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習慣與強盜的邏輯_陳傑人的博客_鳳凰博報
在一個崇尚法治的社會,法官的習慣和強盜的邏輯,興許是水火不容之勢,因為法官講道理、講人權、講法律、講規矩,而強盜則恰恰相反,他們反邏輯、反法律、反規則甚至反人類。不過,湖北棗陽法院近日的一次行動和其院長對此的解釋,展現了這家法院的另類習慣,並詮釋了該院的強盜邏輯。
今年6月中旬,湖北棗陽居民馬耀軍居住的小區被很多法官、警察和城管圍住,馬耀軍和鄰居楊燕林用攝像機進行拍攝,兩人隨後被棗陽法院以「非法用攝像機錄製法院的執行活動」為由司法拘留15天。《廣州日報》的報道說,在解釋為何拘留時,法院對楊燕林說:「我可以攝你,你不能攝我」,該院院長田玉斌則對媒體表示,雖然沒規定說拍攝執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習慣性這麼做的」。
好一個「我可以攝你,你不能攝我」!這樣的話,在氣焰和邏輯上與「只許我放火,不許你點燈」毫無二致。它與其說是一種解釋,不如說是一種赤裸裸的權力威脅。而法院院長的說法,不僅違背了「公權機關任何職務行為都應該有明確法律依據」的基本法治原則,而且以一種讓人驚訝的態度道出了司法機關對法律的漠視和對權力的隨意濫用。
從基本道理來說,司法機關的公開執行行為,既然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市民不管出於什麼目的拍攝這一行為,不僅無礙司法機關的公務,反而有助於督促司法機關更加謹慎、依法行事,棗陽法院居然背道而馳,將監督自己的公民隨意抓起來,只能說明這家法院的心虛和對公民監督的仇視。
從法律上來說,沒有任何法律規定禁止公民對公權力機關的公開行為進行記錄記載,就連最高法院自己內部規定的《法庭規則》,其實也只及於法庭的庭審現場而管不了公開場合。棗陽法院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把人拘留,這徹底暴露了這家法院目無人權的狂妄心態。
其實,馬、楊二人被湖北棗陽法院以荒唐的「習慣性做法」拘留的事實,只是當前不少地方法院肆意弄權、恃法傲民的縮影。
這些年來,隨著法治理念的普及,人們越來越重視樹立司法的權威,與此相關的概念就是法官的權威和尊嚴,這本是很好的事情。但在中國的部分法官心目中,「法官權威」被等同於法官的驕橫,那些法官以為,講究司法權威和法官尊嚴,就是公眾和社會應當毫無原則地遷就乃至臣服於法官的一切行為,就是法官可以「口含天憲」、為所欲為,在這種荒唐的觀念左右下,中國司法界就發生了不少笑話!
據有關媒體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在審理一起信用證詐騙案的過程中,不顧律師和被告人的多次申請,斷然拒絕證人出庭作證,然後又在證據不充分甚至存在明顯假證嫌疑和偵查機關故意隱匿對被告人有利證據的情況下,以莫須有的罪名判處被告人、原中國深圳彩電總公司總經理張隆軍有期徒刑,更匪夷所思的是,這份刑事判決,居然只有從犯沒有主犯,鬧下了中國司法的一個大笑話。
棗陽法院的隨意拘捕和上海法院的司法笑話,從不同的側面說明,中國的法官,現在缺的並不是法律知識而是基本良心和理念。現在的法官職業化,也許能從法律知識上解決一部分問題,但由於法官首先從內心缺乏公平正義的基本理念,這種職業化,必然會造成法官更好地利用法律來濫權。從這個意義上講,法官的價值重構,其緊迫性遠高於法律知識架構。(本文發表於7月3日《南方日報》)
分享 瀏覽(6895) 評論(94)
推薦閱讀:
※火鳳凰
※【圓桌】嫁了個鳳凰男,得失幾何(15.1.9)
※[套頭衫] 【鳳凰于飛】白霞(桑果)
※小米盒子2017三大神秘勁爆玩法,秒看鳳凰台、翡翠台
※小米盒子全新雙清教程,附兩款可看鳳凰中文台直播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