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艷幟遍張南北同 一、百年興衰妓女淚
在了解妓院經營方式之前,我們要首先了解妓女與妓院的關係。她們的人身依附關係主要有兩種:一是賣身給妓院,成為老闆的私有財產;二是「自混」,與老闆屬於員工與經理的關係。自混的妓女,掙的錢與老闆對分後,還得打發夥計、跟媽、大師傅、更夫,還要付零食費、茶葉費、痰桶錢、香錢等給妓院。最終往往還是落得自賣自身。 管理妓院確實需要一定的行政才幹和技巧。老鴇挑選風水好的營業地點,租房子、傢具,搞室內裝修,通過各種手段拉來妓女、娘姨和傭僕,在實施有照經營的地方和時期,要取得執照,掛招牌,滿足對生意的各種要求。 妓院的管理經營難度在於,不只要管好內部,與外部各色人等的關係一樣重要。當時《晶報》曾登載過:「地痞流氓看到哪家妓院生意好,幾天後,他們會派自己的人假裝嫖客,來到該妓院,大把花錢,還聲稱喜歡上了某妓女。這時那幫流氓打上門來,那假扮嫖客的同夥便像個英雄似的將流氓趕走了,這一來老鴇對他感激不盡,說不定還委身於他,假嫖客假裝為了報答妓院在性和金錢方面所做的補償,才同意做妓院的長期庇護人。」 另一種情況是老鴇找出在場面上吃得開的「白相人」或「靠山」,有了這樣的關係,地痞就不敢隨意來犯,即便有了麻煩,也好幫忙過難關。這種靠山俗稱「娼門撐頭」。 不管妓院有沒有撐頭,老練的鴇母也必須同各方拉關係,如菜館、她的姑娘演唱的戲院、替她拉客源的旅社以及其他各種生意場所。 開辦、管理和保護妓院,尤其是生意紅火的妓院,既費金錢也需要社會經驗。所以鴇母一般都是「飽嘗風塵的半老徐娘」,經過風雨,見過世面。 八大胡同老闆們買到漂亮女孩子,會給她好吃好喝,教她識字念書,詩詞歌賦、吹拉彈唱、書法繪畫、女紅廚藝。老闆甚至還縱容這些妓女的小性子,有性格才好賣,才能加倍收回成本。 一等妓院的妓女們更是自小就要學習笙管絲弦或書畫。嫖客多為軍政人員、士紳、大商人、黃金掮客。這裡是他們恣意取樂的地方,也是他們談生意、買官賣官、貪污受賄、投靠敵偽、挑撥內戰的場所。 二等妓院的妓女大都來自一等妓院中「人老珠黃」的妓女,嫖客都為地主、商賈、浪蕩公子等有錢人。 三等妓院妓女年紀都比較大,或者年紀輕但長得不漂亮。嫖客主要是一些小商人、店員、在京做買賣的生意人等。 四等妓院是妓院的底層,是最昏暗雜亂的地方,就是破屋子寒窯臟土坑而已,俗稱「老媽堂」、「窯子」、「土娼」。這裡的妓女年齡較大、長相不好,嫖客也是些掙錢不多的體力勞動者,如三輪車夫、腳夫、短工等。 妓院是有錢有勢之人尋歡作樂的地方,更是罪惡的源泉。 二等妓院中的妓女,儘管較少挨打挨罵,且穿戴漂亮,但是,一旦她們被榨乾了血汗,年紀大了,就門前冷落,如果患病,更是無人理睬,生活極為艱難。 對於三、四等妓女,老闆主要靠毒打的辦法來對付她們,逼她們多接客。 在第一次接客前,鴇母都給妓女喝「敗毒湯」,使其終生絕育。下等妓女,有的年紀小的不到10歲就開始接客,經期都不得偷懶。違反「管理規定」的,懲罰方式駭人聽聞,妓女被逼自殺屢見不鮮。 1949年前,八大胡同三等妓院華清館老闆黃樹卿、黃宛氏惡名昭彰:妓女楊翠蘭懷孕4個月,被黃宛氏一棍子把胎打掉,還強迫她接客;妓女張義逃走,抓回後暴打一頓,人還沒死就活埋了。 在妓院內部的生活圈中,老闆、領家、老鴇是妓院的主宰者;司賬、跟媽、夥計、妓女是勞動者。營業項目細化得很,計價方式也多種多樣。嫖客有可能是任何有需求的男人,商人、學生、文人、政客、百姓。 上世紀20年代初,北京高級的魚翅席每桌才12元。而當時妓院花幾十元就能買個終身幼女,買來開發利用。嫖娼費用從幾元到一擲萬金不等,開妓院成為一本萬利的買賣。 嫖客來到妓院,門房會高聲喊道:「客來啦!」裡邊的管事聽到後將嫖客領入客廳,由管事先遞煙、端茶、應酬,問清嫖客的姓名後,再叫來妓院里所有的妓女,站列一排,由嫖客任意挑選,並向嫖客介紹每個妓女的姓名。