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時空 2010.11.15(大阪)

尊敬的夏谷老師:您好!

我是一位已定居日本的中國人,現在某大學的研究室里做研究工作。前些天我跟我老婆為一件原本與我們不相干的事發生了一場嚴重爭吵。

事情是這樣的,和我在同一所大學不同研究室里工作的一位中國男士請一位中國女孩(暫稱A女孩)吃了頓晚飯,飯後這位男士開車送A女孩回家,但是走錯了路,陰差陽錯把A女孩帶到了自家門口,A女孩拒絕進門,徑自離開了。

A女孩認為這位男士是故意的,是想勾引她,並且把這件事告訴了與這位男士在同一個研究室里工作的一位中國女士。這位女士帶著A女孩去見研究室的老闆,同時告訴老闆還有一位女孩(暫稱B女孩)也受到過那位男士的騷擾。

我和這位男士雖談不上是朋友,但我們同在一個體育俱樂部,我也知道他和B女孩的事,他曾邀請過B女孩看電影和吃飯,但自從B女孩說已有男朋友之後他就沒再打擾過B女孩。我的看法是,A女孩如果心裡鬱悶找個人傾訴一下本屬正常,但這位女士作為那位男士的同學、同事,又是同在一個研究室里工作的唯一的兩個中國人,她應該首先提醒這位男士注意,而不該直接告到老闆那兒,並且還誘導A女孩把「勾引」說成了性侵犯,搞得老闆興師動眾又找B女孩查證。

說老實話,我懷疑那位女士的動機,因為她和那位男士都是博士畢業,可那位男士被老闆聘為研究員,而她只被聘為實驗室技工。我妻子不同意我的看法,她認為這個男士就該受到懲罰。並說如果我向著那位男士說話就證明我也想勾引女孩子。夏谷老師,您說我妻子看問題怎麼這麼偏激呢?平時我們也總是會為任何一件小事爭論不休。

 

親愛的讀者:

從您描述的整個事件的經過來看,我的看法與您的看法比較接近。

那位女士的確有動機不純的嫌疑。作為老闆,為什麼對同樣學歷的人給予不同的待遇?很顯然,老闆明白縱使學歷相等能力也是有差異的。老闆要把重要的工作交給與之相稱的人去做,交給有把握勝任這項工作的人去做,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而那位女士由於嫉妒和心理不平衡想「借刀殺人」,其心底比較陰險,做法也比較卑劣。為加重整倒這位男士的砝碼,她還把B女孩的「隱私」也抖摟了出來,無形中又傷害了B女孩。有些女孩子即使受到過性騷擾心裡有負擔,她可能會去找一位看上去比較信得過的人傾訴,但並不一定願意張揚出去讓很多人知道。那位女士的做法也反映了中國人在一起時相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人來講比較明顯的「窩裡斗」現象。「窩裡斗」的根源,就是嫉妒、小心眼兒、貪婪。

A女孩比較幼稚,結果只是被人利用而非真正得了到同情和幫助。如果這位只是「勾引」她的男士受到嚴重處罰,比如被解僱,難道A女孩的良心不受譴責嗎?事實上,如果那位男士受到嚴重處罰,A女孩本身得不到任何好處,只有那位告狀的女士一時解了心頭之恨---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著!身在國外大家都不容易,何必呢。

我始終認為,熟識的男人和女人之間發生的事絕不會只是單方面的原因,一方總是給了另一方錯誤的暗示或者可乘之機,到頭來把責任完全歸罪於一方,由單方承擔後果是不公正的。您的妻子大概擔心您會對別的女人產生興趣,所以格外強調這個男人應該「罪有應得」。如果從正面來理解,您不妨把您妻子的看法當作是她怕失去您,藉此機會給您打個預防針吧。

您在問題里提到你們夫妻之間平時也愛為任何一件小事而爭論,夫妻關係問題是比較複雜的問題,我們經常見到的是夫妻關係本來是好的,但是在溝通和交流上有些問題,因而影響了彼此的關係。

夫妻倆對事物的看法不同發生爭執時,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幾個關鍵: 一要明確爭論的目的是為了統一思想,溝通感情,解決問題,而不是為了爭個我高你低,誰說了算;要注意在家庭中夫妻雙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都有同等的發言權、決策權的,不要把性別之分、在社會上的地位、經濟能力的大小帶到爭論中來;三要把握爭論的分寸,以心平氣和的心態進行爭論,情緒都比較激動時可以暫停爭論,另外夫妻間的爭論不能太頻繁;四要控制爭論的範圍,就事論事,不能翻舊賬,有的夫妻爭論時認為翻舊賬可以證明自己現在的正確性,這其實是大錯而特錯的,有時「舊賬」本身就是非難以定論,各執一詞,各說各的理,翻舊賬的做法不光會影響爭論的氣氛,還會在感情上大大傷害對方使爭論升格為吵架;五要善於選擇語言和語氣,不能使用挖苦、諷刺、漫罵、攻擊的語言,不能採用不耐煩和鄙夷的語氣,做到爭論而不惱怒,爭論而不傷人。夫妻之間有不同的看法沒關係,如果能夠很好的溝通,就能夠互相適應,加深理解。

《聖經》箴言第12章18節、第15章1節說:「說話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回答柔和,使怒氣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這幾節經文都是在提醒人們:要留意說話的態度和所用的字眼,務求使自己和對方都能保持冷靜。

一個人對問題的看法,常取決於他對生活的態度是挑剔、刻薄,還是寬容、豁達。夫妻都是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和生長環境,所謂「門當戶對」,並不是「開寶馬的找開賓士的」,「賣香蕉的找賣蘋果的」這麼簡單,「門當戶對」的深層意思是:組成夫妻的兩個人要棋逢對手,包括由出身帶來的,以及所有後天形成的才氣和素質,其中最重要的三點是:性格,涵養,價值取向。

對問題的看法不盡相同時,可以持保留態度,並允許別人的反對。這種寬容,不僅是胸懷、氣度,也是智慧。夫妻之間一定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理論上爭論不一定是有害的,爭論可以是傳達不同意見的對話,但實際上大多數夫妻在爭論過一件事之後,很快又會以同樣的方式為另一件事爭論,在不知不覺之中彼此傷害,有時一個原本無傷大雅的爭論能逐漸升格為「戰鬥」,這時他們就變得拒絕接受或了解對方的意見了。因此,爭論往往是夫妻關係中最具破壞性的因素,所以說,停止爭論是促進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夫妻間,一方抗拒接受的常常不是另一方說了什麼,而是表達方式。

爭論一定要兩個人才能引發,但停止爭論只需一個人做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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