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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的智慧

《周易》二千多年來一直居「六經」或「十三經」之首的地位,是古代重要經典。《周易》今本和馬王堆帛書本均包含《易經》和《易傳》兩部分。《易經》是中國古代卜官(或史官)在長期積累起來的十分豐富的卜筮記錄基礎上編纂而成的一部占筮書,約成書於公元前12世紀的殷末周初。《易傳》是對於《易經》卦畫、卦象、卦辭、爻辭的詮釋,約成書於春秋到戰國中葉。[1]它們是不同時期、不同思想體系的作品。

 

   一、時代氛圍

 

  《易經》是被宗教巫術大氅包裹著的人類孩提時代的百科全書;它相當廣泛地展現了中國上古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結構,以及生活方式、風俗習慣、倫理道德、審美意識、價值觀念、心理結構等;它影響與開啟了儒、道、墨、名、法、陰陽各家思想的理論建構,提升了中國人的理論思維水平。

  今本《周易》以《傳》附《經》,約始於漢,易生以《傳》解《經》之弊。帛書《周易》《經》《傳》分開,恢復了《周易》本來面目。帛書《易傳》除《繫辭》與今本《繫辭》大體相同外,其他五篇(《二三子》、《易之義》、《要》、《繆和》、《昭力》)是新發現的,不見於以往古籍。

  此外,在安徽阜陽雙古堆西漢汝陰侯(夏侯灶)墓出土竹簡《周易》,湖北江陵天星觀出土楚簡《周易》,由於殘損太多,不能窺見全貌,但可發現卦畫寫法有異,從阜陽簡陰爻為∧到馬王堆帛書陰爻為八再到今本陰爻為--,可見其演變的過程,並非一開始陰陽符號就是--、—。因此對於--、—符號的來源及象徵物的種種推測,都可重新審視。

  依據現今地下出土資料,最初的卦畫,並非用代表偶數的陰(--)和奇數的陽(—)構成,而是由一、 六個數字組成的。從新石器時的松澤文化遺物,安陽殷墟卜骨、陶罐到陝西岐山鳳雛村出土的卜甲,發現了大量的數字卦,從數字卦畫演變為《周易》中的陰陽卦畫,既需要經過漫長的歲月,亦是由繁變簡的過程。

  《周易》的形成,是與中國上古社會環境、文化氛圍分不開的。

  其一,天與人的衝突融合。殷周之際,社會生產水平和科學知識水平均很低下,人們對於外在自然界的水旱災害和人自身的生老病死等既不理解,亦無力抗拒。於是便產生了這樣一種觀念,似乎他們的思維和感覺不是他們自身的活動,而是一種獨特的先驗地寓於這個身體之中而在人死後離開肉體的靈魂的活動。這就發生了靈魂不死的鬼神觀念,以為人世間的一切事情冥冥中受超自然力量的「上帝」、「天」的支配。於是國家大事、年成豐歉、戰爭勝敗、築城建都、官吏任免與否,都要通過占卜這一媒體,祈求「上帝」、「天」,以示吉凶休咎,以使人的行為活動與天意相符合。人們把卜筮的內容、結果記錄下來,為《周易》的編纂積累了原始資料。

  其二,因與果的衝突融合。人一降生,就要謀求衣食住行等生存的需要,便與他人、社會、自然構成不斷的交往活動關係,任何活動的初衷,都是為了獲得一定結果,達到一定目的。然而在目的與手段、原因與結果之間,往往存在衝突,甚至截然相反。這就刺激人的心靈深處,總是渴望在自己行為活動之前,預知自己行為活動的結果。在社會動蕩,人生多變,禍福難測之時,人的行為活動的因果之間總籠罩著一層神秘的迷霧,而致使人們強烈地企圖求解,於是卜以決疑,占筮先知,便成為行為心理的慰藉。這也為《周易》的產生營造了條件,也適應了人的行為心理的需要。

