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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真死得冤嗎?

看過史書的人都知道,崇禎二年(1629年)皇太極率軍避開寧錦、山海關防線,繞道蒙古,分兵三路從龍井關、大安口、洪山口突入長城,威逼京師。袁崇煥星夜赴援,統率諸路援軍重創後金軍於廣渠門外。結果崇禎皇帝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袁崇煥被處以磔刑,終年47歲。當時京城的百姓對對袁崇煥似乎是深惡痛絕,居然從劊子手手中買下他的肉,就著烈酒生吃,直至「血流齒頰間」才覺解恨。

反間計的真相直至清朝修《明史》時才真相大白。《明史·袁崇煥傳》說:「會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

袁崇煥死後152年,清朝乾隆皇帝正式公開為他平反。在《清高宗實錄》第1170卷,乾隆四十七年十二月初四日留下了這樣的記載:「昨披閱《明史》,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昏政暗,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袁崇煥系廣東東莞人,現在有無子孫?曾否出仕?著傳諭尚安,詳悉查明,遇便覆奏。」

從這個角度來說,袁崇煥死的確實有點冤。

但他的死,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袁崇煥(1584~1630),字元素,廣西藤縣人,驍勇堅毅,好議兵事。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進士,初為福建邵武知縣,熟知塞上險要,並以邊才自許。天啟二年(1622年),以通曉兵略被薦為兵部職方主事。曾騎出山海關察閱形勢,對如何抵禦後金的進攻,瞭然於胸,返朝後自請守遼。被破格提拔為僉事,監山海關外諸軍,頗為遼東經略王在晉倚重。

三年,奉命領兵駐防寧遠城,重新修築城廓,將寧遠建成屏障山海關的軍事重鎮。以功進兵備副使,再升右參政。五年,閹黨高第取代孫承宗為遼東經略,下令拆除關外城防,盡撤守軍。袁崇煥堅持不撤。 六年正月,後金汗努爾哈赤率兵13萬向寧遠進攻。袁崇煥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臨危不懼。他召集將士,刺血為書,誓與寧遠共存亡,指揮軍民憑堅城和大炮,打退金兵多次進攻。努爾哈赤受傷,被迫收兵。明軍取得與後金交戰以來的首次勝利。

袁崇煥因此一戰成名,升右僉都御史,繼升遼東巡撫,又加兵部右侍郎。後遭閹黨誣陷,乞休歸里。

崇禎繼位後,袁崇煥被召回,任右都御史。崇禎元年(1628)四月,以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登、萊、天津軍務,成為最為朝廷所倚重的大臣。

崇禎皇帝在召見袁崇煥時,袁崇煥曾說:「以臣之力,制全遼有餘,調眾口不足。一出國門,便成萬里。忌能妨功,夫豈無人。即不以權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見亂臣謀。」但崇禎皇帝給以絕對信任,袁崇煥在激動之下誇出了「五年復遼」的海口。崇禎帝信以為真,讓袁崇煥出關時帶去480萬遼餉,其中米180萬石,另發內帑120萬、鎧甲40萬具,紅夷大炮10門,其他弓箭軍械無數。

但此時東北軍事形勢已經易手,袁崇煥根本不可能完成此項任務。為此,他採取私下議和的方式,為自己積聚力量,等待時機。雖然袁崇煥的和議在戰略上完全正確,而且崇禎皇帝起初也同意,但這種與皇太極關於和議的私下書信往來,不可能不讓崇禎皇帝產生懷疑。

更重要的是,袁崇煥出於私心,斬殺毛文龍。毛文龍是率部在皮島(今椴島)至長山列島之間流動抗擊後金,同時聯絡山東登州一線明軍協同作戰,遙相呼應,構成犄角之勢,一度遏制了後金軍的西進和南下。但毛文龍不聽袁崇煥調遣,袁崇煥遂於崇禎二年(1629年)六月,以談餉閱兵為名,將毛文龍誘騙至旅順雙島的一處古廟中,將其拘捕,當眾以尚方劍將其斬殺。

袁崇煥斬殺毛文龍的十二條罪狀包括:罪之一:「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罪之二:「說誑欺君,」殺降冒功;罪之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罪之四:「交結近侍」;罪之五:敵攻鐵山,「逃竄皮島,且掩敗為功」;罪之六:「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罪之七:「私通外夷」。等等。毛文龍被殺後,後金軍隊所受牽制大大減少,崇禎皇帝聽到毛文龍被殺的消息「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但他對袁崇煥「優旨褒答」,僅僅是在毛文龍被殺的既成事實無法改變的情況下的無奈之舉。

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袁崇煥被逮捕入獄,囚禁審訊半年後,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崇禎帝以「袁崇煥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等罪名將袁崇煥處死於西市。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對袁崇煥恨之入骨,「劊子手割一塊肉,百姓付錢,取之生食。頃間肉已沽清。再開膛出五臟,截寸而沽。百姓買得,和燒酒生吞,血流齒頰」。

不能恢復遼寧寸土,消耗大量軍餉,私下與敵議和,擅殺毛文龍,於是,在失去崇禎皇帝的信任,又手握重權的袁崇煥之死,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

可以說,袁崇煥之死,雖死於崇禎帝之疑心太重,也死於袁崇煥自己的過份自信狂妄、獨斷專行和不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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