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2解釋名詞

第一章

p.14 * 圓融

圓滿融通、無所障礙,即各事物皆能保持原有立場,圓滿無缺、完整一體,並能交互融攝,毫無矛盾、衝突。

第二章

p.25* 宿命

指過去世之命運,又稱宿住。即總稱過去一生、無量生中之受報差別、善惡苦樂等情狀。若能了知此情狀,稱為宿命通。凡夫不知宿命,故常自高傲物,不畏造惡果報,不精進於萬善。

p.29* 阿羅漢

為聲聞四果之一,如來十號之一。指斷盡三界一切煩惱,理事通達無礙,而堪受世間大供養之聖者。此果位通於大、小二乘,但一般皆作狹義解釋,而專指小乘佛教中所得之最高果位;廣義則泛指大、小乘佛教中之最高果位。

p.30* 攝受折伏

即攝取納受、折伏摧破,簡稱攝折、折攝,為教導眾生的二種方法。﹁攝受﹂是以平和之言語解說,讓對方了解,為﹁攝住於善﹂的引導方法;﹁折伏﹂則以嚴厲斥責對方,並仔細分析道理使其理解,令其破迷得悟,為﹁摧伏離惡﹂的引導方法。對無智或意念上犯罪者,適用攝受法;對邪智、謗法或犯五無間業之重罪者,則須使用折伏法。

p.31* 調伏

︵一︶指內在調和,控御身口意,以制伏各種惡行。主要在令眾生離過順法,究竟出離。︵二︶指對外之教化,令三世的怨親敵人、惡魔外道等捨惡降伏。所謂柔者以法﹁調﹂之,剛者以勢﹁伏﹂之。

p.32* 十牛圖

為宋代廓庵師遠撰繪,另一說為清居禪師所作。此十圖以牧牛為主題,並附有序及偈頌,以闡示修禪的方法與順序。十牛圖的順序為:︵一︶尋牛︵二︶見跡︵三︶見牛︵四︶得牛︵五︶牧牛︵六︶騎牛歸家︵七︶忘牛存人︵八︶人牛俱忘︵九︶返本還源︵十︶入垂手。

p.33* 四弘誓願

一切菩薩於因位時,所應發起的四種廣大願力,又稱總願。有關四弘願之內容與解釋,一般採用︽六祖壇經︾之說,即:︵一︶眾生無邊誓願度,謂菩薩誓願救度一切眾生。︵二︶煩惱無盡誓願斷,謂菩薩誓願斷除一切煩惱。︵三︶法門無量誓願學,謂菩薩誓願學知一切佛法。︵四︶佛道無上誓願成,謂菩薩誓願證得最高菩提。

第三章

p.44 * 真我

指真實之我,相對於外道、凡夫之妄我,而謂涅槃之我德為真我。法藏將﹁我﹂分為執我、慢我、習氣我、隨世流布我、自在我、真我等六種,而謂真我乃具有﹁常樂我凈﹂之我德。

p.46* 流轉、輪迴

﹁流轉﹂為漂流、輾轉之意,即根據善惡業而生死相續不斷,輾轉於三界、六道之中輪迴。﹁輪迴﹂謂眾生由惑業之因︵貪、瞋、痴︶而招感三界、六道之生死輪轉,恰如車輪之迴轉,永無止盡,故稱輪迴。

p.48 * 三種世間

華嚴宗所立的三種世間為:︵一︶﹁器世間﹂,指三千世界,為釋迦如來所化導之境。器,容受依用之義,即容受眾生而為眾生所依用之山河大地等。︵二︶﹁眾生世間﹂,謂五陰和合,眾共而生,間隔不同,乃釋迦如來所化之機眾。︵三︶﹁智正覺世間﹂,指以無漏智得正覺之智者,即正報中之佛;或指此等智者所依存之境,亦即超越三界輪迴之出世間。

p.49 * 成佛

指菩薩在多劫中滿足因行,完成自利、利他之德,而到達究竟圓滿的境界。又稱為作佛、得佛、成道、得道、成正覺、成菩提、證菩提、現等覺、得佛果。

p.50 * 菩薩道

指菩薩之修行,即修六度萬行,圓滿自利利他,成就佛果之道。故菩薩道乃成佛之正因,成佛乃菩薩道之結果;欲成佛,必先行菩薩道。

p.51 * 覺

音譯作菩提,即證悟涅槃妙理之智慧。覺有二義:︵一︶覺察之義,乃相對於﹁煩惱障﹂而言。謂煩惱之侵害如賊,僅聖者能覺知而不受其害。︵二︶覺悟之義,乃相對於﹁所知障﹂而言。謂無明之昏闇如睡眠,然聖慧一起則明朗了知,如自睡眠中醒寤。凡夫之人,了無覺義;聲聞、緣覺等二乘之人,僅具自覺;而菩薩雖能自覺、覺他,但覺行未滿;唯獨佛,能為自覺、覺他,而又覺行圓滿。另與﹁不覺﹂相對,指心性遠離妄念而照用朗然。