  其三,「天命不易」與「靡常」的衝突融合。在「君權天授」情境下,天保殷治理四方還是改易成命而喪亡殷?天會不會把治理四方的命令給予周人?如何才能保持?如何才能取得?在這種憂患之中,周人提出「敬德保民」,「以德配天」的思想。《周易·繫辭下》說:「作易者,其有憂患乎!」「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文王囚於yǒu@①里,而演六十四卦,是說《周易》是當時人憂患意識的體現,只有時時以「皇天無親,唯德是輔」的憂患,反省自身,才能永保天命。[2]

  《周易》所體現的那個時代的社會經濟關係,是人生存所需要的對於畜牧、農耕的重視:要求既雨以後,尚需耕耘施肥,反對不耕而獲,不zī@②而畲;除生產黍麥等糧食外,瓜果、蠶桑亦為衣食所需要,「以杞包瓜」,「繫於苞桑」。《周易》作為文化現象,是當時天與人、因與果、天命不易與靡常衝突融合的產物。

 

   二、《易經》思想

 

  《易經》作為卜筮之書,是對於超自然力量「帝」、「天」的信仰,認為天地萬物、國家政權、人生禍福的根據是「帝」、「天」。「天」是有意志的人格神,「自天yòu@③之」(《大有·上九爻辭》),敬德可獲得天的保佑。就是在這個宗教巫術神學的形式中,萌芽了與其相對待的異端思想,把天解釋為具有空間性自然之天,並以天為事物的某一部分,如人的額頭等。這種天的意義的引伸,是天的絕對性、主宰性的削弱,自然性、事物性的增長,超人間的力量逐漸還原為人間的力量。天最高的權威性和至上的支配性,受到現實人間力量的挑戰和衝擊:人事的吉凶禍福,不是受天的絕對支配,而是更受具體時間、地點、具體行為、各人自身條件的制約。這樣便不是單一地信仰天帝的神靈和威力,而是自覺不自覺地從事物本身去探求其因果關係。

  人按照人的模樣塑造神,從而異化為「天」、「帝」。當「天」、「帝」的神秘外衣逐漸被剝去後,剩下的就是人的模樣。《易經》對於人事吉凶禍福的解釋,如果去掉占筮的迷信神秘形式,便蘊涵著很多古人觀察、認知客觀世界的合理因素和古人在生產與生活踐行中累積起來的理論思維的萌芽,它凸顯了人對於自我力量的覺醒,人的主體力量對於人事吉凶禍福、戰爭勝敗、勞動生產的豐歉的重要作用的認知:「君子終日乾乾」(《乾·九三爻辭》),晚上又能檢點自己,即使處境危險,也能轉危為安;人有了名聲而能保持謙虛謹慎,就吉利,「鳴謙,貞吉」(《謙·六二爻辭》),反之,有了名聲就貪圖舒適佚樂,便凶,「鳴豫,凶」(《豫·初六爻辭》),人們對名聲的不同態度,便產生不同的後果。在這裡吉凶的直接原因,不是天意,而是人為;戰爭的勝敗,與軍隊是否有紀律有很大的關係,「師出以律,否臧,凶」(《師·初六爻辭》),紀律不好,必打敗仗,軍隊聽指揮,內部團結一致,「利用行師」,打仗便吉利,假如上下衝突,出師征伐便「征凶」。戰爭是社會政治、經濟、兵力、人力、人心的較量,人是重要因素,人的一時不慎和疏忽都可能給戰局帶來困難或不利,以致「三歲不興」(《同人·九三爻辭》)。這樣就把戰爭的勝敗更多地歸結為人為的因素,而不僅僅取決於關。在生產實踐中,田獵逐鹿,必須有響導,否則會迷路或遇險。在飼養牛犢中,人們認識到牛犢喜用角去觸東西,便用木牿把牛角套起來,這樣既保護了牛角,又防止觸傷人或觸壞物,就會「大吉」。這吉凶不是天定,而取決於人在生產實踐中積累起來的經驗。人對於主體自身力量在各個領域所起的作用的重視,就意味著在一定程度上對天命的蔑視,並擠壓著天命在各個領域所佔有的比重。

