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戍邊聚少離多欲離婚 平度開發區法官調解促團圓

  

  近日,平度法院開發區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軍人離婚案件,在軍人丈夫遞交的離婚申請已獲批准,妻子一氣之下同意離婚,眼看一個幸福的四口之家就要離散之時,法官傾注心力、力挽狂瀾,使二人重歸於好,成功挽回了一樁婚姻。

  軍人丈夫:部隊批准起訴離婚

  2014年5月,軍人李某和教師紀某經人介紹結婚,婚後不久,他們的大兒子和小兒子相繼出生,四口之家其樂融融、令人艷羨。李某常年駐紮邊疆,保家衛國的他難以兼顧家庭,家庭的重擔由妻子一人挑起。夫妻倆聚少離多,交流甚少,兩人爭吵過後的「冷戰期」越來越長,隔閡也越來越大。2017年底,兩人又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李某一氣之下提前返回部隊,獨自留在家中的紀某愈加委屈生氣,她聯繫部隊相關領導申請離婚。部隊領導馬上找到李某了解情況並從中調和,希望他們不要因生活瑣碎而分道揚鑣。但在氣頭上的紀某異常堅決,聲稱部隊若不批准,就去部隊駐地反映情況。此時,心煩意亂的李某也提出申請離婚,勸說未果後,部隊無奈批准同意。2018年1月2日,李某將一紙訴狀遞交到平度法院,要求同紀某離婚。

  留守妻子:若他道歉我不離婚

  「其實我不想離婚,家裡有了矛盾,他不管不問扔下我就走了。只要他(原告李某)主動跟我道歉,為了兩個孩子,我可以給他一個機會。」當紀某收到法院傳票時,她明確表示不想離婚。在調查中法官發現,夫妻倆長期分居兩地,缺少感情的維繫和交流,彼此都不肯向對方讓步,使生活中的小摩擦升級為難以調和的矛盾,這才是他們婚姻問題的根源。基於案件特殊性質,法官決定通過調解,讓夫妻倆充分溝通、化解芥蒂,儘可能挽回這樁堅守不易的婚姻。

  法官傾力調解,夫妻破鏡重圓

  開庭前,法官從婚姻感情、家庭生活、職業奉獻、父母責任等方面耐心勸解二人。「我同意離婚!」沒想到,一反之前的表態,紀某爽快同意離婚。李某則表示將房子留給妻子,自己只要孩子的撫養權。眼看他們的婚姻就要走到盡頭,法官著急地在兩人間來回奔波,李某在返回部隊前到法庭詢問裁判結果,法官又勸說李某許久:四年來,妻子紀某獨自撐起這個家,實屬不易;兩人提出離婚的理由追溯下去也就是幾句氣話;即使部隊已批准離婚,也並不想看到他妻離子散的結局。李某有所觸動,但未當場表態。法官並未放棄,一直電話聯繫兩人,平復兩人的抵觸情緒,勸誡他們珍惜彼此。李某返回部隊幾天後,紀某找到法官,有些不好意思的問「這個婚......不離了,現在還行不行?」。原來,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二人終於打開心結、重歸於好。李某將特殊的「道歉信」——撤訴申請書寄給紀某,經由紀某轉交法官,並對法官表達了謝意。

  以案說法當前,離婚率逐年上升,婚姻家庭穩定性不斷受挫。對離婚案件統計分析可見,相當一部分案件是因雙方當事人缺乏溝通或溝通方式不當,一時衝動訴至法院。家事案件非其他類型民事案件,人身屬性牽涉其中,法律有時有失溫情,完全依照法律裁判,能做到公平結案,但最終可能並非是當事人真正想要的結果。本案中,原、被告因一時之氣,都同意離婚,如果法官不作出任何努力,死板地讓二人順勢離婚,只會毀了一個幸福的四口之家。但如若只是教條的判決二人不準離婚,不解開他們的心結,也只是維持原、被告名義上的婚姻關係,對李某和紀某本身,對社會上對軍人家庭的理解並沒有正嚮導向。通過多一份努力、多一份耐心,化解家事矛盾,真正做到案結家圓,這才是一個家事審判法官的努力方向。 (平度法院 張濤)

  編輯: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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