第四章

p.58  * 真如

指遍布於宇宙中真實之本體,為一切萬有之根源,又作如如、如實、法界、法性、實際、實相、如來藏、法身、佛性、自性清凈身、一心、不思議界。﹁真﹂乃真實不虛妄,﹁如﹂為不變其性,即大乘佛教所說的﹁萬有之本體﹂。然而,各宗各家所引真如一詞含意各異,其中華嚴宗依據性起說而主張﹁本體即現象﹂,即真如本為萬法,萬法本為真如之意。

p.59  * 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出自︽金剛經?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用以譬喻世間萬法虛妄不實、生滅無常。

p.62  * 五欲

︵一︶財欲,財即世間一切財寶。因人以財物為養身之資,故貪求戀著而不捨。︵二︶色慾,色即世間青、黃、赤、白及男女等色。謂人以色悅情適意,故貪求戀著,不能出離三界。︵三︶飲食慾,飲食即世間餚膳眾味。謂人必藉飲食以資身活命,故貪求戀著而無厭。︵四︶名欲,名即世間之聲名。謂人由聲名而能顯親榮己,故貪求樂著而不知止息。︵五︶睡眠欲,謂人不知時節,怠惰放縱,樂著睡眠而無厭。

p.65  * 空性

指空之自性、空之真理,乃真如之異名。依唯識家的說法,真如為遠離我、法二執之實體,所以修空觀而離我、法二執之處,真如實體馬上出現,換句話說,依空而顯明實性,並非指真如之體為空。

p.66  * 如

又作如如、真如、如實。即一切萬物真實不變之本性。蓋一切法雖有其各各不同之屬性,譬如地具有堅性,水具有濕性等,然此各別之屬性非為實有,而一一皆以空為實體,故稱實性為如;又如為諸法之本性,故稱法性。諸法雖各各有差別,然理體則平等無異,亦稱為如。

p.68  * 大梵天

位於色界初禪天之第三天。大梵天以自主獨存,稱己為眾生之父,乃自然而有,無人能造之,後世一切眾生皆其化生;並謂已盡知諸典義理,統領大千世界,以最富貴尊豪自居。大梵天為梵書時代以來之神格,爾後婆羅門即以大梵天為最尊崇之主神。

第五章

p.80  * 本體

指﹁諸法之體性﹂,或為諸法之本質、本性、法性、真如等,為其同類用語。佛教之前,古代印度人認為宇宙本體為﹁梵﹂,個人本體為﹁我﹂,且主張梵與我的本質相同。關於個人本體之我,佛教則立﹁無我﹂說,主張一切諸法皆因相依相存之關係而存在;大乘佛教對此一思想更徹底,遂有﹁空﹂思想之產生。

p.81  * 六根、六識、六塵

﹁六根﹂又作六情,指六種感覺器官或認識能力,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塵﹂指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眾生以六識緣六境而遍污六根,能昏昧真性,故稱為塵。﹁六識﹂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認識作用。即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為依,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產生見、聞、嗅、味、觸、知等分別作用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識、境、根三者必須同時存在。

p.83  * 煩惱

又作﹁惑﹂,使眾生之身心發生惱、亂、煩、惑、污等精神作用之總稱。人類在意識或無意識間,為達到我欲、我執之目的,常沉淪於苦樂之境域,而招致煩惱的束縛。在各種心的作用中,﹁覺悟﹂為佛教之最高目的,而妨礙實現覺悟的一切精神作用,皆通稱為﹁煩惱﹂。一般以貪、瞋、痴三惑為一切煩惱之根源。

p.84  * 愚痴

又作痴,為心的作用之名,即愚昧無知、不明事理之精神作用,為六種根本煩惱之一,亦為三毒︵貪、瞋、痴︶之一、十隨眠之一。

p.85  * 信心

信受所聞、所解之法而無疑心,亦即遠離懷疑之清凈心。信心乃入道的初步,故為﹁信、進、念、定、慧﹂五根之首。︽六十華嚴經卷十一︾、︽大智度論卷一︾均喻信心為手,稱已能知解佛法而無信心者,如無手之人入寶山而不能取一物。此外,︽仁王般若經卷上︾亦以信心為菩薩行之始源,而將其置於菩薩位之首。

p.86  * 無常

為﹁常住﹂之對稱,即謂一切有為法生滅遷流而不常住。一切有為法皆由因緣而生,依生、住、異、滅四相,於剎那間生滅,而為本無今有、今有後無,故總稱無常。

p.87  * 隨緣

謂隨順因緣,順應根機之緣而定行止;此外,亦指真如之理體雖寂然不動,然具有依外緣而變化顯現萬象之作用。

第六章

p.100  * 清凈

略稱凈,或作梵摩,指遠離因惡行所致之過失煩惱,一般常用身語意三種清凈。

第七章

p.117  * 業障

又作業累。眾生於身、口、意所造作之惡業會蔽障正道,故稱業障。另一說法,認為一切惡業中,惟以五無間業為業障,其餘一切惡業無礙聖道的修行。所謂﹁五無間業﹂,指:︵一︶害母,︵二︶害父,︵三︶害阿羅漢,︵四︶破和合僧,︵五︶噁心出佛身血。

p.122  * 正念

指真正之念,八正道之一,即如實憶念諸法之性相,而不忘失。此外,凈土宗則謂,面臨諸種遭遇,能心不錯亂顛倒而一心念佛,稱為正念。

p.125  * 菩薩

菩提薩埵之略稱。﹁菩提﹂,乃覺、智、道之意;﹁薩埵﹂,乃眾生、有情之意。即指以智上求無上菩提,以悲下化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於未來成就佛果之修行者。亦即自利利他二行圓滿、勇猛求菩提者。與聲聞、緣覺合稱三乘,又為十界之一。