  《易經》中最具特色的是辯證的變易觀。

  《易經》基於對人事吉凶、禍福、悔吝、休咎的占卜,直觀地、不自覺地反映了自然和社會生活中的對待矛盾現象,如自然界的明晦、枯榮、天地、東西、南北等;社會中的君臣、大人小人、夫妻、君子小人、大君小人、國家、損益、得喪等;人自身活動中的小事大事、上下、進退、進出、往來、吉凶、否喜等。由於自然社會普遍存在著對待矛盾現象,從而促使事物的變化。《周易》的「易」就具有「變」的意思,並以「—」、「--」的變化為基礎。任何一個「經卦」或「別卦」,只要變易其中一爻或幾爻,就成為完全不同的卦。

《易經》最初變易思想就體現在爻象上。「小往大來」,「大往小來」,世界上沒有永遠不變的東西。

  《易經》認為,變易可以呈不斷上升、發展的態勢。《漸》卦用鴻雁從水澗→涯岸→陸地→樹木→丘陵→山巒,說明漸進上升的過程。《乾》卦用龍的潛伏→出現→跳躍→飛天,說明事物發展的趨勢。儘管在每個上升發展過程中,有其不同情況的不同變化,但總的發展態勢是不斷上升的。事物發展到了一定階段,就可能發生向其相反方面轉化,物極必反,而有「亢龍,有悔」(《乾·上九爻辭》)。

  轉化不僅指物自身變易過程中自我轉化,而且指相互對待事物間的相互轉化。「無平不陂,無往不復」(《泰·九三爻辭》)。平與陂,往與復是對待兩極,可向其相反方面轉化,平可變成不平,往可變成復。「坎不盈,祗既平」(《坎·九五爻辭》)。陷的變成盈滿,土丘變成平地。這就是說,沒有陷就沒有盈,沒有土丘,就沒有平。換言之,沒有平就無所謂不平,沒有往就無所謂復。矛盾雙方既對待衝突,而又互相依存轉化。對待雙方的轉化,要有一個過程。「履霜,堅冰至」(《坤·初六爻辭》),踐踏秋霜,就知道堅冰將要來臨了。從秋霜到堅冰的轉化,其間有時間的延續過程。

  《易經》對待事物相互轉化的觀念,來自人們在農業生產勞動中對於「日月遞照」,「暑往寒來」自然現象的觀察,也是對殷周之際「人事代謝」,「殷亡周興」的社會轉化的理解。這種觀察和理解是人在生產實踐、社會活動中對自然、社會認識的提升。《震》卦卦爻辭生動地描述了人由於對自然界閃電打雷不理解,以為是天要懲罰人,因此非常害怕,後來積累了一些雷電的知識,不害怕了,便不在乎地談笑,這是認識的提高,再進一步又認識到雷電是能斃人傷物的,要注意防範。這就是說,人的認識需要經過認識、再認識過程,才能接近事物的本質。

  古人在長期牧畜、農業生產勞動中,積累了豐富的生產經驗,認識和掌握了牲畜和農作物的生長規律,發明和改進了生產技術。《易經》認為,去勢的豬,比閹之前馴順,也易長大,「fén@⑤豕之牙,吉」(《大畜·六五爻辭》),是吉利的。由豬去勢而推廣到牛羊馬,「有拯馬,壯吉」《明夷·六二爻辭》)。拯馬即@⑥馬,就是去勢的馬,可以強壯。去勢技術的發明和運用,是當時科學技術的重大成就。

  為了適應畜牧業和農業發展的需要,古人對於天文學、力學和數學的認識便有了提高,並在長期觀測天象的基礎上,初步掌握了天體運行的規律,如《易經》關於「月幾(既)望」,「先甲」、「後甲」、「日中見斗」、「日食」等記載,進而制訂了曆法,農牧業生產就可按照節氣進行,不誤農時,增加生產。