嫖客選中某個妓女後,就由妓女陪著進自己的房間。嫖客或者讓妓女演奏樂器、唱小曲,或者與妓女閑聊。 有的嫖客要吸鴉片煙,妓院會提供煙槍、煙燈。嫖客如果要在妓院里住夜,要另付幾塊銀元的過夜錢。有的客人在飯館裡設宴招待朋友,寫一張請柬,讓黃包車夫到妓院請幾個妓女去飯館陪席,這俗稱「叫條子」。在飯桌上妓女給客人斟酒、划拳助興,或者彈琴、唱曲,客人臨走時要給妓女兩塊銀元。 二等妓院的妓女一般也會唱曲、彈琴。茶室里的妓女住的房間沒有清吟小班那樣寬敞,室內傢具、陳設也比較簡單。嫖客進茶室後,由妓女作陪,請嫖客抽煙、喝茶稱之為「打茶圍」,妓院也就因此稱為「茶室」了。 在清末,打一次茶圍要付5吊錢,嫖客如果要留宿,再付10吊錢。白天在妓院睡覺也要付10吊錢。另外還要給伺候妓女的老媽子小費,逛茶室的嫖客一般都是社會上中等階層的人士。 防止妓女得病或為她們治病的地方叫妓良所,就是電視劇《四世同堂》中大赤包任所長的那個機構,全稱是妓良衛生檢驗所。地點在今天的兩廣路大街騾馬市路北,因修馬路現已拆除。這是一座四合院,紅油漆大門,是官辦的,全京城掛牌營業的妓院的所有妓女,都要定期到那裡檢查是否有性病。每個妓女持有一張卡片證明,持卡檢查,合格的在卡上蓋章。回到院中貼在牆上,這是合法經營的執照。不合格的不給蓋章,再接待客人為非法,名為住「涼房」。 這種檢查只是走走形式,實際上是官府榨取妓院、妓女錢財的一種手段,檢查所每月都可獲得可觀的收入。所收檢驗費:一等妓女每人每月八百元,二等六百元,三等四百元,四等二百元。 性病以三、四等妓女較多,每周檢驗一次。捐稅由老闆繳納,檢驗費由妓女繳納。 後來妓院按月分期分批用馬車把妓女拉去檢查,西城檢查時間是星期四,其他區域按星期一二三四五順序天天都有,車輛來來往往絡繹不絕。
二、清歌並落淚無聲 男妓,顧名思義,就是男性娼妓,古時叫「兔子」、「小唱」,即「小娼」。也有稱之為「小手」的。後稱為「像姑」,即像姑娘的意思。後諧音為相公,自稱「堂名中人」。寓處稱「相公堂子」或「下處」。 八大胡同之男妓,據史書記載,自嘉道時已興盛了。 華胥大夫於道光八年所作《金台殘淚記》中載:「王桂官居粉坊街,又居果子巷。陳銀官當居東草廠,魏婉卿當居西珠市口。今則盡在櫻桃斜街、胭脂衚衕、玉皇廟、韓家潭、石頭衚衕、朱茅衚衕、李鐵拐斜街、李紗帽衚衕、陝西巷、百順衚衕、王廣福斜街。每當華月照天,銀箏擁夜,家有愁春,巷無閑火,門外青驄嗚咽,正城頭畫角將闌矣。當有倦客侵晨經過此地,但聞鶯千燕萬,學語東風不覺,淚隨清歌並落。嗟乎!是亦銷魂之橋,迷香之洞耶?」 男妓的下處與嫖規是:當時入妓館閑逛稱「打茶圍」,赴諸伶家閑侃,也稱「打茶圍」。 據《清稗類鈔》中記載:「客飲於旗亭,召伶侑酒曰『叫條子』。伶之應召曰『趕條子』。」 「光緒中葉例賞為京錢10千。就其中先付2400文,曰:車資。8000則後付。伶至,向客點頭,就案,取酒壺偏向坐客斟酒。斟畢,乃依『老斗』坐(彼中互稱其狎客曰:老斗)。唱一曲以侑酒。亦有不唱者,猜拳飲酒,亦為『老斗』代之。」又「『老斗』飲於下處,曰『吃酒』。酒可恣飲,無熟餚。陳於案者皆碟,所盛為水果乾果糖食冷葷之類。飲畢,啜雙弓米以充饑。」 綜上所述,京城男妓的下處、嫖規、設備等基本上是和女妓相同的。男妓衰亡後,又由女妓傳留下來,特別在八大胡同,一直延續到1949年前。八大胡同區域的戲樓、茶園、酒樓、飯莊、堂寓、下處這種斗相麇至、打情罵俏、不堪入耳的場景當年是處處可見。 時人蔣芷儕曾記:「八大胡同名稱最久,當時皆相公下處,豪客輒於此取樂。庚子拳亂後,南妓麇集,相公失權,於是八大胡同又為妓女所享有。」 光、宣之際,北京妓業的興盛程度已經超過相公業,清亡,民國肇造,娼妓徹底勝過相公。著名的戲劇藝術家田際雲,於民國元年四月十五日遞呈於北京外城巡警總廳,請禁韓家潭一帶相公寓,以重人道。後總廳准呈,並於同月二十日發布告示,文曰:「外城巡警總廳為出示嚴禁事:照得韓家潭、外廊營等處諸堂寓,往往有以戲為名,引誘良家幼子,飾其色相,授以聲歌。