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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岳:社會抗爭與民主轉型

作者:謝岳   發布時間:2010-3-17 16:15:09   

20世紀40年代到70年代,威權主義政治在國際範圍內的崛起成為全世界最引人注目的政治事件。許多從殖民體系中剛剛獨立的欠發達國家,目睹了他們的政治強人以民族復興的政治口號將四分五裂的國家統一到一個政治實體中來,這些民族英雄在承諾給予他的人民以民族尊嚴的同時,還經常以富裕、平等等誘人的目標動員民眾,將政治支持的水平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空洞的政治口號、狹隘的民族情感並沒有變成麵包、工作和住房,革命之初的民族英雄既沒有捍衛民族尊嚴,也沒有兌現他們的政治承諾。當那些狂熱的民眾恢復理智的時候,他們發現在他們之上出現了一個新的統治階級,而這個新階級的核心人物正是當初民眾奉若神明的民族英雄,革命之後,民眾不僅沒有分享革命成果,相反,他們在政治上和經濟上仍然一無所有。威權主義國家經濟的全面衰退、日益嚴重的不平等和政府的普遍腐敗,從根本上動搖了民眾對政治強人的政治信心,政治合法性出現了大幅度地下降。革命者對領袖的失望以及對革命的痛心疾首,最終促使他們又重操舊業,進行一次新的革命。但是,與過去不同的是,這次革命並不是對上一次革命的簡單重複,也不是對狹隘的民族主義情緒的再次宣洩,他們甚至在革命的形式上都竭力尋求非暴力的政治行動。這些政治行動或政治革命被政治學家貼上了一個新的標籤,那就是「民主轉型」(transition to democracy)。

  這次世界範圍的民主轉型開始於1974年的西班牙,但是佛朗哥政權的垮台並不是民主轉型的終結,而是民主革命的導火索,嚮往自由與平等的人們受到歐洲人熱情的鼓舞,紛紛以不同的方式繼續西班牙人的政治實踐,民主運動飄洋過海,遍布五大洲。難怪亨廷頓稱這種滾雪球式的民主革命為民主「第三波」浪潮。新的革命不是「新瓶裝舊酒」,而是對舊革命的超越。革命者似乎從舊夢中蘇醒過來,一反英雄崇拜的懷舊情結,用行動來爭取個人的權利與尊嚴,而不是政治強人的盲目追隨者。他們清楚地知道,如果那些用自己的生命與智慧換來的新制度仍然只見領袖不見公民,那麼革命註定是為獨裁者所利用。革命的成果必須被革命者平等分享,公民必須成為主人,政治生活的決定者必須是公民本人。新革命與舊革命的明顯區別,就是革命的主角發生了變化、分享革命成果的角色發生變化、主導政治進程的角色發生了變化。70年代開啟的民主「第三波」運動成為繼威權主義崛起的另一個世界範圍內引人注目的政治事件。

  民主轉型是一場徹底的政治和社會革命,它引導人們去不斷反思,思考民主與人類未來命運的關係。人們或許會思考,民主是否代表著人類共同事業和追求、民主是否是解決人類生存的唯一模式?而且,人們還會思考,人類是否真的已經徹底唾棄了威權主義政治?自由民主的現實命運是否真的如福山所言已經實現了「歷史的終結」?諸如此類,不一而足。思考民主的未來與人類的命運是一個誘人的話題,但是這個話題顯然已經超出了本書的研究範圍和興趣。對於政治科學來說,關注現實遠比關注未來重要,或者我們換一種說法,政治科學以研究歷史的方式關注未來。因此,我們會問自己,民主革命在過去做了些什麼?它們是怎樣發生的?需要什麼條件嗎?革命運動中都有哪些參與者?他們為什麼要參與呢?民主轉型為什麼在有的國家以和平的方式完成而在另一些國家中卻以暴力的方式進行呢?等等。

