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性侵同性,真噁心?

昨晚大半夜的朋友告訴我郭敬明上熱搜了,嚇得我馬上睡了一覺,養足精氣神,第二天早起帶著卓偉小分隊趕到微博現場吃瓜圍觀。

 

原來是郭敬明旗下籤約作者李楓半夜自曝被性侵 —

李楓在文中這樣說道:

我和他一起住,房間有兩張床,我們各睡一張。

當天晚上他就來到我的床上,把手放到我的身上,我抓住他的手腕,他尷尬地笑了一下,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一天就這樣相安無事了,我以為我的態度能夠讓他明白,結果第二天他仍不死心,居然還想給我口交。噁心至極。

 第三天我就不和他一起住了。

 他已經對我構成了性騷擾和性侵犯,曾經諮詢過律師,律師說目前中國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這樣的犯罪取證困難。

 

就目前李楓給出的這兩段描述,若然屬實,我只得出兩個結論:郭敬明是同性戀;郭敬明曾試圖和李楓發生親密行為,但未果。

然後李楓在文章結尾,再順手給了郭敬明幾巴掌:

 

郭敬明的世界是一個淫亂的世界,他經常性騷擾、性侵犯簽約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職員,據我所知的就有五個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在我知道的人裡面,有一位,一個直男,一表人才,我很欣賞他,並且他當時有女朋友,有美好和穩定的生活,結果遇見這種事,他早已離職了,我為他感到可惜。

這一段說的什麼性侵其他簽約男星什麼的,單憑李楓一人之言很難下結論,暫時沒從考證。

 

我不是站郭敬明,但根據這幾段話,郭敬明頂多就是性騷擾,並沒有性侵李楓,畢竟,他沒有爆他菊花,也沒有在他說不的時候強制給他口交。

 

當然,如果有確實證據證明郭敬明性侵屬實,曾經利用公務之便違反他人意願實施性行為,我第一個站出來鬧他是渣渣!

 

目前來看,就只有郭敬明是同性戀這個結論比較靠譜。

 

早在三年前,郭敬明和朱梓驍之間的傳聞就已經轟動一時。

先是朱梓驍在拍《一起來看流星雨》時,就是郭敬明極力推薦。為了捧紅朱梓驍,郭敬明還曾在《最小說》定稿前兩天,把封面換成了不搭調的朱梓驍的封面。後來更有朱梓驍前男友陸力文爆出郭敬明橫刀奪愛,還曾在微博報復性地爆出和朱梓驍的床照。

後來讓朱梓驍在娛樂圈銷聲匿跡的是當時火爆網路的大老闆與金絲雀事件

,王思聰還曾經轉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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