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吸引」真的不等於「喜歡」
05-31
《兩性吸引學》 ——李越 《兩性吸引學》也是我一直想連載的內容,所以現在和我的《李越故事匯》換著更新,大家也可以經常換換口味,看我不同體裁、不同敘述方式的文章。 【1】、【2】、【3】、【4】、【5】、【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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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吸引學08「吸引」真的不等於「喜歡」
那到底什麼是吸引呢? 關於吸引的解釋有兩種: 1被動吸引力 我自身具備某種特質,然後我什麼都沒有做,自然而然就有人想要來靠近我,這種吸引力,就是被動吸引力。 2主動吸引力 我自身具備某種特質,但是這些特質需要我通過某種載體表現出來,別人才會注意到,才會想要靠近我,這就是主動吸引力。 但是,不管是主動吸引,還是被動吸引,吸引所能達到的最好結果就是:一個人對我很感興趣,很想了解我;有時候甚至只是不討厭我們,也是吸引得到的結果。 在這裡我需要強調一件事:吸引並不等於喜歡,吸引只是喜歡的一個前奏,一個異性可以被我們吸引,但是不一定就會喜歡我們。大家可以試想一下自己的現實生活:
如果有一天,你參加某個聚會,你看到一個異性,他很帥或是很漂亮,或者就是某種特質非常吸引你的眼球,但是你們並沒有什麼交際,在聚會以後,這一切也就很快過去了,你確實被他吸引了,但是你自己並沒有喜歡上他,用更準確的話應該是說:你自己並沒有確定是不是要去喜歡對方。 所以,即使我們被對方吸引了,我們也是抱有理智的,會去思考和衡量。 但是喜歡不一樣,喜歡是一定會伴隨著極強的控制欲和佔有慾的,人一旦喜歡上另外一個人,就會想要得到和擁有,但是單純的吸引,不會讓人產生這種很強的衝動和慾望。 當一個人只是被吸引的時候,其實是可以控制自己的,但是當一個人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那麼他們便容易失去理智,他們會忍不住去聯繫,去發消息,忍不住想見對方,忍不住的要去思念對方,或者就是在不停地幻想和對方之間的種種故事。 這是就是吸引和喜歡的區別,我們一定要區分開來。我們去吸引一個人,然後再讓這個人喜歡我們——這是兩件事,不能當成一件事情去做,即使他們的聯繫非常緊密,我們也需要區分開來。
吸引的最好結果是讓對方對我們好奇,想要了解我們,而最差的結果就是讓一個人不討厭我們而已,但是不管怎麼說,吸引都不等於喜歡。其實這個問題的認知就是不對的。
吸引往往都是產生在第一次相識的時候,也就是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如果第一次見面,對方沒有你產生好奇心/好感、想要了解的慾望,那麼你後面幾乎很難再吸引對方。 除非你這個人,發生巨大的變化,或者是表現出非常大的反差,而且這種變化得是正面的,比如:突然發現你很有錢,突然你顏值變高了,突然你出名了等等,這些都是與你之前給對方的印象有著本質飛躍的,只有這樣,你才可以讓對方對你重新產生興趣。 如果你沒有辦法完成這些事情,那麼你幾乎是很難再吸引一個人,所以我在前文一直強調:我們在吸引異性之前,要做很多的準備工作,就是為了能在一開始就吸引對方。 如果非要說認識以後再去吸引對方,那麼除非你具備很強的主動吸引力,需要靠時間和相處去展現的能力和魅力,否則真的很難實現,如果你自己並沒有主動吸引的能力和吸引力,那更不可能實現。 我知道很多人,相信著所謂的日久生情,認為時間和陪伴會讓一人喜歡自己,其實這種故事在現實生活中,基本不會發生,就算髮生,大多也是因為當事人別無選擇的無奈之舉而已。 與其這樣的漫無邊際地等待,為什麼我們不從一開始就為自己奠定一個好的吸引力基礎呢? 未完待續,敬請期待。 洞悉人性線下課 《洞悉人性》課(點擊可查看詳情)我帶領大家一起了解自我、了解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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