  政治科學在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民主轉型的大背景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它在傳統的民主理論的研究基礎上開拓出一個全新的領域,即民主化研究。這種研究路徑更多地沿著民主運動是如何發生的、怎樣才能實現民主鞏固等方向進行。從事民主化研究的學者或者出於學理關懷,或者出於民主推廣的價值關懷,對於從威權主義政治向自由民主的轉型給予超乎尋常的關注。從方法論上來說,這些學者更多地運用結構方法來探究轉型。他們通常從事的工作是,在那些民主轉型的國家中發現促進或阻礙民主轉型的因素,從而得出一般結論,認定其他國家只要具備這些結構因素也會發生民主轉型。結構方法通常集中分析經濟增長、市民社會、國家結構、意識形態、政治文化、階級結構等因素對民主轉型帶來的可能影響,但是,這種方法經過反覆驗證之後,人們發現其中存在諸多問題,對民主化的解釋存在不足。政治學家會發現,同樣的轉型因素在兩個國家當中卻帶來了不同的結果,一個國家實現了民主轉型,但是另一個國家卻仍然長期處於威權的控制之下。結構方法的研究一般遵循從社會條件直接推導出民主轉型,至於這些條件因素是如何發揮作用的,他們卻沒有給出答案。

  從社會條件直接推導出民主轉型的結構研究方法,在20世紀90年代受到政治學家的普遍懷疑與批評。人們在這兩者之間直接畫等號通常會存在兩個問題:一是這兩者之間是否存在著因果關係,民主轉型真的如政治學家所發現的那樣,由若干個社會條件因素可以直接推演出民主化嗎?二是人們忽視了對民主轉型的過程研究,各個國家之間的轉型之所以會以不同的方式進行、之所以會有不同的結果,是因為這些社會條件的不同組合導致的。因此,在查爾斯·蒂利和道格·麥克亞當的推動下,20世紀90年代以來,政治過程方法開始成為當今民主轉型研究的流行方法。政治過程方法注重分析民主轉型中的精英與民眾的互動,而不是僅僅關心民主化的初始條件和最終的結果。從結構方法向政治過程方法的轉變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彌補民主化理論的先天不足,政治學家可以進一步解釋,民主運動為什麼會在社會條件相似的威權國家中帶來完全不同的結果。

  與結構方法直接相關的問題是,在「第三波」民主浪潮中,政治學家往往傾向於以「精英中心」作為民主轉型的路徑選擇,他們習慣於從這個角度來觀察,民主轉型是如何在精英之間達成的協議下完成的。或者說,民主轉型遵循的是一條自上而下的方式,政治精英是民主運動的最重要的角色和推動力量。但是,這種理解民主轉型的視角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一方面,我們會發現,在那些由政治精英主導的民主革命中,我們發現民眾的集體行動呼應了精英的動員,他們以公開抗議的形式給予那些尋求民主化的精英以支持,直接瓦解了保守派的反動力量;另一方面,我們也發現另一種民主化的模式,那就是在缺少精英參與的情況下,民眾的集體行動直接導致了民主革命、推翻了獨裁者、建立了民主制度。因此,政治學家對民主化開始了新的思考,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了民眾集體行動的重要性,他們認為,不管民主轉型是否由精英主導,大規模的民主運動是不可能缺少民眾的公開抗議的,「自下而上」的社會抗爭也是民主轉型的一個重要模式。於是,2001年,查爾斯·蒂利、道格·麥克亞當和西德尼·塔羅聯合推出了《抗爭的動力》一書,系統地闡述了「抗爭政治理論」,標誌著抗爭政治已經成為一個獨立而完整的理論體系。