  人在認知自然社會過程中,也逐漸認識了人類自我。提出了人與社會、與他人關係以及自身行為的道德原則。《易經》倡導待人處事應該恭敬。無論是對待不召而來的客人,「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需·上六爻辭》,還是對待貴人,「履錯然,敬之」(《離·初九爻辭》),都要恭敬。「貴敬」原理被認為是一種普遍的道德規範和吉利的道德行為。《易經》《節》卦認為,節儉是一種美德,以節儉為美的「甘節」和以節儉為安的「安節」,是吉利的,以節儉為痛苦的「苦節」,結果是凶。「尚節」原理是人們生活的金科玉律。《謙》卦讚揚謙虛,無論是有了名聲的「鳴謙」,有了功勞的「勞謙」,還是施助了人的「huī@⑦謙」,都要謙虛,不能依名而驕,居功自傲。「尊謙」原理是處事待人重要道德原則,只有謙虛才會吉利。「貴敬」、「尚節」、「尊謙」的精神,在現代也還有其理論的、現實的價值和意義。

 

   三、《易傳》智慧

 

  《易傳》(《十翼》及帛書《易傳》),是對《易經》文本的解釋。《易傳》各作者在進入對《易經》的解釋、理解之前,都無可避免地受其時代的政治、文化環境和思想意識的制約,這就是說每個解釋者都有「先識」、「先見」或「前理解」,但這並不一定成為解釋的障礙,而可以成為解釋的前提。這種對文本的解釋,蘊涵著新的創造,因此,《易傳》實現了由卜筮向義理的轉化。《易經》與《易傳》兩者雖異,從文化價值來審視,人文精神是兩者一以貫之的共通性,「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賁·象》)。人文精神的重要意蘊是對人的生存,為什麼生存和怎樣生存的思考,是人對自身命運的理解和把握。人在為衣食住行的生存鬥爭中,所接觸到的是現實的自然、社會、人際的關係,因此《說卦傳》賦予八經卦乾、坤、震、巽、坎、離、艮、兌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種象徵物,它表現了人以現實的人間力量去衝擊超人間的力量。在《易傳》中,天呈現為一種自然性、質料性和數理性的實體,而非意志性、主宰性的人格神。[2]一旦從「天」、「帝」的支配下解放出來,人為的力量就迸發出來,主體的「君子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精神便得以發揚,即使「天命不yòu@③」,亦能剛健文明,「財(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泰·象》),「君子以作事謀始」(《訟·象》)。人要依賴自我剛健有為的創造力,由天人的衝突達到協和。

  《易傳》基於這種天人關係的認識,而表述為天、地、人三才,並以陰陽、柔剛、仁義為三才的內涵。陰陽的柔剛具有自然價值,實是人文化了的自然,即自然的人化。「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繫辭下》)。乾坤作為易的門戶,便是陰陽天地、天地陰陽的本性的融合,陽剛陰柔各有其體,用以體察、會通天地創造萬物以及萬物的屬性。萬物的創造和其屬性的獲得是天地陰陽柔剛的融合,「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乾·文言》)。天日是陽,地月是陰;月影天為神,日照地為明。由乾坤而涉及天地萬物的創造,陰陽柔剛的本性,這就是乾坤是《周易》門戶的含義。

  陰陽是《周易》的基本原理,「一陰一陽之謂道」(《繫辭上》),它不僅解開了—、—兩個符號之謎,而且把自然、社會、人事中的對待現象,統統納入陰陽對待之中。一陰一陽既衝突對待,而又統一融合,由陰陽的融合,即對待統一而演為變易轉化,這是一種普遍的、合規律的存在,這就是「道」。《易傳》進一步深化了《易經》變易思想,從天地資始資生,寒暑迭來,日月更出,孚萌庶類;上下無常,剛柔相易,日新不停,生生不息;到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反覆其道,天地交通。「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通變之謂事」(《繫辭上》),「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繫辭下》)。變易、變通是宇宙間普遍規律,天地萬物只有在變通中,才能獲得其自身的形態和本質,這就把中國辯證法思想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影響深遠。

