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鎖玉關風水學有哪些優劣勢?
優勢:
1、簡單易學:「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一是以「砂」和「水」配合「二十四山向」編成口訣(斷語)的形式傳播,學習者只要記住了這些斷語,就能斷人斷事。二是以先後天八卦的重合方位來確定「大房、二房、三房」各房人等在風水上的命運落宮位置(即大房命運落宮在東方和東北方,二房命運落宮在北方和東方,三房命運落宮在東北和西北,長女命運落宮東南和西南方,中女命運落宮南方和西方,小女命運落宮西方和東南方),這在風水實踐中百發百中;三是以「廿四山向」之干支的值與衝來確定陰基陽宅的流年吉凶,在風水實踐中也是相當準確的。「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的這三個方面,幾乎沒有什麼推理過程,只要記住了「斷語,各房人丁命運落宮位置和流年斷法」,再能分清「砂」和「水」,就不但可以當「風水師」而且能當水平相當高的「風水師」了。所以說,「過路陰陽風水學」簡單易學。
2、斷事定性準確性很高:國內所有舉辦「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培訓班的廣告中都宣稱:「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的特點是「斷事奇准」。本人對此不敢苟同,用一分為二的觀點來看,「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的特點只能是「斷事定性準確性很高。」為什麼說:「定性」呢?因為所有應用「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的風水師面對墳墓(或陽宅)都只能斷「哪房人發富,哪房人可做官,哪房人有災」等等「定性」的內容,而沒有一個風水師能單憑「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的知識斷出「富有多富,官有多大,災有多大」等等「定量」的內容,所以只能說是「斷事定性準確性很高」。而為什麼只能說是「準確性很高」,而不能說是「奇准」呢?因為就是在斷事「定性」的問題上,「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也有不少不能解決的問題。如:「二黑水當先,巫婆小姑仙;流神通丙午,兒郎死父前;水龍入兌位,陰邪一處眠;形如三岔口,飛刃婦身邊」的斷語中:「兒郎死父前」,是哪房兒郎;「飛刃婦身邊」,是哪房婦女有災等「定性」的問題都沒有解決,更不用說是「定量」了。所以說只能是「斷事定性準確性很高」,而不能說是「斷事奇准」。但客觀的講:在風水學「斷事定性」的準確性問題上,沒有任何一派風水學能超越「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
劣勢:
1、斷事沒有「定量」的標準:所謂定量,就是確定事情的程度大小,輕重份量。「斷事沒有定量的標準」,就是說「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中沒有闡明確定事情大小,輕重程度的具體標準」。舉例來說:「壬水沒兒郎,先絕是二房」斷語中,究竟壬水大到何種程度時,二房才絕呢?在「過路陰陽風水學」中就沒有講明,難道說在「壬」的位置上用腳踩一個小坑,而如果這個腳踩的小坑僅僅比「丙」的地形低一寸的話,也是「沒兒郎」或「絕二房」嗎?在實踐中,這顯然是不客觀不正確的。再如「不犯亥水壽命長」之斷語,在風水實踐中「犯亥水」之陰基陽宅之人家中,也有相當一部分人家無壽命之憂,其犯「亥水」只表現在「人不成器」和殘疾上。這句斷語不十分準確的原因就是斷語中沒有說明「亥水」的大小程度。而「犯亥水」了,究竟是人不成器,還是殘疾,還是短壽,都是由「亥水」的大小程度決定的。像這種斷語中「沒有斷事定量標準」的斷語,就不能在風水實踐中大膽使用;其斷事的準確性也就打了折扣。
2、斷事有「定性」無「定量」:在「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的斷語中,大部分斷語是「斷事有定性,無定量」。還以「不犯亥水壽命長」為例來分析,這條斷語對「犯了亥水就有壽命短之憂」的定性是有了,但對「犯了亥水」壽命究竟有多短的「定量」問題就沒有說明,「壽命短」是「少年夭折呢,」還是青年夭亡,或是中年喪身,或是老年早亡呢?就沒有「定量」說明。再如「巽坤水齊聚,個個傷妻房」的斷語中,「傷妻房」的定性是準確的,但「傷妻房」究竟是「妻房有大病呢?還是終身殘疾,還是妻房有大傷災,還是妻房死亡呢?」這「定量」的問題也沒有解決。