其初由墨客騷人偶作文會宴遊之地,沿流既久,遂為納污藏垢之場。積習相仍,釀成一京師特別之風俗,玷污全國,貽笑外邦。名曰「像姑」,實乖人道。須知改良社會,戲曲之鼓吹有功;操業優伶,於國民之資格無損。若必以媚人為生活,效私倡之行為,則人格之卑,乃達極點。現當共和民國初立之際,舊染污俗,允宜咸與維新。本廳有整齊風俗、保障人權之責,斷不容此種頹風尚現於首善國都之地。為此出示嚴禁,仰即痛改前非,各謀正業,尊重完全之人格,同為高尚之國民。自示之後,如再陽奉陰違,典買幼齡子弟,私開堂寓者,國律具在,本廳不能為爾等寬也。切切特示,右諭通知。」 1900年,八國聯軍進入北京。侵略軍要滿足獸性需求;庚子賠款,清廷要稅收;再加上前門火車站的建成,使得北京娼業驟然膨脹。 八大胡同妓院的檔次在北京首屈一指,自此暴得大名。這時的相公堂子則已基本上被女妓所替。
三、艷幟遍張南北同
同治時,正是京城官僚由狎男色轉為嫖妓女的開端。 據《京華春夢錄》記載:「帝城春色,偏嗜餘桃。勝朝來葉,風靡寰宇。今之韓家潭、陝西巷等處,皆昔之私坊艷窟。鼎革後,雲散風流都成往事,於是娼家代興。香巢櫛比,南國佳人,慕首都風華,翩然蒞止。越姬吳娃,長安道上,艷幟遍張矣。更考其由,則始於20年前之賽金花。 「斯時南妓根蒂未固,僻處李鐵拐斜街、胭脂衚衕等曲徑小巷,地勢鮮宜。韓家潭、百順衚衕以東,似均為北妓根據地。鴻溝截然凜不可犯。然潛勢既伏,來者益眾。南之寓公,千里逢故,趨者麋集。而北人亦喜其苗條旖旎,與土妓之質樸濃麗,趣旨迥殊。其後南勢東侵,北勢漸絀。遞嬗至今,則韓家潭且無北妓立足之地。百順衚衕、陝西巷亦南佔優勢。僅王廣福斜街短巷數扉,猶樹北幟,若石頭衚衕本北妓淵藪,比亦卧榻之旁,客人酣睡,喧賓奪主亦可異已。」 從這段話可以看出,北京自清時的男妓鼎盛至衰微,而代之以女妓,從南妓北來至北妓漸絀的形勢,可謂之高度概括。這個時候北方妓女出現了色藝雙全的名妓。 據史料記載,北方的三鳳、萬人迷等均使王公大人、豪商巨賈拜倒在其裙下。當時,京城的娼妓一般還都是北方人,稱北地佳人。據《燕台評春錄》記載:「都中妓多皖齊燕代產。蓮涇、竹西,絕無僅有。至珠江春色,亦於此一見雲。」說明當時京城妓院南方人很少。 再者,這段時期里,擅長歌舞音樂的妓女也不多。《燕台評春錄》還記載:「雅仙能唱南曲,彈琵琶,此他處所弗能及也。蓋南中妓悉能刻官引征,竹肉相宜,令人聽之忘倦,都下多不知歌管。余初至時,置酒尚有肴饌,使出局承應,尚系裙侍飲,尚行令拇戰。近概蠲免,余戲曰:『實事求是,悃幅無華。』然多見士大夫,舉止大方,是其所長。」由此可見這時的北方妓女多是「專承侍寢」,注重「實事求是」的功夫,咸同年時,早已如此了。 《都門不錄》中,有南腔北調人所做《北京清吟小班竹枝詞》,形象地概括和描述了清代光宣年間,京城及八大胡同中南班與北班的狀況。 這兩段竹枝詞,雖像是順口溜的戲作,但對當時八大胡同等妓院的狀況,包括妓院內部的禮儀、服裝、待客、住局、吃喝、陳設、娛樂、出條子等等,記載得十分清楚,成為那段歷史的珍貴的材料和佐證。 《京華春夢錄》記載,在八大胡同中,南北兩幫妓女曾「鴻溝儼然,凜不可犯」。「北班」相當大一部分來自旗人,相貌較好,但文化不高;「南班」妓女主要來自江南,有才有色,更解風情。清末江浙一帶的妓女移師北京,以苗條的身段,能歌善舞的才情壓倒了「質樸濃麗」的北方妓女,當時人稱「南班」。 這本書的第二篇《八埠艷語》,描寫的一段南妓和北妓的不同十分生動:「妓家向分南北幫。從前界限頗嚴,南不侵北,北不擾南。間嘗評論南北幫之優劣,各有短長。大抵南幫活潑,而流於浮滑;北幫誠實,而不免固執。南幫應客,周旋極殷,如論風頭,則洵非北幫可及。至北幫則除床笫外無他技能,除偎抱外無他酬酢。」 妓女在中國的文化史上,向來是一道不可或缺的風景。不知從何時起,南北妓女有了如此大的差別。 