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只半部法(請轉載)
佛法只是半部法,它是解脫法,它是生死法,它是出世法。
佛法只是半部法,它不是執著法,它不是生活法,它不是入世法。
對於佛法,我們首先要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佛」的意思就是「覺者」,就是大徹大悟的人。所以,佛是人,一個活生生的人。他不是什麼神。這一點要清楚。那麼,一個人是如何成為一個覺者的呢?就是通過對這個世界的觀察與思考。佛法,也就是覺者之法,不是脫離這個客觀存在的世界而存在的,它是建立在對這個客觀存在的世界的正確認知之上的。佛祖因為看到人間的生老病死,而去思考這個世界的存在方式,最後,他得出的結論是「五蘊皆空」。所以,對於「空」的理解是對於認知這個世界的本質的關健。而我個人結合老子的《道德經》與伏羲氏的《易經》對於「空」得出了一個結論,給「空」下了一個定義:就是對時間與空間進行無限分割後,有無共存,有中含無,無中生有,是一種動態。這就是萬事萬物存在的本質。
學習佛法,很關鍵的一環就是「悟空」,也就是說要了悟什麼是「空」,而我給「空」下了一個定義後就會大大的方便大家對佛法的理解。就拿一個人來說,是不是本來沒有你,現在有了一個你,而你的存在是不是一直是處於不停的新陳代謝之中,也就是有無之間的反覆運作之中,你能讓這種變化停下來嗎?誰也不能夠讓它停下來。當一個人的身體中的「無」之中不能生出支持它的肉身存在的「有」時,它的肉身就會被這個大自然所消融。所以,萬事萬物都逃不了這個「成住壞空」的規律。
基於佛祖對於這個世界的這種本質的認識,他得出了一些觀點,比如《金剛經》中所說的,不「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等等。
從這些話中,我們可以看出,佛祖是從生死,出世,解脫這些方面去看這個世界的。並沒有從我們如何生活,如何合理地去利用自然資源,如何協調人與人的關係以及人和自然的關係等等這些方面去考慮事情的。當然,我們活著的每一個人既要面對生死,也要面對生活,這兩者合在一起,才中完整的人生!解決了生死的問題而沒有好好的生活是不對的。當然,認真地去過生活,而無法面對生死也是不完整的。
所以,完整的人生應該是既能平靜地面對生死,又能過上幸福的生活。
人人過上幸福美好的生活,這是所有人的願望,但是如何實現這個願望呢?我認為關建是在於利益能夠得到合理的分配,也就是人人能各得其所,有所付出,總要有想應的回報。這才是和諧之根,穩定之本。是人人以及各行各業能充分發展的關健之所在。佛教中所主張的戒,讓,忍,善,等等這些思想只能是用在慈善事業,不能做為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準則。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分割要循著「確定原則」和「事先原則」,這樣才能有效的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能得到有效的協調,是一個社會穩定與發展的前題。法律和法院是人們協調利益關係的最後場所。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越完善,判決越公正,也正反映也這可國家的人與人之間需協調的利益方面越廣,也就是說人們在事先所知的事後後果更多,這樣的話,人們的生活也就更有保障,更周詳。
所以,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學佛法是不夠的,因為它只是半部法,還有半部法就是世間法,我們還是要學習世間法的,因為我們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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