  本書試圖在社會抗爭與民主轉型之間建立理論聯繫,探討社會抗爭是否能夠促進民主化、社會抗爭在什麼條件下能夠促進民主轉型以及社會抗爭是如何促進民主轉型的。本書的方法論既有結構方法也有政治過程方法,因為僅僅採取其中一種方法論都不能完整而全面的解釋威權主義的政治變遷。與結構方法相比,我們的優勢主要有兩點;一是增加了對民主轉型的過程研究;二是不僅關注政治精英的政治行動,而且關注民眾的集體行動,從社會抗爭的角度去觀察民主化是結構方法研究很少涉及的。與政治過程方法相比,我們的優勢有三點:一是增加了對民主化的結構研究,僅僅從政治過程入手也會有以偏概全的問題;二是我們只關注威權主義社會的社會抗爭為什麼以及如何促進民主化,而不涉及社會抗爭為什麼以及如何導致去民主化(de-democratization);三是我們只對威權主義社會的社會抗爭進行研究,而不涉及那些成熟民主社會的社會抗爭與民主政治的關係問題。再重複一遍,本書的創新之處在於,探討不同類型的威權主義國家社會抗爭為什麼以及如何促進了民主化,其方法論包括結構方法和政治過程方法。

  「民主轉型」這個概念是由羅斯托率先提出的。作為革命概念的後繼者,它一經提出就受到學術界的青睞,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一是極權政治的結果被證明是災難性的;二是暴力政治在世界範圍內有增長的趨勢;三是人們在經歷過反民主的痛苦之後開始疏遠意識形態。說得直觀一點,民主轉型相對於革命來說,其過程與結果更加具有漸進、和平的特點,它不像革命那樣,往往伴隨著暴風驟雨和相當程度的暴力行為。對於民主政治的後來者來說,第三世界國家的民眾會毫不猶豫地選擇代價更小、收益更多的方式,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不過,讓人遺憾的是,在我們觀察的民主轉型國家中,迄今為止很少國家能夠擺脫暴力現象,即使在那些和平轉型的國家,小範圍的暴力和大範圍的社會抗爭都難以避免。如果民主轉型真的能夠找到實證,即轉型在缺少集體抗議的情況下完成,那麼我們這項研究基本可以說是失敗的,或者至少是部分的失敗,因為抗爭政治理論的基本假設就是,任何國家在朝向民主轉型的過程中都不能避免集體抗議行動,而且這些集體行動正是威權崩潰的主要動力。因此,民主轉型包含著和平革命的訴求,但並不排斥集體行動的可能。

  社會抗爭(contention)是我們研究的另一個核心概念。在蒂利及其同事們系統地提出抗爭政治理論之前,社會抗爭的類型在學術界通常是以革命、社會運動、罷工和「日常抵抗」而出現的,圍繞這些類型而形成的理論模型彼此之間存在著相互解釋的鴻溝,給人雜亂無章的印象。事實上,正如蒂利等所言,這些抗爭形式儘管類型各異,但是它們卻都因相似的機制與過程而發生與發展。因此,20世紀90年代後期,蒂利、塔羅和麥克亞當嘗試著將傳統的集體抗議形式歸入到社會抗爭這個大框架中。在他們那裡,社會抗爭具有幾個特點:一是抗爭是偶然性的,它不同於有計劃的、定期的政治活動,如選舉;二是抗爭是集體性的協同行動,那些缺少協同性的個人行動則被排除出研究範圍;三是集體行動是冒犯性的(transgrassive),它不同於那些按照國家規定的日常行為,如投票;四是公共性的,集體行動者的訴求排除了個人或公司的私人目的;五是政治性的,政府是集體行動的訴求目標或第三方。對民主轉型而言,社會抗爭比日常政治更加能夠影響到政權的變化。