北宋名妓李師師是洛陽人,靖康之亂後逃到湖湘,從此北方再無名妓。 明末四大名妓李香君、柳如是、陳圓圓、董小宛都是江南人。 清末民初京師名妓賽金花、小鳳仙也都來自江浙。 這裡的妓女,以蘇州、揚州或杭州一帶人氏居多,即所謂南班子。南班子的養家,對買來的雛妓,從小即教其練習笙管絲弦或書畫等,所以蘇州、揚州妓女多善蘇州民歌和民樂,有的還會水墨丹青、書法或者詩詞。但到了20世紀30年代末,一等南班子內妓女中善於琴棋書畫者已為鳳毛麟角,到了40年代,已基本消失了。 民國元年後,北班子也曾熱鬧一時,其中妓女大多來自北方各省地,以山西、天津、保定等處為多。 開始時,南班子比北班子佔優勢,到了後來,因妓女來源及社會變革的原因,南班子與北班子逐漸融為一體。但各個妓院之南北優劣,仍有分別。 賽金花之後,南國佳麗大舉北伐,民國後「北班」甘拜下風。南班的勝利,使得八大胡同檔次躍上了一個新的台階,花名冠譽京都。 這一地區三鳳、萬人迷是北方佳人的代表人物。 三鳳,本是宦門之後,不料父親故後家道中落,遂入娼門。其姿綽約,能言善說,京師狎客無不為其傾倒,一時間芳名大噪,越發風流淫爛,凡遇節令時,必擺盛宴。官僚顯貴都與其關係甚密。最後被人納為妾室,其贖身費達七萬兩白銀。 對萬人迷,京城曾傳有一句諺語:「六部三司官,大榮、小那、端老四,九城五名妓,雙鳳、二姐、萬人迷。」萬人迷身世已無以考證,傳為一都統的婢女,因與僕人私通,被逐出家門。萬人迷自己投身於百順衚衕一妓院,得金四百,並以百金送與原私通僕人,另三百金,購買衣服和首飾。不久,萬人迷以色藝雙全名聲大噪,一內務府郎中為昵萬人迷而傾家蕩產。 不 論是南班還是北班,是她們的存在使民國年間的八大胡同內的高等妓院鱗次櫛比,燈紅酒綠。她們的門前懸掛著「瀟湘院」、「鳳鳴院」、「鑫雅閣」、「群青班」之類的名稱。白天這裡一片寂靜,到了晚上卻熱鬧非凡,分布在妓院周圍的商店更是應接不暇,賣香煙的、拉包車的、賣唱的紛紛湧來。身著各種服裝的嫖客帶著悠然自得的神氣大搖大擺地湧向這裡。接客、送客的吆喝聲此起彼伏,與小販的叫賣聲、丁當作響的人力車鈴聲響成一片。 四、寧為牛馬不為娼 《清稗類鈔》中又說:「同、光間,京師曲部每蓄幼童十餘人,人習曲二三折,務求其精。其眉目華美、皮色潔白,則另有術焉。蓋幼童皆買自他方,而蘇杭皖鄂為最。擇五官端正,令其學語,學步,學視。晨興以淡肉汁洗面,飲以蛋清。湯肴饌,亦極醴粹夜則敷藥遍體,惟留手足不塗,雲火毒。三四月後,婉好如處女。回眸一顧,百媚橫生,惟貌之妍媸,聲之清純,稟賦不同,各就其相近者習之。」 按照上面的說法,與妓院中老鴇對雛妓的訓練,如歌曲、化妝、應酬、陪酒行拳令及伴宿等相比,不但沒有什麼大的區別,而且恐怕更為講究,更為嚴格。 曾有詩云:「萬古寒滲氣,都歸黑相公。打圍宵寂寂,下館畫匆匆。飛眼無『專斗』,翻身是軟篷。陡然條子至,開發不成空。」 北京藝人為妓女編了一個小調,哭訴她們的悲慘遭遇,名叫《妓女悲秋》:「初一十五廟門開,牛頭馬面兩邊排,大鬼拿著生死簿,小鬼拿著領魂牌。閻王老爺當中坐,一陣風刮進一個小鬼來。頭頂狀紙地下跑,遵聲閻王聽明白,下輩子叫我脫生為牛馬犬,千萬別再脫生女裙釵。一歲兩歲娘懷抱,三歲四歲離娘懷,五歲六歲街上跑,七歲八歲母疼愛,九歲十歲把我賣。未掙到錢媽媽狠打,皮鞭沾水把我排,一鞭打下我學鬼叫,皮鞭打得皮肉開,十三十四就地清官賣,小小年紀就開懷。三天沒吃陽間飯,五天到了陰間來,一領蘆席把奴家卷,扔在荒郊無人埋。南來的烏鴉啄奴的眼,北來的惡狗抓開奴家的懷。問聲閻王你說我犯的哪條罪,這樣待我該不該。情願來生做牛馬,不願做女人到陽間來。」 將一個女童培養成為一個高級妓女是老鴇的一種投資。因為女童多為窮人家的孩子,所以老鴇投入並不大,但是一旦入班,其為老鴇帶來的暴利將是其投入的幾十倍。但一入娼門就是這個女童災難一生的開始。
五、笑語喧門泣血聲
