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護法,非謂佛之法,要藉吾人為護法。《金剛經》云:「如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則可知佛已舍一切法,而一切法皆為普濟未度彼岸之眾生而設;我們正為自度度他,故而要護法。蓋眾生之於佛法,猶暗室之明燈,度海之舟筏,為度眾生之昏溺,故須體佛本懷,以護持正法耳。
當此危難時,今為我佛門四眾,對家裡人說家裡話,但求切實,不事虛套。須知利濟眾生,非要成佛方能,凡了解佛法而篤信修習之學佛人,皆應隨時隨地應機設化。故人人須先發菩提心,行菩提道以利濟眾生也。若能如此,乃謂之真能護法,而眾生亦實得其益矣。
佛法甚深微妙,不易證知,學佛者難而苦之,所以往往習非為是,作機械式之法門修習,以致大乘正法流於猥鄙,不獲普濟眾生之心,不修大乘菩薩行以濟世利生,乃招迷信、消極、自了之譏。發普濟眾生心者,即為發大慈大悲心;既發此心,而後修行利他,曰菩薩行。
《楞嚴經》云:「未能自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蓋菩薩以同體大悲,視一切眾生之苦猶己身苦,所謂以他為自,而即以普利眾生為自利也。學佛者能發心行菩薩道,即可以護持及昌明於佛法,抑亦成佛之第一要著也;否則即為毀滅正法者。
《法華經》云:「三世諸佛,皆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又云:「為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則普令眾生入佛知見,固為三世諸佛之本懷,以眾生本來是佛,徒以迷故妄受生死,妄求涅槃,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則眾生立地成佛,於此能直下承當得起,則宏法利生為分內事,當仁不讓,復何所用其推諉耶?
諸位久植德本,以三世諸佛之本懷為懷,擔當佛法,普利眾生,聯合四眾積極進行,從事護法度生之工作,以期內契真理,外應時機,實所厚望!諸位於佛法門,皆久已修習,余本無甚可說;不過不欲辜負此一會之時節因緣,重為提起,所謂「一回提起一回新」,願與諸君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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