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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性--三位一體的婚姻、愛情和性之一

  一樣東西只要能夠長時間地普遍存在,就一定會得到超乎它應得的尊重——不管它的起源是多麼的荒謬。人們不假思索地將這東西命名為「真理」,通常,還要在它前面再加上「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這麼一個定語。是啊,它怎麼能不是真理呢?畢竟,先哲說過「存在即合理」嘛!於是,在存在主義風行的今天,我們將以前命名為「真理」的東西直接定義為「存在」,以更大的敬意來強調其無庸置疑的正確性——俄狄浦斯情結、上帝、男式襯衫最上面的那顆紐扣、辯證唯物主義、每天不多不少地吃三頓飯(具體時間由鐘錶的指針、而不是由肚子來決定)、看完馬戲表演後起立向動物們拍手……

  

  所有的這一切都是存在的,所以它們合理!因為它們是合理的,所以我們每天不止一次地向它們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所有這些令人充滿敬意的「存在」中,最讓人大為不解的一個觀念是:性生活、愛情和婚姻應該「三位一體」。也就是說,如果你愛一個女人,那你就應該娶她,然後,一輩子只和她一個人做愛。

  

   在人類430萬年的歷史中,一夫一妻制的時間只有6000年。而將愛情視為婚姻基礎的這個念頭,從產生到現在——不到200年!看來,令人驚愕的倒不是這個荒謬的念頭何以能夠產生,而是它何以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被如此眾多的人們奉為圭臬。

  讓我們來看看婚姻與性這兩個不相干的東西是怎麼湊合到一起來的:

  

  生物有兩種繁殖方式:有性繁殖和無性繁殖。佔據優勢地位的自然是無性繁殖——它們絕大多數是微生物,靠著把自己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地繁殖,也就是說,以幾何方式遞增。而那些以算術方式遞增的生物——就算是魚,一次能產出幾十萬枚卵,也比不過以幾何方式遞增的生物——這是不需要多少數學知識就能夠理解的事實。於是,在搶奪生存空間的鬥爭中,微生物們處於攻勢,「高等生物」們處於守勢。它們防禦的武器就是性交——通過與其他同類交換遺傳物質以使後代獲取多樣性,免得在一次流感或SARS中全部死光。

  

  這就是性的本質。它給這個世界帶來多樣性,也帶來了美。但是,如果有人喜歡花朵,並不是因為它漂亮,而僅僅因為它恰巧是植物的性器官,那就是十足的愚蠢。性交本身,毫無美學價值,也毫無承載道義的必要。

  

  再來看看婚姻:這東西只存在了六千年。它之所以產生,是因為有了剩餘財富,以及男人們想把這些財富傳給自己親骨肉的小心眼兒。可見在現行的婚姻制度下,核心是孩子,而不是性,更不是什麼愛情。

  

  在母系社會,一樣有剩餘財產,但卻沒有婚姻。所有的孩子都繼承舅舅的財產——誰是父親可說不好,誰是舅舅那可絕對錯不了。所以,這規則更可靠,也更公平。

  

  可是現在,以產生多樣性為出發點的性,卻被限制在一夫一妻這樣一個制度之下。這個制度的理想是:一個男人終生只和一個女人睡覺;而一個女人則終生只和一個男人睡覺。

  

  所謂「食、色,性也」,那就拿吃來打個比方:

  甲:你最愛吃什麼?

  乙:麥當勞的巨無霸。

  甲:很好,挺有品味的,那你這輩子只許吃這個!

  

  這就是一夫一妻制與男女雙方性本能之間的根本分歧。從生物本能上看,男女雙方的性取向都是一對多的,這本來就是性的出發點所決定的。美國的一個研究表明:不論一個男人起先多麼喜歡一個女人,和她連續做愛十五次之後,他的「性」趣就會開始減弱。前些年出現了一個詞兒,叫「丁克」(double incomes no kid),意思是兩口子都工作但不要孩子——這真是有史以來最荒誕的男女關係。不要孩子,又有什麼理由結婚呢?一夫一妻這個婚姻制度,出發點就是孩子啊!相比之下,倒是近年由「丁克」派生出的一個新詞兒「丁斯」(double incomes no sex)——意思是兩口子都工作但不同房——顯得更「正常」些。

  

  作為一個丈夫,雖然在十五次之後他的「性」趣就開始減弱,但在整個婚姻期間——通常,這意味著四十五年左右的時間——如果他只和他的妻子做愛,並在六十五歲之前決不當「丁斯」,那他的婚姻,就是美滿、和諧、和幸福的婚姻。說實話,難度夠大的!

