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應將宗教視為中國社會的「另類」

 

  嘉賓介紹:卓新平,男,土家族,湖南慈利人。2006年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2008年3月當選為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民族委員會委員,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同年任國務院學位辦哲學組成員。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中國宗教學會會長。

  出版個人學術專著20餘部、主編及合著30餘部,發表論文約200篇。代表作有《宗教起源縱橫談》、《宗教與文化》、《世界宗教與宗教學》、《當代西方新教神學》、《當代西方天主教神學》、《宗教理解》、《基督宗教論》、《基督宗教研究》、《聖經鑒賞》等。

  客觀、公正地認識宗教

  《陽光》:一直以來,宗教對於我們而言,總是帶有很神秘的色彩,您曾多次主張宗教「脫敏」,但什麼是宗教「脫敏」,為什麼要為宗教「脫敏」,您能否給我們解釋一下?

  卓新平:所謂宗教「脫敏」就是說我們不要再用一種不正常的眼光來看待宗教。中國社會在近百年以來習慣把宗教看作是一個敏感問題,這是因為人們以前主要是從政治角度來探討宗教和社會的關係。這個角度非常重要,但並不是宗教跟社會關係的全部。過去人們較多地從負面意義上談論宗教的社會作用及其與政治的複雜交織,主張中國文化與宗教的脫節,從而使宗教成為中國社會的「另類」,造成了宗教認識及其問題的政治敏感、社會敏感和文化敏感。在當代中國社會發展出現重大轉型的時期,我們應該更多地從傳統文化、國民心態、社會凝聚力和價值觀這些層面來研究宗教,而不能僅把它作為一個敏感的政治話題。況且,今天中國宗教與政治的關係也已發生了重大變化。所以說,以一種科學、客觀、實事求是、文化自知的態度來分析、評價宗教與我們社會、文化的古今關聯,把宗教視為當今中國社會的正常現象和一部分群眾的精神需求及精神生活,看到中國當代社會政治對宗教的積極引導和宗教與之的積極適應,這是我們中國今天社會和諧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

  在中國學界,一談到宗教問題,就仍有聲音認為這是敏感話題,不能討論,更不能從積極、正面的角度來評價宗教,好似只有對宗教的「批判」或「批評」才是「正確的」、可被允許的;一些宗教研討會議會面臨各種障礙或難以舉行,宗教學術交流也不時會被誤解,甚至遭到不必要的懷疑。在國內公開媒體上,關於宗教的話題很少,公眾論及宗教時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對宗教的傳統偏見。不可否認,宗教中仍存有消極、負面的因素,但社會其它領域同樣也有負面、消極的現象存在,故此對宗教應該持積極引導的態度,而沒有必要在整個社會範圍內過於突出、誇大宗教問題。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對宗教的社會認識和文化認同已取得很大進展,在政治領域對宗教也有「團結合作」的一定認可,但與此同時還應該消除對宗教的意識形態歧視。以平常心看待宗教,視宗教為我們社會的正常現象,而不再談「宗」色變,這就是宗教「脫敏」。

  《陽光》:請問,對待宗教問題,如何才能「脫敏」?

  卓新平:這就需要我們的政府來引導社會,對宗教有客觀、公正、正確的認識,使宗教的生存有一個正常的輿論氛圍和社會處境。

  宗教有其歷史傳承,但其本質乃由其社會存在所決定的,當代中國宗教及宗教人士基本上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尤其是中國實現改革開放以來發展、成長的,因此理應將之視為我們自己社會的存在部分和有機建構,作為自己的肌體和構成來對待和保護。對宗教的發展和成就當做我們自己社會的發展和成就,對宗教出現的問題也要做為我們自己社會的問題來處理。所以說,對宗教應持「拉進來」的態度,採取「待己」的方式,使宗教融入我們社會、文化、政治的整體之中,讓其得到有序、正常的社會管理和發展。這樣,就可讓宗教順利、積極地發揮其在社會建設和文化建設中的社會慈善、公益、服務等作用,對文化的傳承和弘揚作用,以及人心凈化、精神安撫、境界提升等作用。對宗教的學術研究也應加以呵護和鼓勵,採取「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態度,寬容不同學術見解、提倡思想解放和學術創新,堅決杜絕對正常的學術研究「扣帽子」、「打棍子」的「文革遺風」。至於目前在一些地方出現的所謂宗教「亂象」,從管理的角度來看,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因為對相關宗教採取了「推出去」的態度,或是形成了無人過問、無人管理的局面,故而「亂象」頻生,或是以一種「敵情」、「敵意」來將之作為「另類」來處理,結果「險象」不斷。使宗教「脫敏」,就在於我們對宗教的正確認識、積極引導和科學管理。

  《陽光》:在中國的意識形態中,堅持馬克思主義是一個基本前提。對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理解,現今還存在不少的分歧。就您看來,什麼才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宗教觀?

