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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吸引」真的不等於「喜歡」

《兩性吸引學》

  ——李越

  《兩性吸引學》也是我一直想連載的內容,所以現在和我的《李越故事匯》換著更新,大家也可以經常換換口味,看我不同體裁、不同敘述方式的文章。

  【1】、【2】、【3】、【4】、【5】、【6】、

  【7】、

  兩性吸引學08「吸引」真的不等於「喜歡」

  那到底什麼是吸引呢?

  關於吸引的解釋有兩種:

  1被動吸引力

  我自身具備某種特質,然後我什麼都沒有做,自然而然就有人想要來靠近我,這種吸引力,就是被動吸引力。

  2主動吸引力

  我自身具備某種特質,但是這些特質需要我通過某種載體表現出來,別人才會注意到,才會想要靠近我,這就是主動吸引力。

  但是,不管是主動吸引,還是被動吸引,吸引所能達到的最好結果就是:一個人對我很感興趣,很想了解我;有時候甚至只是不討厭我們,也是吸引得到的結果。

  在這裡我需要強調一件事:吸引並不等於喜歡,吸引只是喜歡的一個前奏,一個異性可以被我們吸引,但是不一定就會喜歡我們。

  大家可以試想一下自己的現實生活:

  如果有一天,你參加某個聚會,你看到一個異性,他很帥或是很漂亮,或者就是某種特質非常吸引你的眼球,但是你們並沒有什麼交際,在聚會以後,這一切也就很快過去了,你確實被他吸引了,但是你自己並沒有喜歡上他,用更準確的話應該是說:你自己並沒有確定是不是要去喜歡對方。

  所以,即使我們被對方吸引了,我們也是抱有理智的,會去思考和衡量。

  但是喜歡不一樣,喜歡是一定會伴隨著極強的控制欲和佔有慾的,人一旦喜歡上另外一個人,就會想要得到和擁有,但是單純的吸引,不會讓人產生這種很強的衝動和慾望。

  當一個人只是被吸引的時候,其實是可以控制自己的,但是當一個人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那麼他們便容易失去理智,他們會忍不住去聯繫,去發消息,忍不住想見對方,忍不住的要去思念對方,或者就是在不停地幻想和對方之間的種種故事。

  這是就是吸引和喜歡的區別,我們一定要區分開來。

  我們吸引異性的目的,是為了讓他們更容易喜歡上我們,但是吸引了異性,並不表示對方就一定會無可救藥的、發瘋一樣的喜歡上我們。

  遺憾的是,現實中大多數人的思維概念裡面就是認為「吸引就等於喜歡」,以至於他們會經常問我:「越越,我要如何吸引一個我喜歡的人,讓他也喜歡我,讓他主動找我聊天,約我吃飯?」,甚至有人還會問:「怎麼吸引喜歡的人,讓他向我表白?」

  這樣的問題,我遇到過很多,而這些人就是對「吸引」和「喜歡」的區別認知不清楚的人,所以他們並不知道:吸引是沒有辦法完成讓對方表白、請客吃飯、主動聊天這些事情的,因為這些事情都應該是「喜歡」完成的。

  我們去吸引一個人,然後再讓這個人喜歡我們——這是兩件事,不能當成一件事情去做,即使他們的聯繫非常緊密,我們也需要區分開來。

  吸引的最好結果是讓對方對我們好奇,想要了解我們,而最差的結果就是讓一個人不討厭我們而已,但是不管怎麼說,吸引都不等於喜歡。

  我通常告訴學員:凡事不要想的太美好,我們永遠都去認為,我們對對方的吸引只是讓對方不討厭我們就行,不要覺得對方一定很想了解我們,那麼這樣的話,我們就不會去做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反而讓對方討厭上了我們。

  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人:他們的吸引力僅僅是讓對方不討厭他們而已,但是他們並不知道,當他們認識了一個人,在試探了對方的態度,發現對方願意回應自己以後,就認為對方也是喜歡自己的,於是就去天天去找別人聊天,天天去找別人說話,甚至很多時候沒話也要找話說。

  其實這種行為,就是對「吸引」和「喜歡」認知不夠充分造成的。僅僅是建立在不討厭的情況下,這種高強度的聯繫和熱情,是很容易讓對方產生壓力和厭惡,畢竟對方並不喜歡他們,並沒有那麼高的熱情和渴望要與他們溝通交流,而他們如此的熱情,對方不回復覺得愧疚,若是回復了,他們又沒完沒了,對方就覺得累和煩,慢慢地就不再和他們說話了。

  所以現實中很多的人都是:認識一個人以後,剛開始聊天,對方還挺熱情,然後慢慢對方就不怎麼搭理他了,自己一邊鬱悶,一邊試圖去和對方要一個答案,反而最後兩個人不歡而散,其實都是一個道理。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吸引是一瞬間發生的事情,不可能是長時間去產生的。

  很多人喜歡問我說:「老師,我和一個異性認識半年了,但是我們的關係一定也沒有進展,對方一點也不主動,發消息也不怎麼回復我,我該怎麼去吸引他?」

  其實這個問題的認知就是不對的。

  吸引往往都是產生在第一次相識的時候,也就是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如果第一次見面,對方沒有你產生好奇心/好感、想要了解的慾望,那麼你後面幾乎很難再吸引對方。

  除非你這個人,發生巨大的變化,或者是表現出非常大的反差,而且這種變化得是正面的,比如:突然發現你很有錢,突然你顏值變高了,突然你出名了等等,這些都是與你之前給對方的印象有著本質飛躍的,只有這樣,你才可以讓對方對你重新產生興趣。

  如果你沒有辦法完成這些事情,那麼你幾乎是很難再吸引一個人,所以我在前文一直強調:我們在吸引異性之前,要做很多的準備工作,就是為了能在一開始就吸引對方。

  如果非要說認識以後再去吸引對方,那麼除非你具備很強的主動吸引力,需要靠時間和相處去展現的能力和魅力,否則真的很難實現,如果你自己並沒有主動吸引的能力和吸引力,那更不可能實現。

  我知道很多人,相信著所謂的日久生情,認為時間和陪伴會讓一人喜歡自己,其實這種故事在現實生活中,基本不會發生,就算髮生,大多也是因為當事人別無選擇的無奈之舉而已。

  與其這樣的漫無邊際地等待,為什麼我們不從一開始就為自己奠定一個好的吸引力基礎呢?

  未完待續,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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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筆 | 李越

  圖片 | 來自李越及Tina

  修訂編輯 | 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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