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15條」公布 港澳台資本或可自由流動
[摘要]「南沙金融15條」框架性地明確南沙未來金融發展方向。
南都訊 記者陳穎 實習生吳夢姍 昨日,南沙金融創新「15條」政策正式公布。這是繼珠三角金融改革方案後,廣東地區第二份重磅金融專項政策正式落地。據悉,南沙金改15條是廣東省第二個、廣州市首個經國務院批准實施的金融專項政策,也是南沙新區繼《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後首個經國務院批准實施的專項政策。
「南沙金融15條」框架性地明確南沙未來金融發展方向。與去年底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有不少相似之處,對比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的金融政策,支持探索開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試驗是南沙的一大亮點。
昨日傍晚,廣州市金融辦正式對外公布市場期盼已久的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委《關於支持廣州南沙新區深化粵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創新的意見》(銀髮〔2014〕337號)(以下稱「南沙金融15條」)。根據國務院2012年批准的《珠三角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總體方案》,廣東將前海、橫琴、南沙打造成引領全國金融改革創新與開放的重要引擎。
「南沙金融15條」明確提出了南沙新區金融改革創新發展的定位,即支持南沙新區充分發揮政策、區位和產業優勢,積極發展科技金融和航運金融等特色金融業,推動粵港澳台金融服務合作,完善金融綜合服務體系,探索開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試驗。
廣州市金融辦的通稿表示,南沙金融「15條」政策意義重大:一是貫徹落實了《廣州南沙新區發展規劃》對南沙金融發展的功能定位,特別是貫徹落實《規劃》提出的人民幣資本項下可兌換的先行先試,國家專門為南沙新區出台了更加具體和更具操作性的金融政策;二是為實現廣州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目標,爭取到了國家層面給予南沙新區更多先行先試的金融創新政策,有利於打造建設廣州區域金融中心的新引擎;三是為推進自貿區建設和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橋頭堡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南沙承接更多國家在金融開放領域的「先行先試」政策可以擴大和深化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金融合作。
政策亮點
或率先允許港澳台資本在南沙自由流動
「南沙金融15條」主要為框架性政策,分「支持南沙新區深化粵港澳台金融更緊密合作」和「支持南沙新區金融創新發展」兩大部分,提出「港澳地區金融企業入股南沙財務公司」「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南沙創新發展」等15條具體支持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試驗的政策,超越了目前前海和南沙的政策試點範圍,與上海自貿區一致。業內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目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隻要包括三個層面,南沙短期在境內直投可自由兌換實現的可能性更大。廣州市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胥東明認為,這意味著南沙可能率先允許港澳台資本在南沙自由流動,不僅有利於南沙吸引投資,也可倒逼推進資本項目市場化。
內外資融資租賃有望統一管理
除了上述多項內容,「15條」中相較於其他地區金改政策,南沙的另一大突破亮點在於「支持南沙區開展全國內、外資融資租賃行業統一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研究制定內、外資統一的融資租賃市場准入標準。」
「此點對於內資融資租賃企業來說,就有突破性利好。」一位融資租賃業內人士對南都記者表示,在我國的融資租賃管理體制中,內資門檻要比外資高非常多,審核難度也較大。如目前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審批許可權已經下放至地方商務部門,審批較為容易,註冊起點為1000萬美元。但內資融資租賃需要商務部流通業發展司批准,註冊起點為1.7億人民幣,該起點繫上世紀90年代外資按2000萬美元折算,寫入法規了沒更改。業內人士認為,一旦內外資統一管理,對於內資而言,將更加公平。
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教授鄭天祥昨晚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此舉即可利用南沙原有的產業優勢,亦可推動金融與實業的融合,減少流動資金的佔用。
15條
●探索研究港澳地區符合條件的金融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入股南沙新區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支持資質良好的信託公司南沙開展業務。
●支持包括港澳在內的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南沙新區創新發展,積極探索外資股權投資企業在資本金結匯、投資、基金管理方面的新模式。
●支持符合條件的合資機構在南沙新區設立合資證券、基金、期貨公司。
●允許南沙區內的金融機構為港澳台居民(包括機構和個人)提供跨境結算金融服務。
●支持設立在南沙新區的銀行機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的指導意見》的規定發放境外人民幣貸款。
●支持南沙新區銀行機構按規定研究辦理外幣離岸業務。
●允許南沙新區發行多幣種的產業投資基金,研究開展多幣種的土地信託基金(計劃)的可行性。
●支持南沙新區在符合相關規定和政策的前提下開展大宗商品交易,推進境內期貨交易所交割倉庫體系建設。
●支持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在南沙新區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保險機構在南沙新區設立保險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保險機構在南沙新區設立健康保險公司等專業性保險機構。
●支持在南沙新區開展全國內、外資融資租賃行業統一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研究制定內、外資統一的融資租賃市場准入標準。
●支持在南沙新區開展人民幣計價業務試點。
●支持在南沙新區開展商業保理試點。
●支持在南沙新區開展跨國公司外匯資金境內集中管理試點。
●支持南沙新區在國家總體部署和規範發展要求下,試點設立各類有利於增強市場功能的創新型金融機構。
與上海自貿區方案比較
未提及推進利率市場化
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試驗的政策,超越了目前前海和南沙的政策試點範圍,與上海自貿區一致。
對於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南沙沒有提及。此外「南沙金融15條」對於具體落地沒有更多著墨。
據悉,去年5月,廣州市向國務院上報的《關於支持南沙新區深化粵港澳台金融合作探索金融改革創新的請示》提出了19項金融創新發展政策,該「19條」將爭取與上海自貿區同樣的金融創新政策。目前公布的「南沙金融15條」則有所刪減。
廣州市金融辦在通稿中表示,目前廣州市金融辦和南沙開發區管委會正會同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草擬貫徹落實的具體實施細則。
新動向
廣州市金融辦主任周建軍:
南沙、前海、橫琴
又有7條金融創新政策待批
南都訊 記者馮葉昨日下午在第十屆泛珠三角區域省會城市市長論壇間歇,廣州市金融辦主任周建軍接受採訪時透露,繼一個月前,國家8部委批複「南沙15條」後,南沙、前海、橫琴又有7條金融創新政策等待批複。他還表示,國務院批複廣東自貿區後,南沙作為國家新區,正在積極探索如何使得香港人民幣迴流到南沙,用於南沙企業的發展建設。
周建軍介紹,一個月前,南沙新區獲國家8部委批複金融創新15條,昨日下午在南沙正式發布;繼15條批複之後,11月25日國家發改委牽頭召開「南沙、前海、橫琴」部際聯席會議,「大概又有7條金融創新政策,獲得監管部委大力支持」,目前這7條創新政策還在走程序。
金融改革和對外開放,正是廣東自貿區的核心內容。「南沙將主要圍繞區位優勢,與粵港澳緊密相連,跨境人民幣業務也有一系列創新內容」,周建軍說,如已有香港這個現成的國際金融中心,下一步政策創新突破點就在於,怎樣使得香港人民幣離岸中心的資金迴流南沙,允許南沙企業利用香港人民幣,用於南沙的開發建設。
周建軍還表示,南沙203平方公里,發展空間非常巨大,也需要投入巨大的發展資金。在已有的人民幣雙向資金池業務之外,南沙未來還將借鑒上海自貿區FT賬戶、跨境人民幣創新等,將南沙打造為廣州一大金融引擎。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