  

  有沒有符合上述定義的「美滿婚姻」呢?有,但不多!不論你進行什麼樣兒的統計學調查,只要樣本夠大,就一定會有極端的情況被羅列其中。只不過,有幸成為個別特例的幸福夫妻卻沒有理由過於沾沾自喜。因為,要想成為這樣的特例——正如美國一個心理學家所說的那樣——就必須付出心理幼稚和個性發育遲滯的代價。那個令人感到絕望和窒息的傢伙還說:「任何非要生活得那樣親密的男人或女人就是有病!那是某種不健康因素造成的。」

  

  套用弗洛依德的學說,看來美滿婚姻是這樣形成的:夫妻二人恰好都有一點兒自戀,還都有程度和類型正好相同的神經官能症,他們彼此通過移情,把情結恰巧都投射到了對方身上,並形成「固化」。於是,他們兩人終生美滿、和諧和幸福了——整個過程,看上去像自由體操結束時那一串令人眼花繚亂的高難度筋斗。如此高難度的事情,凡夫俗子們也只有在一邊看看的份兒了——體操在中央五台,美滿婚姻在中央八台。

  

  在此,我們必須把夫妻間長時間共同生活、合作撫育後代過程中所產生出來的感情,與性愛激情區分開來。在你和一個情投意合的朋友合夥開公司很多年、並且始終盈利的情況下,你和你的朋友兼合伙人之間,也會產生出一種深沉的情感。但要說到在一個女人身上維持幾十年的性愛激情,那就完全是兩回事了。

  

  既然婚姻的實質就是夫妻二人撫育共同的後代,那麼,對於眾多「丁斯」們而言,在已經有了共同的孩子和彼此的性厭倦這兩樣東西之後,還有什麼必要保持對婚姻外異性的性禁忌呢?卡爾·詹戈說過這樣一句不無道理的話:「夫妻雙方的不忠,是美滿婚姻的先決條件。」注意:他說的是「雙方」,而不是「單方」。夫妻雙方同樣的不快活是一種平等;可是,夫妻雙方同樣的快活,不也是一種平等嗎?

  

  這樣的說法一定會遭到兩種人的反對。一種是女人。女人們總是堅稱:男人們要比她們好色得多。言外之意,即她們對通姦遠沒有男人那麼熱衷,從中獲取的快樂也遠較男人要少。

  

  可是,既然每一次通姦都得需要一個登徒子和一個紅杏出牆的妻子,那麼,如果說男人比女人更好色,紅杏出牆的妻子必然要比登徒子的總人數要多才行。也就是說:女人因為沒有男人那麼好色,所以「不得不」在「通姦」這一事業上投入更多的人力,才能和好色的男人打個平手——在通姦這件事情上,男女是一定要打個平手的,總得是一男一女在通姦吧?小學三年級的學生也會算下多方面這道題:

  

  1、 每一次風流韻事都得涉及一男一女;

  

  2、 設定現在有一個由1000對已婚夫妻組成的封閉社會;

  

  3、 在這1000個丈夫中,有20%受不了婚內的性厭倦,當登徒子去了;

  

  4、 因為男人比女人好色(你們說的),假如男人比女人好色三倍,也就是說,他與不同的婚外異性有艷遇的次數是女人的三倍;

  

  5、 結論:在這個社會中,不忠的丈夫有200名,而不忠的妻子則有600名。

  

  每當聽到有人論及女人不愛通姦,總讓人想起李銀河在其《中國人的性愛與婚姻》一書中所舉的一個例子:一位接受其調查的北京離婚女性對婚內和婚外的性做了比較:「我們(指她與前夫)在離婚後還偶爾有性關係,作為情人。他離婚後和一個女孩兒同居,每次都是偷偷摸摸到我這兒來。在婚內,每十次性生活我大約只有一次快感;在婚外,十次里九次有快感……。」 瞧,同一個男人!