3、40%的斷語因無使用條件的說明而在實踐中常出錯誤:在「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中,約有60%的斷語是無使用條件的百發百中的斷語。約有40%的斷語是有使用條件的,而「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中卻對這40%的斷語的使用條件沒有說明。全國各地舉辦的「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培訓班上也從來都投有講過使用條件。事實上,如果這40%的斷語加上使用條件,就成了百發百中的斷語了。如「三碧方凶水」的所有斷語中,就因為沒有說明使用條件,而在風水實踐中常出差錯。「甲水斜飛去,定主長絕蹤」「卯水屬同人,先富小財神,家物他人有(即無子斷後,財物歸外人所有)」的斷語就是很不準確的。在風水實踐中,「甲水斜飛去,長房有子繼」「卯水先富小財神,也有子來繼」的事實也比比皆是。如果給原斷語加上使用條件修正為「東方有水,貧困則有子;富貴則無子,如果富貴而有子,則父子二人必有一人短壽或不成器」,這條修正後的斷語就成了百發百中的沒有任何使用條件的斷語了。在風水實踐中,凡看人家陰基(或陽宅)之東方有大水,就可按此修正後的斷語鐵口直斷,絕不會有任何差錯。(如欲了解這40%的斷語的使用條件,請詳閱我的其他文章)。
4、事物與方位的單項組合格局講的多,幾個事物與幾個方位的多項組合格局講的少:在「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中,70%的斷語講的是「單個事物和單個方位的組合格局」,只有30%的斷語講的是「幾個事物與幾個方位的組合格局(就是在這30%的多項組合格局中,也絕大部分講的是「兩個事物與兩個方位的組合格局」,「三個或三個以上事物與三個或三個以上方位的組合格局」講的很少很少)而在風水實踐中「單個事物和一個方位的單項組合格局」是很少出現的,有80%的時候出現的是「幾個事物與幾個方位的多項組合格局」。這就使斷語的操作實用性和準確性受到很大影響。舉例來說:在風水實踐中,單出現一個「壬水」,而無「子水」或無「癸水」;單出現一個「子水」而無「壬水」或無「癸水」;單出現「北方有水」而「其它方位沒水」;單出現「北方有水」而「南方一定是砂」等等情況的時候是比較少的。大部分時候出現的是「壬子」或「子癸」都有水;「北方有水,東北有水,或西北有水,甚至東方也有水,東南也有水,正南也有水」的情況。這種「多個事物和多個方位的多項組合格局」在「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中講的很少很少,這就使的許多學習者在碰到這種 「多項組合格局」的風水環境時,無法正確判斷,甚至不知道該怎麼樣判斷,這種「多項組合的風水格局」在全國各地的「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培訓班」上也從未具體講解過。
5、事物的本質特徵講的多,而事物的形態大小講的少:在「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的斷語中,96%的斷語講的是事物的本質特徵(即是「水」,還是「砂」),只有大約6%的斷語涉及到了「砂」和「水」的具體形態和大小的說明。如「形如一箭去」「形如葫蘆樣」「形如小米袋」「形若一條槍」「形如三岔口」等等即是講解「砂」和「水」的具體形態和大小的。而在風水實踐中,所見各種「砂」和「水」之事物的形態千差萬別,大小各異,只有很少一部分事物形態與斷語中所描述的事物特徵相類似。在風水實踐中,事物的形態特徵(五行特徵和九星特徵)和大小是決定風水人事判斷「定性」和「定量」的根本標準,「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在斷事「定性」上的少部分不準確和斷事「定量」十分不準確的嚴重缺陷,其產生的根本原因就是由於「缺乏對事物形態特徵和大小」的詳細說明而造成的。如「不犯亥水壽命長」這一斷詰中,就沒有對「亥水」的形態特徵和大小進行具體說明,而在風水實踐中,「亥水」的形態特徵和大小是決定「壽命長短」的唯一標準。本人的風水實踐經驗表明:「亥水」若是兩河交匯的三叉點,且河水流量大流速急,則主少年夭折;若「亥水」雖在兩河交匯的三叉點上,但河是季節性河流(下雨時才流水,無雨時乾涸),則主青年夭亡;若「亥水」只是一個小干山溝的話則主老年早期(60歲左右)死亡;若「亥水」是一條河流遠去的話,則主兒童夭折。等等情況,這裡不再一一詳列。總之,事物的形態特徵和大小是決定風水吉凶「定性」和「定量」判斷的根本標準。
6、斷事混合籠統斷語多,分類細斷的斷語很少:在「過路陰陽(金鎖玉關)風水學」中,大部分斷語都是混合籠統斷事,如「斷無子絕後」的斷語就散見於「一白方凶水:壬水沒兒郎,先絕是二房;子水一條溝,無子身外逃;流若通巽位,絕世長二房」「三碧方凶水:甲水斜飛去,定主長絕蹤;卯水屬同人,家物他人有」「七赤方凶砂,庚砂惹禍端,長子絕嗣完」等等斷語中。在風水實踐中,這種散亂的混合籠統的斷語既影響對風水進行整體分析評價,又難以簡易自如的應用,使用極為不便。而如果將各種斷語歸類總結成「斷子章」「斷官運章」「斷財運章」「斷傷災章」「斷病災章」「斷小口死亡章」「斷官司章」「斷牢獄災章」「斷人品章」「斷婚姻章」「斷人才章」「斷神鬼章」等等分類斷語,那麼在風水堪察實踐中,就能順手拈來,得心應手,應用自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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