一等妓院,過去稱小班,小班之前又冠以「清吟」二字,通稱為「清吟小班」,意思是只賣笑不賣身。一等小班的院落和房屋都十分講究。根據其名聲大小而定,妓女所佔用的房屋面積也有所不同,有的紅妓女要獨佔一所跨院,而一所跨院,房屋一般都為五間以上。一個小班一般都是佔用一所整齊的四合院或小洋樓。有兩進、三進或帶小跨院的,也有少數中式二層樓。 小班院門的特點,是門楣上端有乳白色電燈數盞,燈上有紅漆書寫的本班字型大小,周圍掛串燈。門杠左右各掛一長方形銅牌子上有紅漆橫寫「一等」二字,下面是豎寫的「清吟小班」字樣。門楣上還掛有紅綠綵綢,垂向兩側。門口外牆上掛銅牌或木製鏡框,上面書寫著本妓院內妓女的花名,周圍掛串燈或紅綠綢子。 一等小班居室內陳設華麗,有餐桌、牌桌、梳妝台、靠背椅、座鐘、沙發、掛鐘、銅床或鐵木床、繡花幔帳、絲緞衾枕、衣架、盆架、茶具、果盤等,有的還掛有社會名流的題字和書畫掛屏等。再有,就是妓女本人的彩色大幅照片。 小班的妓女,一般都有貼身女傭,或叫老媽子的專門侍候。能享有這種專門侍候的,都是很紅的妓女。而一般的妓女,雖也是一等,但也只是好幾個人才有一個女傭侍候。 二等妓院叫茶室,多為一等小班裡篩下來的。從年齡、姿色、身材、服飾等都比一等小班遜色多了。 茶室的大門口,設施跟一等小班差不多,但沒有紅綠綵綢,也很少有點串燈的。對紅妓女來說,好點的也只佔兩三間房子。房間內部的擺設就沒那麼講究了。 過去有句老話說:「人老珠黃不值錢。」真是一點不假。這也是妓女們的生活由豪華走向悲慘的必然。 三等妓院稱下處。比起二等茶室,就更為簡陋了。妓女所佔房間一般為一大間或兩小間。房子一般又矮又破,裝飾上也差得多。室內的陳設粗糙,茶具桌椅都十分普通。 但三等妓院的生意並不是很差,主要集中在王廣福斜街和朱家衚衕。這裡也有個說法,以今天的西珠市口大街為界,街北的裝飾好些,生意多,街南的雖也有不少三等,但各方面比街北的就差多了,一般生意很少。 四等妓院叫土娼或小下處。這些妓院房屋更加簡陋、破舊,妓女們容顏衰老,衣著平常,只能靠塗敷脂粉招徠生意。涉足者,一般為下層勞動者。 在 八大胡同里,很少有這種小下處,但在其附近卻很多,如火神廟夾道,即現在的清風夾道內。 1949年前清風夾道內的妓院幾乎是一家挨一家,當然也有三等在這裡,但大部分屬四等的土娼小下處。 另外,還有「半掩門」和「暗門子」。舊社會,京城裡除去公開的妓院外,還有大量的半公開或不公開的妓院,這就是上面所說的「半掩門」和「暗門子」。 「暗門子」,多為小四合院,大門口外無任何標記,看上去像是普通的居民戶,但裡面卻很講究。來逛「暗門子」的客人,一般是相互介紹的熟客,再有是「拉皮條」者所為。室內舒適,有煙、茶、水果、點心等侍候,也可為來客備飯、備酒、擺設牌局。 「暗門子」收費沒一定標準,客人一般隨意付給。這等地方,雖無等級,但妓女一般不比二等或三等的差,還和當地軍警憲特等勾結,與幫會勢力串通,有時也接待大人物。一般人既不清楚也不敢去逛。所以,沒人招惹,當地治安部門也不予查究。 六、一入娼門暗無天 1.「清倌」與「渾倌」 一等小班中的妓女,有「清倌」與「渾倌」之分。 所謂「清倌」,是指處女。清倌出入必須有女傭相隨,鴇母對清倌的看守特別嚴格,一般的清倌都不輕易「應條子」。但是,如果遇到嫖客中的豪門子弟、鉅賈富賈等有人看上了某個清倌後,老闆和鴇母會以此清倌為釣餌,在這些人身上大撈錢財。這種人除了得經常給清倌買衣料、皮貨、珠寶、翡翠等物品外,還需花錢買通老闆、領家、傭人、夥計等。等嫖客的錢花到一定程度時,老闆和領家才會開出價錢,把清倌賣身與他。當然這種開價一般很高。 2.「住局」 嫖客在妓院過夜,叫「住局」。 在一等小班和二等茶室里,嫖客必須與妓女相識一段時間後才能住局。一般說來,一等小班的妓女與嫖客接觸的時間,要比二等茶室的時間長。也就是說,嫖客必須付夠了茶資,又叫盤兒錢,才能住局。 3.「上車」與「下車」 每年的春節、端午、中秋三節,嫖客都要去妓院給相識的妓女捧場,三節前稱「上車」,三節後稱「下車」,這時的費用要比平時的茶資加倍付給。