  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出現的各種非民主政權,政治學界曾經給予五花八門的分類,但是,威權主義政權(authoritarianism)是一個認同度相對較高的概念。布熱津斯基和胡安·林茲是這一研究的先驅者。但是,早期的類型學研究只是將政體一般地分為極權主義、威權主義和民主主義三種類型,而沒有對之進行更加細緻的劃分。「第三波」民主轉型運動催生了威權主義次級類型的研究。亨廷頓在《第三波》里將威權主義政權分為三種:一黨制、軍人政權與個人獨裁。隨後,巴芭拉·格茲在亨廷頓的分類基礎上,細緻地考察這三類政權的崩潰過程。與我們的研究相近的是,兩位歐洲的政治學家利用上述分類,研究社會抗爭的類型與威權崩潰的關係。但是,政治現實的演變永遠是政治學向前發展的動力。20世紀90年代,東歐國家幾乎在一夜之間實現了民主轉型,然而,轉型後的國家在經歷了短暫民主革命的快感之後,威權主義的政治困擾仍然揮之不去,人們似乎感覺到再一次回到了威權主義的大家庭。21世紀,在忍受了民主革命不徹底的痛苦之後,東歐國家的人們通過所謂的「顏色革命」再一次嘗試民主轉型。不論這種轉型目前是否已經達到了民主的標準,但是,有一點必須要給予考慮的,即這些國家的第一次轉型之後的政權究竟屬於哪種類型的政體?在轉型理論家看來,這些政體不同於上述三種威權主義政權類型,因為它們或多或少都建立了准民主的政治制度。戴蒙德把它稱作「混合政體」(hybrid Regime)。而李維特斯基和維則稱之為「競爭性威權主義」(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不過,儘管新的政體類型的研究為我們的研究拓展了新空間,但是,正如李維特斯基和維所言,混合政體和競爭性威權都屬於非十足的民主制度和威權制度,這對於我們來分析社會抗爭與民主轉型之間的關係有不便之處,實際上,考察混合政體和競爭性威權國家中的社會抗爭,可以另作專題,專門研究,因此,我們還是沿用民主化研究中最通行的分類:一黨制、軍人政權和個人獨裁。

  在一黨制政權中,一個主要政黨壟斷了各種重要的政治職位,並掌握著最重要的決定權,儘管其他政黨在這種政權中合法地存在著,並且獲得參與選舉的機會,但是,它們從未獲得過執掌政權的勝利,甚至對那個主要政黨構不成任何的政治威脅。墨西哥是一黨制威權政權的典型代表。在軍人政權中,一小部分軍官決定著由誰來統治、由誰來進行決策。他們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控制民選領袖來實施政治權力。20世紀80年代,民主轉型之前的韓國是軍人政權的典型。個人獨裁政權不同於上述兩種政權,因為接近職位的機會更多地取決於最高領袖的信任。這個領袖也許創立了支持自己的政黨,但是,既不是軍隊也不是政黨來實施獨立的決定權。20世紀70年代的西班牙是這種政權的典型。

  雖然蒂利批評民主順序論,但是,民主化的過程仍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在羅斯托那裡,他將民主轉型的過程按照時間順序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是準備階段,非民主政權的崩潰;第二是決定階段,開始建立民主秩序;第三是鞏固階段,民主進一步發展。羅伯特·迪克斯專註於威權崩潰的過程,他把這個過程按照先後順序歸納如下:

  去合法性→反對派結合

  ––––––––––→退出保障=政權崩潰

  政權排斤→精英分裂

  奧唐奈和斯密特在20世紀80年代做了同樣的工作。他們將民主化過程劃分為兩個階段:自由化(或競爭)和包容性(參與)。在他們看來,民主轉型的開端是自由化階段。在這個階段,在職的威權者擴大公民權和政治權利,反對派政治空間也因此產生,雖然反對派的活動仍然受到威權政權的控制。例如,在巴西,1974年,政府降低了新聞審查的強度。在東歐國家,民主化的過程也是首先經歷了自由化的階段。它從一黨多元開始,人們被允許在同一個政黨推薦的不同候選人之間進行選擇。接下來的階段,反對派導致在威權政權中引入各種多黨制度。但是,自由化並不等於民主化,民主轉型只有在完成了第二階段任務之後,才能夠說一個完整的民主轉型結束了。這第二個階段就是民主鞏固階段。所謂民主鞏固,意味著所有的民主制度已經被建立起來,並且新的民主制度能夠通過和平的選舉將權力轉交到反對黨手裡。也就是說,民主能夠面對各種挑戰。在民主轉型的實踐當中,民主化的三個階段或兩個階段有時候會顛倒順序,在有的國家省略了自由化的過程而直接進入關鍵階段,而有的國家民主化過程雖然也是從自由化開始,但是它總是停留在這個階段,甚至表現為向威權的倒退。民主轉型的條件異常複雜,只要它們以不同的方式進行組合,民主轉型的過程與結果就會表現出很大的差異性來。