  

  另一種持反對意見的人是進化心理學家。他們打著進化論的旗號得出以下兩個結論:

  1、男人比女人更濫交,在性方面更無保留;

  2、女人生來就比男人更喜歡一種穩定的關係;

  

  有趣的是,絕大多數的進化心理學家都是男性。而他們的觀點,卻與女人的觀點驚人地一致。在討論他們的觀點之前,有必要說明兩個事實:第一個是,近年來,進化論有了長足的進步併產生出豐富的分枝。達爾文的傳統進化論思想被極大地發展、修正、否定和加以某種稀釋。在紛繁複雜的各流派之間,彼此共同認可的內容並不多;第二個是,進化論甫一誕生,就被不自主和不恰當地引用到社會學領域。不能說所有這麼做的社會學家和社會生物學家都是存心的,但這種不恰當的引用——即使只是在不經意間——也總是為強者傷害弱者提供了一個貌似科學的借口。一百多年前,達爾文的理論被歸納為「優勝劣汰,適者生存」。這八個字,為西方列強開拓海外殖民地提供了倫理上的依據;而今天,進化心理學家們宣稱女人更熱愛家庭生活,不如說在今天這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中,優勢地位已經搖搖欲墜的男性希望藉助家庭這一模式繼續著對女性的統治。

  

  進化心理學家得出以上那兩個結論,是通過一個計算和一個試驗。

  

  計算是:與多個男人性交和只與一個男人性交相比,一個女人所能生出的孩子數是一樣的。所以,她讓一個男人確認她的孩子只可能是他的,而不可能是別的男人的,會讓她和她的孩子得到這個男人全心全意的照料。

  

  說一個女人最大生育數比男人的要少,所以她在對性配偶的選擇上要比男人挑剔,這是對的。可是,要說只和一個男人保持性關係與和多個男人保持性關係所生孩子數一樣,那就有點兒誇大其辭了。一個男人,即使碰巧在女人排卵當天與她性交,讓她受孕的幾率也只有不到20%。即使受孕,受精卵在子宮內膜上順利著床的概率也不到70%。根據薩拉·赫迪對黑猩猩的統計,我們這位最近的親戚平均需要130次性交才能懷孕一次。看來,懷孕這件事情遠沒有正處於人口爆炸之中的我們想像得那麼容易,把寶全壓在一個男人身上並不明智。萬一在一個月只有一次的排卵期中,那個男人出去打獵了呢?或是被蚊子叮了一口正打著擺子呢?又或許,他正在別的女人床上呢?要知道,430萬年以來,男人可沒過過一天「貞潔」的日子。在一個繁殖季節中,如果一隻草原雌犬能有三個性伴侶,她的受孕率將達到100%;可如果她是一條「貞潔」的母狗,那她的受孕率就只有12%。

  

  再說,同樣的計算可以得出相反的結論:男人應該更喜愛家庭生活才對!假如一個群體中有五十個男人和五十個女人,彼此是濫交的,每個女人生三個孩子。天天在五十個女人之間跑來跑去的男人們,得到的平均生育數也不過就是三個。不用說,在爭風吃醋的打鬥中,某男被競爭者用一塊兒板磚結果了小命的危險很大。如果是這樣,他的平均生育數還到不了三個。可如果有一個「貞潔」的丈夫,天天呆在家裡守著老婆哪兒也不去,他倒更可能生出三個以上的孩子。

  

  可見進化心理學家的計算靠不住。再說,有什麼根據說讓一個男人百分之百確認孩子是他的,對一對母子是最合算的呢?在漫長的狩獵採集時期,一個女人的策略恰好是把這百分之百盡最大可能地分散到儘可能多的男人頭上,以換取更多的男人對她的孩子「有好感」——這就是薩拉·赫迪提出的那個著名的「多父」理論。也就是說,恰恰是女人,為了孩子的利益,才更熱衷於濫交。「有好感」就夠了,不必要某個男人負責。因為,男人的責任感——這個我們不陌生——終究不是那麼靠得住。另一個女人——只要她稍微白凈一點兒、胸圍大上個兩、三厘米,再年輕個三、四歲,就足以讓男人的責任感蕩然無存。所以,採取「多父」策略的雌性幾乎包括了所有的靈長類,以及存在至今的人類母系社會。巴拉圭北部的埃克印第安人,每個孩子通常至少會有三個父親:第一個是他出生時與他母親有婚姻關係的男人;第二個是他母親懷孕期間及懷孕之前與她有婚外性關係的男人——這種父親通常不止一個;第三個父親,則是他母親自己確信使她受孕的男人。在對待孩子的態度上,這三個父親並沒有什麼差別——都相當不錯。

