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道德的意義

[ 來源:中國宗教網 | 發布日期:2014-06-17 ]宗教與道德是人類重要的精神現象,與人類的發展相伴。從原始社會開始,宗教如影隨形,始終伴隨著人類發展、演變和進步。而道德的歷史同樣十分悠久,從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再到社會主義社會,道德始終存在,並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宗教作為人類特有的精神現象,表現為信仰的人群、經典、組織和活動,宗教還擁有大量關於建築、藝術、音樂、美術等學科知識。宗教可以說是人類的萬花筒,包羅萬象,複雜繁陳。但是,宗教的核心無疑是信仰,是人的追求、理想和信念。(呂大吉)因此,宗教表現出超凡脫俗,有時還遠離塵世,對世俗社會持批判態度。需要注意的是,我們不能只從科學的角度去認識與分析宗教,而應從人本身、人的存在和人的精神需要去認識與分析。如果僅僅從經濟、政治、階級、社會的層面去分析認識宗教,可能會遇到障礙,無法解釋為什麼不同的人群會信仰同一種宗教,或者同一環境中甚至同一家庭中的人會信仰不同的宗教。社會性只是宗教存在的一個維度,也是宗教臨在性的表現。需要看到的是,宗教的臨在性以宗教的超越性為根本。沒有臨在性,宗教無從談起,失去基礎;但是,如果宗教僅限於臨在性,沒有批判功能,就會失去存在的意義,宗教也就不成其為宗教。禪宗提出「於相離相」、基督教「既濟未濟」,意義可能也正在於此。宗教自身存在的臨在性與超越性的特點,值得我們認真關注和深入研究。沒有人的內在情感,宗教不會出現。沒有人的內在情感,宗教也難以持久。人不能沒有理性,同樣,人也不能失去情感的支撐。需要看到的是,理性並不能導向崇高,導向崇高恰恰是人以有限去實現無限的偉大情感。或許正是在此種意義上,我們說「理性是情感的奴隸」。(梁漱溟)關於宗教,黑格爾晚年曾說到:「認為教士為了他自己的自私目的發明了宗教以欺騙人民是荒謬的。將宗教看作是一個怪想或欺騙的事情既是膚淺又違背常情。……(在絕對存在的觀念中)不僅有理性本身,而且有普遍無限的理性。」恩格斯在《布魯諾·鮑威爾和原始基督教》中曾指出:「對於一種征服羅馬帝國、統治文明人類的絕大多數達1800年之久的宗教,簡單地說它是騙子湊集而成的無稽之談,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深入分析,我們便會發現,宗教中含有人的真摯感情,是人以有限去實現無限的真摯情感的體現。宗教其實是虛妄中見真誠。馬克思也曾指出,宗教是虛幻的花朵,同時認為宗教是無情世界的心境。這句話非常深刻,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反覆揣摩。「人之為人,在於像神。」(柏拉圖)人有一種無限性情感,這種無限性情感促使人努力向前,追尋人生意義,超越有限性的自我,從而實現生命意義的圓滿。「人是一種超越性的、理想性的、創造性的存在。」(孫正聿)宗教恰恰表現出人實現自我超越的努力。正因為此,宗教往往表現出對崇高、無限、偉大的追求,充滿了神聖、莊嚴、安詳,時常會引起部分人發自內心深處的共鳴與敬畏。縱觀歷史,人類存在與發展,離不開道德的意義指導。「道德批判是評價和反省社會經濟現實的基礎方式之一……它的深遠意義則在於,始終保持人類政治、經濟和文化之生活世界的完整和統一,確保人類社會理想與人格的完整與統一。」(萬俊人、尚蒙)需要看到的是,道德不僅是規範,也是人的重要信仰。道德信條是歷史性的存在,會因時間、環境、條件等變化而有所不同。但是,道德本身卻始終存在,具有神聖性、絕對性、永恆性等特點。康德稱道德律為人的內心中的絕對命令,神聖不可侵犯,必須堅決執行。並因道德的緣故,康德在實踐理性中又不得不將上帝重新請回來。他認為,人類離不開上帝(宗教),人類需要有宗教信仰來維繫。道德的絕對性表現在它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人類存在、發展的重要基礎。失去道德,世界將變得混亂不堪,人類便無法生存、繁衍與發展。人類的存在與發展無疑需要法律的支撐,需要法律來調節各種社會關係,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但是,相當多的人類活動需要依靠道德來規範,需要人的自覺、人的自我約束。