  仁義作為人道原則,蘊含著內在人文價值。仁不是先驗的道德形上學,而是在處理人際及人與社會關係中,呈現出的道德原則。仁的重要內涵是愛,「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繫辭上》),仁德富厚,所以能愛。愛是外在表現,仁是內在的德性。不僅是自愛,而且需通過人際網路而呈現為對他人的愛,就是仁的實現。孔子講愛人,沒有明確提出是單向的愛,還是雙向的愛。因此墨子提倡「兼相愛」,即互相愛。《易傳》繼承這種思想,「王假有家,交相愛也」(《家人九五·象》)。「交」有「兼」的意思,以天下為家,人與人之間都要相互仁愛。人各從主體出發,施愛於對象,構成了人我之間普遍聯繫,這種愛人的人文原則,是高於自然人文的。

  《易傳》為了處理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等五倫的人際關係,提倡仁、忠、孝、節、義、敬、信、誠等道德規範。「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乾·文言》)。道德修養的目的,在於增進人的道德素質。臣對君要忠,對朋友要信,待物要誠。君對臣要「密」,密即「慎密」,否則就失臣,忠就是《坤·文言》所說的「臣道」。孝是子女對父母的道德行為規範,「王假有廟,致孝享也」(《萃·彖》)。王到家廟享祀,是孝的行為。子女不僅要孝順父母,推而上之對祖先也要孝。在家族宗法制社會裡,孝不僅能維護家庭和睦,而且是國家不動亂而長治久安的重要原則。節是婦對夫之間的道德規範,「婦子嘻嘻,失家節也」(《家人九三·象傳》)。如果說《易經》認為老婦嫁個少年郎,是「無咎無譽」,合乎道德的話,那麼,《易傳》便認為是「可丑」的不道德的了,這與《易傳》提倡婦女「從一而終」有關,這便是家規,甚至認為婦女喜笑,也有失家規,守家規就是「守節」。「義」是人與人、人與事關係的道德原則。「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坤·文言》)。「義」是適宜的意思。君子主敬內心正直,處事合宜對外方正。確立了主敬和合宜的道德,這就是「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說卦傳》)。義也有節義的意思,如不食不義之食,「義不食」(《明夷初九·象》)。《易傳》依據五倫,提出了各種關係的道德規範,適應了中國宗法社會倫理的需要。

  儒家重義輕利,以君子與小人為義利兩種對待的價值導向。《易傳》認為,仁義必須與利相融合,「利者,義之和也」,「利物足以和義」(《乾·文言》)。義理與功利並非相互排斥衝突,而是可以和合的。《乾·文言》把元、亨、利、貞解釋為君子的四種基本道德原則,與《易經》的解釋有別。墨子主張「交相利」,利是「兼相愛」行為活動的準則,利即涵義其中。「義,利也」(《墨子·經上》),義利兼涵。《易傳》吸納墨學以義利和合為價值導向,此利實蘊涵著公利的意思,為天下國家謀利,即是義。公利是個體功利的最高形式。

  在帛書《易傳》的《要》篇中,對陰陽、柔剛、仁義(上下)等六個理念,作了不可「盡稱」的「盡稱」的追究,是對於天、地、人三道內涵為什麼的解釋。今本和帛書《易傳》的人文精神要求超越對象自然和主體人自身的自然性,而賦予自然以人文意蘊。「文明以止,人文也」(《賁·彖》),是人的文明的覺醒。

  人文的價值和意義,是人對於天地人及其關係變易的認知和把握。《易傳》採取「仰觀」天文,「俯觀」地理的「觀」的方法,以及「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的「取」的方法,對客體自然、社會、人生經驗地進行體悟,以求觀知天地「萬物之情」狀,化解了《易經》筮佔先知的神秘性。「觀」便需設計觀者與被觀者,有被觀者,觀者的觀才得以實現,即獲得了觀;有觀者,被觀者才得以呈現,即獲得價值和意義。「觀」是感性認知,亦包含著理性認知,「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賁·彖》)。對於自然天文和社會人文的觀知,是要進而察知、推知四時變化的規律和天下萬物化生成長的規律,以及如何教化天下等。對於自然社會規律層次的體認,就是對於自然、社會本質的一種掌握,具有理性認知的意味。「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繫辭上》)。認知變化的道理或原理,就能知道神的作為。仰觀俯察天文地理,就能認知幽隱和光明的緣故,萬物之所以生與死的根源,以及認識鬼神的情狀和樂天知命等因果。這就是說,人具有認知自然世界和人類世界的能力,客體世界也是能夠被人所認知的,不是不可知的。

