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8)多亮八字格局法命理學(十九之1)
食神,與日主同性相互排斥,泄身有似泄而不泄,或泄之則輕,反謂有情;食神又能制殺救身主,亦可生財供日主享受。因此,食神就是一吉神。所以,食神格,論格之成敗,對於食神而言,就只能順不能逆。這是論食神格的大原則。
但是,任何事物都非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亦是辯證的。所以,食神格食神如果過於強旺,身主太弱,有正印亦可用之,適當的約束其食神生身;如果食神極其強旺,就變傷官,身主弱有偏印,亦可用之強力剋制。這就是食神格的辯證法。
食神的天敵是梟印,食神與梟印是同性,同性之克,是攻擊。所以,如果食神格食神不旺,或旺而不過,如無財或劫比,就最忌見梟印奪食破格。至於從古有其說法,謂之食神是福神、食神是壽星,這都不足憑。道理很簡單,因為既是食神格,若是破敗格,行運再徹底破敗了格局,貧苦命亦會有之,凶命亦會有之。除此大方向外,各種格樣的食神格,如何論斷格局成敗、格局高低,下面分類論述。
食神本屬泄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財,美格也。財要有根,不必偏正疊出,如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
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
藏食露傷,主人性剛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疊出,富貴不巨,職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龔知縣命是也。
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國公命是也。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會元命是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職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書命是也。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礙,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錢參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
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
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至於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如劉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其餘變化,不能盡述,類而推之可也。
一、食神本屬泄氣,以其能生正財,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財,美格也。
憑「食神」能「生財」,就說食神格是「美格」。若照此邏輯推理,格之美與不美,已由格神定性了,幹嘛還要論其各格八字格局成敗、高低呢?若照此邏輯推理,七殺格七殺能攻身,還可泄財,那就是「不美」之格了?那大富貴而五福齊備者,若是七殺格,又該作何說呢?
其實,所有的格,都是平等的,是沒有等級之分,亦無美與不美之分。只是吉神格、凶神格,有其可順可逆的區別,僅此而已。至於各格八字到底美與不美,這須由各格八字自身的格局成敗、高低、吉凶來定性。所以說,《子平真詮》論食神格,開門見山的道白,就已犯了邏輯性錯誤。
二、財要有根,不必偏正疊出,如身強食旺而財透,大貴之格。
這一論斷,亦只是個泛泛之論。因為食神格,與其它各格同樣,都有著各種格樣的結構和組合,不可能千篇一律。下面所舉的例子,也只是個例,不能詮釋這一類八字。
1、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
粱丞相命造,食神格,食神不透財透,非財透才大貴這麼簡單。而且一丁之火財星,被三癸水克之,何能用財?其實,粱丞相命造身強旺,比肩癸水去其財星丁火,可用地支食神泄秀成格。加上運程配合得極為上佳,既平衡又順勢而和諧,格成自然,因此大貴。
2、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謝閣老之命是也。
謝閣老命造,食神格財食兩透,身有劫財幫助而夠擔當,因此成格。假如財透食不透,亦不見得能大貴。假如年支一未換成一亥,也不見得能大貴。所以說,單憑個食神格「身強食旺而財透」,就定性「大貴之格」,未免太草率了。
三、藏食露傷,主人性剛,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
沈路分命造,說「藏食露傷,主人性剛」,無疑是正確的。但這只是個性格命理,並不關格局成敗、高低。如果單就憑個食神格財透,說其富貴,亦未免太過於草率了。
以多亮命理論之,癸水日主支有亥、干透比肩癸水,身旺夠擔當。癸日卯月本是食神格,但支中兩卯一寅,甲又透,食神變傷官。格之變化,傷官格年上財星丁火,被癸水比肩制去,傷官格泄秀就成格。更喜一路木水金運,金水木既可平衡,又可一氣呵成,因此就成格局可富貴。
但是,丁火財星有甲木傷官生之,癸水去之不能幹凈,加之食神格變傷官因素,因此必降低格局。所以,沈路分命造格局,就低於粱丞相命造格局的幾個品級。
四、偏正疊出,富貴不巨,如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龔知縣命是也。
其實,任何正格八字,天干所透的十神,都是以單純,以一位透清者,為最佳標準。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共性和特殊性的兩個方面,我們就不能千篇一律論之和對待所有八字。就龔知縣命造,丑辰既可蓄水,但濕土多了亦可克水,所以身主不夠旺度,因此食神生財財就不宜正偏疊出,正偏疊出就會降低格局。假如龔知縣命造,身主的旺度夠力量,財星正偏疊出,照樣亦可提升格局的高度。這就是命理辯證法。隆慶皇帝、張參政、黃尚書命造,就能夠證明。
所以說,《子平真詮》論格之成敗高低,都是只從格神單一方面著手定性的,而不論別的和日主的衰弱度,就定性格局成敗和高低,肯定會犯了想當然的錯誤。
五、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黃都督之命是也。
黃都督之命,言其「夏木用財,火炎土燥,貴多就武。」,雖然正確。但這只是個性格與職業,性格與行業的命理,就不關格局成敗、高低。例如1979年男命己未、已巳、甲戌、丙寅,亦是「夏木用財,火炎土燥」,你敢斷他「貴多就武」嗎?現實,1979年男命,目前只是個富有幾千萬的小老闆。
多亮認為,論斷格局成敗、高低,和性格與行業、職業,不能攪在一起論斷,必須各論各,如果攪在一起,就本末倒置了,主次不分。而且,在論食神格中,不言格局成敗、高低的原理,反言性格與行業,豈不是避重就輕,虛晃一槍?