第八章

p.134  * 布施

以慈悲心而施福利與人,原為佛陀勸導優婆塞等之行法,其本義是以衣、食等物施與大德及貧窮者;至大乘時代,則為六波羅蜜之一,再加上法施、無畏施二者,擴大布施之意義。亦指施與他人財物、體力、智慧等,為他人造福、成智,以累積功德,而達到解脫的一種修行方法。︽大乘義章卷十二︾解釋:以己財事分散與他,稱為布;惙己惠人,稱為施。

p.135  * 捨

四無量之一,即思惟無量眾生一切平等,無有怨親之別,稱為捨無量。乃佛菩薩為普度無量眾生,令離苦得樂,所應具有四種精神之一。

p.136  * 苦

泛指逼迫身心苦惱之狀態。苦與樂乃相對性之存在,若心向著如意之對象,則感受到樂;若心向著不如意之對象,則感受到苦。《清凈道論》謂,苦具有嫌惡與空虛二義,換句話說,嫌惡及無﹁常、樂、我、凈﹂之空虛狀態,稱為苦。﹁一切行皆苦﹂乃佛教根本思想之一,亦為四法印之一。

p.138  * 光明

指佛菩薩之發光。由佛菩薩自身發出之光輝,稱為光;照射物體之光,則稱為明。光明具有破除黑暗、彰顯真理之作用。佛之光明,可分為常光︵圓光︶與現起光︵放光︶二種,前者指恆常發自佛身,永不磨滅之光;後者指應機教化而發之光。

p.140  * 名相

一切事物,皆有名有相,耳可聞者是為名,眼可見者是為相。但此名與相皆是虛假而非契於法之實性者,是一種方便教化之假立施設,而凡夫常分別此虛假之名相,生起種種妄想執著。

第九章

p.152  * 習氣

又作煩惱習、餘習、殘氣,略稱﹁習﹂。由於人們經常生起的思想及行為,逐漸使人們的心中產生習慣、習性,稱為習氣。如同納香的盒中取出香後,盒內猶存香氣;用以比喻雖滅除煩惱之正體,尚存習慣氣分,唯有佛能同時永斷煩惱之正體及其習氣。

p.155  * 因緣

﹁因﹂,指產生結果的直接內在原因;﹁緣﹂,指由外來相助的間接原因。廣義而言,因即意謂因與緣,包含內因與外緣。一切萬有皆由因緣之聚散而生滅,稱為因緣生、緣生、緣成、緣起。所以,由因緣生滅之一切法,稱為﹁因緣生滅法﹂;而由因與緣和合所產生的結果,稱為因緣和合。一切萬有皆由因緣和合而假生,無有自性,此即﹁因緣即空﹂之理。若以煩惱為因,以業為緣,能招感迷界之果;以智為因,以定為緣,則招感悟界之果。

第十章

p.167  * 慈悲

慈愛眾生並給與快樂,稱為﹁慈﹂;同感其苦,憐憫眾生,並拔除其苦,稱為﹁悲﹂;二者合稱為﹁慈悲﹂。佛陀之悲,乃是以眾生苦為己苦之同心同感狀態,故稱同體大悲;又其悲心廣大無盡,故稱無蓋大悲。

第十二章

p.205  * 真理

別名真如、法性、諸法實相。此外,另一同義語為﹁緣起﹂,謂所有存在之萬事萬物,莫不藉由其彼此間相依相關之關係而成立者。

p.211  * 精進

謂勇猛勤修諸善法,即於修善斷惡、去染轉凈的修行過程中,不懈怠地努力上進。精進為修道之根本。俱舍宗以其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識宗則以為十一善心所之一。又精進為﹁三十七道品﹂中之四正勤、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之一。另精進亦為六波羅蜜、十波羅蜜之一。

第十三章

p.222  * 五怖畏

為見道前之人所起的五種怖畏,又作五恐怖、五怖。︵一︶不活畏:謂初學者雖行布施,但恐懼自己不能過活而積聚資財,未能盡施所有。︵二︶惡名畏:謂初學者為度化眾生而同入酒肆等處,然未能安行自若,懼怕他人譏謗。︵三︶死畏:謂雖起廣大之心而施與財物等,但仍怖死,未能捨身。︵四︶惡道畏:謂擔心造作不善業而墮於惡道,故恆處於怖畏中。︵五︶大眾威德畏:謂在王廷執理處或善解法義之威德大眾前,恐懼自己言行有失,不能在其前為獅子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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