  民主轉型還有一個基本問題需要說明,那就是哪些人參與了民主轉型的過程,或者說,是哪些人推動了威權政權向民主政治的轉型。在民主轉型過程中,我們通常可以發現三類人:一類是政治精英;第二類是反對派;第三類則是民眾(也稱挑戰者)。但是,我們還可以對這些類型進行細分。在政治精英當中,那些堅持以強制策略對待民主轉型訴求、反對在社會當中實行自由化改革,他們被稱作強硬派(hard-liners),而那些堅持開放政治系統、給予社會以一定程度的自由的政治精英則被稱作溫和派(soft-liners)。在反對派那裡,同樣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類型是溫和派,他們主張漸進的、有條件的與政治精英進行談判,在權力分享方面做出妥協和讓步,並對威權者的處治實行仁慈的方式;而另一種類型是激進派,他們在爭取民主轉型過程中,主張獨享民主勝利的成果,拒絕與威權者討論權力分享的問題,嚴懲威權者。行動者的行動與彼此互動決定了民主轉型的不同模式,例如,政治精英中的強硬派與溫和派的互動形成內部協定的模式,反對派與政治精英之間的互動形成內外談判的模式,民眾或挑戰者的行動則成了民眾動員模式,而民眾與政治精英和反對派之間的互動則形成了社會抗爭模式。任何一種轉型模式都是由這些行動者的行動決定的,但是,行動者如何行動則取決於轉型的各種條件。

  從事這樣一個問題研究,具有極大的挑戰性。一方面,研究的範圍十分廣泛,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和歷史,無所不包;另一方面,理論深度極其複雜,就學科而言,它橫跨了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和歷史學,就專題而言,它主要涉及抗爭理論和民主轉型理論。在這樣一個篇幅里對所有方面進行詳細的討論是不可能的,很多問題只是一筆帶過,因此,本書留下了大量未來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命題。讀者應當十分關注的另一個問題是,本書為什麼沒有就國別進行具體的案例分析。本書最現實的目標是,在社會抗爭與民主轉型之間提出一個框架性結構,從一般意義上建立兩者之間的因果聯繫。國別的研究也應當是未來研究的一個重要工作內容。本書的最後一個關鍵問題是,不同類型的威權政權是否會有不同的轉型模式。不同的威權政權面對社會抗爭的時候,的確會表現出不同的轉型特徵,有的政權對抗爭的衝擊會表現得脆弱一點,而有的則相反。這一點我們在結論部分會給予簡短的說明。在第三部分,我們的分析基本上撇開了不同的政權類型,很少涉及相互比較問題,原因在於,這樣做過於複雜,而且很難在一般意義上進行討論,除非進行案例研究。總之,上述這些問題可能會成為本書的不足之處,但是更希望它們能成為未來學者關注的重要問題。在社會科學領域,缺點和優點總是形影不離,一個重大理論問題的創立也許給自己留下更大的麻煩,因為批評也許更加猛烈。但是,社會科學的研究如果能夠在攻擊中不斷進步,這正符合攻擊者與被攻擊者的心愿。

  本書由四個部分十個章節構成。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民主化與社會抗爭的主要理論,並明確提出以政治過程來定義民主和民主化,為後面的分析作好鋪墊。第一章主要是有關社會抗爭理論的演變歷史的,從社會運動理論到革命理論再到抗爭政治理論,這三個發展過程,展示了社會抗爭理論的前後相繼關係及其最新的發展趨勢。本書對社會抗爭的研究,是以蒂利等人開創的「抗爭政治理論」為主要分析框架的,通過該理論的過程與機制來觀察抗爭是如何促進民主轉型的。第二章和第三章都是有關民主轉型理論的,歷史上結構主義方法主要是通過第二章的幾個因素來推導民主轉型的結果的;第三章評述了學術界關於民主轉型的兒種模式,並以過程民主為我們的分析基礎,提出社會抗爭為民主轉型的主要模式。