有的嫖客為了捧妓女上下車,就在節日期間請許多朋友到妓院打牌,一般以打麻將牌為多,並從中抽頭兒付給妓院或妓女和夥計等。 這類活動對嫖客來說是「耗資買臉兒」,老闆則藉此機會,大撈錢財。 4.「叫條子」和「應條子」 在一等小班裡,有叫條子、應條子之說法。 「叫條子」是指嫖客在飯莊宴客時,點名叫某妓院某妓女到飯莊陪客。一般由飯莊夥計拿著紅帖到妓院去傳達給妓女,也有的是用車夫去叫,飯莊門口或妓院門口都設有專干此類的洋車。如果席間有八九個人,那麼至少也得有五六個妓女來「應條子」。有的鉅賈富賈每逢宴客都要派人去妓院接與自己相好的妓女。在八大胡同妓院里,這種風氣很盛。「叫條子」單給錢,來回車費也得單給,這時候拉車的就可以比平常多掙幾個錢。 5.「掛牌」和「喊牌」 每個妓院都有一間類似賬房或休息室門房一樣的房間,專門有老闆或領家媽在此間休息。屋內備有一塊水牌子,與各行商戶的水牌基本相同。木牌子上漆桐油,畫紅線格,紅線格內寫著本妓院妓女的花名。另有花名小竹牌或小木牌,記載接客次數,以便結算當日收入。如某妓女當晚留有住客,即將該妓女花名牌掛在水牌花名格下。如嫖客帶妓女外出,即將該妓女花名牌掛在外出格內。嫖客攜妓女出妓院,首先要徵得老闆的同意,事先支付費用,並由夥計高呼:「××姑娘屋,××爺賞盤兒錢××(元)。」這時候,八元一般可喊成一百元。這種「喊牌」,一半是喊給院內的其他嫖客聽,另一半是喊給其他妓女聽。 6.「趕早」和「開鋪」 這是專指三等以下的妓院而說的。 三等妓院,除了夜間接客外,每天清晨和下午也接客。清早的便稱為「趕時」,費用為住局的一半或三分之二。下午的稱為「開鋪」,費用也為住局的一半。 由此可見,三等以下的妓女,遭受的蹂躪是比較殘忍的,有些妓女偶爾得罪了嫖客,就會遭到老闆和鴇母的虐待。如果嫖客少了,也會受到老闆和鴇母的打罵。更有甚者,鴇母還專門指定接不到客的妓女為夥計陪宿。 至於懲罰妓女,名目更多,形同奴役,非常殘忍。 七、社會渣滓興波瀾
開妓院的老闆,一般是社會上的地痞流氓,或是有一定背景的人物。他們與軍警憲特勾結在一起,或者有特殊的密切關係。老闆一般擁有妓院的房產,也有租賃的房產。有專門開妓院由養家提供妓女的,也有又開妓院又當養家的。他們的共同特點,是結交人販子,拐賣良家婦女。 領家,也叫領家媽媽,又稱養家、鴇母、大了。這些人大多出身於人口販子,靠買賣人口獲利,轉而開設妓院。也有的領家是混世半生的老妓女,她們生活糜爛,好吃懶做,樂於經營此道。經常出入南方各地,買來幼女作雛妓,養到一定程度,送入妓院接客,為其掙錢。 老闆與領家,關係密切,有的還長期姘居。老闆是領家的靠山,對外應酬或周旋地面,都由老闆負責,所以又叫「叉桿兒」。領家媽媽管妓院里的妓女。也有個別夥計長期與領家及鴇母等廝混,成為「叉桿兒」的。地面上大小事,一般盡由「叉桿兒」出面協調。 妓院里還有一種人叫「站院子的」,或者叫「大茶壺」。做這類工作的人,一般都穿得乾淨整齊,待客都是笑臉相迎,笑臉相送。
八、官府稅收風月場 晚清政府開始對娼妓徵稅,對娼妓徵稅也表明清政府在法律上許可了娼妓的合法地位,但清政府在徵稅的同時也對其進行了種種的限制。 其一,對色情業經營地點和規模加以限制。北京地方政府劃定了專門的「風月場」:「營業者以巡警廳圈出之地段,並已經允許開設、在衛生局註冊者為限。」政府將妓院分為四等,分別是清吟小班、茶室、下處和小下處,各有一定的數額限制,總數不得超過373家,准許頂開而不許添開,也就是只有一家倒閉或因「出事」休業,其他申請人才可加入,這樣可對總的規模加以限制。除「風月場」外,其他地點的嫖娼行為皆為非法,如旅店對旅客應禁止的事就有:「暫居游娼若招引客人及留客住宿者」、「旅客招致娼優到店住宿及飲酒彈唱者」等等(見《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規》)。 其二,對色情業的經營活動進行了種種規範。