  卓新平:馬克思在19世紀談到宗教在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功能和作用的時候,對宗教有一種批判性的審視。但是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其落腳點是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批判。我們要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新的實踐。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之前是革命黨,對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的理解是要推翻一個舊世界、創造人民當家作主的新政權。但是現在,中國社會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舊的社會早已推翻,現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政府要建設一個新的社會。宗教和社會的關係也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我們社會裡,宗教可以起到積極、和諧的作用,而不是以前所說的消極、對立的作用。

  馬克思說,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這是認識問題的前提。社會存在變了,社會意識也應隨之改變。我認為,理解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關鍵和根本,就在於以唯物史觀來作為認識、研究宗教問題的前提和指南,堅持並強調馬克思關於存在決定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基本觀點。如果用今天我們中國的社會存在和經濟基礎來分析、評價以此為基礎的中國宗教,則應有其理論邏輯的一貫性;由此可見,對今天中國宗教的積極評價,也就是對我們今天中國社會及其主流政治的積極評價。

  因此,我認為,應該警惕那些似是而非的、負面評價甚至基本否定今天中國宗教的觀點,因為這其實是要負面評價或否定我們中國今天的社會發展和政治成就。用馬克思在19世紀分析、批判資本主義社會而得出的有關宗教的評價來界定今天中國社會主義社會的宗教,至少沒能「與時俱進」吧。所以,我們堅持馬克思主義就必須堅持其思想原則和基本方法,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和今天中國共產黨所倡導的科學發展觀。

  中國的政教關係

  《陽光》:就政權與宗教的關係而言,一般有政教合一和政教分離兩種說法,那麼中國當前的政教關係屬於哪種呢?我們該如何理解這樣一種政教關係?

  卓新平:在歷史上,一般認為政教關係主要為政教合一與政教分離這兩種,在歐洲古代政教合一關係向政教分離過渡時期曾出現過政教協約的模式,其相關舉措也仍在延續,得到部分保留。基於這種政教關係的基本框架,我們國家今天所標明的政教關係乃政教分離。

  其實,這種基於西方社會政治理論的政教關係模式在實際應用中僅有相對的意義,西方社會自身發展就曾呈現出遠比這兩種模式複雜的局面。所以,對所謂政教合一、政教分離的表述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我們國家的歷史與現實中政教關係也自有特色,並不為這兩種模式所涵括。

  例如,在西方中世紀政教合一的時期,封建君主與天主教教宗在爭奪宗教及政治權力及權威時,都以政治實力為支撐和後盾,經常無視宗教權威。在歐洲近代民族國家的發展及獨立運動中,義大利一方面保持以天主教為其國教的政教合一,另一方面卻剝奪了歷史上「教宗國」的土地,使羅馬教宗從「教宗國君王」淪為「梵蒂岡囚徒」。而在現代西方政教分離的關係中,德國政府仍為宗教社團代收「宗教稅」;在政教分離最為典型的美國,其「政教分離」只是「國家與教會的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而其社會卻保留了明顯的「文教融合」(confluence of culture and religion),因此其社會政治仍有著強大的宗教影響,其宗教神職人員特別是基督教會的教牧人員不再擔任聖職後也常會到政府內任職,甚至負責宗教事務。所以說,政教的合一或分離也只是相對而言。

  中國歷史上究竟是政教合一還是政教分離,學界對此一直爭論不休。特別是儒教是否曾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國教」,對於理解中國的政教關係和中國人的宗教性問題至關重要。不過,無論是政教合一,還是政教分離,中國最為典型的政教關係特色是「政主教從」傳統,政治君王一直掌握著政教權威,但自中國封建社會以來的政治領袖卻不是宗教教主,其本人或是信仰一種宗教,或是信仰多種宗教,或是不斷改變其宗教信仰,或是乾脆沒有任何宗教信仰。因此,在中國的政治結構中,政治權威是至高無上的、絕對的,宗教的生存和發展則必須依附這種政治生態和處境。這樣,中國的政教關係自古至今基本上是「政主教從」或「政主教輔」,以政統教,以教輔政,由此以達政教協調、政教協同之效果。政府對宗教的管理也是極為務實、非常具體的,自古就有管理宗教的專門機構,而且分工頗細。同理,中國的宗教也有著「愛國」、「愛教」的傳統,而且是「愛國」為先、為首。這種特色是我們了解中國政教關係的關鍵所在。