  人文世界所應然和所以然的規則,是對人的生命和人生意義的關懷,這種關懷的價值取向,是人與自然、社會、人際及人心靈的衝突,獲得和諧、協調和平衡,這就是「和」或「太和」。「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乾·彖》)。「保合太和」是以萬物各自對待分殊為條件或因緣,否則不能「太和」。人際關係的價值理想,是相互之間的合和,「和同者眾,以濟大事」(《二三子》)。人不能離群而生存,群居就產生利益需要等衝突,衝突必需化解,而達到群居和合。「君子群居莫亂首,善而治,何 其和也」(《易之義》)。和合才有凝聚力,才能成大事;衝突離散,何以安身立命?

  「太和」亦是人文世界存有的樣式。《易傳》認為,陰陽對待和合,體現了天地萬物的變化,這種變化的本質和價值要旨是新事物的化生,「生生之謂易」(《繫辭上》),「天地之大德曰生」(《繫辭下》)。天地萬物如何生?怎樣生?生的根據何在?西方有上帝創世紀說,中國有「和實生物」說,「天地yīn@⑨yūn@⑩,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繫辭下》)。人類從自身的男女構精而生出許多子女這一事實的啟迪中,推及宇宙萬物的化生是「天地yīn@⑨yūn@⑩」的結果。天地萬物不是由唯一存有的上帝創生的。陰陽不交合構精或「二女同居」(《睽·彖》),都不能化生新生命、新事物。這是中國古代和合思維與西方上帝創世紀的神創思維的差異所在。

 

   四、中外影響

 

  「太和」是《周易》人文精神的精髓,它在現代仍具有其生命力,這是因為它在化解現代人類所共同面臨的五大衝突(人與自然、社會、人際、心靈、文明)和五大危機(生態、社會、道德、精神、文明)中,不僅具有無限的魅力,而且是一種最佳的化解之道。[3]

  《周易》對中國哲學、算學、醫學、天文、政治、倫理、文學等影響至巨。儒、道、墨、法,陰陽、釋各家競相闡發,沒有一個哲學家、思想家不研究《周易》。從春秋戰國的義理易,秦漢時的象數易和讖緯易,魏晉時的玄學易和義理易,隋唐時的義理象數並行,宋明時的理學易和圖書易,到清代的折中易。注《易》者絡繹不絕,代有名家。各個時期都依據時代需要,對《周易》作了解釋,而成為那個時代的重要思想,體現了那個時代精神的精華,而成為珍貴的文化遺產,在現代具有重要理論價值和現實的意義。

  《周易》在西傳過程中,對西方思想亦產生了重要影響。從17世紀以降,西方學者,或從宗教理念解釋它,認為與《聖經》相似;或認為是數理的邏輯體系,萊布尼茨印證了他的二進位數術;或認為是史書文獻,如雷孝思等。黑格爾認為「《易經》包含著中國人的智慧」[4],但吉爾斯、衛戈爾等把它作為卜筮決疑之書。李爾戈和衛禮賢既把《周易》作為儒道的經典,又對卜筮作了描述,榮格則從心理學的視角對《周易》作了評述。現代西方學者隨著對東方學術的濃厚興趣,《周易》研究也成為一個熱點。他們用自己的方式研究《周易》,成果累累,如安東尼以心理學的方式,認為《周易》是智慧的書,是一種心靈交流的聖賢答問,它給人以智慧的啟迪和指導生活的意義,習易以修心養性。《周易》的主旨是愛的和諧的心結,使自我內在心靈之結達到溝通。《周易》在中外學者多元方法的研究中,必將釋放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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