以多亮命理論之,黃都督之命,食神格身旺食強,用財就可成格。正財雖兩透卻純,雖然火炎土燥,但日主元氣足夠擔當。再加上一路東方、北方運有情、有力,格局成之就高。1979年男命,雖然亦是食神格可用財,但財強食生,日主旺度不夠,元氣不足就不足以擔當,既是有運助身,也得大降低格局。所以,就只能富不能貴。
至於黃都督,貴者是格局高,武行業者,火炎土燥就屬武性格,必從事武行,就主武貴。1979年男命,不貴者,格局達不到貴的檔次,就只能退而成之小富;至於火炎土燥者,亦是武性格標誌,所以命主從事的生意,亦屬武性行業生意(煤礦老闆)。
六、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國公命是也。
常國公八字,食神格梟印兩透而有根,就比較複雜,故不能以常見的食神格論之。但以「若不用財而就煞印,最為威權顯赫。」這句話概括,雖說正確,但亦只是泛論。而且,這種的說法,亦沒能說出食神格的變化邏輯來。
至於多亮命理,如何論斷其常國公八字,因為複雜,在本章相關的小節中,深入論述格局成敗、高低。
七、若無印綬而單露偏官,只要無財,亦為貴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會元命是也。
胡會元命,身弱的食神格,無印見七殺必攻身。妙在食神制殺,謂兒能救母,因此可成格。食神格制殺身弱,若無印見財,食不能制殺、財反生殺攻身,就可敗了食神格。《子平真詮》所言雖然是正確的,但不說明原理,學習者就難明了此義。
八、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貴而且秀,如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書命是也。
《子平真詮》中此論正確。舒尚書命,食神格透傷官,就作傷官論。身旺食傷重,金水傷官喜七殺,用七殺敵抗傷官,維持其平衡,就可成格。或亦可看成傷官格,傷官合而制殺,亦是平衡,因此也可成格。
九、至於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土焦,透印不礙,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錢參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
其實,食神格食神忌梟印,並不忌正印。因為正印與食神是異性關係,印可約束食神,但卻不壞食神。而且錢參政命造,食神格食神太強旺,身不夠旺度,食神格用印適當的約束食神、又可生身,就有著兩全之妙,因此就成格。所以說,錢參政命造,並非是「夏火太炎而土焦,透印不礙」的問題。
若說錢參政食神格,因為「夏火太炎而土焦」,非得透印潤燥,那麼有一些春秋兩季的食神格,不燥不寒的,見印為何還可成格呢?這就是身不夠旺度,食神太重,有印約束一下食神,又可生身,因此可成格。例如《三命通會》中常參政命造庚寅、己卯、癸亥、乙卯;又如《三命通會》中邵美布政命造丁巳、丙申、戊申、庚申。不用多舉例子,這兩例如亦能說明問題。
總之,食神見印綬,需分正偏,必須論其位置、身強弱。若不分印綬正偏,若不論印綬與食神所透的位置,亦不論身旺衰,一概而論,有時偏差就大如天了。
至於食神格見官,多亮認為食神格,不管春夏秋冬,根本不忌官星。若是身弱者,又是另外一回事,不可混談。但《子平真詮》中這一句話「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傷官可見官之謂。」,就不全對,甚至於有些以「金水食神」概全的偏頗。食神不忌官者,既陰不攻陽、陽不攻陰之理。關於這一課題,多亮在本章第一節,會專有食神格用官的論述。
十、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
《子平真詮》中這一句話所言,雖然正確,但只適合這一類部分八字,而不能詮釋這一類所有八字。因為,食神格,身強旺,劫比多透和帶印,單用食神泄秀,亦有可貴者、有可富者。
所以說,《子平真詮》中這一論斷,只適合食神格食神太微弱,身主、劫比太強或帶印者。這一類食神格,若不行財運,就徹底敗破了格局,因此就真的貧了,或早夭亡了。但對於身強劫比多透、或帶印,食神亦旺者,就牛頭不對馬面了。
例如1、《三命通會》中吳雲台舉人,丙辰、戊戌、丁巳、丙午,身強劫兩透,食神格食神泄秀就成格,所以貴。
例如2、《三命通會》中馬世傑郎中,辛亥、壬寅、壬申、壬寅,身旺帶印比肩兩透,食神格食神兩寅有力,泄秀必成格,因此而貴。
例如3、《三命通會》中韓都堂和一巨富命同。壬寅、壬寅、壬寅、壬寅,四壬高透,有似天上集團軍,身就強。地支四寅與天上四壬匹配有序,食神泄秀就成格。行東方、南方木火食傷財運,必成格局,就可富貴。但是,一個貴、一個富,這就超出八字的範圍了,若用《子平真詮》中「至若單用食神,作食神有氣,有財運則富,無財運則貧。」這段話,就完全不能解釋。