如規定妓院「不準於臨街為惹人觀玩之建造或裝飾」,甚至其臨街的一面樓房都不得有走廊,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八大胡同只看到目前這種中式或西式的小樓,將走廊設於四面樓房圍成的天井中,而看不到在街面上開設游廊式的建築的原因。妓女到街面拉客更是絕對不允許的,也「不準倚立門前為惹人之舉動」,除在《學堂管理規則》中不準學生召妓外,也規定妓女「不準接待著學校衣服之學生及未成年之客」,妓女需要定期接受衛生局的身體檢查,「身有傳染病及花柳病者不準仍在樂戶接客」(見《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規》)。 其三,對暗娼進行懲處。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頒布的《違警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規定:「暗娼賣奸或代媒合及容止者,處以15日以下、10日以上之拘留,或者15元以下、10元以上之罰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晚清政府頒布的一系列對色情業管理的法規中也有相當部分涉及到對妓女的保護和救濟。首先,政府對願為妓女者有比較嚴格的限制。在生理上,「年未十六歲或已滿十六歲而身體未發育者不得為娼妓」;「有親族人等不願其為娼妓及不登入娼妓名籍者均不得為娼妓」。其次,政府對娼妓的賣淫活動做了一些保護性強制規定。如「懷孕已至五個月者不準留客住宿」。還有,政府為防此妓院對妓女可能的壓迫制定了預防性的規定。如規定「領家不準虐待娼妓」、「領家不得強迫妓女留客住宿」、「娼妓有願從良者領家不得妨害其身體自由並勒索重價多方攔阻」(見《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規》)。 前文中我們提到過「濟良所」。 清末的「濟良所」並不是官方的慈善機構,而是帶有官督紳辦的色彩,其經費主要來自於政府的撥款和社會捐助。如果有被妓院漫天要價,阻止其從良的妓女,和不願再為娼妓的女子便可以申請進入「濟良所」受庇護。 「濟良所」負責對入所的婦女進行一定的文化和生存技能的教育,所開設的課程有國文、倫理、算學、手工、烹飪、圖畫、體操和音樂等。願意從良的娼妓也要在「濟良所」里從事生產勞動,「所得之餘利歸本人自行存用」。 入所娼妓的主要出路是被許配嫁人。願意娶從良娼妓者,先在「濟良所」設立的相片陳列室觀看其人照片,經官方或者主持士紳同意後,雙方在接待室見面,「以彼此情願為相當之配合」(見《清末北京城市管理法規》)。 晚清政府頒布管理色情業條例在主觀上也確實是為這個弱勢群體的保護,但在何種程度上被執行,其主觀意圖和客觀效果之間存在多大的背離。至少在地方的控制力就相對較弱。 如清朝末年的《點石齋畫報》記載:「蘇州倉橋堍有個鴇母叫王嫗的,她的養女叫囡囡,被逼接客,雖天生麗質,但生性嫻靜,得罪了嫖客,王嫗就用燒紅的鴉片煙簽刺她的乳頭,十分殘酷。一般妓院對妓女都控制很嚴,採取了許多措施防止她們逃跑。」 例如,不少妓院都不允許妓女留存大量通用貨幣,從而使她們不能出遠門;而是在妓院中發放一種銅的「代價券」,妓女可以用以支付車費、日常零用、攤販、店主、車夫等人收此「代價券」後,可去妓院兌換現金。 不過,我們不能因此就否定晚清政府曾經在改良社會風俗上所做出的努力和體現出的「現代取向」姿勢。在此之前的中國,娼妓一向被視為賤民,國家對其有諸多的歧視性規定。到了清末,更由於西方「人權」理念和法律制度的輸入(清末管理娼妓規則即仿效日本法律制定),娼妓雖然仍要入專門的戶籍,但是在法律上並無歧視性的規定。