「純粹的律法主義遠不足以解釋人類社會文明甚至政治文明本身,現代國家的合法正當性不僅需要健全的法律或法制,而且也需要健全而高尚的道德倫理和文化精神。」(萬俊人)事實上,社會不僅需要法律,也需要有溫情,需要那發自內心的偉大情感的激勵、感動、溫暖,需要道德力量的支撐。道德的永恆性表現在人類出現後,道德即出現並且始終伴隨著人類,只要人類存在,道德便存在。或者可以說,道德較階級、民族和國家存在可能還要久遠。更重要的是,道德本身雖有臨在的因素,但它是指向未來的,能使人充滿希望地生活。從圓滿人生的意義層面來看,道德使人跨越了世俗的羈絆,走向崇高,邁入新的人生境界,獲得精神的愉快,使人活得更加充實而富有意義。「意義的範疇不應被歸結為存在的範疇。」(恩斯特·卡西爾)一般意義上講,宗教不能沒有道德,宗教與道德相伴相隨,如影隨形。但是,如果從更深層次或者從根本意義上講,宗教的本意是要超越道德,所謂「道可道,非常道」,「大道無言」,行「不言之教」。這是因為,宗教本身是關於人生意義的學說,它不僅使人有意義地度過此生,更重要的是它是指向有意義的未來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宗教教人如何邁過死亡這個必須經歷的門坎。宗教不僅要管今生,還要管來世。道德則沒有這方面的責任。因此,對有些人來說宗教的意義在於使人獲得內心的安定、愉悅和快樂,這種快樂顯然不同於人的肉體快樂。它需要人步入一個更高的層面,走向崇高境界,獲得無限美好風光。而一旦達到那個「一覽眾山小」的境地,人自然就會「得魚忘筌」、「登樓撤梯」,處於自然而然的真正自由狀態。正由於此,一般世俗意義上的道德,對於追求宗教信仰層面的人來講,其實早就已然拋棄在身後了。今天,我們討論宗教與道德時,往往會將之歸為社會的層面或範疇,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深入認識宗教與道德,尋找它們存在的原因,還必須深入到個體的層面,從人的需要、人的精神生活和人的終極追求方面入手。宗教與道德表現為社會、組織、人群、活動,但其實是極具個體性的。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經濟地位、政治立場、文化水平、知識多少、年齡性別都不能決定一個人的宗教信仰和道德追求,能夠決定他宗教信仰和道德追求的是他內在的情感,那個來自內心的神聖聲音、個人的感悟或者那「高高在上的啟示」。因此,宗教信仰因人而異,道德追求每個人都會不同,即使是來自同一個國家、民族、階層,甚至是同一個家庭的人,都不會一樣,更不會完全相同。因為,每個人對人生的理解、對社會的認識、對世界的體悟都會有差異,包括對宗教信仰和道德追求的理解也都會有差異。正因如此,我們說,宗教信仰自由;正因如此,我們說,應該允許每個人自主地做出道德選擇。但有一點必須指出,宗教信仰也好,道德追求也好,不能以犧牲群體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為代價;相反,需要對社會和他人有所裨益,有所激勵。這正是為什麼宗教信仰和道德追求以崇高為指向的重要原因。崇高是信仰與道德的重要內核。反之,則會走入迷途,走向反社會、反人類,步入邪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今天,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正在致力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堅持以人為本,更加重視人的全面發展,重視文化建設,提倡社會和諧。社會和諧以人的和諧為基礎,人的和諧不僅需要外在物質滿足,還需要內在精神滿足,需要積極的信仰和高尚的道德。我們要大力提倡依法治國,同時還要大力提倡以德立國。「德者,國之基也。」(《左傳》)凝聚民眾不僅需要富足的物質生活,還需要共同的理想、信仰、道德,也就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後者才是一個民族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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