  《陽光》:在中國目前的政教關係下,宗教能夠發揮什麼樣的作用呢?比如在社會建設方面。

  卓新平:宗教與中國社會政治的積極調適是中國宗教順利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宗教界不能坐等政教關係的改善,而應有積極主動的作為,服從國家政治,服務社會大眾。早在四世紀,中國佛教界有識之士就體悟到與社會政治相適應的獨特意義,有著「不依國主,則法事難立」的見解。在當代中國社會,宗教作為社會的一個子系統,作為社會基層的一個正常因素,在社會構建中理應發揮其重要的社會功能和作用,比如社區服務、群體整合、心理調適、社會慈善等等。但是由於過去人們對宗教的認知偏差,所以這個作用就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視了。現在社會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社會轉型亦到了關鍵時期,其社會矛盾也更為複雜、尖銳。未來十年,中國將迎來非常重要、也極為敏感的發展機遇期;如果能妥善處理好各種矛盾,有效調動社會各種積極因素,其中也包括重視宗教在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和撫慰民眾的社會穩定作用,那麼中國就會進入長治久安的新發展、創造社會繁榮的新局面。

  《陽光》:就此次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宗教政策的表述來看,您是如何理解的?

  卓新平:從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表述來看,宗教參與中國社會建設的空間正在擴大。報告關於宗教的表述雖然只有短短62個字,但「合法權益」和「文化繁榮」的出現讓人頗為感慨,現在對宗教的積極作用提得越來越多、展示宗教的形象也越來越正面了。此次報告體現了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的重要精神,同時對宗教在文化建設中的定位問題也予以了正面肯定,鼓勵宗教界在文化發展文化繁榮中的積极參与和獨特貢獻。這對宗教界是非常好的關愛,是對宗教的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正面理解。

  在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中,宗教文化佔有很大比重。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我們的文化建設、文化戰略、文化「軟實力」離不開對宗教文化的理解。但是因為過去中國社會對其認知上的敏感,宗教文化的宣傳和建設好像還沒有太多的作為,力度也還不夠,這是對中國寶貴的文化資源的極大浪費。中國對外開放以來,我們聽到了在國際舞台上存在著的利用宗教問題來否定、批評中國文化發展的聲音,一些敵對勢力甚至利用宗教問題實施「西化」、「分化」中國的政治圖謀。面對這些聲音,我們不能消極地防範、反駁,而是應該利用豐富、優秀的宗教文化資源,讓中國宗教文化走出去,用正面的形象向世人展示中國文化和諧繁榮的景觀,讓謠言不攻自破。最近中國基督教的「《聖經》事工」展在美國就獲得了積極的反響,中國佛教的少林文化已在國際上產生了很大影響,中國道教的太極文化及武當文化對世界也頗具吸引力,世界佛教論壇、國際道教論壇的召開也使世人對中國宗教文化重新仰慕和嚮往,因此,中國宗教文化在我們的文化發展和文化繁榮上可以大有作為。

  宗教和信仰的關係

  《陽光》:一般我們說到宗教,總會想到「宗教信仰」,那麼宗教和信仰是否是一回事?二者又該怎麼區分?

  卓新平:研究思想文化問題,尤其是研究宗教問題,不能繞過對信仰的關注及評說。這一研究的關鍵在於對「信仰」的理解。信仰是人類精神文化的重要現象,信仰反映出人類在認知和實踐上的超前把握及決定,體現出人追求超越性和神聖性的境界。其中「信」為認知上的超前性和超理性,「仰」則是行動上的超越性和敬畏性,指一種往上的、超然的、折服的心態及相應的行動選擇。信仰雖然可能有神秘性的因素,但更多的是體現其敬佩、推崇和神聖的境界。

  信仰被視為人類精神生活中一種「人們把握世界的方式」,其涵蓋面較寬,具有內涵小、外延大的邏輯特色。信仰以嚮往、追求、甚至自我犧牲、奉獻的態度及方式表達出人們對某一事物、事業、理想的堅守,對某一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或宇宙觀的執著和信任。信仰是源於現實卻不同於現實的更高、更為超驗的心理訴求和精神生活,信仰編織著人的美好圖景、構設出為之奮鬥的理想目標。信仰交織著真實與夢幻,表明了人們的終極關切和持久尋求。信仰是對尚不能肯定之事物的肯定,對不可知的「強知」。在人類文化活動中,信仰是精神生活的最高追求,是靈性生命的最高境界。

  信仰作為涵蓋較廣的概念,可以包括宗教又多於宗教,涉及人類精神文化的多層面內容,信仰可以分為世俗信仰和宗教信仰這兩大層面,其中世俗信仰從「此岸」、「今世」的角度關注人類相關領域的未來發展,對之表達一種追求、堅信和確認,因而其「神秘化」的因素不太明顯,但不一定全無;與之相對立,其「神聖化」的表述則並不亞於宗教信仰。宗教信仰則設定一種終極神聖或終極實在的存在,認為一切、包括未來均在這一超然神聖存在的把握、掌控之中,而人們對其認知、信仰則多為神秘化的形式,但同樣也並不排斥理性認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這樣,信仰的存在就有了各自不同的空間或領域,而不同信仰之間的對話或跨信仰溝通自然也大有可能、大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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