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犧牲個人名節 替宋高宗背黑鍋?

秦檜犧牲個人名節 替宋高宗背黑鍋?

2008-07-29 15:33:43

秦檜得政  秦檜(1090—1155),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北宋時曾官太學學正、殿中侍御史、左司諫、御史中丞

,南宋時任吏部尚書、參知政事、右相兼樞密使,紹興十年(1140年)封萃國公,紹興十二年(1142年)為左相,封太師、魏國公,紹興十七年(1147年)改封益國公。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病死,加封申王,謚獻忠。寧宗開禧二年(1206年)被削去王爵,改謚謬丑。   秦檜精通歷史,知識豐富,有文化修養,北宋時曾任密州(今山東諸城)教授、太學學正,和高宗一樣能寫一手好字。性格沉穩,非常理智而機敏,有明確的政治主張,有政治謀略。金人未破開封前,秦檜一直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靖康之難後,金要求宋割讓太原、河間、中山三鎮,身為職方員外郎的秦檜堅決反對。當時同意割地的有以范宗尹為首的70人,而反對派則只有以秦檜為首的36人。在金人的威逼下,宋朝百官議立張邦昌為帝,秦檜竟站出來反對,認為張邦昌一直趨附權勢,干盡了壞事,難為世允。金人因此將其北擄。建炎四年(1130年),金國主和派人物撻懶帶兵南進,命秦檜同行。為使妻子王氏免為人質,秦檜與妻子偽裝吵架,王氏大罵秦檜受金重用,忘了糟糠之妻。撻懶信以為真,准夫妻二人同行。山陽城被攻陷後,金兵紛紛入城。秦檜等則登船而去,歷經磨難,終於南歸。關於秦檜的歸宋,歷來有兩種說法,一說其殺了監守金兵逃回,二說被金國有意放回,以便與南宋議和,這在張師顏的《金人南遷錄》中有記載。   南歸不久,秦檜被任命為吏部尚書,繼又升任參知政事。紹興元年(1131年)任右相兼樞密使,明確主張「南人歸南,北人歸北」,遭到許多大臣反對,次年即被貶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紹興八年(1138年)復為右相兼樞密使,專主議和。經過艱苦的談判,完成「紹興和議」。其主要內容是:宋向金稱臣,「世世子孫,謹守臣節」。劃定宋金疆界,東以淮河中流,西以大散關(陝西寶雞西南)為界。宋割唐(河南唐河)、鄧(河南鄧縣)二州及商(陝西商縣)、秦(甘肅天水)二州之半予金。金歸還偽齊劉豫統治下的河南、陝西部分地區予宋。宋歲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金送還欽宗及徽宗梓棺以及親族。這個談判成果是令朝廷上下滿意的。但是金國突然發生政變,完顏宗弼撕毀和議,決計不放欽宗,以備萬一日後軍事失利,讓欽宗來做皇帝,和南方的高宗對立。   金兵大舉分兵南下犯宋,戰爭成就了岳飛,也成就了他的悲劇。岳家軍雖然能打,但畢竟是強弩之末,當時的現實環境與宋朝的國勢使他的壯志雄心難以實現。但是,岳飛的死,與秦檜是有直接關係的。秦檜自紹興八年為相17年,成為高宗對外議和、對內專制的謀臣和助手。他助高宗貶謫反對議和的樞密副使王庶、樞密院編修胡銓等人,又收岳飛、韓世忠、張俊等大將的兵權,獨攬朝政,排除異己,興文字獄,打擊政敵,製造了一系列冤獄。岳飛等人是其中的犧牲品。   秦檜身後名聲不好,但人們對其評價並不十分確定,宋代官方就幾經變化。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高宗為其題碑:「決策元勛,精忠全德。」並追封為申王,贈謚「忠獻」。謚議上這樣評價:「安宗社於阽危之中,恢太平於板蕩之後;道德光天地,勛業冠古今,雖備道全美,不可主一善名一功,而崇報之典,嚴於定謚……虛國忘家曰忠,文賢有成曰獻。定賜謚曰『忠獻』。」