  

  放眼現代文明的歐洲,從經濟完全獨立的女人身上,我們也並沒有發現她們的「天性」中有多少「從一而終」的傾向。事實上,在彼此共享丈夫和妻子的貴族社交圈裡,提出分手的往往是情婦一方。只是她們往往做得比情夫聰明,將「始亂終棄」的帽子作為分手的禮物,送給了男方。

  

  「我花了兩個星期,把各種招數都使出來了,冷淡,耍脾氣,大發雷霆,吵個沒完沒了,可怎麼也擺脫不了那個黏住我不放的情人」,德·瑪苔候爵夫人在給她朋友的信中寫道,「於是,我決定帶他去旅行——只有我們倆,到那時,我要給他大量的溫存和愛情……。我願意打賭,賭什麼都行。他會比我更慌著結束他現在那樣嚮往的旅行。我們回來之後,他會受不了我,就像我現在受不了他一樣……。」此外,喜歡以當妓女為消遣的不光是羅馬貴婦,15世紀德國富商的妻子和亨利八世在位期間的英國宮廷貴婦,也都熱衷於此——在酒窖里、在高等妓院的大廳中,總是那些蒙著厚厚面紗的女人們最起勁,還不要錢。

  

  至於進化心理學家所做的那個試驗,具體是這樣實施的:

  找了幾個靚女帥哥,跑到大學校園裡去分別勾引男女大學生。結果:願意發生性關係的男生是75%;而願意發生性關係的女生則是0%。於是進化心理學家們得出結論:男人比女人更喜歡濫交。

  

  可是,這樣的試驗結果靠得住嗎?在一個同時有十個女朋友被譽為風流才子、而同時有兩個男朋友就會被斥為「母狗」的社會裡,在一個男人普遍富於攻擊性、女人嚴重缺乏安全感的社會裡,這樣的試驗有意義嗎?

  

  1991年,當時女子網壇排名第二的莫尼卡·塞萊斯抱怨說,既然巴黎網球公開賽男女比賽的觀眾人數和贊助商的支持都差不多,為什麼女子的獎金總額還不到男子的三分之二呢?就這個問題,記者請當時排名第一的格拉芙和排名第三的費爾南德茲發表她們的看法。

  

  格拉芙的回答:「我們賺得足夠了,我們不需要更多。」

  費爾南德茲的回答:「我對我們所擁有的很滿意,我不認為我們應該貪心。」

  塞萊斯並不缺錢,她的職業總獎金數達到1100多萬美元。她想要的,只是男女平等這麼一種感覺。但是,率先站出來反對她的,居然是她的兩個同行——受過良好教育的、事業達到頂峰的西方女性。無疑,格拉芙和費爾南德茲是討人喜歡的——討以男性為中心的主流社會的喜歡。這個社會更喜歡庫爾尼科娃——雖然排名已跌至100名開外,可人長得性感。球場上獲勝的次數不多,卻經常通過「不經意」的走光讓男人們看到他們想看到的東西。這才是乖女人!所以,這個社會讓她賺很多錢——比嚷嚷著要男女平等的塞萊斯還要多的錢。

  

  假設你被關在一間牢房裡長達6000年之久。如今牢門突然打開了,你是歡呼雀躍呢,還是惴惴不安?你有跨出這牢房的勇氣嗎,你做好走出去的思想準備了嗎?今天,像格拉芙和費爾南德茲那樣有錢的女人少之又少,絕大多數女人在經濟上仍然需要依靠男人。既然格拉芙和費爾南德茲都仍然用男人灌輸給她們的思維模式來思考,我們離真正的男女平等,還有多少路要走呢?

  

  六千年的時間裡,男人給了女人兩樣東西:一付枷鎖和對喪失這付枷鎖的恐懼。當枷鎖被打開之後,恐懼卻陰魂不散。女人在恐懼中囁嚅著:「我要一個婚姻,我只想和我的丈夫睡覺。」就這樣,她光榮地成為一名已婚婦女,並通過從屬於某個特定男人的方式,得到了這個屬於男人們的社會的認可和接納。

  

  對於進化心理學家們得出的關於「女人天生貞潔、天性喜愛家庭生活」的信誓旦旦的所謂結論,西蒙娜·德·波伏娃早有預見地事先就做好了回答:「女人不是天生的,女人是被造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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