例如4、《三命通會》中伍駕部,癸卯、癸卯癸酉、癸丑,食神格支帶印,比肩癸水四透,有印就不傷食神,食神反能泄秀,兩卯食神有力量,泄秀就成格。運走一路金水不見財,照樣亦可既貴而富。
看看,《子平真詮》所言,上面所舉的四命例就對不上號。
十一、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至於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
「更有印來奪食,透財以解,亦有富貴,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這一句話中「更有印來奪食」,應該專指梟印。梟印奪食,有財透可制梟護食,因此食神格可成。但是,梟食財三透,位置亦很關鍵,如果年梟月食時上財,有財是解不了梟奪食,亦可破格。這就是「須就其全局之勢而斷之」了。
但是,食神格見正印,陰不攻陽、陽不攻陰。所以,食神格見正印,只要位置有序,有的是可成格的。如《三命通會》中吳鵬尚書命造庚申、壬午、乙亥、丁丑。年官月印相生,食神在時上泄秀,順生順泄,位置有序,因此必成格。
「至於食神而官煞競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貴耳。」,這句話就不見得正確。其實,食神格官殺競出者,就比較複雜,想用一句話想當然的總結了,那是萬萬不能的。而且,這一類八字,還需要細分、細論,才能正確論斷。
如《三命通會》中一丞相命,庚午、辛巳、甲寅、壬申。又如《三命通會》中屠冢宰,庚申、丙戌,甲子、辛未。又如《三命通會》中一御史命造,庚午、丁亥、庚寅、丙子。這三命造,都是食神格官殺競出,誰敢說「不甚貴耳」?
十二、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如劉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食神,只有制殺,而無合殺者,惟傷官才有合殺者。所以,「更有食神合煞存財,最為貴格。」這樣的說法,「合」字有可能是「制」字的筆誤,因為沈先師,不可能犯其這麼低級的錯誤。
「本忌見財,而財先煞後,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亦可就貴。如劉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這一段所論,如果只針對劉提台的八字所論,就完全正確。但是,要針對所有食神格財食殺三透者,若不分財星正偏,單憑「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就還不夠。
因為,除過「食以間之,而財不能黨煞」外,財食陰陽關係,亦不可忽略。劉提台命年財月食,都是同性陰乾,同性相互排斥,財不泄食神,食神當然亦可制殺成格。如果年上財與月上食是一陰一陽的關係,財雖不能黨殺,但可泄了食神,食神照樣亦不能制殺。
總之,食神格食財殺三透,就遠不止《子平真詮》中所說,這裡就不一一論述了,到後面再逐一舉例論述。
附《子平真詮》論食神取運
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一、食神取運,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1、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則行財食,財食重則喜幫身。
食神格,財食如果都重了,身主肯定就弱,以格局有序平衡原理論,身弱不能擔當財食,運助身就可擔當財食成格局。所以說,「財食重則喜幫身」這半句話就正確。
至於食神格,食神生財,財重食輕,就涉及的方面多了。如是否透有別的十神,身主旺衰度如何,財食所透的位置等等都得參考。因此,這一類食神格生財的八字,必須細分細論,具體八字論其具體的行運。但有一條規律,我們必須知道:食神格中財食,任意一個太強旺,身主肯定就弱或不夠旺度,行運肯定喜助身。而非「財重食輕,則行財食」運佳。
2、官煞之方,俱為不美。
《子平真詮》中這一句話所言,應該太武斷了。因為食神格,有著各種各樣組合、結構而成的八字,不可能千篇一律。例如身強旺劫比透的食神格生財,食財都不旺,見官運就是佳運,何言「俱為不美。」呢?至於食神格生財,見七殺運,亦需要具體八字具體論斷。所以,有些食神格生財者,見官殺運應該「俱為不美」,但有些見官殺運,亦可為佳運。
二、食用煞印,運喜印旺,切忌財鄉。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
《子平真詮》中這一論述,似乎有些前言不搭後語。後面言及了「身旺」,那麼前一句考不考慮身旺衰呢?還有前面第一句「食用殺印」這句話,到底是食神格用殺或用印呢,還是食神格殺印都用呢?