相反,由於色情業為合法,娼妓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 「光緒末葉,擄人勒索之風甚熾,妓之著名者,每出門,輒被擄……警署立,又實行保衛,名妓衣服麗都,徹夜往來,老妓見之,咸謂別有天地,非復人間也」(見《清稗類鈔》)。 如袁枚所說:「兩千年來,娼妓一門,歷明主賢臣,卒不能禁,亦猶僧道寺觀,至今遍滿九州,亦未嘗非安置閑民之良策」(見《答楊笠湖》)。 就晚清的社會實際狀況而言,實無力徹底解決越來越嚴重的「私娼」問題,這一點從1949年取締娼妓時可以看出取締這個行業所需要的條件與艱難。所以過去的禁娼法律形同虛設。在這樣的現實面前,清廷讓色情業從「水底」浮出,實行有限的「公開化」,固然從道德上來講是一種後退,但是其決斷避免了可以向國家集中的財富流失,又儘可能消除其社會危害,未必不是一種「現實主義」的考慮。 道光之後,私娼始盛行。隨著時勢變遷,一些官員公開與娼妓來往亦無人干涉。 娼妓不只在北京,也在各地的城市中大量存在。如上海1842年後,「其娼妓事業與工商業有駢進之勢」,其「青樓之盛甲於天下,十里洋場,釵光鬢影,幾如過江之鯽」。 清末民初,西方的思想和生活方式開始衝擊中國的封建傳統,城市的規模在擴大。一些留洋歸來的知識分子不斷把國門之外的觀念和見聞帶回中國,並有了相應的實踐。與此同時,報刊、電影等宣傳媒體的出現,也將性的表現方面的影響推向市民階層。 「五四」以後,性方面的「新生事物」層出不窮,比如1927年武漢發生了一次歡呼北伐軍的裸體遊行;上世紀30年代上海出現了裸女照片和性交照片;還有一些年輕人則搞起了「天體運動」和「自由同居」;京津地區出現了女浴室,還出現了供男女同浴的單間;上海舉行了有大家閨秀參與的選美,與此同時也有報紙發起的為妓女做廣告的「花界選舉」。 民國政府成立以後,對性的控制主要圍繞「禁娼」的舉措而體現。婦女運動組織、傳教士、政府部門以及一些醫生等都投入到了「禁娼」這一關係婦女權益、社會風化與性病控制的「鬥爭」之中。 在「公娼」時禁時起, 「私娼」遍野泛濫的形勢下,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又發起了「新生活運動」, 限制妓院牌照的發放,設立妓女營救所,採取衛生檢查制度等措施,但都沒能達到徹底「滅娼」的目的。 娼妓問題一直到1949年以後採取綜合治理的辦法才逐步被抑制,與之相伴隨的性病問題也開始得到控制。 「公娼制」也稱「娼妓檢查制度」,是指在官府或警察機構監督之下,由私人開辦妓院,妓女按期體檢,妓院及妓女繳納妓捐,並依照有關條例公開營業。 「娼妓檢查制度」始於1798年的法國,出發點是痼疾難除,任其自由發展不如加強管理,增加稅收並防止性病的傳播。這種制度從19世紀起被多國採用。「五四」運動前後,公娼在中國主要存在於租界內。 1922年8月22日, 女權運動同盟會在北京成立,提出了包括「禁止公娼、禁買女婢、禁婦女纏足」在內的7條綱領。 伴隨著北方的女權運動,南方的上海則是另一種風尚的興起,這就是評花榜。花榜由嫖客中的士大夫對妓女進行品評,按名花、名草或科舉功名桂冠分列妓女等次,並寫評語或詩詞,然後公佈於眾。起始可以追溯到宋代,明代中期後得以盛行。 1896年上海李伯元辦的《遊戲報》,吳趼人辦的《笑報》,開創了利用報紙開花榜的風氣,報館對入選者,鼓樂送匾,這樣花榜之事突出文人圈子而進入市民階層,影響擴大。隨後,還出現了專門刊登妓院消息的小報。 1920年工部局成立臨時糾風委員會,決定縮減公共租界內公開營業的妓院,然後於12月21日進行首次搖珠禁娼,有173家妓院共500妓女被搖中號碼予以公布,限令停業。第二年又再次搖珠,兩次共停業約40%的妓院,但私妓、暗娼的數目仍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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