(《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七○)事隔51年,寧宗開禧二年(1206年)韓侂胄倡北伐,使禮部侍郎李壁奏貶秦檜:「秦檜首倡和議,使父兄百世之仇,不復開於臣子之口,宜亟貶秦檜以示天下。」結果削秦檜王爵,改謚號為「謬丑」。但韓侂胄北伐失敗,史彌遠等謀殺韓侂胄討好金人,又恢復秦檜的封謚。這種變更為政治需要,非史家公評。但史家之異調也頗多,甚至今日仍如此。其焦點有二:一為秦檜力主和議為「保全東南」;二為秦檜得政不過迎合了和議主謀高宗。   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二六中曾說:「宋之為國,始終以和議而存,以不和議而亡。」「澶淵盟,而後兩國享無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梁,雖韓、范名臣,猶不能制,亦終以歲幣餌之,而中國始安枕。當北宋強盛時已如是,況南渡乎?」趙翼對和議是帶有同情的。南宋初年,國家貧弱,軍事實力當然更弱,加上朝內不和,能守住半壁江山已屬不易。但高宗奉行呂頤浩所謂的「貽書以驕之」、「示弱以給之」、「出其不意」、「乘時北伐」策略,為南宋的發展贏得了機會。從高宗即位到紹興八年(1138年)秦檜入相這11年,南宋朝廷頗有政績。通過安集流民、恢復生產,涵養支撐財政;統一內部,平定靖康以後群雄割據的混亂局面,形成了比較穩固的後方;建立各種典章制度,使遭受戰爭破壞的社會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復。特別是養練士卒,形成了可與金人抗衡的軍隊。紹興二年(1132年),宰相呂頤浩上書請求北伐,稱張俊有兵3萬,韓世忠有兵4萬,岳飛有兵23萬,王燮有兵13萬,劉光世有兵4萬,楊沂中、巨師古各有兵萬人,崔增、姚端、張守忠各有兵2萬,共有20餘萬。事實上,建炎四年(1130年)後,金人每年的秋季攻勢再沒能渡過大江。倒是南宋於紹興四年(1134年)挫敗金人、劉豫的南侵,紹興六年(1136年)再次挫敗劉豫。而恰恰在此時,即紹興八年(1138年),秦檜與金議和。紹興十年(1140年),金人背盟,在宋軍無備的情況下,完顏宗弼南侵而得利。但隨即宋軍反抗,形勢迅速扭轉,宋軍取得全線勝利,如果不是秦檜從中破壞,宗弼可能放棄開封和河北。秦檜如此作為為當世批評,也為後世許多史家所抨擊。   明代文徵明刻於杭州岳廟的《滿江紅》詞下闋謂:「豈不念,封疆蹙,豈不念,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這種高宗怕欽宗歸南複位而殺岳乞和之說,相當流行。高宗的這種用心的確是存在的。但是一個新立的君主,不談復國,是很難取得人心的。因此他在左右矛盾之中,一邊多次議和,一邊採取進攻措施。比如紹興二年(1132年),呂頤浩請求興師北伐,紹興四年(1134年)趙鼎請求御駕親征,紹興七年(1137年)張浚請求駐蹕建康,他都同意。但是擔心欽宗南歸這一節,卻一直成為秦檜和金人挾持高宗就範的籌碼。宗弼臨死時囑咐部下,如果南宋背叛金,就把欽宗安置到開封,使高宗北伐變成兄弟失禮之爭。我方輔欽宗拼力破敵,可以安中原人心。這一毒計,秦檜是了如指掌的。從當時複雜的鬥爭局勢看,秦檜乞和的另一種用意是為了專權。《三朝北盟會編》卷一八四載,秦檜曾十分有把握、恰到好處地抓住了高宗的心理,提出要「斷大事」「不許群臣干預」的條件,「挾虜勢以要君」。一個政治家要想為君王所重用,必定要提出某種政治綱領。這種政治綱領要麼從國家利益出發,要麼投君王所好。國家存亡事求之於戰還是和,在艱難局勢下已變得很難選擇,恰恰主戰派又在朋黨之爭中內耗,秦檜自然有了可乘之機。但秦檜如此做法,也要冒很大的名節風險。對此,也有史家言其識時度勢,做了高宗不便做的事,犧牲了個人名節為高宗背了歷史黑鍋。(《宋朝那些事兒:大宋帝國之滄海桑田》作者:周膺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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