其實,食神格用殺或用印,需要分開來論之,亦需要細分各八字論之,如不細分論之,判斷行運忌不忌財,就是一筆糊塗帳。例如食神格若用殺,就是食神制殺,這個必須要分其身旺衰。如果身強旺支帶印,食神制殺,財運就不忌。因為身旺支帶印,見財運既是化了食神不能制殺,但財生殺身旺支有印就能承受,因此不忌財運。如果身弱支中亦無印,財運化食生殺,殺攻身就大忌。
至於身旺的食神格見殺印,《子平真詮》中這句所言「身旺,食傷亦為福運,行官行煞,亦為吉也。」就正確。
三、食傷帶煞,喜行印綬,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
1、「食傷帶煞,喜行印綬,」。這一句,應該是「食神帶煞,喜行印綬,」。但是,這句話所言不明確。因為食神格,食殺若兩透,印財不透,不管身強弱,食神制殺可成格。但是,見印運,就需要分其身強弱了。如果身強旺,見印運化殺克食生身,就忌了。如果身弱,食神制殺,見印運制約了食神化了殺,亦可生身,就喜。
2、如果食神帶煞,「身旺,食傷亦為美運,財則最忌。」,這句話就全對了。
「食傷運亦為美運」之說正確。因為身旺的食神格,食神制殺、去殺都可成格,所以,食傷運就是美運。但是,「財則最忌。」就不正確了。因為身旺的食神格帶殺,食制殺,見財運雖可化食生殺,但身旺能承擔,就不忌。
3、「若食太重而煞輕,印運最利,逢財反吉矣。」。這句話所言,也不見得全正確,亦需要分其身強弱。如果身強既是重食去殺亦可成格,逢印運就忌了,逢財運身旺夠擔當,當然「反吉矣」。但是,身弱的食神格帶殺,印運約制食神化殺能生身就吉,但財運則忌。
四、食神太旺而帶印,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這一句所言,完全正確。因為食神格食神太旺,身肯定就不旺,但帶印食被約制了,再行印運制之食神太過,就破了食神格。見官殺運,官殺能生印,印更強,制約食神變克制,亦能破了食神格。因此,「運最利財,食傷亦吉,印則最忌,官煞皆不吉也。」,就正確。
五、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
這一句所言,若不論其身強弱,亦不分其正印與梟印,就不全正確。
如果身強,「若食神帶印」, 「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這一句就正確。
但是,身弱呢?對於身弱者來說,「若食神帶印,透財以解,運喜財旺,食傷亦吉,印與官煞皆忌也。」這句話,就牛頭不對馬面了。因為身弱,「若食神帶印」,財必壞了印,財食兩旺、身更弱,應該就忌財運、食傷運了,但印與官殺運,生助印時,就反可為吉了。
至於食神帶梟印,就更複雜一些,不見具體八字,是不能判斷行運好壞的。
另外,本來還想在論運方面,作一些補充的。但多亮最終認,不見具體八字論行運的喜忌,也只能如《子平真詮》論運了,泛泛而多錯誤。所以,就不再作其補充,加上多亮所寫的每一個命例,都會論斷行運的。因此,希望學習者,從具體命例中,掌握活學活用的、具有辯證法的論運理法,就最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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