  第二部分是有關民主轉型的結構因素的,它們曾經是結構主義研究民主轉型的因果變數。在我們這裡,這些變數只是民主轉型的背景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只有當社會抗爭出現的時候,或者說從社會抗爭的角度來理解民主轉型的時候,它們才具有意義。第四章將威權主義政權類分為個人獨裁、一黨制和軍人政權,並分別從縱向權力結構、橫向權力結構以及決策模型對三類威權政權的政治結構展開分析,這種以政治排斥為主要特點的政治結構必然帶來政治衰敗的結果;第五章主要是經濟方面的,20世紀40年代以來在威權國家形成的經濟現代化發展模式,主要表現為進口替代模式,這種模式表現在經濟結構上則是國有經濟佔據壓倒性優勢而其他行業相對薄弱;由於威權國家在發展經濟的時候片面地追求經濟增長,並以政治手段強制推行其經濟發展戰略計劃,因此,地區與人口之間存在的嚴重不平等現象接踵而至,國家干預的經濟發展模式不可避免地帶來社會不平等,不平等帶來社會怨恨,而社會怨恨則為社會抗爭提供了心理基礎;第六章是有關社會變遷的,作為政治結構與經濟因素的結果,社會變遷反映了威權社會裡人們價值觀、組織形態和相對社會地位的變化,這些變化為社會抗爭創造了直接條件。正是在新的價值觀、新的組織形式和新的社會地位發生轉變的時候,抗爭的動力才真正形成,或者說,威權國家政治和經濟發展戰略的潛在力量才被真正釋放出來。社會變遷的動力儘管來自威權主義國家的發展戰略,但是,威權者自身無法避免這種變遷,它所能做的只是延緩變遷,或者使用政治和強制手段,將社會變遷引導到其他方向。但是,社會轉型註定遲早會發生,由此產生的對抗威權主義統治的要素也註定會出現,被威權者延誤或引導的社會轉型過程有可能會引發更大範圍、更加激烈的社會抗議。

  第三部分將注意力轉移到社會抗爭的過程與機制上來。第二部分的三章簡單地圖繪了威權主義社會的基本結構,它們是我們理解民主轉型的重要視角和變數,但是這些結構不會自動地將這些社會帶入民主政治,事實上,在威權主義社會裡,沒有任何一個威權者會主動地通過政治改革來改進這些結構,只有當這些結構要素被某些外在力量激活之後,它們才有可能成為威權統治的終結力量。在民主轉型的最新研究成果當中,政治學家將這個外在的力量定義為社會抗爭。社會抗爭本身很難挑戰威權統治,或者說,社會抗爭在缺乏了一定的結構條件的情況下根本就無法發生,但是社會抗爭是促進民主轉型的主要力量,因為它通過抗議的形式將各種反威權的力量結合起來,共同摧毀威權政權的統治基礎,以多元政治代替寡頭政治。那麼,社會抗爭是如何發生的呢?我們主要討論了促進民主轉型的三個基本過程,在每個過程中存在著若干個核心機制。第一個過程是抗議動員,它一般由機遇螺旋、機遇-威脅歸因、社會利用和居間聯繫構成,它們使抗議保持一定的規模和強度;第二個過程是認同構造、類型塑成、邊界激活、居間聯繫和對象轉移機制共同塑造公民身份,塑造抗議者團結、反對威權者的政治認同;第三過程是抗爭轉變,這個過程由擴散與效仿、居間聯繫、認同改變和精英背叛機制構成,它們共同作用將地方性抗爭和非政治性抗爭,轉變為以民主為政治訴求的抗議活動。

  第四部分是結論,簡要地概括了作為民主轉型主要動力的社會抗爭應該具備哪些條件,才能夠扮演威權主義政權崩潰的角色;社會抗爭促進民主轉型的方式,主要通過激活威權社會那些反威權的因素來實現轉型,它是一種催化劑,使得威權主義政權發生化學反應。

  注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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