性愛慕男性的"力",男性愛慕女性的"美" 。莫洛亞獨能深入一步,看出:"真正的女性愛慕男性的『力『,因為她們稔知強有力的男 子的弱點。""女人之愛強的男子只是表面的,且她們所愛的往往是強的男子的弱點。"我 只想補充一句:強的男子可能對千百個只知其強的崇拜者無動於衷,卻會在一個知其弱點的 女人面前傾倒。
五
男女之間是否可能有真正的友誼?這是在實際生活中常常遇到、常常引起爭論的一個難題。 即使在最封閉的社會裡,一個人戀愛了,或者結了婚,仍然不免與別的異性接觸和可能發生 好感。這裡不說泛愛者和愛情轉移者,一般而論,一種排除情慾的澄明的友誼是否可能呢?
莫洛亞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是饒有趣味的。他列舉了三種異性之間友誼的情形:一方單戀而另 一方容忍;一方或雙方是過了戀愛年齡的老人;舊日的戀人轉變為友人。分析下來,其中每 一種都不可能完全排除性吸引的因素。道德家們往往攻擊這種"雜有愛的成分的友誼",莫 洛亞的回答是:即使有性的因素起作用,又有什麼要緊呢!"既然身為男子與女子,若在生 活中忘記了肉體的作用,始終是件瘋狂的行為。"
異性之間的友誼即使不能排除性的吸引,它仍然可以是一種真正的友誼。蒙田曾經設想,男 女之間最美滿的結合方式不是婚姻,而是一種肉體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誼。拜倫在談到異性友 誼時也讚美說:"毫無疑義,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也如同在血緣關係中佔據著一種天真無邪 的優越地位,把這諧音調弄到一種更微妙的境界。如果能擺脫一切友誼所防止的那種熱情, 又充分明白自己的真實情感,世間就沒有什麼能比得上做女人的朋友了,如果你過去不曾做 過情人,將來也不願做了。"在天才的生涯中起重要作用的女性未必是妻子或情人,有不少 倒是天才的精神摯友,只要想一想貝蒂娜與歌德、貝多芬,梅森葆夫人與瓦格納、尼采、赫 爾岑、羅曼·羅蘭,莎樂美與尼采、里爾克、弗洛伊德,梅克夫人與柴可夫斯基,就足夠了 。當然,性的神秘力量在其中起著的作用也是不言而喻的。區別只在於,這種力量因客觀情 境或主觀努力而被限制在一個有益無害的地位,既可為異性友誼罩上一種為同性友誼所未有 的溫馨情趣,又不致像愛情那樣激起一種瘋狂的佔有慾。
六
在經過種種有趣的討論之後,莫洛亞得出了一個似乎很平凡的結論:幸福在於愛,在於自我 的遺忘。
當然,事情並不這麼簡單。康德曾經提出理性面臨的四大二律背反,我們可以說人生也面臨 種種二律背反,愛與孤獨便是其中之一。莫洛亞引用了拉伯雷《巨人傳》中的一則故事。巴 奴越去向邦太葛呂哀徵詢關於結婚的意見,他在要不要結婚的問題上陷入了兩難的困境:結 婚吧,失去自由,不結婚吧,又會孤獨。其實這種困境不獨在結婚問題上存在。個體與類的 分裂早就埋下了衝突的種子,個體既要通過愛與類認同,但又不願完全融入類之中而喪失自 身。絕對的自我遺忘和自我封閉都不是幸福,並且也是不可能的。在愛之中有許多煩惱,在 孤獨之中又有許多悲涼。另一方面呢,愛誠然使人陶醉,孤獨也未必不使人陶醉。當最熱烈 的愛受到創傷而返諸自身時,人在孤獨中學會了愛自己,也學會了理解別的孤獨的心靈和深 藏在那些心靈中的深邃的愛,從而體味到一種超越的幸福。
一切愛都基於生命的慾望,而慾望不免造成痛苦。所以,許多哲學家主張節慾或禁慾,視寧 靜、無紛擾的心境為幸福。但另一些哲學家卻認為拚命感受生命的歡樂和痛苦才是幸福,對 於一個生命力旺盛的人,愛和孤獨都是享受。如果說幸福是一個悖論,那麼,這個悖論的解 決正存在於爭取幸福的過程之中。其中有鬥爭,有苦惱,但只要希望尚存,就有幸福。所以 ,我認為莫洛亞這本書的結尾句是說得很精彩的:"若將幸福分析成基本原子時,亦可見它 是由鬥爭與苦惱形成的,惟此鬥爭與苦惱永遠被希望所挽救而已。"
1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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